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她考上托福,带著奖学金,一个人来到了旧金山的柏克莱分校念研究所。
她在学校最好的同学,刚好是这间饭店老板的女儿余亮晴,因此在美国的两年里,她得以靠著关系,一直都在这间饭店打工。
毕业回国两年后,再度回到这里,感觉就好像回到自己家一样亲切、温暖,这也是她一想到要出国时,第一个就想来旧金山的原因。
贝晓路将头探进厨房,看著在里头忙碌的每一个人,徐老爹一样顶著个大啤酒肚,扯著大嗓门吆喝著。
她的后面,突然传来个惊讶的叫声,“晓路!”
一听见这个充满著朝气的声音,她转过身去,给他一个最灿晨的笑容,和热情拥抱。“阿伟,好久不见了。”
“晓路,你真的来旧金山了!”之前大伙听老板的女儿说晓路会来,大伙儿还半信半疑,没想到她真的来了。
在厨房里的每个人,一听见阿伟的大叫声,全都往门口挤了出来。“晓路!”
“徐老爹。”贝晓路转过身,瞥了大伙一眼。“好久不见,我好想大家喔!”
“我们也很想你。”
她走过去,同样给徐老爹一个拥抱。
“你什么时候到的?”
“我才刚到不久,先回房间洗了个澡后,就马上下来看大家了。”
“怎么没人来告诉我们?”
“柜台的服务生是新来的吧!他并不认识我,怎么来告诉你。”
“你晚餐吃了没?”
“还没。”
“好好,你想吃什么,徐老爹马上煮给你吃。”
“我从好几天前就开始想著徐老爹的黄金炒饭,还有酱爆茄子,想得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你等一下,我马上炒给你吃。”
“我就知道徐老爹最好了。”
贝晓路被大伙拥进厨房里,平时厨房对一般人来说是个禁地,除了在厨房工作的人外,其余的人主厨徐老爹绝不允许别人踏进一步。
但她却是个例外,从她一开始到玫瑰饭店打工开始,她就是唯一的例外。
不到三分钟,一盘热腾腾的黄金炒饭已盛在盘子,一名徐老爹的助手马上送到已经坐在一旁一张平常他们休息、拣菜的桌子。
“黄金炒饭来耶——”
贝晓路先闻著这热腾腾、袅袅升起的香味,“这香味一点都没变。”然后再也受不了美食诱惑,拿起汤匙舀了一口吃进口中。“哇!这味道一样也没变。”
没多久,酱爆茄子又煮好送了过来。
就这样,贝晓路一边吃著,一盘盘色香味俱全的菜像是接龙般二送上来,一下子,她的眼前已摆了六样菜。
“徐老爹,你下要再煮了,太多了,我会吃下完,”
“吃不完没关系,这里有很多只猪会接著收。”这厨房里有太多人,根本不用担心会浪费了食物。只不过平常厨房里的人要吃到徐老爹亲自煮的菜,根本是不可能的,除非像是今天这种特殊状况,大家才会有口福。
“呵呵。”贝晓路笑了笑。
“晓路,你这次要来玩几天?”
“今年的年假比较长,加上我又多请了几天,我会待上半个月。”
“太好了,初三那天,在联邦广场那边有游行,你可以去看看。”
“好,我再去看看。”
贝晓路在一群人的围绕下,边吃边和大伙聊著回台湾之后一些生活状况,没多久一盘黄金炒饭已经全吃进肚子里,其他的菜也吃了一大半,撑著她的肚子都胀得鼓鼓的。
“好饱呀!”
她又和大伙聊了半个多小时,要回房前,心想温惟竣晚餐没吃,晚点肚子一定会饿到咕咕叫,她于是就好心点,又麻烦徐老爹炒了盘黄金炒饭,带回了房间。
贝晓路一进房,果然见到温惟竣坐在床上,一脸苦恼样。
从她一出去,他就起来了,原以为她会很快就回来,结果这一等竟等了快两个小时。她一出去,他才想起晚餐根本还没吃,钥匙又被她给带走,想出去吃晚餐,也不敢,饿得他大肠告小肠,只能拚命猛灌开水止饿。
“你去哪里?”温惟竣知道他问这话不太合适,她不过是因为可怜他,才会收留他一晚,她要去哪里,完全是她的自由,他无权千涉。
“去吃饭。”
“吃饭!”她去吃饭竟然没约他一下,真不够意思。
贝晓路见他一副小媳妇的委屈模样,不禁感到好笑。走过去,将手上特别请徐老爹炒的黄金炒饭递到他面前。
“这是什么?”温惟竣有点多此一问,眼前的东西散发出扑鼻而来的饭香味,除了是可以填鲍他肚子的东西外,还会是什么?
“炒饭,我帮你带的。”
“真的是带给我吃的吗?”
“你不饿吗?”
“饿,饿死了!”温惟竣早已饿得饥阳辘辘,也不用再“咬鬼假细字”,接过炒饭,马上打开来大口吃著。“对了,我还没请教你的名字?”
“贝晓路,破晓的晓,马路的路。”她看他狼吞虎咽的吃法,真是躇蹑了徐老爹的美食。“没有人会跟你抢,你可以慢慢吃。”
温惟竣没回答,一口接著一口,不知足他肚子太饿,还是这炒饭太好吃了,竟不到十分钟,一个饭量不少的炒饭便当,就一粒不剩的全被他送进肚子里,
“你真是我的大恩人,我太感谢你了。”
贝晓路背著自己随身放重要证件的背包,“你没事就早点睡吧!”
“这么晚了,你还要出去?”
“今天晚上我去和我同学挤一晚,这房间就留给你。”她就算再大胆,也不会和一个才刚认识的男人同住一个房间。
“贝小姐,谢谢你。”
“你早点睡,晚安。”
温惟竣望著那扇开了又关的门,心在这一刻,随著门关上的声音产生一丝悸动。
贝晓路,一个看起来精明聦颖,拥有一颗善良的心,一个愿意对一个素不相识需要人帮助的陌生人伸出援手的女人。
这一路他虽然事事下顺利,不过在他穷途末路之时,却遇到了她这个天使来帮他,看来他也没那么倒楣!
第三章
温惟竣因为遇到了好心的女人,让他不需要露宿街头,有个温暖的被窝睡觉,还吃了份热腾腾的炒饭温暖了他的胃。
然而,或许是因为时差的关系,躺在床上一整晚,翻来覆去的无法成眠,直到窗外透进微弱的阳光,他便起身梳洗。
梳洗完之后,拿了贝晓路留下来的钥匙,走出饭店,走在中国城清晨的街道亡。
闲逛了一个多小时后才回饭店,并在饭店内的餐厅用了早餐后,才回房间。
然而等著等著,一直等到近中午,却依然未等到贝晓路回饭店,让他想当面向她道谢的机会也没有。
他拿著桌上的纸和信封,留了些字后,下楼到柜台缴清了这一晚的住宿费,即离开玫瑰饭店。
而另一方——
贝晓路昨晚去找了余亮晴,结果两人聊得太高兴的忘了时间,直到天色蒙蒙亮才上床睡觉,而这一睡,直到近午时才醒来,她于是在余亮晴家吃完午餐才回玫瑰饭店。
“贝小姐。”她一踏进饭店,柜台服务生就叫住她。
贝晓路走过去,“有事吗?”
“那位温先生已经离开饭店了,他留了封信给你。”服务生将纸条交给她。“还有他已经将昨天的住宿费全付清了。”
“谢谢你。”
她拿了房间钥匙,回房间去,将他留下的信抽出来看。贝小姐:
昨夜谢谢你的善心,才让我免去了流落街头的命运。原奉想跟你当面道个谢再离开,但等了你一整个早上,依然等不到你的归来。
我留下我的名片,回台湾后,可以的话请打个电话给我,让我有机会请你吃顿饭,聊表我的谢意。
温惟竣笔
贝晓路看完这简短的留言,不甚在意的将信纸连同名片,随意的放在房内桌上。只是萍水相逢,对需要帮助的同胞伸出援手,实在不足以挂齿。
她换了衣服,带著数位相机,随即离开饭店。她和余亮晴约好直接在中国城牌楼见,今天下午她们两人要好好逛一逛格兰特大道。
然而,来到牌楼时,未见到好友,她便先买了包糖炒栗子,坐在一旁椅子上等。
半晌之后,终于见到好友小跑步的往这边跑了过来。
“晓路。”
“干么跑那么急,我又不赶时间。”
“远来是客,不好意思让你等太久。”
“少说废话了,”贝晓略将栗子拿到她面前。“吃栗子。”
余亮晴抓了一把,“对了,你昨晚收留的那个人走了吗?”她昨晚听晓路说完那个人的遭遇,抱著肚子笑翻了,真没看过有那样倒楣的人。
“我回去之前就已经离开饭店了。”
“房间费呢?”
“付了。”
“还算有良心,没白吃白住,要不然你就亏大了。”
“他那个人看起来是有些吝啬,倒不像是个喜欢占人便宜的人。”贝晓路一想到昨晚他很认真在谈房间费时那副忍著心痛的表情,就不禁觉得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