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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真是天方夜谭!

  「是吗?真有这么简单吗?我一提到她你就笑了,可别到时自打嘴巴,那可是不太好看哪。」饶镇伦比他还了解他。

  「呵呵!放心吧,不会的,我和她只是朋友。」

  好玩、好利用的朋友,仅此而已,别想太多!

  第四章

  贝晓雨站在海鲜餐厅的玻璃窗前,瞪着水槽里不断吐着泡泡的大闸蟹,只只鲜猛肥美,看得她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下午饶子胤亲自打电话给她,和她约好晚上七点碰面吃饭。她就顺道问他想吃什么,他又反问她喜欢吃什么,她就老实回答是螃蟹,谁知道他就径自敲定了这间海鲜餐厅为碰面地点。

  她掂掂自己的荷包,心想带出来的钱,应该够吃一桌丰盛的海鲜大餐吧?

  「嗨!」有人轻拍她的肩,贝晓雨转头一看,原来是饶子炆来了。

  饶子炆下了班,若没重要的事,通常就是一身轻便,棒球帽、太阳眼镜、休闲T恤、低腰牛仔裤和舒适的运动鞋。

  对他来说,西装是上班时的工作服,至于把马子的时髦服装则是游戏人间必备的戏服,真实的他,喜欢轻松舒适的帅气服装。

  贝晓雨今天碰巧也穿着同色紧身T恤和牛仔裤,两人乍看好像在穿情侣装。

  「你来了!」见到他,贝晓雨立即笑瞇了眼。「那我们进去吧,我肚子饿了,赶快叫东西来吃。」

  「好啊。」

  进入餐厅之后,饶子炆立即转头环视四周,幸好没看见熟识的人。他知道有些认识的人会常来这间餐厅,遇到熟人是不要紧,若被晓雨发现他其实就是饶子炆,那才真是麻烦。

  「饶子胤,你要吃什么?」贝晓雨拿着菜单问他,他们一起点了几样海鲜,其中当然有贝晓雨最爱的螃蟹。

  不一会儿,热腾腾的菜肴开始送来,鲜艳的色泽和诱人的香气令人食指大动。

  首先是炒青菜,接着是清炒干贝甜豆,然后是醋溜鱼片,再来是龙虾生鱼片,最后是重头戏清蒸螃蟹和辣炒螃蟹,还有一碗甘美的海鲜浓汤。

  才几样菜,价钱并不便宜,幸好贝晓雨带够了钱,不怕付不起。

  每道菜都很好吃,她忙着将食物送进嘴里,又烫又美味的菜肴让她大呼过瘾,当她看到螃蟹上桌时,毫不犹豫把最肥美的蟹脚挟进饶子炆碗里。

  「这支蟹脚肉最多最好吃了。吶,给你!」为了报答帮助她的好朋友,她不藏私地将螃蟹最好吃的部分让给他。

  饶子炆停下筷子,盯着自己碗里的蟹脚,许久不发一语。

  「你怎么不吃?」贝晓雨发现他突如其来的沉默,有点不好意思地问:「你是不是介意我用自己的筷子挟菜给你?」

  她一时忘记了,应该用公筷挟给他才对。

  「不是的!」饶子炆笑着摇摇头,轻声说:「我只是有点惊讶。」

  他惊讶居然有人挟菜给他!

  生在豪门世家,餐桌礼仪是从小必修的课程,在外是如此,在家也是如此。对他们这种阶层的人来说,挟菜给别人确实是种不卫生又不礼貌的行为,而且也没那必要性。

  如果吃西餐,一人一份没必要分来分去。而就算是吃中餐,也自有佣人将菜肴分好到他们盘子里,所以从小到大,不曾有人挟过菜给他。

  贝晓雨挟菜给他,他觉得惊讶,但是倒不觉得脏,反而有点感动,因为她把最好吃的部分留给他。

  她的不自私,更加深了他的惭愧。

  「谢谢妳!我相信这支蟹脚一定很美味。」他诚心领受这份礼物。

  他啃着蟹脚一边问:「一直忘了问妳,妳是从台湾来的?」

  「对啊!你怎么知道?喔──我真傻,你一定是听口音嘛。」台湾人说中文的口音不难辨认。

  「的确没错,我认识一些台湾的朋友,所以多少辨认得出来。妳住在台湾的哪里?」

  「台北。我是从台北来的!」她一面咬着鲜美的蟹肉一面回答。

  「台北我去过几次,还满好玩的。」几位朋友带着他从早玩到晚,逛逛吃吃喝喝不说,还在夜店流连到天亮。

  「真的吗?可是我不觉得特别好玩。」一些纪念馆、博物馆对她来说已经没有吸引力,一些需要花钱的昂贵场所她也几乎不去,所以台北对她来说,只是一个让她居住、搭车、念书、生活的城市罢了。

  「呵呵!那是妳习惯了,所以不觉得特别,对我们这些外地人来说,那些巷子里的小吃和妳早已看腻的风景都是很新鲜的。好比香港──妳来香港多久了?」

  「嗯,两个月了。」

  「那么妳觉得香港好玩吗?」

  「好玩啊!」贝晓雨猛力点头。

  「哪里好玩?」饶子炆继续追问。

  「香港很热闹,从我住的公寓看出去的夜景很漂亮,还有东西很好吃,搭船游维多利亚港更美。」

  「但是对我们香港人来说,这些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没什么特别。我想或许也有不少香港人会觉得奇怪,为什么大家要特地到香港来玩。」

  「我懂了。」贝晓雨明白他的意思了。「就好比古人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大概就是相同的意思吧!近在眼前的东西,反而会因为习惯而忽略了。」

  「欸,妳居然出口成章,不错不错!」现在会说古诗古文的女孩似乎不多了,尤其香港实施英语教育,中文程度普遍都较差。

  「你这么看扁我啊?我看起来很没水准的样子吗?」贝晓雨嘟着小嘴扔开啃完的螃蟹壳,用湿毛巾擦手之后,再端起服务生刚送来的椰汁软糕大快朵颐。

  「不是看扁,是褒奖!我喜欢有内涵的人。」他笑着奉承。

  「那我可得再回去好好恶补一番,以后每次跟你碰面,就先吟上一段艰涩的古诗古词,陶冶你的气质。」她嘿嘿奸笑。

  「那就敬谢不敏了!我老实招认自己的中文不好,别拿那些咬文嚼字的东西害我食不下咽。」

  谁叫他是香港人,又在英国出生,英文读写对他来说要比中文容易多了。

  「嘿嘿,吓你的!我也没那闲工夫整天吟诗颂词,我每天都忙得要命,最近稍微好一点了,前阵子我天天睡眠不足,每天起床时,身体都僵硬得像冰冻十年的殭尸。」

  她的话逗得饶子炆哈哈大笑,片刻后他才停止笑容问:「对了!妳怎么会想当记者?还有,为什么会到香港来呢?」

  「这个说来话长。」

  她先述说自己超凡伟大的理想,然后才告诉他甄教授介绍她过来,还有她就职之后的凄惨遭遇。

  听了她过去两个月悲惨到极点的职场生涯,他觉得不可思议极了,忍不住问:「妳是不是得罪过那位教授?」

  人人都知道狗仔队是非人做的工作,而她的教授居然把她从台湾扔到人生地不熟的香港,感觉起来就不怎么仁慈欸。

  「你怎么知道?」哈哈,太神啦!「因为那位教授收贿,还用成绩威胁同学,我看不过去就向学校检举他。不过他完全不计前嫌,还替我介绍这份工作。」

  「呵呵呵……难怪!」难怪那位教授要整她,没把她介绍到伊拉克采访美伊战争已经算她好运了。

  「你为什么笑?」贝晓雨被他弄得莫名其妙,从头到尾,她都没想到自己是被整了。

  「妳真的感觉不到,那位教授是在挟怨报复吗?」饶子炆不忍地提醒她。

  「挟怨报复?」贝晓雨惊讶地瞪大了眼。「是真的吗?」

  「一般狗仔都是男人,毕竟那是一份辛苦的工作,为了追独家,上山下海、日晒雨淋不说,还得经常上演飞车追逐记,再不然就是没日没夜地守株待兔,既辛劳又危险,有几个女人受得了?」

  「可是教授说这是磨练的好机会,所以才特别介绍给我的啊!」她还是宁愿相信教授是好人。

  「妳说妳毕业两个月后教授才介绍妳这工作,而其他同学都已经找到工作了。如果这份工作真的像妳的教授说得这么好,怎么轮得到妳?早在两个月前就被其他人捷足先登了。」

  「说得也是喔。」她完全没想到这一点。

  「教授和业界主管通常都会互通有无,说不定妳失业这么久,全是他在背后搞鬼。」

  「真的吗?」贝晓雨听了,灿烂的小脸顿时黯了下来。

  原来甄光明一点都不光明,亏她还满心感激!

  不过她继而一想,又笑着摇摇头说:「没关系,我还是感谢他!现在我真的觉得这份工作很不错,虽然很辛苦,但是可以得到很多不同的人生经验,再说如果不曾来香港工作,我就不会认识你这么好的朋友啊,所以对我来说,应该是因祸得福吧!」

  她开朗的想法和有点阿Q的见解,让饶子炆觉得满欣赏的。

  遇到这样的事,大概十个人有十一个会咒骂连天,或是自怨自艾,但是她都没有,反而感谢陷害她的人给予她特别的人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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