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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准你再打断我的话。”他跳下固守岗位,跑到门边。“刚才有一个不是医生的医生上楼来,现在正往六O一号病房走去。”他因为做义工工作的关系,对于人类的脸庞有着超凡的记忆力,通常只要他看过两遍的人,大概都忘不了。而在“王外科”混了将近一个月,他认识这里每一位医生、护士、病人,十分确定目前闯上来的这个人是个生面孔。

  “你怎么不早说?”她紧跟着也跑到门边,耳朵贴在门板上,数着来人的脚步,一、二、三……停了,就在对面六O一号病房门口。

  少炜饶富兴味的眼光牢牢地锁住她,好象正在揶揄着——刚刚是谁不准他说话来着?

  “失误可不可以?”金迷羞窘地瞪了他一眼。“我喊一、二、三,咱们瓮中捉鳖去。”

  “我喊。”他固执地道。

  “总之你就是非跟我抢不可?”如果他一定要干涉限制她的工作?那么他们的婚礼大概得无限期延期了,因为她死都不要离开“神风万能社”,绝不辞职。

  少炜摇头。“我不相信你穿成这样,还有本事去追小偷!”

  呃……好嘛!这件橡皮装是有些笨重不方便,那她脱掉总行了吧?

  “我听到六O一号病房的门锁转动的声音了。”就在她正卸妆时,他突然这么说。

  结果,她只能怀着无限扼腕的心情看着他打开门,猛然一扑,将那位穿着白衣的假医生扑倒在地。随即两个功夫不相上下的男人在走廊演起了一场角力赛。

  金迷加快速度卸妆,她看出那位假医生的功夫不错,虽然比起少炜的功力还略逊一筹,但真要放任他们两比到分出胜负,大概整座安宁的医院会被闹成一处菜市场,那就太惨了。

  “喝!”少炜给那假医生腹部一记重拳,他飞到了走廊另一头,而安全梯就在前面。

  假医生跌跌撞撞地直往前跑,只要下了楼梯,随便找间病房躲进去,他们要再想找他,除非是打开每一间病房、全面搜寻,否则,今晚他随时有脱逃的希望。而依照“王外科”异常重视隐密性的态度来看,他们绝不可能做出骚扰病人的举动,他是逃定了。

  “还想跑?”金迷用力掷出手中的橡皮衣,沉重的装备准确地飞击中假医生背部,他一个跟跄、往前扑倒,五体投地地在光亮的地板上滑行了五尺,直碰到墙角才停止。

  少炜立刻跑过去,屈膝压制住他的身体,将他双手反剪在后。“是谁派你来的?”

  “当然是姓钟的那三兄妹!”金迷闲闲地跺步过来,蹲在假医生面前,单手一扬,撕下他脸上的胡须、黑痣。

  “是你!”少炜记得这个人,他曾在马路上袭击过金迷。

  “这家伙叫‘红刃’。”金迷指着他的脸。“我记得你是个杀手,怎么连小偷也干?是不是上回任务失败,被踢出杀手界了?”

  “红刃”一脸愤恨瞪着少炜和金迷。“谁干那种下三流的行业,我是最顶尖的杀手!”

  “除了你,还有谁能够自由来去地进病房偷东西……啊!”金迷脸色乍变。“捉好他。”丢下一句话,她转身跑向六O一号病房。

  一点灵光在她脑海里闪烁不停。为什么钟老先生一想要更改遗嘱,他的子女们立刻便得到消息,跑到医院去抗议,又请人来偷新遗嘱?是谁给钟姓三兄妹这个消息的?

  钟老先生要改遗嘱的事应该只与律师商量过,也就是说,一件只有两个人知道的秘密被宣扬出去了,罪魁祸首只可能是那两个人——钟老先生和律师。

  钟老先生是主导这件事的人,他不可能是泄密者,那么……

  她打开六O一号病房,果然,那应该已经休息的律师正在病房里四下搜索。

  “找什么呢?律师先生!”她嘲讽似地扬起眉,注视着那条肥胖而紧张的身影。“我总算知道为什么医院里的警卫捉不着小偷了,因为根本没有小偷,所有遗失的东西都是你偷渡去卖给钟姓三兄妹,然后再谎称遭窃;只是我很怀疑,为何你不干脆将拟好的遗嘱交给那三兄妹,这样偷来偷去的不是很麻烦?”

  既然身分已泄漏,律师也不需再装模作样了,圆胖温和的脸一转而为阴狠。

  “你以为这老家伙懂得信任人吗?他连自己的孩子都防备了,怎么可能毫无戒心地委托我做事?他是要改遗嘱,我只负责拟草稿,正本他自己誊写、自己收藏,除了他本人之外,没人知道新遗嘱藏在哪里?”

  “所以你就编造了一个神偷出来,一方面,你偷出去卖给钟姓三兄妹的文件有了解释;二方面,你得到了一个日夜待在医院的借口——保护钟老先生和新遗嘱。

  果然是妙招啊!只是你为何还要雇请‘红刃’办事?他的横冲直撞只会坏了你的布局,你不觉得吗?”

  “谁是‘红刃’?我根本不晓得这个人。”

  “不是你,那……”金迷懂了,答案却超乎想象的残酷。钟姓三兄妹等不及新遗嘱到手,因此又雇请“红刃”解决钟老先生。或许他们还打着如意算盘:新遗嘱尚未完成,只要老先生先走一步,旧遗嘱依旧生效,他们还是可以得到所有财产。

  不只金迷,连律师和刚押着“红刃”进病房的少炜都想通了。钱啊!多吸引人又充满罪恶的东西。

  沉默持续着,他们谁也不想在这间病房内说出那个结论。

  钟老先生沉睡的面孔是那么安详,明天,该怎么告诉他这个事实呢?

  少炜悲痛又心疼地望着钟老先生,突然,某种不祥的预感侵袭脑海,他放开“红刃”,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到病床旁,钟老先生睡得太熟、太熟了。

  抖颤的手轻触钟老先生的脸颊,布满皱纹的肌肤上一片冰凉,他愕异地瞪大眼,进一步试探钟老先生的鼻息,没有……

  “医生,快叫医生——”

  凌晨三点半,一阵喧嚣自六O一号病房内台起,惊醒了蛰伏于黑夜中的“王外科”!天渐渐亮了,一点金阳自东方的山区逐步升起,再过不久,昨日的黑夜就要消失殆尽了。

  少炜坐在医院的凉亭里,悲恸的目光直瞪着手中白色的信封。这就是教众人找翻天的新遗嘱。

  钟老先生于凌晨三点半过世,闻讯而来的子女、亲友们将他生前住过的病房翻了个乱七八糟。

  钟老先生的遗体孤伶伶地被遗忘在病床上,无人闻问。

  如果、如果他有一点点权利的话——少炜愤怒不平地握紧拳头——他一定将这些财迷心窍的家伙赶出医院,别玷污了这块白色的地方。

  可惜他没有,因此他只能默默地忍受着那些寡情的家伙,将钟老先生移到一旁,为他做最后一次的擦身,并换上寿衣。

  而最讽刺的是,那封新遗嘱就藏在寿衣里,被唯一不想找到它的少炜找到了。

  老先生为什么要将遗嘱藏在哪里?少炜悲哀地猜测:老先生是不是还怀着最后一丝心愿,希望他的孩子们能抛弃贪婪之心,正视这世上最可贵的亲情;为他的死悲伤,做出一点忏悔,然后,他们会在为他更换寿衣时发现这份礼物。

  很可惜钟老先生至死都没能达成心愿,那封新遗嘱终究是落在少炜手里。现在他该怎么办呢?接下老先生遗留下来的公司,照顾那三个不肖兄妹?这个担子可不轻啊,尤其在他对他们已经快要绝望的时候。他禁不住怀疑,这样的混帐还值得人用心去帮助吗?

  金迷缓步走进凉亭,默默地立在他身旁。

  随着时光的流逝,朝阳也逐渐往头顶正中爬去。

  少炜叹了声好深、好长的闷气。“那些人呢?”

  她知道他问的是钟家那些财迷心窍的亲族们,耸耸肩。“被我赶走了。”“他们有没有为难你?”

  “谁能为难得了我?”语气是十足的刁钻。

  噗哧!一声淡笑化解了他满面的忧愁,他朝她伸出了手。

  金迷将小手置在他的掌上,任由他把她拉进怀里。

  少炜的脑袋倚在她肩上,她舒爽的体香在他鼻端浮动,心底的焦忧渐趋平缓。

  她的小手在他宽广的背部、颈椎间游走,轻轻地挪移,放松他紧绷的神经与肌肉,听到他满足似的轻吁,她的牙齿淘气地轻咬下他丰润的耳垂。

  “啊!”他推开她,脸上罩着一层薄晕瞪她。“你干什么?”

  “我肚子饿了嘛!它看起来肥肥软软好象猪耳朵。”她委屈地扁着嘴。

  他睁大眼。“你把我的耳朵当猪耳朵。”

  “都是耳朵啊!而且……”她笑得弄邪。“你的生肖本来就属猪!”

  “这么说也是没错啦!”他点头,一下子又摇头。“生肖属猪不代表我的耳朵可以随便任人啃。”

  “那当然,除了我之外,你敢让其它人随便碰你,男人、女人都一样,小心我变成一个夜夜磨刀的女人,乘你睡着的时候把你……”她比了一个剪刀的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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