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言情小说 > 恶魔情人变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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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相信的是你,你老是有种变态的嗜好。」喜欢看人痛苦地扭曲嘴脸。

  不承认她指控的雷恩满脸贼笑地辩白,「那是妳太不懂得做人的乐趣,我在开发妳隐藏了二十年的潜能,还不赶快感激我,人生苦短,得欢且欢,要善待自己呀!」

  是善待他吧!她想。「爸、妈、大哥、大姊、梅姊、冯哥,你们吃饭呀!不用顾及我们的。」

  一说到吃饭,为人母的康心风第一个关心的,便是身体不好的小女人。

  「小妹呀,吃饭了没?可别饿着肚子让妈心疼。」瞧她气色很差,准又不听话了。

  「吃了,我吃炸鸡……」

  「什么,炸鸡?!」

  面对好几双苛责的眼睛,杨恩典情急生智地改口──

  「是炸鸡店旁的日式凉面,很清爽的细条面。」可是没味道。

  「喔!是凉面呀!」那还好,她的心脏受不得刺激。「不过面条没什么营养,还是喝点鸡汤,我炖了一大锅等妳回来喝。」

  她看向大女儿,「亚理呀,帮妳妹把鸡汤端出来。亚树,去拿副碗筷给小妹,千万别让她饿着了,瞧她又瘦了,不补不行,明天记得买一块猪肝,补补气也好……」

  看着杨家两兄姊毫无怨色地为唯一的妹妹忙着,又是怕她烫,又是担心她吃得少,两位「外人」真是五味杂陈,他们可没荣幸让人这么伺候着。

  原本这只是人家对生病妹妹的关爱,他们当作不在意地一笑置之,可是当四双筷子同时夹菜到恩典妹妹碗里时,冯子谦和徐月梅就真的无法释怀了。她有那么需要呵护吗?

  尤其是徐月梅的感触最深,她从不否认嫉妒着杨家的小女儿,她拥有所有人的爱,而她只分到其中一点点。

  第六章

  「小猪、小猪,你的主人上哪去了,为什么你孤零零地在这里?寄人篱下无处可归,你好可怜喔!」

  肥脖子系上粉红丝带的粉红猪十分兴奋地哞哞叫,像是见到熟人似地冲过去,对着一双葱白的小腿蹭呀蹭,撒娇地在脚旁窜来钻去。

  小腿肚后是飘扬的发丝,乌黑亮丽映着阳光的颜色,黑亮的程度足以照出一个人的脸,柔软得让人想伸手一抚,看是不是如丝绸般顺滑。

  顺着黑发往上瞧,那是一件深蓝的百褶裙,裙襬下垂毫无赘物,素面无花纹,衬着浅粉色的上衣,给人一种十分素雅的感觉。

  「圣芳济女中」五个小字绣在左边口袋上方,高中女生模样的女孩蹲下身抚弄小肥猪的尖耳朵,捉弄似地左右弹了几下。

  好玩,大概是她眼中唯一的情绪,她超乎年龄的沉稳,让她看起来不像十七岁少女,可是稚气的脸庞又让人怀疑她有没有十六岁。

  「瞧瞧你是不是又瘦了,被主人凌虐了呀!猪的本事是混吃等死,千万别做出讨好的举动,那会失了身为猪的格调。」

  似懂非懂的小猪哞哞地直点头,嗅着女孩的手舔她残留糖果味的手心,眼泛泪光似地摇摇发疼的耳朵,举止跟没骨气的犬科动物没两样。

  牠不是饿了,而是想吃,依动物的本能寻找食物的位置,在明明闻到清甜的柑橘味却吃不到嘴边的情况下,难怪牠要眼泪汪汪埋怨女孩的坏心肠。

  猪也有猪的尊严,牠不要理她了,她跟主人一样没良心,小猪要弃暗投明,投向神父的怀抱,人家可是照三餐喂牠,照顾得无微不至,还有美国大苹果当零嘴。

  「小猪呀小猪,你活得也满久的,怎么越老越笨了,跟着你无能的主人躲到上帝的地盘,你不知道你不是一般的小猪吗?你是妖猪耶!教堂的圣光会把你打回原形……啊!我忘了,猪就是你的原身。」

  不是妖猪,不是妖猪,我是魔猪,会拉黄金的屎,吐出鸽蛋大小的珍珠,妳不可以小看我,我是很有用的猪,人类都很喜欢我。

  不满被冠上妖猪称谓的粉红猪十分不服气,四只小肥蹄跳上跳下地表示抗议,长哞一声吐了一颗色泽光润的粉红珍珠,小屁屁一抬猛噗噗,一坨金澄的黄金堆得小山高。

  我很厉害吧!我会做别人做不到的事,我不是妖猪喔!赶快来赞美我,我拉很多很多的黄金给妳,让妳变成世界上最有钱的大富翁。

  「咯……什么人养什么宠物,好的不学尽学坏的,主人狂妄自大,你也神气得不可一世,看来你们还挺合的……咦?多多,你又缩到哪去了?」

  一想到自己胆小的小兔兔,女孩低头一视缩成小雪球的白毛小兔,含笑的紫眸闪了一下。

  到底是什么地方出了错?当初在万中选一的原因是因为牠憨睡的模样很可爱,小小的身躯窝在草丛里,彷佛山摇地动也不怕地蜷曲着雪绒绒四肢,当时她想这一定是了不起的宠物,个小胆子大,绝对会让她非常有面子。

  谁晓得她被自己的直觉骗了,她的多多根本不是睡着了,而是吓晕了,被一只刚钻出泥地的小蚯蚓给吓得肢体僵硬,以为那是一条蛇。

  为了这只没胆兔,她足足被笑了好几年,让她发奋图强想把牠训练成狮子,结果……

  唉!兔子终归是兔子,怎么也成不了大器,枉费她一心望兔成龙,希望牠能有个宏伟的未来,可终究是只驯化不了的小畜生,只能在小格局里发抖,令人唾弃。

  「多多呀!你就不能争气点吗?瞧瞧小猪虽然一无是处,痴肥又呆笨,人家好歹挺会吃的,为了吃肯拚死拚活,发挥猪为食亡的精神,而你居然连头猪都不如,身为主人的我实在很痛心。」

  童话故事里有个住在高塔的长发姑娘,现实世界中,发长得惊人的女孩也是一大焦点,她上头扎成辫子至腰际,用绳带束紧,以下随意飘动,看来十分惬意。

  但是若仔细看她手部的动作,恐怕会大惊失色,她正在帮她的宠物做运动。

  一、二、三、四,二、二、三、四,三、二、三、四,再来一遍。

  可怜的小白兔四肢完全打结,身体被搓成圆球状,早已扭曲变形的筋骨像柔软的橡皮,任她又拉又扯地变化各种姿态,目前牠的名字是有毛的河豚。

  「牠痴笨、呆肥关妳什么事,妳没事来这里做什么?玩小猪呀!」嗤!没口德,藉猪损主人。

  女孩头没抬,搔着小猪肚。「这个地方不错,有山有水还有老种父,真适合你养老。」

  左边有假山,右边是喷水池形状的洗手台,有点颠痴的上帝使者,真是好个葬身之所,不愁骨骸无处埋。

  「羡慕呀?欢迎妳来当邻居,但是别太常出现在我面前,否则我会怀疑妳是来卧底的。」她会出现绝非寻常,必有古怪。

  「你的小肠小肚怎么还没改,老是爱猜疑,我来看看你过得好不好很困难吗?我们一家都是良民,拥有高口碑的赞誉。」他大概是唯一的例外。

  「机伶鬼艾莲娜,妳如何晓得我的下落的?」他自认为躲得很有技巧,不露形踪。

  羽睫掀呀掀,女孩抬头一笑。「既然你都叫我机伶鬼了,何必多问呢!亲爱的雷恩.艾佐。」

  「叫四哥。」他起码踩着一个小老么的头,没成了垫底货。

  大哥、二姊、三姊、四哥、五妹或小么妹,这是艾佐家五个小孩的排行称谓。

  不过规矩是可以改的,善变不一定是女人的特权,有时他们也叫:大哥、大姊、二姊、二哥、小妹,反正最小的艾莲娜永远排在最后,没得争议。

  「想当四哥,也要有四哥的样子,小妹实在不敢苟同你『落跑』的行为。」让她「小小」年纪还得承担属于他份内的责任。

  「那叫适时的自我防卫,请别乱用词,等老三从英国回来后我还溜得掉吗?」他可没有等死的念头,先走为快。

  「三姊不回来了,暂时。」她被英籍义大利裔帅哥给拐走了。

  听说他们在地中海成立一支海盗舰队,打算效法狄奥.尼素斯先生的祖先大干一场,专门洗劫来往地中海的商船和英国舰艇。

  很任性的作为,实不可取,要是让人家发现庞大的海盗舰队其实是魔法所使,谁管他「哈利波特」流不流行,誓必又兴起焚巫烧魔的仪式,连累他们这些安份守己的魔头。

  「那你来干什么?牙长长了要磨一磨?」闲磕牙。

  「我说过了,来看看你呀!」艾莲娜不疾不徐地说道,一副不赶时间的样子。

  真叫人窝心的完美说法,好不动人……「拿去骗骗刚成形的小魔吧!说,妳怎么知道我躲在圣保罗教堂?」

  别人看不清她的真实面容,他岂会不懂她一肚子阴诡,兄妹当了一世纪长,她打个喷嚏他都知晓她在想什么,休想有所隐瞒。

  「哥,你在自掘坟墓对不对?」她不回答,以问题反问。

  「嗄?!」怔了怔,他一时没听懂她拐个弯的暗讽。

  拍掉手上的毛屑一起身,发辫随风一荡。「我记得某人说过爱情是最无趣的东西,日子过得再无聊也不会去碰,那是脑子坏掉的傻子才会做的事,某人不屑与爱情为伍,他宁可自杀也不步老大、老二、老三的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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