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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痴!”金迷瞪他一眼,硬撑住疲累至极肉体的精神在“红刃”走后,也跟着涣散。少炜温暖的胸怀,持续发散着某种安定人心的特质,终于她吁口气,缓缓闭上双眼,毫无防备地交出了自己。

  不是缺乏警戒心,而是感到少炜有力的双臂正紧紧守护着自己。之于他,太多的顾忌是不必要的;直觉告诉她,只要有他在,她就会很安全,她信任他。“小姐!”少炜惊喊,一股慌张瞬间窜上,占领了他的心。直到发现她只是睡着,他像洗过一趟三温暖,全身冒冷汗。

  这个他连身分都还不清楚的女孩,竟能如此左右他的情绪?真是奇怪啊!

  多特别的女孩!以一种堪称荒谬的姿态闯进了他的生活,而他的记忆竟自动存取了她的味道,为什么?

  茫然地想着,可他真的一点儿也不了解她;比如现在,他不知道该带一个睡昏了的女孩上哪儿去?只有带她回家了,希望她醒后别误会他。

  乙醚的麻醉性虽然强,但对于常年在黑白两道间游走的金迷而言,她的身体已经习惯了各种偷袭,因此她只睡了四个小时,半夜雨点,她就醒了。

  反而是少炜,大概是生活规律的关系,这时刻他好梦正酣。

  “去,还以为你多君子呢!想不到才见第三次,就把我带上你的床。”她没好气地搓搓他厚实的胸膛,一股电流沿着指尖直射她心底,霎时她全身发麻。

  “怎么回事?”她紧张地缩回手,愕异不已。“这家伙有超能力吗?”忍不住好奇,她又搓了一次,这回,她连筋骨都酥了。

  那种脸红心跳的感觉,就跟她手抚钞票时的快感一模一样。

  疯了!这家伙又不是她的小宝贝们,她怎会对他有这种感觉?而且,好想再碰一次耶——

  狂猛的快感一波强过一波,当她将脑袋倚近他的胸怀,她的脸蛋乍然发烫。

  完了,她是不是生病了?金迷慌慌张张起身,正想彻底远离他的气息吐纳范围,却发现他的右手正紧紧箍住她纤细的柳腰。

  他的体热在她的腰部扩散着,很快就影响她的全身;她的呼吸再度加快,心跳频律已完全失常。

  头好晕,是乙醚的后遗症吗?金迷用力地扳着制住腰部的大掌,然而他的力气却大到她难以撼动分毫。

  “走开啦!”在极度惊慌下,她抬脚踹了他一下。

  “唔!”少炜缩回右手,迷迷糊糊地打着呵欠睁开眼。“怎么回事?”

  禁制一松,金迷迫不及待地跳下他的床。

  “你醒啦?”他关心问道。

  “废话!”她眼眶微红、双手插腰。“再不醒,只怕要被你欺负去了。”

  “你误会了。”少炜急忙解释。“你晕倒了,是我抱你回来的,你一直捉着我的衣服不放,我扳不开你的手,才会抱着你睡,但我绝对没做出什么不轨举动。”

  她会做这种事吗?金迷臊红了花颜。是很有可能,因为他们两人连衣衫都没换,但……孤男寡女同榻而眠就是很讨厌嘛!

  “小姐?”瞧她呆愣的模样,少伟以为她麻药未退,忧心地揽住她的肩。“你还好吧?”

  一股颤麻自他掌中窜进她体内,金迷如遭电击,急忙推开他。“别碰我!”

  少炜愕然退了开去,眼底难掩受伤的神色。

  “我……”这样对待救命恩人是有点儿过分,但……她就是无法坦然接受他的碰触嘛!“我还是先回去了。”

  “我送你。”

  “不必了!”金迷跳离他一大步,却在眼角间瞥见他血迹干凝的手。老天,他的伤口连清洁都没有耶!“你的手……要不要看医生?”

  “我……”少炜看一下受伤的右手。“我想应该没那个必要,不是很严重,擦点儿药水就好了。”

  “那……我帮你上药吧!”“咦?”还以为她很讨厌他,恨不能永远别再见他呢!这会儿却突然关心起他的伤口,奇怪?

  “那是为了救我才受的伤,我该负点责任。”她负气地说。

  “那……好吧!”说不过她,少炜只得取来急救箱,由金迷帮他上药。

  伤口很浅、却很长,看得出来是刀锋触肤的一刹那,被他机灵地移了开去。对于他的深藏不露,金迷不觉另眼相看。

  “你的功夫不错嘛!”

  “还好”他蹙了下眉,双氧水在伤口上造成的刺激非比寻常。

  “很痛吗?忍一下,就快好了。”包扎伤口的时候,不小心又碰着他的肌肤,金迷骇得砸碎了一瓶药水。

  “没事吧?”少炜一脸关怀地轻拍她倏然转白的俏脸。

  金迷更是吓得忘掉呼吸。“我……我还是先回去好了,再见。”再不走,她的心脏会挂在这里。

  “小……”望着金迷仓皇离去的背影,少炜一阵怅然若失。她为什么这么讨厌他?他真的有如此可憎吗?唉!难解的情绪、莫名的感觉,他都被搅迷糊了。

  第三章

  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也够改变一个人的个性了。

  半趴在办公桌上,手数钞票,金迷清丽的俏脸带着一丝幽怨。

  “干么?不小心收到假钞啊?”宫昱提着一袋吃食走进来,她才怀孕三个礼拜,口味却变得非常奇怪,居然迷上盐酥鸡。

  “我又不是你。”闻到食物的香气,金迷强撑起乏力的躯体爬了过来。“又是盐酥鸡!你吃不腻啊?”

  “你都还没对你的钞票厌腻,我怎会吃腻盐酥鸡?”宫昱插起一块鸡屁股送进嘴里,九层塔和蒜头的香味充斥鼻端。真是好吃!

  “没有这些钞票,你能天天、三餐有盐酥鸡吃?”金迷也不客气地吃了块炸花枝。“你老公说要帮我整一整姓钟的那一家子,现在怎么样了?”

  上个月,金迷在路上被“红刃”伏击,虽被少炜所救安然无恙,但却惹火了万能社内诸人。

  后经风江调查,金迷前不久接过一趟“扮演尸体”的任务,一个姓钟的老人家委托她演一场戏以测试他三个子女;不料却促使一场争夺家产的好戏提前上演,钟老头被他的儿女们气得昏厥住院,一醒来便嚷着要改遗嘱,不再无条件将所有财产留给子女们。

  平白失去一大笔金钱的钟家三兄妹,遂将一肚子怒火发泄在金迷身上,以为是她挑拨离间,钟父才会狠下心收回经济大权;因此联合收买了“红刃”,欲除掉金迷而后快。

  金迷本来是想解决掉“红刃”就算了,但是其它伙伴们却认为这样的教训太少了,不足以警惕那些有意挑衅万能社的人。

  所以他们每个人都运用自己的能力给了钟家人和“红刃”一点小小苦头吃。而其中负责经济制裁的,就是宫昱的老公荣世澐和风江的老婆聂恦融。

  “包管他们以后只要听到‘神风万能社’这衔名,就会闪到天涯海角去。”宫昱对自己老公的能力可是很有自信的。

  “哦!”金迷漫应了声,埋头在盐酥鸡的纸袋里翻找东西吃。

  “你最近是不是生理期不顺?每天要死不活的……唔——”说到一半,宫昱突然脸色发青,抱着肚子弯下腰去,不住干呕。

  “我看你害喜害得挺厉害的!”金迷抽了张卫生纸给她。“怀孕是不是很辛苦?”宫昱擦干嘴角的涎沫,若有所思的视线定在金迷那张迷惘的脸上。金迷最近这种魂不守舍的模样倒挺熟悉的,好象……

  “还好,只要想着这孩子是我和世澐的爱情结晶,就会觉得辛苦一下也是值得的。”

  “是这样吗?”金迷美丽的眼眸睁得大大的。“我还以为你没那么喜欢荣世澐咧!”

  “不喜欢他怎会嫁给他?”

  “可是你结婚后还是一样到处乱跑。拿老大来说好了,她平常虽然很厉害,却还是会对楚飘风温柔,而你……我老看到你跟荣世澐大呼小叫的,有时候你整他的手段更是毫不留情,你真的喜欢他?”

  “每对夫妻都有他们的相处之道,恋爱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怎能用一个规则套住天下的有情人。”

  “是吗?”金迷显得非常矛盾。

  这样一双烟雾迷蒙的眼,根本就是属于恋爱中人所独有!宫昱忍不住好笑,看来万能社里最后一号单身贵族也陷入情网里了,就不晓得对象是谁?该不会是文非凡那个傻蛋吧?

  “当然,夫妻不是只要有‘爱’就可以的;两个不同的人要相处一辈子,还需要学会协调和妥协。老大会对楚飘风特别温柔是因为她平常太忙,有时候难免疏忽了楚飘风,她觉得愧疚,因此只要一有相处机会,就一定好好把握住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至于我和世澐就不一样了,我太爱我的工作和武术了,不管我再怎么喜欢世澐,我都想为自己的心留下一隅自由的空地,尽情徜徉在我的喜好中;世澐能够了解,也可以接受,可是难免会吃醋,在我心中,有其它东西与他排在同等地位上,所以我们偶尔会吵吵闹闹。不过我老实告诉你,世澐也不是个静得下来的人,他是一块冲浪板,只有在高低起伏的海浪中才能展现自我;因此,哪一天我们不再吵了,可能就表示我们之间的关系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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