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左手托着脸,拣他盘里的泡菜吃。「我现在很确定了……」看见他对西装局促,看见他享用高级餐厅的辛苦。看见这些,明白这男人一直隐忍自己的不适,来迁就她取悦她,她好感动。
「确定什么?」
「能让我愿意坐在臭豆腐摊的,只有你。」她爱笑地瞋他一眼。「你真的很了不起欸,可以让我这么喜欢,而且每天都想跟你约会。」
马骏克朗笑着,心花怒放,她一句话,肯定了他的价值。她一个笑脸,就将这不浪漫又俗气的地方,变得美丽超梦幻。既然她这么说了,那──
「本来不想问妳的,我想妳一定不肯……」马骏克乘胜追击。「下礼拜要不要跟我去员工旅行?我们要去阿里山露营,三天两夜,还要爬山,我想妳一定不喜欢这种活动,还要在户外过夜,但是三天不看见妳,我会很想妳。」
「好啊。」
「真的?可是,要爬山噢。」没想到她立刻答应,太棒了,但,又怕她是没想清楚。
「爬山?OK吧。」当健身喽!她很有诚意,也想尽力取悦他。
「还有,有两天不能洗澡,因为我们要在户外露营,所以……」马骏克欲言又止,怕蓝丽反悔,更怕不说实话,蓝丽去了会不爽。毕竟实在很难想象,白白净净的蓝丽,愿意跟他们这群野人在山林露营。
「嗯,两天而已,应该可以忍耐吧……」好像有点恐怖,但她努力安抚自己,没关系,就迁就一下,她才不是那种不能吃苦的娇娇女,没问题的。
「太好了。」马骏克拍胸脯保证:「放心,我会照顾妳,妳人来就好,其他交给我。」
「嗯,也好。」去散散心也不错。「要是放假两天,都对着我那个废人哥哥,我会很闷。」白天无所谓,反正去上班了,但放假就惨了。
想她每天早出晚归,应付难缠的客户,对付要求完美的上司,还要跟同事周旋,累得半死,就为了每个月能骄傲地领到薪水,自食其力,哥哥蓝咏明呢?
这位从小被老妈宠到大的大少爷,赖在家,无所事事全靠她养。那个亲手创造出这个废物的罪魁祸首,声称忧郁,和大阿姨出国散心,把祸害留给她负责。真不公平,但又不能将哥哥赶出去。
提到蓝咏明,马骏克就有气。他筷子指向蓝丽,罕见地以命令的口吻说:「妳把他宠坏了,我已经看不下去,以前我不是妳男朋友就算了,现在不一样,我看不惯他赖皮的死样子,以后妳不要给他钱,看他要不要去工作。」
蓝丽苦笑。「不给他钱,他靠什么生活?」
「拜托,我爸死了以后,我十几岁就开始每天放学到夜市洗碗赚钱。」马骏克呼噜噜地喝着猪血汤。「那时候我去赚钱才不是为了什么孝顺老妈,也不是为了将来发达什么的……」他看蓝丽一眼,笑道:「会去赚钱,原因很简单,就是没饭吃,家里一毛都不剩了,房东找上门,将我家的东西都扔到外面,逼我们搬家。我跟我妈总要活下去吧?既然我妈去电子工厂赚的钱不够用,我只好想办法啊,这叫什么?欸,天无绝人之路!对,生活出问题了,要活下去自然就会想办法解决啦,所以,妳哥就是没有这个危机意识,妳让他过得太舒服了。」
蓝丽静静听着,在他平凡俗气的外表下,看见伟大,就算不穿西装不打领带,吃着臭豆腐,大嗓门说话,不懂礼仪,但是她打从心里佩服马骏克,同时也对他那个爱八卦讲是非的母亲,产生敬意。原来他们曾经度过那么辛酸的岁月,吴凤兰还挺了不起的嘛,换作她老妈,大概只会哭哭啼啼耍赖吧,哪还可能去电子工厂当女工。
「后来你是怎么赚到那么多钱?」
「我靠着在夜市洗碗,老板就教我怎么做小吃。后来没钱上大学,高中毕业就在夜市卖小吃,后来生意好,开了连锁店,然后政府找我帮他们职训。有时想想,唔,我还真他妈的了不起。」马骏克呵呵笑,又叫了一盘臭豆腐。
他越是对过去的辛苦表现得无所谓,蓝丽听得就越心疼。跟他比,她觉得自己好渺小。虽然她的父亲破产自杀,但是最起码,她曾享受过美好生活,尽管母亲溺爱哥哥,让她很不平衡,但跟从小丧父,家里又穷的马骏克比,那些又算得了什么?相较下,她真是人在福中不知福。
马骏克说:「反正我告诉妳,妳要是继续给妳哥钱,让他白吃白住,他这个人就完蛋了,变成社会的寄生虫。」
「我也知道,但总不能赶他出去吧?」
「妳妈咧?」
「去我阿姨温哥华的家住了。」
「赞!」马骏克撇下筷子,挽高袖子,像个军师那样给蓝丽出意见。「妳听我说,现在就是除了妳,妳哥没地方住了对不对?首先,妳回家后,把他的东西收一收,扔到门外,告诉他想继续住就每个月分摊家里的开销,他愿意了,再让他进屋。然后──」马骏克抹抹嘴。「告诉他,一,去我的马骏小吃摊打工,有钱赚还包三餐。二,叫他到公园去跟街友作朋友。记住喔,不准给他钱,他要是想回美国完成博士学位,就乖乖去赚钱存学费。」
「万一他想不开……」
「他会想不开?」马骏克啼笑皆非。「我跟妳保证,像这种从小被宠到大,吃好住好,讨厌工作,怕辛苦的,这么爱自己的人啊,才不会有勇气去自杀,妳放一百二十个心吧。反而是像妳这种有苦不说,爱面子又逞强的,还要求完美的,妳这种才有可能把自己逼疯了跑去自杀。」
「我妈要是知道会怪我。」蓝丽摇头苦笑。
「妳妈要是心疼,就让他去投靠妳妈,妳没必要收这种烂摊子,妳是为他好,让他自食其力。奇怪,妳这么负责的人,不觉得妳哥哥的行为很糟糕吗?妳懒得纠正他的行为,宁愿给他钱让他住,这根本不能解决问题。而且,要是我猜得没错,像妳这种个性的人,应该是更不能忍受他的生活态度吧?每天看见他无所事事会生气的吧?为什么要让自己受气?」
蓝丽思索着。「好,就照你说的,我跟你去阿里山露营,我哥,就赶他去你的小吃摊工作。」
「对,让我的手下训练他,先让他学洗碗,再学怎么招呼客人。」
「我哥一定会很恨你。」想象养尊处优的哥哥洗碗的样子,蓝丽笑出来。
马骏克也笑。「我无所谓啦。」
蓝丽敛住笑容,好温柔地倾身过来,动手解开勒他脖子的领带,扔在桌上。「西装领带衬衫好像真的不适合你,以后别穿了。」
「妳不是喜欢我穿这样?」
「现在好像没差了。」
「什么没差了?」
「你穿什么在我看起来都没差了。」
「欸?」
蓝丽瞇起眼睛,笑着,觑着他。「现在看久了,你脖子上的金项链还挺不赖的。」她深吸口气,看看左右。「其实闻久了也没想象中那么臭嘛!」
「那妳吃一口。」挟一块递给她,被她瞪回去。马骏克哈哈笑,自己吃了。「我知道我知道啦,我吃,我自己吃。对了,等一下我买糖葫芦给妳吃,前面有一家我麻吉开的,赞得不得了,相信我,妳一定爱吃。」
「好。但是……」蓝丽笑盈盈。「不好吃你就完蛋了!」
马骏克好快乐啊,能这样跟蓝丽抬杠斗嘴,稍后,他们亲亲密密地手牵手去逛夜市,马骏克叫好友蔡世长做了个巨无霸草莓糖葫芦给蓝丽,走在闹嚷的夜市,经过庙前垂挂着俗艳的黄灯泡,蓝丽穿着高贵套装,却露出小孩般的馋样,舔舐糖葫芦,真可爱,马骏克看得入迷,到现在还是觉得很超现实,这美丽女子真是他的女朋友吗?能赢得蓝小姐的爱,马骏克的男人心,甜得似棉花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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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丽返家后,看见哥哥倒在沙发上看足球赛,桌上又是爆米花,又是咸酥鸡,还有两瓶她珍藏的红酒,杯盘狼藉。
「又跟马骏克约会了呴。」蓝咏明瞥她一眼。「我看你们好像满认真的,他好像非常爱妳喔,妳有没有帮我说一下,他可以赞助妳哥哥我回纽约念书吗?」
蓝丽微笑。
「他答应了?」蓝咏明眼睛一亮。
很好,她决定立刻实行男友指令。
蓝咏明震惊莫名,看妹妹迅速打包他的物品,塞进行李箱,更惊骇的是听到妹妹要他去小吃摊洗碗。
「要我去洗碗?噢,妳越来越有幽默感了噢。」以为蓝丽讲好玩的,可是当蓝丽将行李箱扔出屋外,蓝咏明追出去,同时开始感到恐怖。
「妳不是说真的吧?」
砰,蓝丽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