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那是一栋前庭植满紫藤、绣球花和玫瑰,以白色基调为主的欧式建筑,设计优雅、格局阔绰,它与整座高级社区一同遥望着远方的碧海蓝天,被青山绿水所环绕,宛如人间仙境……
「狗屎!」
踩着塑胶拖鞋下楼来的工读生阿灿忍不住啐了声,手里拖着一包大型黑色垃圾袋,里头鼓鼓的,几乎要让他寸步难行,那些是他刚刚才从两间今天中午退房的房间里清出来的战果。
「阿灿,当心让阿姨听到,你又要被罚扫厕所了。」绑着马尾、穿着围裙的少女一边擦着落地窗的玻璃,一边说道。
「妳自己看看,简直是猪窝!」阿灿没好气地啐道,「我真不敢相信,那群学生才住两个晚上而已,这堆垃圾却足足是我们一个礼拜的量!」真是公民教育失败,国家前途堪虑。
少女只能同情地看了负责整理房间的阿灿一眼,转过身继续卖力地将代表他们「椿馆」门面的大玻璃擦得晶亮如新。透过那一大片玻璃,整个花团锦簇的前院像是一幅画似的,成了大厅最美的妆点。
前庭周围,黑色栏杆交错成维多利亚式的繁复图腾,却几乎被攀附其上的藤萝所覆盖,宛如一片紫色花墙,拱型大门上方横着一块别致的原木招牌,上头标志着──
椿馆民宿
高级社区里开民宿,显然在这里并不算新鲜事,椿馆的隔壁就是一个坚持在海边开花店的女人所有,她的前院与椿馆相比更是锦绣缤纷,庭前和屋子几乎淹没在花海之中。
而椿馆的斜对面是一家茶馆;较远处的主要干道交叉口,则有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商店。
向阳山庄,当地的人这么称呼这个地方。三十几户洋房以两条交叉的十字干道为中心,往山上方向的两条路,一条是通往山顶的观光牧场,一条通往与向阳山庄同时落成的几栋别墅──那才真正是用钻石打造的天价豪宅。每一栋都拥有私人林园与游泳池,而且门户森严,和向阳山庄相比,像是人间与天堂的差别。
十字干道往山下的道路,一条通往临近知名的观光海水浴场,另一条则是通往热闹繁华的市区。
虽然向阳山庄并不是市区往海水浴场最快速且必经的道路,但因为恰巧位在两处观光圣地之间,在长假来临时,这里热闹的程度不亚于海水浴场旁的临海小镇。
夏季还没到来,虽然历经了一个春节长假,椿馆的客人并不算多,除了今天退房的那群学生,就只有一对来度蜜月的小夫妻,和几名趁长假偕伴游玩稿赏自己几天的粉领族。
阿灿还在咕哝抱怨着,从连接厨房的玄关处走出一名叼着烟、两条腿上紧裹着洗得泛白的牛仔裤、上身穿着深色POLO衫的男子,像是正打算外出。
「杨大哥辛苦了。」擦窗户的女孩光是闻到烟味,就知道谁来了。
阿灿像见到救星一般,「杨大哥,你看,这真是太离谱了,那几个年轻人制造垃圾的功力可以去拚金氏世界纪录!」
杨昀骐忍不住一阵失笑,「给我。」
他一手像是毫不费力地接过阿灿手中的垃圾袋,短袖底下的手臂肌肉结实强壮,和阿灿这个弱鸡大学生吃力的模样当然不同。
杨昀骐一手提着垃圾袋试了试重量,一手夹起烟优闲地吐了一口,「你去忙你的吧!」然后转身走回厨房,好像他手上提的只是一只空袋。
不愧是杨大哥,阿灿一脸崇拜地看着他的背影。
「那是你的工作耶!」马尾女孩一脸不屑地说。
这个阿灿,每次都找杨大哥当救兵。
「我有什么办法?难道妳希望我把垃圾袋弄破,然后弄脏地板,好让妳再拖一次地吗?」阿灿一脸「我也是千百个不愿意」的无奈,「我没有要偷懒,别跟妳阿姨告状,我现在就上去收床单。」
「我才没那么无聊。」马尾女孩朝阿灿的背影扮了个鬼脸。
杨昀骐将垃圾袋放在厨房后门,后院较小,但也整理得干干净净,稍晚垃圾车来时会把这些垃圾和其他厨余一并清走。
进屋子前他停下脚步,在门口蹲下身,门边有一只大笼子,笼子底铺了一层干草和报纸,两只圆滚滚的迷你兔在他接近时怯生生地看着他,好一会儿才继续啃着他稍早才放进去的萝卜。
他看着两只小兔,想起什么似地眼里浮起笑意,接着才起身走回厨房。
回到流理台前将手洗净,他的身材属于高瘦结实的那一型,厨房却大都为娇小的女性设计,有时他得弯下身清洗蔬果或料理食物。
幸好这种价格昂贵的别墅连厨房也规画得挺宽敞,不至于让他待在里面却感觉空间狭小到令人喘不过气。
弯下身洗手时,额前有些长的发盖住了他俊秀的眉眼,高挺的鼻梁下是阳刚且坚毅丰厚的唇,而与那双唇形影不离的是总被他叼在嘴边的烟,那些袅袅上升的云雾经常让他得瞇起眼睛、眉头微皱,看起来好像若有所思。
将手上的肥皂泡沫冲净,清水从修长的十指间流淌而过,手背上有几道淡淡的疤,不过比起他手臂上的,根本是小巫见大巫了。
椿馆的午餐不用他张罗,所以这个时候他通常会下山去采购食材,或准备晚餐的材料。
倚在流理台边,又抽了一会儿烟,好像在思考着什么,看上去很是高深莫测,其实只是偷个闲,静静地哈根烟草。
晚餐弄宫保鸡丁给大伙吃吧!他走出厨房时,心里想。
第一章
崇华向她求婚了。
没有罗曼蒂克的甜言蜜语,也没有代表热恋的玫瑰花和浪漫的烛光,只有一只会羡煞她所有同事的十克拉钻戒,和崇华像法官般宣读他自己先前拟好、工整讲究、且刚硬如每天与他为伍的法律条文一般的「求婚宣言」。
叶依莲觉得自己应该感动,就像每个被男友求婚的女孩子一般,捂着嘴,眼眶含泪,惊喜如在上一刻得知世界小姐后冠得主是她,接着说「YES」,再视激动的程度决定要把YES乘以几次方。
她当然说了「YES」,可是反应比较像在法庭上。
震慑于崇华的气魄与专业,「妳只要回答我是或不是。」
证人甲或被告乙僵硬的、怯懦的、赶鸭子上架似地说了声「是」。
这就是叶依莲二十七岁人生转捩点的经过。
可是随即,向来只会乖乖点头应和崇华的叶依莲在找回自己被他杀气腾腾的求婚方式吓得四处逃窜的三魂七魄后,连忙紧张地追回方才的呈堂证供。
「我……我不能嫁给你。」叶依莲紧张地扭着手中的餐巾,那动作让崇华有些皱眉。
他很满意这个女朋友,虽然胆子小了点,不过顺服如小女人,也有相当体面的外表和工作,匹配得上他这位法律界的精英。
如果可以的话,他还希望她能改正一紧张就扭手指、讲话结巴的不成熟习惯,毕竟身为律师夫人,这样的小动作实在不太上得了台面。
叶依莲为他眉心皱起的波纹而吓得把缠握的左右手放开,正襟危坐。
他们之间的关系其实比较像主考官和考生,可是叶依莲却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认定他才是最适合她的男人。
也许是因为他们刚认识时,她正好走过一段情殇,无助的灵魂只想找一双大手依靠,而这个法律界的未来新星还替当时正与人有车祸纠纷、却被对方气焰压得大气不敢吭一声的她,把一切不合理与坚持不被威胁恐吓的立场,义正辞严地表达出来,在那一瞬间她觉得崇华简直是个英雄!
只是……崇拜与感激是否就代表爱呢?
当年她悲伤地只想找回牵引自己的那双手,他出现在她需要爱的时间;她与崇华的交往甚至比前一段感情更为长久,这是否能证明,他就是她生命里对的那个人?
可是如果是对的,错的那一个为什么还占据她心里不愿离去?
「为什么?」崇华问了第二次,暂时还算有耐性地包容女朋友习惯性地陷入自己的思维中。
「啊?!」叶依莲如大梦初醒,好半天才消化完崇华的问题所为何来。
事实上,她原先没想过要给崇华一个理由,也许她可以对他说她还不想结婚,又或者是她还没有心理准备……等等这一类模棱两可的答案,可是他却逼着她结结巴巴地把一切说清楚、讲明白。
「你……你记得我跟你说的,我十七岁时的事?」她看着崇华点点头。
「那件事」他一直都知道,因为叶依莲算是「简单扼要」地解释了当中的内情,他才愿意既往不咎。
话都说出口了,那道不愿意去揭的伤疤,只得硬着头皮摊开来。
「事实上,当年……我前……前夫是有寄离婚协议书给我,可是我……那时太忙了,还没签字,就……就不小心把它弄丢了,而且,他一直都没去法院诉请离婚,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