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言情小说 > 窃心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3 页

 

  「它老了,驮不动你和我。」所谓天命是人所定约,原野上的马匹并非天生该为人的坐骑。

  马嘶长空,鹰扬万里,何不是一种洒脱呢!何必制伏它们与生俱来的天性。他买下这匹老马的用意只想减轻它的负累,免得遭残暴无情的主人鞭打至死,留它一条生路。

  殊知马也有灵性,知恩图报不肯离去,尾随其后扛起简陋行囊同行,犹如饲养极久的家驹。

  「又不是一定要两人同时骑一马,我们可以轮流骑一会嘛!」他的脚快酸死了,好像绑了十斤石一般举步维艰。

  「我不累。」他足履轻盈,沾地不留迹。

  一句话堵住唐七未言的十句话,气喘如牛的他微带不满的瞪了走不快的老马一眼,再度咒骂起没良心的偷马贼,一张嘴不怕渴的嘀嘀咕咕,将贼偷儿骂得体无完肤。

  「小七,师父有没有教过你为人要宽怀为大,勿造口业?」为了一点小事耿耿于怀非大丈夫所为。

  「可是贼秃子真的很可恨,谁的马不偷偏偷我们的,分明跟我们过不去。」不想不气,越想越气,一肚子火都快烧着眉毛了。

  「我说过人家也许真有急需先借去一用,给人方便也是给自己方便,毋需气愤不休地恼恨于心。」君子坦荡荡,不言是是非非。

  「我们也要用呀!怎么可以便宜了不学无术的偷儿,说不定这会儿我们的马已经被偷儿给卖了。」他没好气的说道,气愤不平的挥舞着双臂。

  师父的个性就是太善良了些,凡事无欲无求的叫人看了就生气,要不是他们一路上走走停停也需要五谷杂粮和住宿,搞不好他连诊金都不收当救治贫苦,两袖轻风依然无所谓的笑笑。

  真不知道师父心里在想什么,明明能名利双收的机会偏是不在意,宁可浪迹天涯为无助百姓解忧,视财富如粪土抬手让过,轻淡一日是一日,丝毫不为粗茶淡饭而苦。

  「卖了就卖了吧!你气得龇牙咧嘴又能如何,难道人家还会把马还给你不成。」明珠千斗还不如一弯明月,易得之物易失去,身外之物何足挂齿。

  「我就不信师父能平心静气的说没关系,那人连你的传家玉麟也盗了去,你能说有急用尽管拿去当无妨?」他也明白丢失的东西很难再找得回来,可是那口怨气真的咽不下去嘛!

  表情略微一变,笑不出来的柳缝衣还真恼色上眉,不知该如何是好。「最好别流落市井小民手中,要不真要不回来了。」

  一抹无奈的慨意扫过眉间,他哪知一时的纵容竟然是祸端的开启,怀中的宝何时遭盗走一无所知,只知一阵淡香拂过身侧,他惊讶的回眸一视想找出香气出自何处,完全不曾注意少了什么。

  等发觉时为时已晚,茫茫人海中只有他一人怔愕不已,若有所失的逸出轻叹,为错身而过的遗憾感到一丝失落。

  他一向清心寡欲不重视物质的享乐,孑然一身亦自得其乐的浸淫药草的芬芳中,从他行医济世以来接触的人不知凡几,却无一处能令他想留下来,这方面他算是寡情的人吧!

  可是对于传家之物的遗失他难辞其咎,但是此刻的他更担心另一件事,「寒夜玉麒」并非一般的家传宝物,攸关着……

  「师父,楼兰城到了,我们可不可以先歇一下吃点东西压压胃?」一看到高耸的雄伟城墙,迫不及待的兴奋让他忘了先前气愤的偷窃事件。

  孩子终归是孩子,即使个头高壮像个大人,兴奋的脸上仍残留一丝稚色,看起来有点傻气,不会是个心机深沈的「孩子」,倒常常会为人所蒙骗。

  一匹老马嘶嘶地踱过城门,两道曳长的身影没入攘来熙往的人潮之中,逐渐被拥挤的潮流淹没。

  叫卖声不断,四溢的香气迷漫整条街道,江南来的胭脂花粉,塞外民族的银链头饰布满摊头,手持马鞭的大漠儿女策马狂奔,尘上飞扬的纵行升平的楼兰古城。

  蓦地,一股不陌生的暗香幽然飘送,在风中旋转再旋转地落于喧扰的吵杂声里,然后……

  他看见那抹阴冷的影子飘过。

  第二章

  「滚。」

  「呃,不滚可不可以?人用两只脚走路是天经地义的事,在大街上滚来滚去真的很难看,能不能改用跳的,感觉没那么丢人。」新衣服耶!怎么能像以前随便的弄脏。

  「聒噪。」

  「人生一张嘴就是用来说话的嘛!你不能因为自己不喜言语而说别人聒噪,其实我算是话少了,城东张阔嘴的表姨娘才是个中翘楚,从早说到晚没一刻停止,连睡梦中也能自言自语说到一觉天明,然后再继续和街坊邻里闲话家常,日落日出对她来说根本没两样,她……」

  「闭嘴。」

  小脸蛋被冷冷一叱略失光彩,但随即又扬起令人濒临失控的天真笑容。

  「嘴一闭你就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了,楼兰城内我算是地头蛇,哪里有好吃好玩的问我最清楚,包管你乐不思蜀的想在楼兰城定居。」嘻、嘻!那她就有福了,吃香喝辣不怕没有着落了。

  「离我远一点。」

  面对一张冷如棺材板的阴沈面容,毫无惧意的方小巧不知是天生大胆还是饿怕了,一缠上看来比她穷却「生财有道」的大贵人就死命不放,不管阿爹的葬礼多寒酸,人一入土一了百了,她的肚皮比较重要啦!

  虽然五两银子很多,够她省吃俭用一阵子,可是她还小没有谋生能力,要是碰上蛮横一些的地痞流氓就什么都没了,只有沦落街头巷尾当乞丐的份。

  从小爹就说她聪明伶俐不输状元郎,最会看人脸色了,不论走到哪儿都不会饿死,只要找对主子好好巴着,将来不用担心没出息,当个会巴结的下人一定吃香,她早晚也能跟人家来个什么鱼跃龙门,那时她就发了。

  所以呀!怕不怕是一回事,一想到有用不完、白花花的银子,下霜落雪的冰寒哪看在眼里,总好过四处受人轻贱。

  说穿了她就是脸皮厚,为了日后的肚皮着想,她可以舍弃无用的节操和风骨,打不退骂不走的非要攀上变脸功夫厉害的未来金主,若是能偷学一、两手本事更好,说不定以后她也会是江湖上响叮当的人物。

  「离太远我怕会跟丢呢!恩人的大恩大德我无以为报,只好以身相许报答你的再造之恩。」反正她别想甩开她,她脚底板磨破皮也要跟。

  「有胆再说一遍。」她没杀过人不代表她不会杀人,真惹恼了她别怪她痛下杀手。

  冷飕飕的一股气流怱地逼近,方小巧肩头一缩地打了个哆嗦。「呃,我的意思是感谢你为善不落人后的义举,依照我卖身葬父的牌子所写,现在我是你的人喏!任凭你或打或骂,或为奴为婢都成,我绝无二话。」

  可是她可别当真才好,她不过随便说说混口饭吃罢了,千万不要阿爹尸骨未寒她也跟着一命呜呼,没人会卖身葬了她。

  「我不需要奴婢。」声音极冷,冷到令人双手结冻。

  但是不怕死的方小巧只是干笑的退了两步,手心一搓又涎着笑脸凑上前,「话不是这么说嘛!出门在外总有不方便的时候,有个手脚利落的婢女在一旁打点不也挺好的,端茶递饭的服侍你周全。」

  「你当我手残了吗?」这种小事都要人代劳,她的贼名也该丢进万丈深渊,徒负「四君子」的赞誉。

  眼神冷如死尸的罗兰衣散发不近人情的冷冽气息,彷佛一抹幽魂不带半丝属于人的生气,冷冷淡淡的看不出喜怒哀乐,一张戴上平凡村姑面具的脸怎么看都不平凡,由内透出的那股冷意连枝头的北雁都差点冻僵的往下一掉。

  人家沈鱼落雁是形容美得叫人不敢逼视的绝色女子,而她虽然也拥有王嫱、西子之姿容,但冷眼睨世那副死人样真的会吓死几个短命鬼,以为她是索人魂魄的夜叉,以最美的姿态带走时辰到了的可怜虫。

  如果她多点笑容肯定会迷死一城的百姓,从此君王不早朝贪看她祸国殃民的娇颜,为博美人一笑甘当商纣王第二,烽火连城当烟火燃放,血流成河仍大开酒池肉林,笙歌并起的大声狂笑。

  可惜她天生冷情不与人亲近,除了自家姊妹外她鲜有表情,更没有所谓的热心热肠,行事诡异全凭个人喜好。

  此刻的她非常后侮做了一件举手之劳的「善事」,原本她是为了住宿的盘缠才去兜那么一圈,丰硕的成果不缺那几两银子,反正也不是她的,当是取之与民,还之于民。

  没想到反而招来一个大麻烦,东跟西跟地像老四竹衣,狗鼻子一嗅就知道她藏身何处,绑手绑脚的让她不胜其烦。

  「我怎么敢说你一句不是,你是我的大恩人、再世父母,我方小巧一辈子生死不离的神仙主子,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永远永远也不会背弃。」她还指天立地的发誓,煞有其事表现矢志不移的忠诚。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