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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能。贝巧慧在心里回道。「我不会有什么机会和她相处,你忘了接下来我们就要开始忙碌,起码有大半年要来回工地和公司之间。」

  他们的恋情不会长久,时间和距离是爱情的杀手,不用多久自会分手,如同他过去那些耐不住寂寞的女友。

  他是那种一旦投入工作中便废寝忘食的人,求好心切地埋头苦干,不到满意的程度不罢休,一个劲地冲刺直到把房子盖好为止。

  当他全神专注在工作上时,旁的杂事全搁在一旁,包括女朋友的需求,因此她们才会一个个离开他,只愿当他短暂的情人而没有长相厮守的意愿。

  也就是说他适合当床伴而非男友,一有需要来聚一聚,下了床各走各的,他的工作永远重于身边的人。

  「咦!我没告诉妳吗?从今天起她是镇长派给我的私人助理,直到她返回工作岗位前都会跟着我,不管我到哪里。」

  「什么,她要一直跟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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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啦!她是私人奴隶又如何,有必要那么吃惊吗?好象她要了什么诡计赖上他。

  镇长是她的好朋友没错,可是不代表她不会陷害她,许久不曾劳动的她只有逛街最勤快,要她像工蜂一样的钻来钻去是不可能的事。

  何况她还穿著三寸细跟的高跟鞋,原则上来说只适合在百货公司走动,逛逛商家,买买精品才是她的专长,爬山涉水的事留给野鹿去做。

  美女落难时都有英雄来相肋,而她却被好姊妹落井下石,王子缺货中改由森林黑熊上场,她成了唯一的受害者,不得抗拒。

  「脚在痛是不是?」

  关心的声音从头顶落下,坐在石头上休息的明光抬头一望。

  「你和我不熟吧!」她说道。

  肤色略显白皙的年轻男子好笑地回道:「我们和老板很熟。」

  「喔!这倒是,她现在真的当了你的老板。」真是不幸。

  「是呀!老板,她一向很会打如意算盘。」好笑变苦笑,他承认败在老板对钱的执着上。

  因为他的薪水直接汇入镇长的帐户,充当民宿的食宿费用,若需要零用金自行打工,全家、莱尔富、7-ELEVEN等便利商店都有缺人。

  「贵姓,先生?」她看过他,但没什么机会交谈。

  「张,张志明。」

  「春娇与志明那个志明!」她微讶地睁大眼,一股笑意冲到喉间。

  「小明手上有五颗橘子,吃掉一颗还有几颗?小明去买酱油,一瓶酱油二十五元,买了三瓶给老板一百元,请问要找回多少钱?」他没好气地一叹。「没错,我就那个家喻户晓的大人物。」

  反正从小被笑到大,他已经习惯了。

  「喔!小明你好,我叫明光,请多多指教。」她俏皮地打起招呼。

  「想笑就笑没关系,我知道妳是谁,老板常挂在嘴上。」通常不是什么好事,咒骂最多,当她接到来路不明的帐单时。

  张志明对这位老在天上飞的空姐算是有些熟悉,他们常常错身而过却鲜少交谈,因为他要学画和忙着赚钱给吸血鬼老板,因此他晓得她是谁却没机会多做停留闲聊。

  而她也很忙,一放假就到处搜购名牌,除非能连放七天以上的长假,否则她很少在「爱情民宿」露面,大部分时间都消磨在各大城市的精品店。

  所以他认识她,她不认识他是正常的事,流动的水向前走,而盘根的老树是静止的,他看的是她的来来去去。

  「肯定没好话,她一定常骂我败家对不对?」她自己什么德行她最清楚,不用别人提醒。

  他笑而不答,态度沉稳,和平常老被老板追着要钱的局促样回异。

  「算了算了,没几个人敢在她背后说她坏话,在她的淫威下生存很辛苦吧!」她是过来人,深受其害。

  张志明又笑了,是理解的笑意。「杭先生是不错的男人,值得把握。」

  「嗟!干么说到他,你是元修派来的间谍呀!」专做渗透工作。

  「他是认真、有责任感的人,做事不马虎,十分踏实,是个能托付终身的对象。」根据他多日来的观察。

  「你朋友?」她挑眉一问。

  「什么意思?」他不太懂。

  女人的心思如千蛛织成的网,不容易找出丝源,密密麻麻非常复杂。

  「不然你何必替他说话,好象你们交情很深的样子。」她一脸不屑地撇撇嘴。

  男人总会袒护男人,不能相信。

  原来是这意思。「我只是觉得他很适合妳。」

  至少接吻时不用劈腿,两人的身高搭配得恰到好处。

  「适合?」她冷嗤一哼。「瞧他工作还不忘带个女人,人能老实到哪里去。」

  两人还有说有笑地靠得很近,说着她完全不懂的行话,眼中根本没有她的存在嘛!

  哼!两个讨厌鬼。

  「吃味了?」张志明以旁观者的身分说道,

  「拜托,谁会闲着没事吃这种子虚乌有的味,你未免太看得起那个家伙。」那对奸夫淫妇,她咬咬咬……咬死他们。

  就是妳,死鸭子嘴硬,这里妳最闲。「贝小姐是杭先生的同事,也是合伙人之一,拥有哈佛大学建筑学位,是个小有名气的建筑师。」

  一提到学历,不服输的明光激起无比的战斗力。「哈佛算什么,我小指头一勾,他就乖乖地过来哈腰。」

  孤儿或多或少都有些不想承认的自卑感,虽然她表现出无所谓的模样,十分自信的都会女性形象,但心里还有挥不去的阴影。

  为了不在别人面前突显自己的缺乏家庭温暖,她总是特别开朗地融入人群,反其道而行地让自己发光发亮,摆脱孤儿给人的第一印象--悲情。

  追求名牌所带来的虚荣感便是精神层次的不满足,也就是说她不想外在物质上输人,即使少了父母的庇护她也能活得健全,不需要多余的同情与施舍。

  不过她绝对不会承认是自卑心的因素,她自认为自己的人生很光明璀璨,过得比一般人精采。

  「张志明,你背我。」手一招,眼瞇笑的明光一脸正大光明。

  楞了一下,他不安地压低声音,「小姐,妳不要害我,我和妳无冤无仇。」

  「我脚痛嘛!发挥绅士风度是男人的责任。」眼一眨,她笑得好似春风拂面。

  聪明点,别拆我的台。

  忽地一悟,他似笑非笑地配合她。「那我充当一会妳的男朋友好了,我的背够宽……」

  张志明故意说得很大声,一副乐于成为漂亮小姐轿夫的模样,身一低作势要背她,是男人都不会错过这闷秋的一大福利。

  只是他的手还没碰到包裹在紧身牛仔裤下的修长美腿,一道突来的蛮力将他推开,冒火的牛眼几乎要将他烧成一堆灰。

  唉!女人喔!真是不老实的始祖,上帝派来毁灭男人的终极杀手。

  妳满意吗?做作的小姐。

  拍拍手上的泥土站起身,张志明偷偷地回了个「如妳所愿」的眼神,心想着他将来的女朋友一定要乖巧听话,绝不能是这一型的。

  不过真能如他所愿吗?那就不得而知了,爱神是很顽皮的,常常会出人意料。

  「哪里痛?我帮妳揉揉。」他才是正牌男朋友,没人能代替。

  虎背熊腰的大男人不怕人讥笑地左脚一屈,半跪半蹲地捧起女人的小腿直揉,力道不大怕捏疼他的心肝宝贝,时轻时重地看她脸部表情下力。

  他一点也不觉得推人有错,因为他挡到他的路,推开他是方便他行使「男朋友」的义务,绝对不是要警告他少碰他的女人。

  至少他还没推他去吃沙。

  「腰痛背痛脚也痛,你没瞧见我一身肌肤比豆腐还嫩吗?走那么快赶着去投胎呀!」她才不管他表现多呵护的动作,一个拳头就往他胸口落下。

  其实他们已经走得够慢了,为了配合她的脚程延误了两、三个小时,而她还故意拿乔、使性子,用意是向另一个女人示威。

  他就是喜欢我怎样,妳就在一旁咬牙切齿,嫉妒我好了,他是不会分给妳的。

  这就是幼稚的明光。

  「妳别打了,小心手痛。」杭深青握着她的手轻呼,生怕她打疼自己。

  是痛呀!他到底是吃什么长大,皮特厚。「你看人家起码有伞遮,而我只能被太阳晒得头发晕,你这男朋友是怎么当的,一点也不在意我。」

  「好,那我去买伞,妳先喝口水喘口气,千万别累着了。」他一边帮她拭汗,一边递水,心想哪里有商店。

  「不必了,反正都晒得快脱皮,现在去买也来不及,回去多抹些乳液看能不能改善。」要一下子白回来就有点困难。

  幸好她出门前穿上长袖衬衫和抹上防晒乳膏,不然她真要脱一层皮给他看。

  「全身都抹……」眼神异常亮熠,杭深青想象双手游走她雪背的激情画面。

  「嗯哼!脑子里属于十八限的低级想法都给我收起来,我还不打算让你太得意。」男人不能宠,一宠会得寸进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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