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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页

 

  一不小心就写超出了五段,多的妳就当小费看。

  最后,老子脸皮嫩,妳看完信就烧了配安胎药吃,切记日后不可再于我面前提起,否则老子一概不认帐。

  妳爹 笔

  【全书完】

  ※郎云与叶以心的故事,请见珍爱2680《拼图》。

  ※安可仰与梁千絮的故事,请见珍爱2745《动心》。

  ※郎霈与凌苳的故事,请见珍爱2780《胎记》。

  后记 凌某人

  其实每次要写前言和后记时,都会有点挣扎。

  「前言」和「后记」在凌某人书中的分别,就是前言可以在读小说内容之前先看没关系,后记却是希望读友们在看完小说之后再来读。

  可是我知道很多读友无论如何还是会一拿到书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把前言后记先看一遍,这常常造成了我写后记的不知从何下笔。

  第一印象是很惊人的。

  不可免俗地,我们会以初识者的第一印象做为评断他们的标准,我们对书也是一样。

  有些后记的内容,若是在看完书后再来读,读友比较能先建立自己的想法,再分享我的想法时,也较能有共鸣。然而,若是在看书前就先偷看了,结果却看到一堆可能和自己预期有出入的内容,那可能在未读小说之前,读友就先有了偏颇的预存立场了,这种并非作者期望下发生的预存立场,我总是希望能将它们降到最低。

  所以,看到这里,如果你是先偷看后记的人,乖,回头先把小说本文看完吧。

  回归正题。

  我得说,我真的挺替禾马出版社的詹姊、小郑郑、袁美眉及大编小编们感到同情的,他们怎么会遇到「凌淑芬」这样的一个作者?

  我好像总是在挑战詹姊的容忍程度(可怜的詹姊,请大家一起陪凌某人忏悔两秒钟),要不就是一整个系列不肯痛痛快快写完,总要拖个一两年才可以;要不就是一天到晚拖稿。更糟糕的是,还老是写出一堆很奇怪的东西。

  我想,继上一本金虎兄(大王不敌太后)的「言情小说之最台男主角」之后,詹姊应该已经虚弱地认为,我再写也写不出比这个更不符合言情小说主角的人物了。

  瞧,这不就来了吗?

  当当,「言情小说之最老女主角」!

  一开场就三十五岁高龄了(女主角本人坚持永远的三十四)。

  三十五岁高龄还不打紧,这位小姐还是个带拖油瓶的;带拖油瓶不打紧,她的拖油瓶还不是跟本书男主角生的。这这这,这可是言情小说里的大忌呀!冰清玉洁的女主角怎么可以跟其他男人生过小孩呢?

  哈哈,这会儿读友明白凌某人开宗明义,请大家先看完小说再来看后记的用意了吧?

  如果您还没看小说,您倒是说说,看到这里,您老可还会想翻开书本吗?

  (呃啊,不要走!拖住读友的腿儿哀哭)

  所以,再度地,请各位读友陪凌某人排成一排,一起低头向詹姊忏悔两秒钟。

  严格说来,我觉得《传说》比较像是女性自我认同发展史,女主角有着看似光鲜成功的人生,其实一生都在追寻亲人的认同。男主角佐罗说得对,她其实是一个超级没自信的人。而这样的人,在你我生命中,其实很多。

  有时想想,甚至我们自己可能就是这样的人。

  不断地取悦别人是很辛苦的事,但要说到完全不在乎旁人,又不太可能。最起码,我们会希望自己的父母和亲人是认同我们的。很可惜的是,东方人的教育方式习于以责骂取代鼓励,即使孩子做得很好,大人也往往不习惯直接说:「哇,你好棒,你做得不错哦!」而习惯转个弯儿来说:「吼,看不出来你这种两光大王,也有偶尔灵光的时候。」

  好端端的一个赞美,倒弄得像挖苦一样了。

  以前念书时,和一位外籍老师聊天,他以自己教学经验提出道:「相较于西方学生,东方学生比较缺乏自信,很少会在课堂上主动参与讨论,或提出意见。」

  想想也是,起码直到凌某人这一代的教育观念里,大多停留在上述的「挖苦哲学」,只希望接下来的世代们,能够有一个更正向的教育环境。

  本书的女主角凌曼宇,大抵上也是在类似的教育环境里长成的(但是她的年龄不代表人家的年龄啦,不要乱猜,呜呜呜)。最后,作者安排了她亲爱的父亲大人以一封信和她和解了,虽然那封信还是很挖苦就是了(本性难移嘛)。

  也希望各位曾经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读友们,自己能和自己和解。

  啊,一不小心又扯到太严肃了。

  以前就说过,凌某人不是一个喜欢用很严肃的口吻跟大家说:「好,你们排排坐下来听我说大道理。」的人,毕竟自己实在也没有几分料。所以在下笔时,我喜欢写些诙谐的故事,用轻松的笔调带过一些硬邦邦的话题。

  如果在后记里偶尔不小心发作一下,请读友们见谅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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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谈点轻松的好了。回回读者提出的一些疑问。

  好久没有在前言后记回问题了,这次又整理了一些。

  首先,关于上本书《大王不敌太后》──

  米亚问:

  「凌淑芬,妳乱伦哦!大王是king,太后是mother of king,两个怎么会是一对呢?」

  凌某人回答:

  《大王不敌太后》里的大王,并不是king的意思。其实在章回小说如《水浒传》里,「大王」这个名词是「绿林好汉」的意思。

  所以我们常见书里称山贼为「山大王」,又或者写到一些平民老百姓被抢劫,扑通一声跪下来,哀求那个强盗:「大王饶命,大王饶命!」

  换言之,这里的「大王」就是混黑道的啦!咱们金虎兄,可不正是现代版绿林好汉吗?

  至于太后……唔,不晓得大家有没有同感,在江家,最高阶级的应该是那阴险美丽的江夫人,其次才是「丈夫是天」的江金虎,第三阶才轮到我们可爱的女儿江日暖。

  若论辈分,江金虎是一家之主的话,江夫人绝对是垂帘听政的太后无误,所以这本书名才会叫做《大王不敌太后》,翻成语体文就是:混黑道的杠不过他家那个垂帘听政的母老虎之意。

  人家不搞乱伦啦!

  还有,米亚,妳名字好可爱,所以我在《传说》里也写了个叫做米亚的漂亮女生,虽然戏分不多(因为主要角色的名字都固定了),还是谢谢妳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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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xxxn(A读友说,如果我要在后记回答问题,请不要写出她的全名,所以凌某人帮她打个马赛克):

  「凌淑芬,请问妳是不是很喜欢外国人?因为妳写的很多小说都是以外国人为主角。」

  凌某人回答:

  咳,是这样的,凌某人支持天下为公,世界大同,处处地球村。

  不过被A读友一说,我自己回头翻翻,发现真的有好几本书是拿外国人当主角,以前倒是没有特别去注意这点。

  其实,如果读友们记得的话,凌某人在之前的后记中曾经说过--我喜欢写反差大的角色。

  这种反差性不只是在外貌、性格上,也包括背景的对比。所以当我塑造角色时,我会倾向去找背景或文化差异很大的人物。除了亚洲地区不同国家之间彼此会有一些文化差异之外,东方人与西方人的文化差异更是明显。这也是我在塑造角色时,会去直接抓的点。

  即使这些文化差异,我不见得会在每本书里特别点出来,但是它在我脑中的角色塑成时期极为重要,如果没有这些反差,可能写出来的又会是完全不一样的故事。

  像之前也有读友来信询问过关于「男女主角订婚」的这件事。

  在东方人的社会里,虽然「订婚」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它在民俗传统里几乎就等于结婚的前身,除了那些一天到晚搞分分合合的艺人之外,一般社会里的订婚都是大事;会走到订婚这一步,小两口八九不离十就是要结婚了。

  接下来又要做饼送饼,又要发喜帖什么的,如果有人订了婚,最后没有顺利结成婚的,两方家人只怕都给震得东倒西歪。

  相形之下,美国人的订婚就随兴多了。在这里不敢用「西方人」,是因为凌某人不敢说对所有西方国家都特别瞭。

  一般美国人,两个交往的男女彼此看对眼,晚上出去喝酒吃饭,顺便经过首饰店,买个戒指互相套上,隔天逢人就可以说:「We are engaged.(我们订婚了)」如果哪天吵翻了,戒指互相一退,逢人又可以说:「I broke up with him.(我们分手了)」一切干净俐落,不拖泥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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