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言情小说 > 冤家宜解不宜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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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啊,真是奇怪的生物。

  比较值得庆幸的是,他们的孽缘真的就到此为止了。她是不是仍在另一所学校作威作福、鱼肉同学,他并不清楚,反正从此桥归桥,路归路,要是接下来还有可能再成为同学,那他言洛宇的头就剁下来让人当西瓜劈!

  第二章

  是的,他的头不会被剁下来当西瓜劈,因为他读男校,除非她变性,否则别说同班,连同校的可能性都等于零。

  但是他忽略了一点,命运的公信力是不容挑衅的。

  他有说过,他们的孽缘很深厚吧?

  他有说过,老天爷很喜欢挑他来耍贱吧?

  他有说过,他们不管怎么绕,都会碰在一起吧?透过她,不需要任何科学证明他就已经百分之百相信地球是圆的!

  那天放学回家,骑着脚踏车经过社区公园,不经意瞥见公园内有点眼熟的身影,害他差黠倒栽葱!

  幸好及时稳住车头,要不然骑脚踏车「犁田」,回去准被姊笑死。

  下意识里,他完全不多作停留地快速给它骑过去,或许是习惯吧,他们就像磁之同极,本能地互斥,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她说了,要他离她愈远愈好,否则见他一次扁一次!他一点都不打算见识女人言出必行的魄力,尤其是这个威风八面的大姊头!

  隔没几天,他又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看见她。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下来,次数一多,他不小心留意到她的举动——喂流浪猫流浪狗?她?要狠扁人从不手软的大姊头?!

  不会吧?她哪时变得这么有爱心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每天放学经过小公园,他会往特定的方向望去,搜寻那道熟悉的身影。渐渐地,她在他心目中的形象,似乎比较没那么糟糕了。

  一个会喂流浪动物,温柔安抚牠们的人,应该坏不到哪里去吧?

  爸爸也不擅于表达情感,但是对那些流浪的小动物却很有爱心,常常喂食牠们,他从小看到大,耳濡目染下,对于爱护小动物的人,会让他产生莫名的亲切感。

  这一天,学校有辅导课,他上完课回家时,夕阳已经半隐入地平面,他打算赶在夕阳余晖完全消失之前回到家。

  就在绕过每天回家必经的小公园,正要弯进社区的巷子里时,一旁的状况引起他的注意。

  丁群英?

  初步判断,她似乎遇上麻烦了,谁教她平时爱惹是生非,这下吃到苦头了吧!

  这其实不干他的事,他该做的,是当作没看到,然后依原定计划在天黑前回到他温暖可爱的家,洗个香喷喷的澡,品尝爸爸细火慢熬了两个钟头的人参香菇鸡汤!

  但是当角落大打出手后——

  哇咧!七个打一个?是不是男人啊!

  不管她平时如何威冠群英,至少此刻他看出她招架得很吃力,在一拳逼上她左脸颊的同时,他毫不犹豫地捡起地上的石头砸去——宾果,正中红心!

  「丁群英,上来!」

  那颗石头引起她的注意,她回过头,错愕地瞪着他。

  「发什么呆?快点!」他又催促,这次她没有迟疑,俐落地跳上脚踏车后座,他立刻埋头用力地踩踩踩!

  但是,他得附带说明一点,这是脚踏车,不是一般电影英雄救美的场景中必定会出现的拉风机车,有一飞千里的能耐,而且他也未满十八岁,没有驾照,所以……

  呃,那不是重点啦,总之,后座的丁群英实在看不下去了,一把搂住他的腰——

  「啊!」他惊叫一声。

  「鬼叫什么?又没要强暴你!」不搂住他的腰,身体怎么平衡?怎么找到施力点?

  丁群英白他一眼,长腿往前伸,占去一半脚踏板的空间,助他一「脚」之力。要真想靠他这龟速逃命,她还不如跳下来和后面那群穷追不舍的家伙决一死战痛快些!

  「可是、可是——」这样不算强「抱」吗?而且,她搂得会不会太紧了些?从没和亲人以外的异性如此亲密,他面颊微微泛起红潮。

  「闭嘴!你再啰嗉我扁你!」没见过男人像他这样龟龟毛毛的!

  世上怎么有这种事?救人还要被骂、被扁,言洛宇在心中频频叹气。

  「左转。」她冷不防命令。

  「噢。」谨遵懿旨。

  在社区附近绕了几圈,甩掉后头紧追不舍的人后,他依着她的指示将她送到家门前,这才发现她住的地方和他家居然只隔两条巷子。

  丁群英跳下后座,双手抱胸,斜睇着他。

  「干、干么?」用这种眼神盯着他,他会头皮发麻耶!

  「你很不怕死哦!」都说了叫他有多远闪多远了,他还敢插手管她的闲事,不相信她会言出必行,把他扁成猪头吗?

  「那、那我回去了。」他掉转车头,识相地摸摸鼻子闪人,不碍她的眼。

  「等一下啦!」她没好气地叫住他。「这次不算,好歹你帮了我一回,你以为我那么不识好歹哦?」

  「呃……」如果点头,她会不会一拳挥来?

  「喂,问你一件事。刚刚你干么要帮我?你明知道我不爽你很久了。」乘机看好戏,报一点老鼠冤不是更痛快?

  「嗯……」这种事放心里就好了吧?说出来多失礼。

  「男子汉大丈夫,有话就直说,嗯嗯啊啊的,你演A片啊!」她不耐烦地吼他。「到底为什么?!」

  「我们……是同学。」

  「同学?」嘲讽的眼神瞄了眼他身上的制服。「雄中耶,我可没那个荣幸。」

  读雄中又得罪她了吗?他研究她的表情,斟酌着词汇。「可是……我们很早就认识了啊!妳不觉得我们很有缘吗?」今天换作是别人,也会和他一样这么做的。

  「那叫冤家路窄吧?」

  「……」他又无言以对了。

  「算了算了!」她挥挥手。「反正我欠你一个人情,有需要可以随时来找我讨。」

  他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妳——不讨厌我了吗?」四叔不是说,就算他做了一百件事,她记得的永远是他对不起她的那一件?

  「谁说的?下次见到你,我照扁不误。」亮拳以兹证明。

  「……」四叔英明!

  突然有种山穷水尽,多说无益的感觉。「那,再见。」

  「跟一个下次见面要扁你的人说再见?」

  「……」埋头,骑车。

  这一回,她没再拦住他,看着他离开视线,忍不住朝天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轻哼:「愣头愣脑的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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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她说过要他没事最好少出现在她面前,否则下次见面依然照扁不误,但是每天下课经过小公园,他还是会习惯性地朝里头望去,给她一记微笑当作打招呼。

  就只是那一秒的眼神交会,一记淡淡的微笑,他不会停留,而她也会当作没看到地别开头去,完全不给他好脸色。

  每日夕阳西下前的小小交集,似乎成了他们之间无须宣之于口的自然默契,甚至是生活中的一部分,习惯了之后,没那么做反而觉得哪里不对劲。

  没错,这天下课,没看到蹲踞在公园角落与流浪小猫喁喁低喃的身影,回家之后的言洛宇就开始坐也想,站也想,洗澡也想,吃饭也想了……

  「喂,思春了哦?」叶洛希在餐桌底下踢了踢他。

  「哪有?」

  「还没有?明明就坐立下安,一副欲火焚身的样子!」

  「洛洛,妳弟才十六岁,不要乱教。」言孟春严肃地纠正。

  「老爸,你太小看人类的爆发力了,小叔五岁就会泡马子了。」叶洛希更不以为然。

  叶初晴哼了两声。「既然我们说的是人类。妳没事干么拿一只配种用的兽类来比较?」

  「啊,也对,失言失言!」

  这——愈扯愈不象话。

  言孟春彻底投降,好担心地看着儿子,多伯他纯洁的心灵被污染啊……

  言洛宇像是没听到,心不在焉地扒着白饭。

  「小宇?」起码洛洛有句话没说错,儿子今天真的有点小反常。

  白饭扒到一半,突如其来地冒出一句:「爸,我等一下可不可以把今天剩下的饭菜拿去喂公园附近的流浪狗?」她今天没去,那些小猫小狗一定饿坏了。

  「噢,好啊!」言孟春愣愣地点头。儿子一整晚光扒白饭,想的就是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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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八点,提供照明作用的公共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言洛宇提着今天晚餐的厨余来到小公园,大方分送父亲的手艺,看着小家伙们围在他身边满足地大快朵颐,他浅浅微笑。

  「好吃吗?我爸的厨艺不是盖的吧?每次吃他做的东西,都会觉得当他的儿子好幸福哦!」他搔搔小白狗的脖子,小白狗在他掌心蹭啊蹭地,像在撒娇,让人倍感窝心,他逐渐有些明白她天天来喂这些流浪动物的原因了。

  她是不是很寂寞?所以才找这些不会拒绝她的小动物陪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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