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笑黎孅 尘尘
各位好,我是宇宙无敌、超级可爱、善良大方、活泼亮丽、温文有礼、风流潇洒又倜傥的尘尘!
话说为何会认识黎孅这位气质出众、为人正直的人?(谜样正直?)这对我而言,只能说……只怪当年时少不懂事。
不过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自从与她相识之后,我的网路生活还真是风云变色、鬼哭神号、惊世骇俗!可称之为高潮迭起、波涛涌现,(啥?)不过这也注定我败给她的命运就此展开……
到目前为止,小弟还是处于完败的阶段,完全无翻身机会。
回想初识之时,对于她的第一印象只有--既奥妙、又有文学素养的人!
她的用字遣词总是异常地有气质,言谈之间隐含无比的人生大道理,常常令我陶醉在她的谈吐之间。但是略微熟识之后才发现,我被骗了!这一切都是幻觉,黎孅是恶魔!但是后悔已经来不及,我早已误上贼船了!以至于今天会在此写序,还规定小弟我在最为忙碌的时期交稿--凶手就是她!
首先我想对「有气质」的黎孅说:「请赔我电脑萤幕。」数不清有多少次将口中的茶水喷上萤幕,而凶手都是黎孅!每次与她在MSN上闲聊,总会笑到「喷茶」,由此可知黎孅的搞笑功力非凡呀!(窃笑)
但是我的内心却在淌血,好好的萤幕都快报销了!害我每次在MSN上看到的时,内心总是千万挣扎、天人交战,犹豫和黎孅聊天与否?不过电脑维修公司大概很喜欢我跟黎孅谈天,因为总有接不完的生意。(泪奔)
为了避免被黎孅剁成肉酱,我只好绞尽脑汁、呕心沥血将序给挤了出来,(黎孅暴走可是很恐怖的,颤抖)也来歌功颂德黎孅的伟大事迹一番!她总是喜欢听人说一些陈年糗事,然后私毫不留情地取笑当事人,(也就是在下我XD)我的任何糗事总是可以令她彻底狂笑。(啜泣)
如果在她的书中发现我以往的事迹,这只能说纯属巧合,我绝对不承认那是我做出来、发生的事情,毕竟我是如此可爱、天真无邪,单纯如同一张白纸。(黎孅:你说谎!)由于我的天真无邪,咱们的黎孅才可以尽情笑话我……(啜泣)也因为她的激励,让本人隐藏许久的些许女性化性情渐渐显露,还因此被怀疑性向!(我喜欢女孩子呀!)
她的言行与用词总是异常潇洒奔放,常让我呈现极度傻眼状态。甚至还有人比照她的言谈模式来质疑我的性别!(人家不依啦!咬手巾)咱们的黎孅大小姐过于豪气(啥?)才显出我的小家子气!这大概是我到目前的怨念……
所以有气质的黎孅小姐,别把我的底给泄光,饶过身在海外的我吧!(囧rz)
窃笑兄的笑话人生 黎孅
好吧,我承认我是坏朋友。
玩线上游戏让我认识不少奇妙的人,而这些很奇妙的人都会被我抓来写序,这位尘尘也是其中一位很妙的小弟弟。(笑)
我刚加入家族的时候,根本不敢跟他说话,因为他等级高我非常多。但是他实在太搞笑了,老是在留言板留言,而且好好一个大男生,却动不动就「咬手巾」和「窃笑」,后来我干脆叫他「窃笑兄」。
会跟他有话聊,其实是因为我创了一个人物叫Artemis--写到这里我要注明一下,我没玩线上游戏喽,所以任何一个叫Artemis的角色都不是我本人,请不要误会。
这个人物我创了很久很久,没有人知道这名字的意思,某天他突然对我说:「欸,这是阿波罗的妹妹月神,是最天真无邪的,噗。」
当时我超讶异的,我那人物创了一年多,他是第一个跟我说他知道那是啥咪意思的人,没错,就是希腊神话当中的月神。我一方面讶异于他对希腊神话故事的了解,另一方面暗忖:是的!我就是这么天真无邪、气质出众!
追问之下,才知道他老兄是念外文系的,希腊神话读得滚瓜烂熟了,当我把唯一的男角开上线时(呵……女角玩久了也会想当男生亏亏美眉嘛),他也差点疯了。因为我唯一的男角叫「雅各」,正是圣经中的人物,而这一、两年来他就是被这类专题折磨得半死,所以我们有时候会在游戏里面讨论一些古典文学的东西,很妙吧?
这位窃笑兄很妙的另一点,就是他的打招呼方式,对交情不赖的同性朋友,他一律用「啵」,至于我,他则是用「踹」,但经常在他打出踹这个字之前,我已经先「飞踢」过去了。
是的,踹、啃、咬、飞踢、打,扁,是我跟窃笑兄的打招呼开场白,玩游戏时是如此,不玩游戏的现在,我们在MSN上也趁对方挂网不在的时候偷踹对方,不过当然是踹不到啦,因为他老兄跑去纽约念书了,我们偶尔会在半夜的时候在MSN上聊一下,有时候充当这位小弟弟的心情垃圾桶。
四个月前,我还在写第三者系列,当时正在构思「一个屋檐下」这个系列的大纲,老三有参考的对象,老大也有了,那么老二呢?怎办?我想不出来啊!
这时候,已经到纽约适应环境的窃笑兄上线了,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了起来,他的ID到了纽约还是没变,老想要扑倒御姊,而且老爱玩有萝莉的PS2游戏,零红蝶是他的最爱。(叹)
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开始讲起他国中的辛酸血泪史,当时的时间是半夜三点多,他在MSN上含泪泣诉他的笑话人生,我则在电脑前笑得差点断气,脑中顿时闪过一个念头--哦耶!我有男主角了,就是你了!尘尘,你的倒楣事迹就是这本书的重点啊!
在此我要说明,本书中男主角国中时代发生的一切衰事,都是真人真事,血淋淋又令人喷饭,我还一度害怕得写成上、下两集,因为实在太好笑啦!
在我开稿的前几天,又遇到了好一阵子不见的窃笑兄,他非常热络的踹了我一下之后说:「我有一个女朋友在小说出租店打工,我们聊到小说,我说我认识妳,她说妳的书在他们店里出租率算前几名的。」
明明是要帮我打气加油的话,可我看到之后却疯狂大笑,心里想着:你还敢说你认识我哦?你疯了~~
我回他,「你还要说你是我下一本书的男主角哦(倒楣的那一面)。」之后再顺便催序,要他准备好交给我。虽然他哀嚎他作文成绩很差,可我非常大方的给他时间慢慢写,没要他第二天就交哦!
之后我们讨论起,如果他帮我写的序,被玩魔力又刚好认识我们的人看到了怎办?
我的回答非常干脆,「我早就不玩了,有差吗?」他则潇洒与我同进退,反正他在美国念书也没时间玩。
此刻,我提醒了他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噗,你那个在书店打工的女朋友,下下个月看到你当男主角的书,她会不会大笑?」明明书还没出,也还没有写好,我已经在电脑前面大笑了。
他这才想起大事不妙,大喊「夭寿」,因为他那位女朋友跟他是国中同学,他的糗事她几乎都知道。
当窃笑兄大声呼喊还他清白的同时,还不忘怪罪糗事里的那个学妹带赛,抱怨时又从中抖出一些上回没补充到的笑料,我的天啊!好想全部都写起来!但若全部都写出来的话,这本书会变成「窃笑兄的笑话人生」啊!
我又说:「我要在书上把你跟那个学妹配成一对。」
他看到之后的反应是「挖哩咧」三个字,足以想见他有多么惧怕那位学妹了。
从他身上我可以得知,当一个男人碰上一个女人总会发生倒楣事时,男人躲都来不及,根本不可能配成一对!那是小说里面才有的情节。
正因为是小说里面才有的情节,所以我要把它完成,完成窃笑兄的笑话人生。
不过话说回来,窃笑兄跟那位学妹的孽缘并没有结束,听说前阵子他们才在国外巧遇,而他又被从天而降的可乐罐砸中--跑这么远还能遇到?!我只能说,窃笑兄,你保重啊!
希望你平安回台湾!(拭泪)
第一章
人,人山人海的人群,一步出圆山捷运站就可看见将中山足球场团团包围的疯狂歌迷。
这是Luna乐团的演唱会,才中午十二点,距离开场还有七个小时,整个足球场周围却已挤满排队等着进场的歌迷,他们来自世界各地,不畏炽热的太阳,排着长长的队伍,只为等待七小时后的摇滚盛会。
这是中山足球场第一次举办三百六十度舞台的大型演唱会,也是Luna第一次大型户外演唱会。为了庆祝成军九年,他们把这值得纪念的演唱会办在台湾--他们开始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