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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页

 

  嗯,五官清朗,眼神睿智,举止落落大方,眉宇间有股书卷气,感觉上是颇正派的男人,女儿的眼光还不错。

  「妈咪,这位是我新认识的朋友关河,就是,呃,呃……」她一时想不起来他当初自我介绍的那句诗。「喂,你自己说。」

  「『关河梦断何处』的关河。」

  「对,关河梦断……慢着!不对吧?」

  「哪里不对?」

  「你当初讲的不是这一句。」女儿坚持。

  「那是『关河冷落,残照当楼』的关河?」

  「不对。」

  「『关河古义』的关河?」

  「也不是。」

  「『倦客关河去住情』的关河?」

  「是七个字没错,不过也不是这句。」女儿的语调开始不满了。

  「反正这些『关河』全部都是同样的关河。」

  「好,那换我告诉你了,我的名字是『楚田晴下雁,江日暖游鱼』的江日暖。」

  「我知道妳叫什么名字。」

  梅玉心任两个年轻人拌嘴,看他们用着自己都没发现的温暖目光投向对方。

  啊,女儿也到了芳心浮动的年纪了,时光催人老呢!

  不过,他们江家的掌上明珠,可不能随随便便交给别人!看来她得替小暖多花点心思,确定这男人配得上她的心肝宝贝。

  「嗯哼。」梅玉心含笑,轻轻唤回两个人的注意力.

  直到许久之后,关河才明白,为什么外表柔弱高雅、像天仙一样绝代风华的江夫人,当时的笑容,会让他不由自主地打个寒颤——

  【全书完】

  前文申引用的《Everything I do》一曲,由Bryan Adams,RJ Lange与Michael Kamen所作。

  跋

  读者的期待,大抵和作者自己预定进行的路有些落差。

  在《大王不敌太后》这本书动笔之前,已经有许多读者在来信中提到对这对妙夫妻的期待。

  大家都很想看到风姿绝俗的江夫人,如何和江金虎斗智斗法,将他整个七荤八素,大家乐开怀。

  似乎在读友们的想象里,江夫人是个温柔美丽聪慧爱老公爱女儿的好女人……

  呃,温柔美丽是有啦,聪慧也有啦,爱老公?那可能是后来的事。

  亲爱的读友们,您们可得了解,当一个心思百转千折的女人,接近权力中心时,她所下的手段可不是把人整来好玩就好,一不小心可是会出人命的。

  历史上不乏女子而为弄权能手,但自己出当皇帝的那个却被一堆男史学家冠上一堆臭名。相信女主角读籍之广博,最后也即时领悟这个道理。

  所以,我们亲爱的男主角可能到老都不会晓得,他的命曾悬于一线之间,差点被那个「丈夫是天,你说什么我都听」的老婆搞死。

  无知是幸福的。

  就像书中所言,性格较偏执的人,做一些决断的原因往往非寻常人能理解。

  江金虎一开始最让他老婆受不了的地方,就是他的憨直鲁莽,到最后,得到她的心的原因,竟也是为了同样的特质。我想,再怎样心志坚强的人,都会想得到一个脆弱时可供倾靠的伴侣,而女主角终于明白,她要找的男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跟这样深沉的女人过一辈子,大概不会是什么太愉快的事——起码对一般人而言。也只有江金虎这种凡事大剌剌的粗神经汉子,才可以这么快乐的把老婆当成宝。所以我一点都不怀疑,他们会幸福快乐地过完后半生,因为他们两人,都从彼此身上找到前所未有的契合。

  不过这个小故事倒是告诉我们,会把「丈夫是天」这句话挂在嘴上的女人有两种,一种是真正无行为能力,以为丈夫就是天的那种;(低头祝祷:这种远古生物值得列入史迹博物馆保存,请上帝保佑她们)另一种……我们最好小心为妙。

  记得许久之前,「黑道」这个题材在小说界盛行时,一直有读友来信问——凌淑芬,妳为什为不写黑道的故事?

  其实凌某人的答案,某方面而言已回答在本书中。

  我知道黑道一直被电影电视等等各种媒体美化了。

  大家想象中的黑道大哥生活,不外乎醇酒美食、出手阔绰、一堆小弟众星拱月,煞是威风。

  但对我而言,在凌某人的幻想世界里,黑道人物一直没有多少美化的空间。

  记得有一次深夜,和几个朋友开车出去兜风,一位跑社会新闻的记者朋友心血来潮带我们到北海岸去,指着某个海岸线说:「之前警察接到线报,有人蛇集团深夜要走私进来,我跟着警察半夜出动埋伏跟监,就是躲在那里。」

  当晚果然逮到几个蛇头和一船人「私货」,相信我,把人当牲口买卖真的不是什么愉快的场面。

  所以读友们得去怪我这几个专接触社会现实面的朋友,他们彻底摧毁了我写一个「周润发」型黑道大哥的可能性。

  当然,我真的已经尽力让男主角「出淤泥而不染」了,书中的许多情节,也尽量一笔带过。

  记得交稿那天,袁美眉拿出平凡精心绘制的封面时,用一种同时交错在语重心长与狂笑之间的复杂语调,跟我说:「淑芬,妳怎么会写出一个这么『台』的男主角啊?我从来没想过我们禾马的封面有一天会出现一个这么『台』的男主角!那真的是因为妳,好吗?我跟妳讲,言情小说里这么『台』的男主角,这还是第一个,只有妳才写得出来!」

  是是是,是是是,我错了!

  啊人家能够想到的黑道大哥就是这么「台客」嘛!不然妳要我怎么样?呜——反正穿白西装、拿香槟酒杯的大哥已经比比皆是了,不如换换口味,来看看凌某人写的「本土型」角头大哥!

  男主角台客一下有什么关系,人家女主角不台妹就好啦!(抱着头缩在墙角)

  这个系列,到本书为止,算是完结了。(我想大概没有人想看身高一六五的秦文诺,和酒国名花金翠姊的故事吧?呜,你们这群残忍的读友,人家矮个子也是有春天的!)

  前面三本作品《王子不要公主》、《皇后不要国王》和《女王征服王夫》,已经统一在某本作品的后记里谈过了,最后这本《大王不敌太后》,在时间点和辈分上都与其他三本有所区隔,所以它的感觉比较像番外篇。

  通常,在创作与现代时间点稍微有点差距的故事时,我都会刻意不去带到太多的时间背景。可是在创作本书时却遇到一个状况——好多次我写男女主角之间联系,又或者小弟要打电话给主母通风报信时,都想要写「某某人拿起手机」如何如何。

  我第一次写小方报信说「嫂子被钟老大抓走」的时候,大约在第二章吧,还真的用了。

  可是停了下来,想想不太对劲,赶快去查台湾行动电话的历史——哈!不出所料,当时连手机都还没引进台湾呢!不得已,只好改成那个可怜小方被人抓去痛打一顿,再放回来报讯。

  小方啊小方,我也不想让你捱这顿皮肉痛,你真的得去怪中华电信那个时候为什么还没有手机可用。

  总之,书写完了。而且得说,在这四本书里,《大王不敌太后》是我在创作过程最愉快的一本……难道是因为我天生偏爱蛇蝎美人?

  呃,不研究。

  总之,希望读友们也能喜欢这个故事,喜欢我们超级本土、爱穿大花衬衫的——纵贯线金虎王。

  至于他老婆……读友们喜不喜欢可能不重要,因为他老兄可是当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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