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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年前,黄以安已是唱片界里小有名气的一号人物。

  他所培植的新人,不管是在音乐界或演艺界,即使不是大红大紫,至少也都能闯出一定的知名度。

  渐渐的,三十来岁的他,逐渐赢得一个演艺圈中伯乐的称号。

  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要有媲美伯乐的眼光,除了本身的天赋外,不知得累积多少经验,才有办法从沙砾中淘洗出金子或者蒙尘的珍珠。当然,多少也得凭借一点运气,否则不管在沙砾中淘了多久,最后淘出来的还是没有价值的砂石。

  这是个星光汇聚的年代,但是许多闪亮的星星常常只是一颗划过天际的流星,很耀眼,却不能持久发光。生命很短。

  黄以安的母亲是一个过气的演员,年轻时曾经担纲某电视剧的第一女主角。当时许多人都以为从此她将要大红大紫,平步青云。

  连带的,以安也被引介入演艺圈,当了一名小童星,还拍过几支广告,在电视剧里轧过几个小角。

  然而当年的荣景只维持了一弹指的时间。

  没几年,女红星星运不佳,小童星也从此乏人问津。

  故事收场的色调是灰色的,带了点蓝。

  以安十分清楚演艺圈里的残酷与现实。

  时常,看着自己旗下的人,他不禁会想:

  这颗星星会不会发光?

  而已经开始发光的那颗又会闪亮多久?会有多少人留意到它们的光芒?

  当星星失去了热度,不再耀眼时,还会有多少人记得在流星划过天际的那一剎那所许下的愿望?

  多年来在演艺圈中打滚的他,或许是因为看得太多,反而渐渐失去了柔软,只剩下无情的坚硬。

  然而也许是内心深处潜藏着一点点容易感伤的性格,教以安在第一眼看到那名在下着雨的杜鹃花台前,弹奏吉他、唱着温柔情歌的大男孩时,心底某种奇异的感觉像是有一股电流窜过他的脑门。

  他浑身一僵,进而留意到,尽管下着雨,但那几乎融进了雨声里的那个歌唱的声音,彷佛在宣示着某种接近永恒的诺言。

  那是一个三月天的早晨,下着雨,把绽放枝头的杜鹃打进了泥里。

  红的花、白的花、粉红的花,点缀在污黑的泥泞上。

  那大男孩没有流泪,然而那些沿着他头脸滑落的雨水彷佛即是他的泪水。

  那景象让以安看了,也觉得有点忧伤起来。

  一开始他以为男孩在学贾宝玉陪着林黛玉葬花。

  仔细一看,才知道他是在为自己哀悼。

  那时他不能明白他在悼念什么?

  多年后的今天,以安还是没有找到答案。

  五年前,他不知道当年那个大男孩--如今已然是天边一颗闪亮明星的男人--是为着什么缘故站在雨中一个人弹着吉他?

  而今,他的歌声使得沉浸在爱情中的情侣们幸福地流泪。

  他的歌声,也使得失恋的男男女女因备觉伤感而伤心饮泣。

  不管是悲伤的、欢快的,各式各样的曲风,甚至没来由的,就是令人感动地流下一缸子珍贵的泪水,牵动着人们藏得最深的情感。

  当然,叶予风的唱片大卖,也让他和唱片公司里依赖他过活的一票人等流出开心的眼泪。

  他音乐的成功建立在许多人不同情绪的泪水上。

  唯一教人摸不透的,是他自己流泪的原因。

  以安从来没有问。因为很多事情一旦掘出真相,就会失去最初当时的美感。

  以安觉得,当年那个男孩站在雨中彷佛在流泪的画面很美,他不想忘记那种感觉……

  「呼哇!真过瘾!」

  耳边一声满足的叹息唤回以安飞到老远的思绪。他斜睨发出声音的人一眼,蓦地睁大一双圆圆的眼睛,惊恐地瞪着他,嘴唇颤抖,「叶予风!」

  「哈啰!」被点到名的人举起手,俨然是一名童子军。

  「你居然吃光了!」以安不敢置信地瞪着已经见底的冰淇淋桶。距离他吃第一口开始到现在,那不过是十五分钟的事耶!

  叶予风眨眨眼。「对呀,我吃光了。」好无辜。他只是埋头一直吃一直吃……没注意到。「呃,我好像忘记留一匙了。」出于愧疚,他立即将放在车座前的另外一桶冰淇淋捧到胀红了圆脸、变成圣诞老公公的以安面前,诚恳地赔罪。

  却令以安咬牙切齿。「我、不、要、芒、果!」真是……够了!

  就是这样,他才不想问当年叶予风为什么站在雨中唱歌,因为倘若问了,破坏美感不打紧,还一定会害他吐一加仑不止的血!他可不想年纪轻轻就英年早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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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安看了看手表,想确定他们不会迟到。

  先前为了予风坚持要买的冰淇淋,耽误了一点时间。

  待会儿要赶的通告虽然不是很重要,但以安这几年来在演艺圈里备受好评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很坚持自己旗下的人不可以迟到。

  很多艺人在成名之后,经常会以迟到来显示自己的身价非凡;但在以安看来,那是极不可取的。不仅浪费其它人的时间,也会打坏自己在工作人员眼中的形象。

  演艺圈是一个狭窄的世界;在这里,好事传千里,同样的,恶名也会万里远播。

  叶予风有一个令他欣赏的地方,就是即使在他初尝成功滋味之后,也从来不曾耍过大牌。他是个相当敬业,也很有自己原则的人。

  冲着这一点,以安便会庆幸自己在多年前那个三月天里,为一场雨而临时起意走进久违的校园。

  红灯了,他减缓车速。

  车子在一个十字路口前停了下来。行人可以通行的绿色人形灯志亮起。

  在路口两旁等候的行人像是两个敌对的队伍,正要定向对方,进行人质的交换。只要配上鼓声,场面就会变得很紧张。

  车里的冷气呼呼地吹,车外却一片阳光普照,热气蒸腾。

  这是个很长的红灯。

  他瞥了身旁的叶予风一眼,发现他已经把埋在冰淇淋桶里的脸抬起来--谢天谢地。

  他们的车几乎停在斑马线的边缘。

  他发现予风也在看着道路两旁的行人,交错穿越这条相当宽广的路面。

  他们都没有说话,只是沉默地看着台北城时髦的男女众生,如何在这个舞台上演一场急促而短暂的哑剧。

  啊,左边,走来了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他一手插在裤袋里,一手挽着手提公文包,神采飞扬的他似乎正要赶赴一场商业会议;右手边,一个大腹便便的孕妇推着一台有顶盖的婴儿车,脚步稳健地走过他们面前;再接着是一个将衣服穿出许多流行层次的少女,耳上挂着免持听筒,嘴唇不停地动,如果没注意到她耳朵上的小玩意儿,可能会以为她是在喃喃自语。

  这景象让以安再一次觉得自己有点老了。

  尽管免持听筒已经在大街上悄悄地流行起来,然而他就是不习惯在街上对着空气里的电流说话。老式的他还是喜欢拿着手机搁在耳边大喊大吼,连买车也宁愿选择外观保守实用的国产车,因此从来钓不到年轻的美女。怪谁?

  注意力又转回路面上。

  这回由右而左走来了一个长发女子,那一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美丽长发吸引了他的视线;正想跟予风说他从来没看过养得那么长还能那么漂亮的头发,偏过头去,却发现身旁的人脸色一僵,脸上惯有的淘气与笑谑霎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并且几乎在同一时间推开车门,长腿跨了出去--

  以安一愣!他们还在十字路口上,而后头跟了一长排的车,行人通行的绿色人形灯号则开始闪烁加速,警告着剩余的通行时间已经不多。

  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跟下车把予风拉回来。但当他看见予风追上那名长发女子时,却讶异得什么也不能做。

  因为他从来没看过予风露出那种样子的表情--一种包括了惊喜、错愕、恐惧,以及满怀不确定的表情。

  他到底看到了什么?

  第二章

  当那名长发女子飘然走过眼前时,叶予风还以为自己眼花了。

  连忙再睁大眼,这一看,几乎令他屏息。

  那长长的发随风飘动的样子,以及步行时迈步的姿态,在在都唤起他的记忆。

  会有可能……这么凑巧吗?在一个红绿灯前……

  他几乎都要放弃、都要遗忘的六年后的今天,他竟以为他看见了她……

  他的身体比他的思绪动得更快。在他尚未来得及思考前,他已推开车门、下车,然后大步追上,不假思索伸手搭住那名长发女子的肩膀,脱口唤出:

  「依……」

  女子缓缓地侧转过来,令他肩膀一缩--

  「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那女子困惑地对他一笑,然后转头往她原本的方向离去。

  叶予风站在被太阳晒得炙热的大马路上,失神了好一会儿,当红灯转成绿灯,一长排的车辆开始对他猛按喇叭时,他才惊醒过来,回到以安的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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