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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她回过神来,望见菲力苍白着脸站在一旁,华生太太最心爱的青瓷骨董花瓶瓶口那部分被他高高举在手上,其余部分全散落在以艾伯特渗着血的头颅为中心点的地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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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里无云的银蓝色天空阳光普照,刺眼的光线照得人眼睛灼热生疼。安平忙将眼睑垂下,提着皮箱离开华生家典雅的洋房。

  明朗的白日掩盖了夜里的丑恶,却掩饰不住无辜者心里饱受惊魂后却得不到丝毫安抚的悲怆.有些委屈即使诉诸于人,也不见容。安平不禁质疑起世上有所谓的公理、正义来。

  酸涩地翻开昨夜的记忆,当她将剩余的花瓶瓶口从菲力手上拿下来,抱住他安抚。一大一小哭成泪人儿,还无暇去理会倒在地毯上昏迷不醒的艾伯特,华生夫妇却在这时候回来了。

  她原本以为亲切的华生夫妇会为她做主,但华生太太一看到满室的狼藉,尖叫一声便晕了过去。华生先生顿时手忙脚乱起来。既要照顾妻子,又要安抚哭泣的安平和菲力,加上情况不明、有待医疗急救的艾伯特,可把华生先生给整惨了。

  好不容易打电话请来医生,安平哄菲力入睡,华生太太也清醒过来,一整晚的忙乱暂告一段落。

  艾伯特的伤势经过处理后已不要紧,醒来后,抱着头直喊疼。医师喂了他一些鸦片配,让他沉沉睡去。

  直到这刻,华生夫妇才有时间找安平问清楚。

  安平忍辱含悲地将艾伯特意欲侵犯她的经过说了一遍,只隐瞒菲力拿花瓶打伤艾伯特的事。她颈上的勒痕说明她是在不得已下才自卫打昏艾伯特,不由得华生夫妇不信,两夫妻面面相觑。

  华生太太无法相信弟弟会做出这种事,羞愧之下竟然迁怒于安平。但又不能指责她蓄意引诱,安平身上的衣服保守、朴素;然而天生丽质难自弃,就算是以西方人的标准来看,安平仍是惹人心动的小美人。把她留在家里,万一再发生类似事件,结果可不是名贵花瓶被打破、艾伯特受伤这么简单。

  华生太太考虑许久,决定辞退安平,并希望她隔天就离开,以免衍生更多困扰。

  安平几乎无法相信才险些遭劫的自己,竟被这样驱离。然而,除了默默接受之外,也无其他法子。向来备受保护的她,未曾尝过如此冷寒人情。父亲过世时,有齐韶和宁季群帮她,从没想过人情护短心态,是正义与公理也敌不过的。

  昨夜的一场噩梦,对她仍是充满打击和震惊,惊魂甫定的心在一大早面对失去工作、无处可去的窘境。拿了华生太太多发的半个月薪水,安平走出收容她近一月的住处,踏上茫茫天涯路。

  未来是如此渺不可期,她将何去何从?

  脚步有自己的方向,等到安平回过神来时,发现她正站立在教堂门口。

  这座教堂她来过好几回,大多是跟着齐韶进去,他就住在教堂后园的房子。

  安平走进敞开的大门,在肃穆的教堂大厅双手合十凝视受难的耶稣雕像许久,有千百个问题想问。如果真有上帝,为什么受苦受罪的却是最无辜的人?那些真正有罪的人何以没受到惩罚?

  得不到答案的她,提起皮箱穿过侧门来到后园。

  盛复花园里,绿意盎然,婿红姹紫一片。蝴蝶儿飞,蜜蜂儿绕,缤纷得令人眩目。安平在一排月季花篱前停下,痴痴看了许久,心里犹豫着该不该去找齐韶。

  受到这种屈辱,最想见着的人是他。渴望他用那双健实的臂膀紧紧拥抱她,驱离她昨夜受到侵犯的记忆,将艾伯特充满酒气的嘴、令她恶心的手,彻底拔除。

  那太可怕了,尤其是颈子被勒住,失去呼吸的能力,胸腔濒临爆炸的疼痛,那接近死亡的记忆,是她一辈子难以遗忘的。

  身体曾那样冰冷,被抛进没有安全感的世界,现在想起来还会簌簌发抖。唯有齐韶的温暖,可以赶走心底幽暗的恐惧。

  再说,她不想让他误会。华生夫妇一定不愿把实情告诉他,所以,尽管心里的羞耻感是那样强烈,她还是要亲口告诉齐韶真相。

  全世界的人误会她都没关系,唯独齐韶不能误解她。要是连他都在这件事上指责她、抛弃她,安平无法想像自己是否还有勇气面对这般残酷的人生。

  她一定要见他,把所有的委屈都告诉他。

  正当安平鼓起勇气想穿过花园去找齐韶,忽然听到一阵交谈声。她将眼光望向声音方向,看到齐韶提着公事包走出来,后头跟着艳光照人的宁季晴。

  她讶异地微张小嘴。还不到早上八点,季晴怎会在这里?

  “齐大哥,陪我去吃早餐嘛!”季晴娇嗲地拽着他的手臂撒娇。

  “别胡闹了。”齐韶好脾气地道。“你明知道我要赶去医院,还一大早来找我吃早餐?”

  “人家有话要跟你说嘛。”

  “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呀,不一定要找我吃早餐才能说。”齐韶幽默道。

  “这可是你说的晴。”季晴无比认真地拉着他停在一株相思树下,秀丽的脸庞微微仰起,眯眯笑的眉黛媚眼闪漾着如天空般的银蓝光芒,模样娇媚可爱。

  “你头低下来一点嘛。”她吐气如兰地央求,齐韶不疑有他地将耳朵靠过来。

  “过几天是爹地、妈咪的结婚纪念舞会,你做我的舞伴。”

  “对不起,季晴。你知道我的舞跳得不好……”齐韶想要直起身,季晴两条雪玉般的臂膀却挂在他颈上,不依地娇嗔。“人家才不管你跳得好不好呢。人家只想你当舞伴。”

  “季晴,你还是找跟你同年龄的男孩吧。我相信一定有不少名门公子排队等着……”

  “我不要他们,我就要你!”季晴气恼的嘟着小嘴,水蓝眼眸盈满不被了解的不满。“齐大哥,我喜欢你呀,所以才要你当舞伴。你懂不懂?”

  齐韶显然被她的话吓呆了。

  “季晴,你在开玩笑。巴?”

  “我不是玩笑,我是真心的!”季晴说完后,怀着无比的坚定,踮起脚将唇送上,紧紧拥抱着齐韶。

  看到这幕的安平,只觉得全身僵冷,支撑着她度过昨晚可怕打击的信念,于此刻碎裂如那只敲击在艾伯特脑门的骨董青瓷花瓶。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的,所有的感觉好像都在刹那间关闭了。等她回过神时,发现自己泪流满腮地游荡在街上,迎面而来一辆黑色轿车,仿佛是死神的乘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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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风儿袭来醺醉

  上海的夜登场

  霓虹光芒闪烁出不夜城

  比满天星斗还要灿烂

  醇酒美人

  欢舞歌唱

  上帝的天堂也比不上

  夜上海,她教你迷醉……

  舞台上,被衣料单薄的舞者簇拥的歌女,一身华服,烟视媚行的吟唱出动人的歌曲。

  金合欢夜总会开幕的招牌歌,充分道出上海夜里的繁华。

  掸落一天的尘嚣,披上斑斓彩衣,夜上晦以优雅姿态从容地展现其万种风情。在夜总会、舞厅、酒吧、特种营业区群聚的外滩,不时上演纸醉金迷的乱世风华。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混乱的时代里,忙着苟延残喘尚且不及,没空去理会国仇家恨。夜上海充斥着淘金女郎,和各式各样的玩乐,只要你有钱,不管是哪个国籍的人,全都是大爷。

  然而再嚣张的客人,在金合欢夜总会也必须收敛狂态。处身于乱世中的冒险天堂,没有硬底子的后台是无法生存的。

  据说金合欢的老板人脉亨通,不但脚踏官、商两界,还跟上海滩的帮派组织关系良好。要是胆敢在金合欢捣蛋,就甭想在上海混了。尤其切切不能得罪金合欢当红的歌伶黄莺,她不只是老板的最爱,追求者更不乏各界精英,尤其是日军特务组的神鹤,更教人闻之毅触,莫敢与敌。

  提到黄莺,她的歌声音如出谷黄营,妍丽的姿容放眼上海,很难找到能与她匹敌的。

  上海的玩家都说:“闻黄莺歌声,绕梁三日不知肉味;见黄莺姿容,相思三年无视美人。”意思是指,黄莺的歌声,曼妙得足以让人三天都食不知味;黄莺的美貌让人即使三年都相思难忘,眼中再看不到其他美人了。

  由此可知,黄莺是如何色艺双全了。

  每次登台时,夜总会的歌舞厅挤满爱慕者,全都为了一聆她优美的歌声,亲睹她绝世的体态。

  今晚即是了。

  黄莺尚未登场,台下已是坐满宾客,大伙儿都打着同样的如意算盘,早点到好抢个好位置,就盼黄莺小姐的媚眼能恰恰扫到他们身上。

  然而,再怎么抢,也抢不到最挨近台边的贵宾座。只有上海最响亮的人物,才能订到位子。每张桌上都放有精致的卡片,写着某某某先生订位。人,不一定在歌厅一开唱就进来,但总会在黄莺上场前到。这就是黄莺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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