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众人的呼声还没完全停歇,蓝衣骑士的斧头已经落在红衣骑士头顶的正上方,红衣骑士连忙滚开,大夥儿又是虚惊一场。
「身手不错。」高台上的蓓媚儿居高临下地观看这场开幕赛,下了句评语。
「看来鹿死谁手还是个未知数,你说对吗,修士?」她突然转向一边的柏纳,轻声地问道。
「我不知道,公爵大人不应该问我。」柏纳冷眼直视正前方拒答。
「我不问你问谁?」蓓媚儿微笑。「你曾经是一个很好的骑士,应该看得比谁都清楚。」
「我不是骑士。」柏纳语气平板地纠正蓓媚儿的用词,她已经在无意中刺伤他的心。
「我知道。」蓓媚儿诱惑道。「但是如果你愿意的话,我随时可以册封你为骑士。」想成为骑士除了必须接受严格的训练之外,还必须由另一名正式骑士以剑点头授勋,比如她。
柏纳眯起眼,若有所思地看著一脸魅惑的蓓媚儿,思考了半晌,终於恍然大悟。
「这是你的游戏。」难怪最近她的态度会有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你想逼我再次拿起剑重回战场,原来如此,我懂了。」从偏僻的村庄回来後,她的态度就变得怪怪的,不再硬要他讲道,但也不像以前那样找碴,而是一副在等待什麽事发生的模样。
「我不知道我们又退回到原点。」他还以为渐渐了解她,结果是他自己多想。
「每件事都有它的原点,尤其是游戏。」蓓媚儿耸耸肩,有点讶异他这麽快就抓到要诀。「不过我的提议仍然有效。我是真的可以册封你为骑士,甚至帮你找出当年杀害你家的凶手。」只有一个诱饵不够,蓓媚儿又提出更大的诱因钓柏纳上勾,柏纳的眼睛确实闪了一下,最後仍然定下心回绝她。
「不,谢谢你。」她的多变让他不敢领教。「我还是比较喜欢服侍上帝,骑士生涯不适合我。」事实上,他已经决定等比武大会结束之後就离开,他决定放弃感化血蔷薇,那根本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再考虑一下,别太快拒绝。」看穿他琥珀眼下的心思,蓓媚儿不以为意地微笑。
想溜?等著瞧吧!她若让他溜得成就不叫「血蔷薇」。
淡淡丢下这句话之後,蓓媚儿把眼光移向赛场的中央,第一场争斗已结束。结果正如她所预想的,是红衣骑士嬴,而不是人人看好的蓝衣骑士。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场上对峙的骑士也一组一组的换。看台上的观众从早看到晚,之中只有几次暂停,供骑士吃点饭、包扎伤口、换武器和更换马匹。
第一天的比赛就在看台观众热烈的掌声中度过,失败的骑士带著受伤的身体和疲累的马匹回家,留下来的全是一些胜利者,满心欢喜地接受赛维柯堡的热情款待。在比武大赛期间,宵禁取消,人们可以尽情欢乐,尽情喝领主提供的食物和酒,通宵达旦的跳舞和奏乐,度过多采多姿的夜生活。
第二天,清晨的号角一过,看台上又毫无例外的挤满人。由於参赛的人数过多,单单预赛就必须分两天进行,昨天胜利的骑士此刻全挤在看台上观看今日的赛程,也顺便藉著地利之便,偷瞄坐在高台上的女主人蓓媚儿。
好漂亮的女人啊!
有幸窥见蓓媚儿一面的骑士莫不这麽想,个个脑中都打著如意算盘。早在出发至此地参加比武大会之初,他们就听过血蔷薇的名声,也知道这回她把自已当成比武大会的奖品,赢的人可以娶她,连同她身後那一大笔足以媲美王室的财富。
这是每一个参赛者当初之所以决定参赛的主要原因,但他们万万没想到,除了可观的财富之外,她的美貌甚至比金钱还更吸引人、更让人垂涎!
第二天的赛事就在参赛的骑士各怀诡计的气氛下结束。两天下来,竞技场上至少有数十个人受伤,几十个骑士私底下决斗,除此之外,一切尚称顺利。当然啦,场外的各式小贩也开心得紧,笑得合不拢嘴,籍著这场比武大会,他们的荷包进帐不少,早已鼓鼓的了。
到了第三天,终於轮到重头戏上场。清晨的号响才过,晋级到第二轮赛事的骑士就等不及摩拳擦掌,痛殴对手。
血腥的场面持续进行著,夹杂在群众的欢呼之下,是一张张失败和胜利的面孔,在这残忍的舞台上轮流上演著。随著骑士倒下或是振臂高呼的身影,太阳也慢慢收敛原有的灿烂光芒,转为金黄。
好不容易,场上终於只剩下一组胜利者,那就是达斯洛王子。他不是靠实力得到胜利,而是靠诡计。奸诈狡猾的他命人在各个参赛者的饮水中,搀入不洁的东西,好让大家拉肚子。然後再趁著对方腹痛如绞之际将对方撂下马,过足了英雄瘾。
现在,他置身在场中,等待最後一个参赛者上阵,然後他就可以风风光光的赢得胜利,抱得美人归。
说到美人,达斯洛王子的下股不由得一阵骚动,满脑子想入非非。
像蓓媚儿.赛维柯这麽美的女人真的很少见哪!先不提她那张天使般的脸孔,就说她的身材好了。她的比例完美,双腿修长,胸部坚挺得恰恰好,既不过分丰满也不乾瘪,活脱脱是上帝的杰作。
既是上帝的杰作,当然就应该匹配他这个一国的王子喽!达斯洛王子想,双腿忍不住踢踢脚底下的马蹬,等待对手出现。
不过,那女人很拽。虽然表面上对他客客气气,实际上却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彻底忽视他。
但这情形即将要改变!达斯洛王子发誓。等他赢了比武大会,她定会将他当成英雄人物看待,到时要收拾她可就容易多了。
想到这儿,达斯洛王子几乎要仰天大笑,这才发现他的对手居然还没出现。
奇怪,该不是临阵脱逃了吧!
达斯洛王子得意洋洋,认定是他过於优异的表现吓著了对手,因此对方才会躲起来不敢现身。可惜他猜错了。
他的对手不但没有跑去躲藏,反而骑著一匹黑色的骏马,从容地朝他走来。达斯洛王子相当纳闷地看著朝他逐渐接近的马匹,黑色的骏马上甚至没有穿上绣有代表家族徽纹的马衣,这人到底是什麽来头?
达斯洛王子百思不解,更想不到对方不但没有为马匹穿上马衣,就连盾牌也只是拿一般人练习用的普通盾牌。不过他那身银光闪闪的盔甲倒是十分的耀眼,完全密封,连丝空隙都不留,他甚至看不见对方的眼睛。
达斯洛王子耸耸肩,对手是哪一号人物对他都没有什麽差别,反正他们已经喝下他手下事先加料的水,铁定输得惨兮兮。
他拿起手中的武器,摆好阵仗,今天他选择的武器是尖刀,是一种能刺穿对方盔甲的昂贵武器,最近才有铁匠设计出来,听说他手上拿的这一把,还是整个巴斯康辛王国境内唯一的一把呢!
另一方面,相对於达斯洛王子手中的新型武器,他的对手则是选择了一把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剑。和他身上的盔甲一样,来人手中的剑闪烁著银色的光泽,几乎和他的主人一样光亮,引起看台观众的一阵掌声。
「加油,穿著盔甲的骑士!」看台上的观众,显然不怎麽喜欢达斯洛这个排行巴斯康辛王国第三位的王子,纷纷为另一个挑战者加油。
达斯洛王子气坏了,这群不识货的乡野莽夫,他非让他们知道他的厉害不可!
「来呀!」对手甫就定位,达斯洛王子就忙著叫阵。「拿出你的狗胆来,看本王子怎麽修理你!」说完,他举起尖刀指向对手,对手吭都不吭,只是按兵不动,似乎在考虑该怎麽玩他。
这情形落在看台观众的眼里,又是一个笑话。大夥儿看比赛的经验也已有好多年了,一看就知道达斯洛王子之前的获胜都有问题,上场的骑士不是突然倒下,就是虚弱到站不稳。换句话说,达斯洛王子一定是动了什麽手脚,才能过关斩将,赢得胜利。
因此,大夥儿不免闷笑,彷佛看见一只连站都站不稳的家犬,对著真正懂得战斗的人狂吠。他们虽不知道来人是谁,但看他控马的架势和握武器的样子,便知道他必定是个高明的战士。
众人的轻藐,很快的经由满场低低的笑声散播出来。达斯洛王子胀红著一张脸,面子都不知道往哪里摆,他一定要打败这个对手以保留王室的面子!
「出招!」在面子问题的威胁下,达斯洛王子像只无头苍蝇拿起尖刀胡刺乱挥一通。
「看我刺穿你的盔甲,把你挑下马!」他边吼边踢马肚,催促身下的马匹加速。由於他踢的力道过猛,马匹受到惊吓,惊慌之馀差点把他甩下马背,立刻又惹来另一个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