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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依莲忽然有种泫然欲泣的感慨。

  她曾经以为,这样的美丽已经永远从她的生命里消失,她再也找不回当年那个在油桐花树下、许诺要永远陪在她身边的男人。

  如今啊!她再次见证了这场五月雪,再次徜徉在这个爱她不渝的男人怀抱里,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没有了,没有了!就算要她在这一刻死去,她也无憾。

  呵!不,她不能死去,因为她挚爱的男人会心碎。

  原来这世间最深的幸福、爱情的另一个答案,就是为自己心爱的人活着。

  杨昀骐由身后抱住她,低头看见她泛红的眼眶,好生心疼,他吻着她的发鬓,执起她的一只手,在那玉指上吻了吻。

  「我欠妳一样东西,记得吗?」

  「什么?」

  杨昀骐拇指抚过她的指节,轻笑道:「当年我们结婚的时候,本来我们要交换家传的订情戒……」

  可是结婚当天,新娘那只戒指却不知被哪个胡涂虫弄丢了,只得临时去精品店买了一只新戒指。

  这件事她也知道,只是一直不甚在意,那只在精品店买的戒指她还留着,因为不习惯手上有东西才没戴。

  而且当年正处于喜欢关注流行年纪的她虽然没见过那只女戒,却觉得男戒的模样不太流行,金色指环镂刻着云纹,没有别的装饰,于是她就对女戒兴趣缺缺了。

  「这几年大宅里东西搬走了不少,有人才在旧家具底下的地板找到它。」杨昀骐手掌心多出一枚银白色的女戒,与男戒同样镂刻着云纹,却纤细许多,样式朴素却十分雅致。

  叶依莲看着那只戒指,忍不住惊叹出声。

  「我都忘了妳学珠宝设计的,它的样式可能不怎么流行。」他想到她以前嫌他戴着戒指好丑,所以故意说出来揶揄她。

  依莲嘟着嘴,「流行的东西往往不够经典。」现在她的眼光和想法当然和十年前不同。「我觉得它好漂亮。」

  杨昀骐笑了起来,「妳喜欢就好。」他执起她的手,为她戴上原本就属于她的情戒。

  叶依莲却抓住他的手,「等等,」她转过身,一脸严肃,「你替我戴上戒指,是不是表示你同意,无论今后我俩贫病困苦,我们都不会抛下对方?」

  「我以为这是证婚人的台词。」他取笑。

  「我和你说真的,你曾经承诺过我,只要我还需要你,只要你还能给我庇护,你就不会离开我。可是我要求你承认我是你的妻、是杨家的媳妇,无论发生什么事,都要与你白首到老,不离不弃。」说到最后,她眼眶再度泛红。

  他也是,胸口满溢着激动与爱恋。

  他们找到这只女戒时,他早就决定不去打扰她的新生活,默默祝福她和那个男人。

  这戒指呵!为何出现在他心碎神伤之时?他总是不由得拿起它来看,无法不去想这辈子唯一一个他所认定的戒指主人。

  十年前,他大概没想过,会把那个只是因为对叶老的尊敬,而应允结发的女子放在心底这样深、这样沉,最后把他整颗心都给占据了。

  叶老总是拿着一张照片给他看,照片里的女娃随着年岁增长而改变,不变的是那又圆又大的眼睛,和总是粉嫩嫩的双颊。

  不期然地,他将那女孩的模样印在心底,还算不上爱或喜欢,只是羡慕叶老把女儿捧在掌心,却又拙于表达的亲情,他甚至也不由得在心底疼爱着那个没见过的小女生。

  叶老走了,他没有异议地同意娶她为妻。

  过去的他总觉得平凡人的日子离他好远,他像是无所谓地走着父亲要他走的路,在父亲的要求下各方面都优秀出众,可是他最想要的人生,却是能够优闲的看尽风花雪月,不恋栈它的美丽,只要潇洒地感受生命的美好。

  这个小女生不用刻意,就带给他那样的生活,是她让他发现所谓平凡的幸福并没有从他身边消失过,而是他不懂得停下脚步去欣赏、去体会。他总是好奇她的傻笑是为了什么?忍不住去亲近她,察觉带给她快乐的,不过是身边司空见惯的事物。

  这不就是他所想要的吗?

  短短三年的相处,感情像是在心底一点一滴的酝酿,几乎是每一分钟、一秒钟,爱与恋就随之多了一些,没有澎湃激烈,只是不知不觉地渗入骨髓,让他从此认定──

  这辈子只有她一个……

  「这辈子」他瘖痖地开口,与她掌心贴着掌心,「我的妻只有一个叶依莲,我们会不离不弃,相爱相随,如果苍天应允,不让死亡分别我们,我会与她白首到老。」

  泪珠滚落,与飞花一同,他为她戴上情戒,在戒上烙印誓约之吻。

  她紧紧埋入他的怀抱,让他抚慰她激动与欣喜的哽咽,五月的雪静静地洋溢着幸福的甜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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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依莲回杨家大宅,其实是有些冒险的,待在向阳山庄可能更安全些,因为山庄里几乎都是认识的人,王崇华拿不了他们怎么办。

  但王崇华没辙,不代表雷龙的人也没辙,王崇华是在明处的敌人,雷龙的手下却是在暗处,何时会混进山庄里、是否会假冒住宿的游客,没人知道。安不安全、危不危险依据的并不是机率,而是敌手的性格与智慧。

  杨家大宅与雷龙、王崇华的虎穴同在一个大城市,也许可以印证愈危险的地方愈是安全的说法。

  只是在事情尚未解决之前,依莲只能待在杨家大宅里,委实有点烦闷。杨昀骐白天会出门,总是耳提面命不准她离开家里,她虽然觉得委屈,但知道他是为了她好,也只有乖乖听话了。

  曾经是十纹兰实力最强的天字堂失去了江山,其余七大堂有的和天字堂一起归于平凡,也有的在黑白两道中闯出天下;以林夙樱为中心,当年各方势力解散十纹兰,却像将它截枝埋入土里,如今又各自长出新芽,外人根本不知土里的根连成一脉。

  杨昀骐是杨迁走后,天字堂底下兄弟还愿意追随的唯一人选,但他无心东山再起,只想过平凡的生活,林夙樱也准了他,只是老奸地利用他的头脑投资赚钱。

  为了依莲的事,杨昀骐又欠了林夙樱的人情,他得请托她动用人脉,搬出旗鼓相当的势力与大毒枭雷龙谈判。

  林夙樱相当乐意帮这个忙,因为这代表她又能再压榨杨昀骐的头脑,为她赚钱。毕竟她把整个高级住宅区向阳山庄用便宜的价钱租给人开店,根本不赚反赔,不另谋生计怎么行呢?

  只有叶依莲,还道自己老公是个普通的厨师──虽然也的确是,只不过是个生财有道的厨师,她还担心他家产全在她名下,怕他不够花用。

  她不知道杨昀骐和雷龙谈判的结果,会逼得王崇华狗急跳墙;她更完全没想到会在杨家大宅的庭院被挟持。

  杨家偌大的宅院里,就只有四名佣仆和一个女主人,平日虽然门禁森严,突破防线之后却没有足够的警戒,王崇华的动作甚至没有惊动到任何人。

  「跟我走。」王崇华拉住因为他的出现而一脸惊愕的叶依莲。

  后者害怕得直打哆嗦,那些可怕的回忆让她像被诅咒般动弹不得,她的力气也敌不过已经完全豁出去的崇华。

  「我不够心软,结果让妳反咬我一口!」王崇华将她拉进窄得必须侧身行走的防火巷里。

  原来他是从转卖他人的前屋与大宅之间兴建的围墙闯入,那面墙和原来的矮墙因为施工造成了缺口,本来不到成人可以闯进来的宽度,加上位置隐密,旁边盖了栋大楼,一直没有人想到要去填补它。

  「妳以为是谁报警,让妳能够被救起,而不是没人知道地成为冤死鬼?」王崇华将依莲塞进车内,反锁,自己很快地绕到驾驶座。「雷龙说得对,心太软,死的就会是自己。」

  「我知道是你报的警。」叶依莲总算找回自己的声音,「所以我也没跟警方说些什么。」

  「妳没和警方说,但是和杨昀骐说了!」王崇华原本启动了车子,却忍不住激动地转身抓住她的肩膀。「妳竟然这么对我?前一日和我说要跟他离婚,过一日就回到他的怀抱,这就是妳回报我的?」

  叶依莲这才注意到,王崇华的头发有些凌乱,衬衫没结上领带,甚至有些皱,那不像平常的他。

  「你发生什么事了?」即使他曾经是把她推入海里的人,但他也算对她网开一面,两人又有五年的情谊,她不可能完全不关心他。

  「呵!妳还装傻?我太小看杨昀骐了,他竟然有办法让雷龙和我拆伙!雷龙过河拆桥,把走私的罪全推到我和他派出来替他担罪的小弟头上,现在黑白两道都没有我的容身处,雷龙的人到处在追杀我,这样妳满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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