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美和眼角抽动,脸色一沈。「我不喜欢这样……伯母,妳也不应该这么做。」这不只是迷信,还很不道德。
「唉……」扔掉头发,吴凤兰愁眉苦脸。「我知道我知道,我这样很不明理,我也知道儿子要是喜欢,我这个做妈的又能怎样?只能接受啊,可是,除非真的没办法了,不然我实在不希望接受那个蓝小姐。」
「那也不能用这种方法,要是让马骏克知道,他会跟伯母翻脸的。」
「不然还有什么办法?啊、啊、啊!」吴凤兰桌子一拍。「美和,我想到个办法了!」吴凤兰拽住美和的手,激动道:「下个周末马骏克要办员工旅游,要跟他员工还有学生们去阿里山露营,妳也去,当是去玩,三天两夜,我拜托他那几个学生帮妳,尽量制造机会让你们独处,要是整趟旅行下来,你们真的一点火花也没有,伯母就死心,接受蓝丽,好吗?」
「我不认为一趟旅行能改变什么。」
「有点斗志行不行?妳就是太消极了,才会输给蓝丽。在阿里山三天两夜,环境浪漫气氛好,只要有心,妳怎么知道不会有火花?」
美和被讲得有点心动了。
吴凤兰斗志旺盛。「嗯,就这么决定。」
吴凤兰布下天罗地网,她真是行动派的,陆续跟和儿子最亲近的陈大旺、钟杉晓、游勇驰沟通。
听见伯母的计划,也纷纷发表蓝丽跟老师交往的意见。这阵子他们也忿忿不平,觉得老师太没用了,怎么可以跟个当初对他那么坏的女人交往?
「那个蓝丽有什么好?连我送老师的金链子都要批评,我早就看她不爽。」陈大旺怨道:「说真的,我也很难接受。」
「就是啊,我也不能接受,难道以后我要喊她师母吗?拜托。」钟杉晓嚼着槟榔埋怨:「老师太没骨气了,那个姓蓝的以前怎么对他的?说什么我们的臭豆腐味道像臭水沟,老师有没有自尊心?还去喜欢她?呸~~」豪迈地将槟榔汁稳稳吐进免洗杯。
「说得对、说得对。」吴凤兰如遇知音,点头不止。
游勇驰也说:「我也讨厌那个姓蓝的,伯母,我们都支持妳。我们都讨厌姓蓝的,要我们选,我们都希望美和当我们师母。」
「很好很好,果然有共识,那么这次员工旅游,就拜托你们跟阿骏的员工们说好,这趟旅行千万要制造机会,帮忙凑合美和跟我儿子,要是事情成功,伯母一定重重感谢你们。」
这群密谋者,信心满满,斗志旺盛地磋商大计,有了共识,期待周末旅游来临,大展身手。
陈大旺已经想好几个贱招。「我看电视上演的,我们就让美和假装跌倒,脚扭到了,然后拱老师背她,背着背着就背出感情,呵呵呵……」
游勇驰说:「我也有一招,我们跟其他学生串通好,到山上时,故意在自由活动要集合时,讲错集合地点,让老师跟美和在别的地方等我们,孤男寡女,在深山里,电视演到这里就会有爱的火花滋滋滋~~」
钟杉晓点燃香烟,哼,他怎能输?他也跟电视玫瑰铜灵缘学了不少。「我知道更厉害的,有一招我觉得一定成功!」
「哦?」
「哪一招?」
「快说!」大家对他抱以极高期待。
他说:「下迷药,我们在他们两个人的饮料下迷药,等他们昏过去,把他们的衣服扒光光然后丢在一起,等老师醒来,我们假装发现,逼老师对邹小姐负责。」好,讲完,怪了,大家都不吭声,好安静。咦?怎么全用杀人的眼光瞪他,还纷纷抡起拳头。
陈大旺咬牙道:「这么卑鄙下流无耻低贱的招数,你竟然讲得出来,扁!」
「啊!」
可怜的钟杉晓,被大家唾弃。「我开玩笑的、我真的开玩笑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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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山雨欲来,危机四伏,马骏克跟蓝小姐还在浓情蜜意,天天都想腻在一起,约会个没完没了。
这天黄昏,蓝丽下班后,他们去逛街。
「你看,你真的很适合咖啡色衣服。」在市区的高级男装店,蓝丽兴致勃勃打算改造马骏克的品味,立志要让亲爱男朋友焕然一新,重新做人,远离菜市场风格,投入时尚圈。
「这样……真的好吗?」马骏克站在镜前,换上高级衬衫,换上西装裤。身边围着衣着高雅,笑盈盈的女店员。马骏克很不自在,表情尴尬,唉,怀念在夜市路边摊买衣服,还是比较喜欢那种看看就好不需试穿的「阿莎力」购物方式,而且……瞄一下吊牌,马的,是抢劫吗?光衬衫就要两千八?不是买不起,但是男生穿的衣服,不用到这么贵吧?
「真适合你啊,先生,简直就像大明星呢!」女店员卖力促销。「这衬衫一穿上去,气质就完全不一样了,你的体格好,根本是衣架子嘛,好英俊呢!」
另一女店员谄媚蓝丽:「你女朋友眼光真好,她挑的都很适合你喔。」
「还有领带……」蓝丽挑一条几何图形的领带。「你搭这条领带看看。」
马骏克接过领带,忐忑了,他硬着头皮,望着镜子,凭记忆里,老爸生前打领带的方式去打。唉,真窘,他很少打领带啊!
在店员跟心爱的女友注目下,马骏克打了足足五分钟,领带打成一团,丑不拉叽,信心重挫,脑袋当机,深恐有损高贵女友的颜面。
正当心慌意乱,手指打到快打结时,一双小手凑近,一股熟悉的香水味沁入鼻间,他没挨蓝丽骂,也没被她唾弃。
「我来。」蓝丽接手,很快地帮他理好领带。「你看,这就行了。」换做别人,连领带都打不好,还在众人面前乱打一通,这么出丑,她大概会赏白眼。是啊,以为自己会这样的,但当这笨拙的、六神无主的是马骏克,她不觉得讨厌,还觉得他好可爱呢!
唉,爱情果然力量大。一次比一次更明白到,马骏克打破她多少偏见。透过跟马骏克的交往,蓝丽重新认识自己,也发现自己一点点地改变了,变得比较体贴、比较宽容,也更明白到以前的自己多傲慢,多目中无人,多么自以为是。想到这些,就觉得很不可思议,爱情让她变成一个好人。
看马骏克穿上她挑选的衣裤,她满意极了,感觉好骄傲啊!
「嗯!真的很好看。」她赞美。
马骏克不大确定地望着镜中的自己,对穿着西装的自己感觉很陌生,衬衫像会咬皮肤,不舒服;西装裤太拘束,不舒服;领带箍着脖子,不舒服。这英挺帅气的仪表,带给马骏克太多不舒服。可是,看见镜子里,身边的蓝丽笑得很得意,他便隐藏了这些不舒服,听她安排。
蓝丽笑道:「等一下吃饭就穿这样。」
今晚,蓝丽请客,谢谢马骏克这阵子为她做的一切,订了六星级饭店餐厅。
烛光熠熠,出入的都是绅士名媛,连服务生都穿得好体面。上餐分三阶段,前菜主菜点心一样都不少,盘子旁摆放刀叉汤匙。
蓝丽为马骏克点了招牌菜,法式田螺,茴香羊排。吃田螺的器具马骏克不会使用,吃沙拉的叉子,他用排餐的叉子吃,蓝丽精心安排的晚餐,变成马骏克的灾难。他压力大,频拭汗。
蓝丽静静观察,看他因为不知该用那个餐具,手足无措。又看他因为服务生贴身侍候,显得尴尬。再看他频频拉扯领带,拉拉衬衫,局促的模样,惹来旁桌客人嘲笑的眼光。
「我不想吃了。」蓝丽放下刀叉。
「为什么?」因为他表现太矬吗?马骏克忐忑,面孔胀红,好自责。
「走吧。」蓝丽起身。
「可是……等一下……」马骏克赶紧追上去。
离开饭店,两人并肩走在街上,两边霓虹闪烁,马骏克心情低落。
「对不起,我好像让妳出丑了,这种大餐厅我没来吃过,连刀叉都……」
「我们去夜市──」蓝丽勾住他的手。「去吃马骏臭豆腐。」
马骏克一脸惊讶。
她笑咪咪地说:「你不是在夜市发迹的吗?臭豆腐?大肠面线?我想参观你的小吃摊,走,我们去。」
「妳不是讨厌臭豆腐味?」
「没关系,你刚刚没吃什么,走,我陪你去吃臭豆腐。」就这样,换她迁就他,偶尔一起「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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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杀过来了,马骏臭豆腐摊的员工是几个少年郎,他们小心翼翼油炸臭豆腐,端给老板跟老板女友享用。
「妳怪怪的。」马骏克忐忑不安吃着臭豆腐,坐在对面,是穿着香奈儿套装,笑盈盈的大美女,很难相信她安坐在夜市小吃摊,坐在廉价桌椅前,还笑咪咪的。这么高兴?这里充斥她痛恶的臭豆腐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