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小美眼睛红了。「他变心了,怎么办?」
「怎么办?」崔蒂蒂放下酒杯,看著女儿。「你还有工作,辛苦念了设计,好好找一份跟设计相关的工作,反正你现在有设计学校发的证书,不一定非要待在联想发展,怕什么?」
「可是我很喜欢他。」小美啜泣,眼泪滴滴答答落下来。
猪牵到北京还是猪,崔蒂蒂扇扇脸,哀叹:「我女儿真是为爱疯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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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变了?
季藏锋焦躁地在客厅来回踱步。他真是自食恶果,好好的干么要浪漫,搞情趣要惊喜,这下好了吧?小美跑去跟莫名其妙的人约会,他呢?整个下午无心工作,胡思乱想。
她怎么可以撇下他去约会?虽然他要忙,但是天杀的,当小美拿著奖品出去时,他乘机赶快打电话跟晶华柏丽厅订位,打算带她去吃一顿,让巧克力喷泉好好取悦她,然後再……没想到她手脚那么快,他没空,她马上找别人吃饭。
伤心啊,可怜的季藏锋自尊受损,疑心大起。终於在十点半时,渴望的门铃响起。
打开门,看见他一张伤心的脸,久违的「手袋武器」重现江湖——
她袋子一甩,打在他胸前。「你是不是变心了?我觉得你对我没那么热情了。」
「你才变了!」季藏锋拽住袋子,将她拉进屋内,踢上门。整个下午囤积的火气,飙出来:「我说六点就有空,你马上约别人吃饭!问你和谁吃,你也不说。」
「因为我看不出来你很高兴我回来。」
「因为我还要跟客户开会,我以为你二十九号才回来,工作全排在这几天,你懂了吗?」
她愣了几秒,吼:「我是跟我妈吃饭,除了你,我还能跟谁去吃?而且我妈请我吃的法国料理难吃死了,因为我一直想著你的事,你害我心情坏透了。」
「你活该,我本来订了柏丽厅,要带你去吃的!」
两人互相控诉完,很幼稚地咆过瘾了,瞪著彼此,喘著气,忽地一起爆笑出来。
「我对你不够热情?很好。」他将她拽入怀里,吻住了。「可恶,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她脸红,立刻感受到他的需要,正热情地抵著她。
话讲开来,大和好,小美高兴地回吻他,两人马上从普遍级晋升到限制级。
关灯,调情,他抱起她,迫不及待要跟她温存,用无数的亲吻和热情的爱抚,让这女人知道他有多需要她,多高兴她回来……
彻夜缠绵,直到清晨,他才饶过她,放她去睡。
他呢?
拥著小美,欣赏她酣睡的模样,他还舍不得就这么睡去。两年了,他要好好看著她,她的头发更长了,大概是课业繁重,她瘦了些,小心移开放在胸前的手臂,再小心推开横跨他腰上的腿。季藏锋溜下床,摸黑走出房间。
咳,都是欲望害的,今日的待办事件,最後一项,来不及完成啊!
季藏锋准时起床,去上班。
不,不不不,当然不。「联想」执业以来,季先生头一回打电话跟员工说:「今天不进公司,大老板要休假陪女友。」
打完电话,他爬回床上,吻吻熟睡的美芝,心满意足地窝回被里。
经过前一晚热烈缠绵,美芝睡到中午,被窗台斜入的阳光唤醒。醒来,浑身酸疼,挣扎著,伸展四肢,愣住——
一枚钻戒,圈在左手无名指,阳光中,闪耀著。
她微笑了,明白了。
她亲吻钻戒,翻身,去搂背对著的男人。他睡著,下意识便将伸来的手握住,拽在胸前,继续睡。而她贴在他颈後,鼻子蹭了蹭他,开心地笑进梦里。
原来,季藏锋存心要让她惊喜。小美心悸,眼眶潮湿,小声地在他耳边低语:
「我爱你。」
尾声
潮湿多雨的春日,渐渐离弃台北。初夏的脚步跟来,阳光娇艳。
星期六早晨,南京东路没什么人,人们还在家里赖床。
街道,空荡荡,空气清冽,沿路杜鹃红过白过粉红过,一丛丛,在风中笑。季先生跟崔小姐,走过它们面前,他们也在笑,手牵手,要去郊游。
去哪郊游?
阳明山,乌来?淡水关渡?
不不不,不跑那么远,不去亲近大自然,不去看树看山看海。嘿,这两位都市恋人周末喜欢在台北混。他们最爱假日起大早,舍弃开车出游,搭捷运到南京东路,然後往全球影城方向,牵手散步去看电影。
沿路会经过台北小巨蛋,可以先喝杯星巴克咖啡;再往前走,赶上早场电影,在空荡漆黑的电影院,一下拉手,一下他拨她头发,一下她偷亲他,就是这么趣致,肉麻当有趣。精神好就把两场电影看完,回程走对面马路,经过IKEA家饰店,甜甜蜜蜜地挑选家饰,讨论居家布置。脚酸了,在旁边的牛排店享用大餐。天黑了,就来杯啤酒畅饮,跟星星乾杯。喝得微醺,季先生会搀扶因为快乐而喝多了的崔小姐,回到他们温暖的家,再趁崔小姐神智不清时,做一些不可告人的坏事。
嗯,就这样。
是,常常都是这样的娱乐活动。
今晚亦是如此,整日的娱乐活动,在夜晚达到最高潮。
当季先生按住崔小姐肩膀,把热情倾吐在她深处,崔小姐便发出猫似地尖呼,同时在那厚实的背上抓出一道红痕。无名指上的钻戒,在黑的房间,在月光里,闪过一道骄傲的锋芒,连窗外的明月,都要惭愧於它的耀眼。
爱情美好得令人嫉妒,再贫乏的,都因为拥有爱,得意洋洋。季先生今晚也好满足,很幸福地搂著崔小姐睡去。他闭著眼,入梦前,还傻傻地微笑了。
季先生想著——爱情,真的,好杀。
杀遍天下无敌手,连他也躲不过。而中招的感觉,超美妙!
【全书完】
后记
追寻自己的达摩 单飞雪
忽然惊醒,是午夜时分,你在满布枕头,堆著两床被的单人床铺醒来。床边,窗开著,风进来,灰色月光,摇荡窗帘。你恍惚,冷汗涔涔,凝视窗台月影中的小茉莉。
你用了很多咖啡粉,来种这一株小菜莉。它不死,也不开花,亘长地绿著。无妨,你也不希罕花香。
楼上,患耳疾的母亲,睡去了。有时候,她失眠,会开著电视,响整晚。无法衡量电视的音量,很大声也不好制止。希望她看得开心,胜过吵醒邻居被批评的尴尬。从这点看,你确实是个自私的家伙。
你忘了梦见什么,将你惊醒。
你白昼时,出门会友,总是笑盈盈。
三十二岁的你,有了一些历练,不会轻易在人前展露情绪。假如碰上让你安心的人们,你觉得舒适,就放下防备,会想乾杯,大吃,畅饮,喝醉,任性地乱讲话,再撒手倒下。
你喜欢喝醉,只有在那时,你会交出控制权,让自己休息。
你有时不得不去面对不熟悉的人们,为了心中未完成的梦想,你必须剔除易害羞的个性,还有恐惧冲突的坏毛病,不得不板起面孔,好似不易亲近。那其实是因为你软弱,有著意志不坚的毛病。不保护自己,就会胡乱答应做不来的事。不戴好面具,就会输掉立场,被别人的节奏拉入教你混乱的局面。
三十二岁,你才明白,你懂得的,只有创作。而除了创作,在很多方面,是失败的。
你还知道了,你算术差,不可能成为商人,赚大钱。所以你总是想著,只要存款有两百万,你就好高兴了,可以真正去玩耍,但即使没两百万,还是挺开心的。因为不管工作多辛苦,那些都是你爱做的,你自己的选择。
你还知道自己没方向感,搭捷运,老是分不清左右方向。会乘上与目的地相反的列车,盲目地坐到最终站,纳闷为何没有将去的那一站。
於是你想起小时候,你方向感很差,总是分不出左右。
你是左撇子,爱用左手写字。写了三年,被棍子打回右手。也许心中始终不甘心,疑问著为何不可以用左手写。打你的人说,因为大家都用右手,你不准跟别人不一样。
你屈服在棍子的威力下,但心底没有被棍子说服。到如今,你一直写著丑丑的字,因为左手才是你最爱的媒介,右手写不出自然。那些字总是歪歪地,看得出它们也被你写得很别扭。到如今,就算想用左手来写,也写不美丽。
三十二岁的你,越来越自我,反对传统,憎恶教条,排斥规矩。你曾一次次面临抉择与难关,就算当下妥协了,但总会想尽办法,脱离不认同的局面。你还是会义无反顾,执迷不悟地,走向你认同的道路去。不管别人怎么劝说,谁拿眼泪来拜托,或要你付出多大代价,要舍弃什么,都说服不了你。
因为三十二岁的你,渐渐知道你这个人,只能真实地活,你才活得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