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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要的,是个听话的温柔妻子。

  现在的女人都太有自己的主见,他不喜欢一个会事事跟自己争辩的妻子,他回到家里只想当大爷,不想要一个成天只会在他耳边叨念的妻子。

  百媚还小,但他有自信可以把她调教成自己想要的那种女人,也因为她还小,所以还来得及调教。

  「我真要不管妳大可把妳留在台湾,让妳舅舅把妳接回去,我何必花心思去挖出他的私密让他放弃妳的监护权?我更可以把妳丢给育幼院,不管妳的死活。但我有这么做吗?嗯?」他咄咄逼人地质问,一点也不在乎百媚小了自己十岁,只是个小女孩,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老师留给妳的东西我没有兴趣,我都安排好了,妳二十岁那天杨律师会亲自交给妳。妳这么不相信我,那好,我也省事,我就顺了妳的意,再也不管妳了。」他抽开被她抱住的手臂,作势要走。

  「不要,不要!不要不管我……」百媚加重力气抱紧他手臂,害怕他真的丢下自己离去。「对不起,阿震哥哥,我以后不敢了,你不要不管我,不要丢下我一个人,呜……我会乖乖听话,你不要走,我只剩下你了,只剩下你了……」她抽抽噎噎的低泣,模样好可怜。

  「我不是说过了,妳乖乖听话,我就会疼妳的。」见她软化,童震满意地微笑,伸手拭去她脸上的眼泪。「我为妳安排了寄宿学校,放假妳可以回来这里。杨律师为妳找了一个信得过的保母,我工作告一个段落就会来看妳,去学校把妳接回来,一直到妳上高中可以独自生活为止。」他拿到百媚监护权的事情极为机密,因此很多事情必须透过韩瑞生生前嘱咐的杨律师代为处理。

  包括百媚的入学手续、纽约的住处、信得过的保母、家务助理等等,童震一概不出面,由杨律师代为办理,最后才向他请款。

  「你还是要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她害怕被丢下,她已经被丢下太多次了,她不喜欢这种感觉,每一次她都会好难过、好难过,难过得快要死掉。

  「百媚!」童震神情不悦地道:「我知道妳很难过,但那不代表妳有无理取闹的权利。」

  面对他的怒意,百媚心一紧。

  她只是……害怕而已啊!她心头的阴影和恐惧在他眼中只是……无理取闹?

  那她该怎么办?她就是害怕啊!

  童震的严厉令她无所适从,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阿震哥哥,对不起……」她手足无措地道歉。

  「嗯。」她的道歉让童震满意极了。「以后不可以再这样,听见没?」

  「听见了……」她小心翼翼地回答。「阿震哥哥,那我以后是不是不能常常看到你?」尽管害怕一个人的新生活,但碍于童震,她也不敢显露在脸上了。

  「为了妳好,我们不能常常见面,但是我答应妳,一有空就会来看妳。」他保证道。

  「真的吗?」不确定的语气。

  童震皱眉。「我什么时候骗过妳了?」他向来说到做到,绝不食言。

  百媚印象所及,阿震哥哥确实没骗过她,十岁生日说要送她一个跟她身高一样高的泰迪熊,他真的办到了!尽管那时他轧戏忙得分身乏术,他还是请人送了生日礼物给她。

  「没有,你没有骗过我,我相信你。」她怕他生气,小媳妇地回答。「你不要生我的气……」

  童震摸摸她的头,语重心长地道:「媚媚,我这么做都是为了妳好。」

  当童震安排好百媚在纽约生活的一切后,便动身到好莱坞赶拍因为恩师韩瑞生病情而延迟的拍片进度。

  每隔三到四个月,他会到纽约见百媚,看看她好不好,而每次看见她,就会发现小女孩长大得好快,一转眼就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了。

  因为年纪小,语言学得快,百媚没有花太多的时间在语言学习上面,也因为新学校的课程很有趣,适合原本就爱玩的她,她调适得很好,慢慢从丧父之痛中回复过来。

  而童震来纽约见她时,是她最快乐的日子。

  有一回童震来到纽约住处,坐在沙发上闭眼假寐,一副很累的样子,百媚一时冒出个念头──爸爸还在世时,她有时心血来潮会帮爸爸按摩舒解疲惫,说不定童震会喜欢。

  于是她站到沙发后头,小手轻轻的在他肩头揉揉捏捏,童震睁开眼,给她一抹笑容,那个笑容令她满脸通红,好在他只对她笑了一下就闭上眼睛,舒服的任她处置,不然她一定会很想挖洞把自己埋起来。

  百媚一直都知道自己很喜欢童震,觉得他好厉害,爸爸常常跟她说童震是不可多得的好演员,也好喜欢他在爸爸电影里的表现,那是一个小女孩对偶像的憧憬。

  但是在父亲过世后,她的世界变得只因他而存在,她依赖他,期待他的出现,想讨好他,喜欢他对自己笑的样子……

  十三岁那年,她知道自己喜欢上大她十岁的童震,是男女感情的那种喜欢。

  而后每次见面,她便为了得到童震的疼宠而百般讨好。

  他一进门,就为他拿拖鞋。

  他一坐下,就为他端上一杯解渴的开水。

  他一闭眼,就站在他身后为他按摩消除疲惫。

  他一生气,她就低头道歉,尽管她不觉得自己有错。

  他不喜欢她哭,她就学会不在他面前掉泪,尽管他对自己有多凶、多严厉,她在他面前一滴泪也不流,可回到房间后却把头埋进枕头里痛哭流涕。

  而真正见识到童震的可怕,是在她十五岁那一年。

  那年她上高中,总算离开寄宿学校。她早就期待多彩多姿的高中生活了,一甩掉寄宿学校的制服,进入公立高中,每天从波士顿上城区的住所上下学后,百媚完全释放自己活泼爱玩的一面。

  西方女孩最美丽的时刻是十七、八岁的黄金时期,年轻貌美的脸孔和发育得玲珑有致的身材充满魅力,东方女孩在这年纪还在发育,根本敌不过人家。

  可百媚不一样,喜欢户外活动的她有一身健康的小麦色肌肤,东方人的黑发加瓜子脸,以及前凸后翘的玲珑曲线,一入学就成了拉拉队的一员,姿色不输给那些金发大胸脯的典型外国美女。

  童震因为一部大陆剧的拍摄工作延误,他一直到百媚上了高中半年后才有空到纽约看她。

  百媚见到他自然开心不已,热情的扑向他,抱着他的颈子笑个不停。

  「你来了,我好想你。」

  童震被她的打扮吓了一跳,因为她身上穿着细肩带小可爱加超短热裤,而且还没穿内衣,令他无法忽视她从青涩小女孩变成诱人少女的玲珑体态。而且她打着赤脚就来开门,一点也不庄重!

  因为是在家里,他也就算了,如果出了家门他可不容许她穿成这样。

  但是一个小时后,他就完全笑不出来了。

  百媚换好衣服,在晚上十点说要出门。

  「我同学办生日派对,我要在他家过夜。」她一边戴耳环一边以英文说。

  环境里都是英文少有中文,她已经习惯用英文了,所以,「她」和「他」可以清楚的分辨,童震没有被唬拢住。

  「生日派对?在别人家过夜?而且还是个男生?」童震瞇起眼,以中文道:「还这一身打扮?」他不赞同的眼神盯着百媚的穿著。

  她的黑发扎起高高的马尾,夸张的大圆耳环垂在两侧──她什么时候去穿耳洞的?

  刚才那身细肩带、超短热裤换掉了,但是跟刚才比没有好到哪里去。

  挖背式亮粉色小可爱背心,搭一件低腰黑色紧身短裙,露出她平坦结实的小腹──她还打了一个肚脐环!脚上那双白色高跟鞋,配上她那一七○的身高,衬得她的腿修长迷人,脚踝还戴了秀气脚炼,怎么看都很诱人。

  但因为她的小麦色肌肤,令人不觉得她露得太煽情,只觉得她很健康,适合穿这么辣──尽管现在已经入秋了!

  「不好看吗?」百媚紧张地问。

  她到了爱美的年纪,会担心自己打扮得不美,破坏自己在喜欢人心目中的印象。

  「这么晚了还要出去,不好吧?而且还穿成这样。」童震第一不赞成她这么晚还出去,第二不赞成她穿成这样出门。

  一想到那些年轻小伙子会看见她这诱人的模样,他就脸臭不爽。

  「没关系啦,我同学人都很好,明天会送我去上学。」百媚笑着说。「阿震,我这样好不好看?」她希望从他的嘴里听到称赞。

  当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喜欢他之后,她便不再喊他阿震哥哥,改喊他阿震,他没有反对,从此她就这样喊他。

  童震一脸的不赞同。「妳不怕危险?」

  「会吗?」百媚失笑,觉得他杞人忧天。「我上学都这样穿啊,哪会危险?而且我觉得自己很适合这种打扮。」她对自己的身材自信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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