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进广播电台不久,也或许是性子使然,她做节目不求名、不求利,不过感觉很重要。而她的感觉也的确捉住了不少人的脾胃,使他们成为忠实的听众。
月语星情会红纯属偶然,老实说,到目前为止就是连主持人也不知这节目为什么会爆红?
节目开播至今快半年了,收听率一直都居高不下,这个空中节目是个很好的抒情管道,很多听众会用匿名的方式藉由写信、传真,由主持人把一些没敢说出口的心情、情事、相恋、暗恋、单恋……说出口。
最近一名名为相思的女孩的来信,更是意外的引起注意。
她受关注的程度甚至连同事都会问她,相思女孩来了信了吗?她和那个躲避球男孩有没有进展?相思女孩到底几岁?
科长甚至忽发奇想,把那个相思女孩找来上节目算了。
相思女孩几乎和月语星情划上等号,看来短时间她这股热潮是退不了了。
十二月十日她第一次来信,不是手写字体,而是电脑打字,里头的内容大致上是暗恋的心情,也许是因为文笔流畅,字里行间的情意总能紧捉住听众的心情。尤其是她和暗恋对象之间的躲避球比喻更是在趣味中流露出心酸和无奈。
在第一封信中的某一段文字她写着--
爱情对你而言只是一埸躲避球游戏,你一直是那个手上拥有球的主导者。游戏中只要被球一触身就出局,于是我只好一再的闪躲,努力的不被球打中。也不知道是我善于躲藏,还是你锁定的目标始终没有我,我一直是你球下的幸存者
也许是这段文字触动了听众的心情,也或许这个暗恋的故事还是现在进行式,属名相思的女孩的来信变成是一出引人注目的连续剧,引起了一股讨论的风潮。
这周仍是没有相思的来信,而许多听众的来信仍关心着这段暗恋的进展。
十点五十五分道完再见,播放最后一首歌后,阳光把播音室交给下一个时段的主持人,走回办公室。
在公司她才来一年多,还算后生晚辈,得和一些菜鸟轮流执夜班。像昨天她就睡在公司,所以今天要带回去的东西可多了。
哎!
在收拾东西之际,她讶异的发现对面的前辈张芝云还没离开。四十几岁的老资格广播员,在她进公司当助理时就十分照顾她。
「前辈,妳怎么还没走?」都十一点多了,她怎么还在这里?
现在很少红了还懂得伦常的人了,所以张芝云对于这个进公司年余的晚辈一直有不错的印象。「节目好不容易邀到了大人物,人家白天没空,只好配合他的时间录制预备带。」
「谁啊?」
「最近企业界最红的人物,宇东集团少东--方昊旖。」
「他?」无意识的加速了收拾东西的动作,她弯下身把橱柜中昨天换下来的脏衣物,一个劲儿的往大背包塞。
听见她一个他字后就没下文,张芝云还真有挫败感。
为了邀方昊旖上节目,她可是拜托了不少人耶!天晓得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能被评入全球百名富翁名单,而且比他父亲更青出于蓝,是多么不得了的事。
张芝云手撑着桌子站了起来。「阳光,是方昊旖耶!妳对他不会很好奇吗?噢!他本人比报章杂志上更帅。」标准……噢,不,是顶级的钻石单身汉呢!
她都已经四十好几了,可方才在录音室近距离接触,她居然还会脸红心跳哩!
他那双眼既深遂又像会电人,几十分钟下来她发觉自己严重缺氧,他的魅力真是惊人。
不论家世、外貌、谈吐,他还真都是万中选一,怪不得他换女友就跟换衣服一样。
「不会。」向琥不加思索的说。手忙脚乱的又把一堆东西塞进包包,然后背上身就要走人。「严家翔在等我,他欠我一顿消夜。」
张芝云还是不放弃方才的话题。「方昊旖耶,妳想不想看看他本人?他……」
「不想!」她消失在转角前回了张芝云的话。
「阳光、阳光……」张芝云想叫住她,可她跑得可快了。「唉!这丫头到底在急什么?背包的拉炼没拉,一堆东西都往外探头了!」老天!她看到泡面、钢杯、牙刷,有一团白白的布快掉出来。
这丫头一定要这样乱七八糟吗?一点也不像女孩子。真是的,下一次要好好说说她才行。
而且,严家翔欠她一顿消夜有差这几分钟吗?真是。
向琥忙着逃命,也丝毫没注意到背上的大背包因为拉炼没拉,惨不人睹的凡走过必留下痕迹的一路掉。
最后,钢杯掉落地面的声音,终于使得神经大条的她发现背包越背越轻的原因了。
「噢,我的天!」一回首,不得了!她、她在放长线钓大鱼吗?背包里的东西居然散落一地,钢杯、梳子、毛巾……
她欲哭无泪的一路往回捡,一边捡还一边祈祷--
千万不要有人啊、千万不要有人啊!
捡着、捡着,一道黑影以覆盖住她姿态的出现在她的正前方。
完、完啦!她的心跳几乎快停了。这么丢人的一幕竟然给人看到了,她不知所措的呆在原地……
接着,那道黑影的主人好心的蹲下了身子帮她捡……
呜……这个时候她真的不需要别人的善心,真的很不需要啊!
向琥终于停止发呆的又开始捡东西,只是手有如千斤重。
广播电台的深夜时分除了广播主持人和助理外,该没有什么人才对吧?而且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对方帮她捡了什么?牙刷、原子笔,还是眼镜。
她才这么想,一声玩世不恭的低沉笑声将她打落阿鼻地狱。
这声音、这声音……不会吧,啊!不要啊!
「这么久没见面,妳的习惯还是没变,小琥。」
向琥原本正努力挣扎要接受和这瘟神接触的命运,可方昊旖这么说,她的心跳立刻不受控的加速!
她有什么没变的习惯吗?
要抬起头面对他,原本轻松的动作却彷若有千斤重似的,分了几段式才完成。终于还是免不了得面对他了,她视线往前望……
我的、我的天吶!看清楚他好心帮她捡起的东西后,向琥差些没白眼一翻装死。
手拎着一件三角内裤,方昊旖笑容坏到让人想打他一拳。「妳习惯在自己内裤上画上一只小虎以宣告主权的习惯还是没变。」
向家有两个年龄相彷的女儿,向妈妈买衣物时常常都是买两件一模一样的。外衣裤也就算了,内裤还穿来穿去是有洁癖的向琥不能忍受的,因此打小时候她就会在自己内裤上画上一只小老虎。
有一次台风天,向妈妈回娘家。没收衣服,她家有几件衣服飞到他家庭院,他捡到送回时,才知道那件画了辨认了许久还认不出画了只什么的丑内裤是她的。
向琥的脸红得像在夏天的太阳下曝晒了几个小时似的。
天!那件内裤她穿过还没洗耶,现在被一个男人拎在手上……她得费尽心力才能忍住拔腿就跑的冲动。
向琥强迫自己面对现实,走了过去,一把抢回自己的所有物。
「谢了!」镇定、锁定,不过是被捡了条内裤而已,又不是只穿了件内裤被看到。
「小琥,妳的表情好好笑耶!妳现在一定很努力的在对自己摧眠,说不过是被捡了条内裤而已,又不是只穿了件内裤被看到,对不?」
有多久没看到她了?至少两、三年了吧!她呀她,还是不起眼的平凡、还是朴素到令人摇断头、还是……他所熟悉的她。
熟悉?是啊!熟悉的温暖、熟悉抬摃方式、熟悉的……一看到她就忍不住的想捉弄她。
她一脸打击的回头瞪他。「你是妖怪吗?」她压抑住情绪,懒得再理他的继续捡着地上的东西。
「我好失望啊!那么久没见面,妳对我的态度好不过南极冰山。」他帮着她捡地上的东西。「实在枉费咱们青梅竹马一场。」
抢过他手中的东西往包包塞,确定背包拉上拉炼后站了起来。「我这个人一向不怎么热情。彼此的圈圈变了,阶层也不同,我不喜欢别人说我是攀龙附凤。」
以前他们是邻居,虽同一区,但昊旖家是独楝别墅,她家是公寓。之后方家一路飞黄腾达,房子越搬地段越高级,而她家还是小康,依然住在那三十坪不到的公寓。
「那就当我不耻下交好了。」他看了下表,「到楼下喝杯咖啡吧!」
「很晚了,我要回家。」怎么会是在这种情况遇到他?她觉得好丢脸、好狼狈瞧他一身剪裁合宜的高级西服,而她则是衬衫、牛仔裤,还绑着一根马尾……
格格不入,真的很格格不入,感觉上就像把顶级鱼子酱和大肠包小肠摆在一块一样不搭。
「家里有人等妳?」
向琥咬着唇,犹豫着要不要撒谎……
两人一块进了电梯后,方昊旖开口,「前些时候我开车经过以前的旧社区,顺道去拜访了向爸和向妈,他们说妳因为工作的地方距离家太远而搬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