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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迷没兴趣做那横刀夺爱的第三者,不过她也不想轻易死心,找个机会好好问问少炜吧!

  离开警局时已经过午两点了,金迷饿得前胸贴后背,都快没力气走路了。那个小气薛宇,亏她还送了薛宇一条大线索,居然连碗鲁肉饭都舍不得请,够抠门!

  “这回真多亏你了,否则,基金会被伪钞集团利用来洗钱,可能会被吊销执照,吃上官司呢!”少炜真是没想到,那个上班族背后竟隐藏了这么庞大的犯罪组织,他不敢想象基金会要不小心收了那张伪钞,会引发多么惨烈的风波。“没什么啦,运气好而已。”她溜目四顾,想快点找个好地方吃饭。

  “不过你真厉害,那张钞票你只看了一眼就分辨得出真伪。”

  “那当然!真钞是多么美丽的艺术品,岂是伪钞那种假货所能混充?”所有的钞票都是她的宝贝,她待它们就像伺候祖宗一样,怎可能错认?

  “钞票是艺术品?!”这种说法他还是第一次听到,真有趣。

  “当然,世上没有比它们更漂亮、精致又兼具实用性的东西了。”

  “听起来,你好象很喜欢钞票。”

  “爱死了!”她突然跳起来欢呼。“走快点、快快点,对面有家卖鸡肉饭的,我们去吃鸡肉饭,我快饿死了。”

  “咦?要吃鸡肉饭吗?本来我想请你到餐厅大吃一顿,好谢谢你今天的仗义解围。”

  “那一顿就留到晚上吧!现在我已经撑不下去了,再不补充能源,可能要麻烦你背我回家了。”

  “那好吧!”

  “耶!”她大叫,拉着他跑过马路,走进卖鸡肉饭的店里。“老板,来一碗特大碗的鸡肉饭、味噌汤、皮蛋豆腐、烫青菜和一份综合沙拉。你想吃什么?”

  “鸡肉饭、海带、白菜汤。”

  “就这样了别客气,我请客哦!”看在晚上有一顿大餐好吃的分上,她难得善心大发地请人吃饭。

  “这样就够了。”

  “那好吧!待会儿我的小菜分一点儿给你吃。”金迷撕开一双卫生竹筷,开开心心地等待食物送上来。少炜一脸温和的微笑注视着她毫不造作、纯美可爱的笑颜。很多女孩子为了博得男伴欢心,会故意在人前吃得很少,或者把自己饿成一副皮包骨。

  金迷却不一样,她是天真又带点霸道的,想什么、要什么,立刻表现出来;她不管别人的想法,恣意地做快乐的自己,这样的女孩特别得教人眼睛一亮。

  “喂,发什么呆?快吃啊!”饭菜一送上来,金迷迫不及待地大快朵颐。“芦笋很甜哦,要不要?”她挟了一根翠芦笋进他碗里。“我想不到你一个大男人却吃得这么少。”

  “刚刚在警局你和薛队长在会议室里讨论案情时,外头的女警请我吃了一块蛋糕,所以还不太饿。”

  “为什么只有你有蛋糕吃,我就没有?”抗议!亏“神风万能社”与警局关系向来良好,差别待遇却这么大?

  “嗯……大概蛋糕不够吧!你喜欢吃蛋糕,待会儿回程途中,我再买一个给你。”少炜不好意思说,方才他不只被请了一块蛋糕,还有咖啡、葱油饼、小笼包……那些女警对他可殷勤了。

  金迷也不是笨蛋,看他一副欲言又止、脸红红的样子,也猜得到刚刚发生了什么事。只是有些疑惑,他也不是帅到天翻地覆,怎会有这么多女人喜欢他?

  “奇怪……”

  “怎么了?”她又开始没头没尾地说话,他的头又要晕了。

  “你长得会很帅吗?”

  “为什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我觉得你的长相充其量只能算中等啊!”

  都是她在自问自答,少炜委实不知该如何回话了?

  “你有没有看过真正的上等品?”“什么上等品?”

  “俊男喽!”金迷翻出皮夹,一掀开,长串的帅哥照片溜了出来。“这些是我收集的上等品,酷吧?”

  少炜仔细看了看那些照片,好象天使一般的男人叫萧士诚;形容冷峻媲美撒旦的是玉司神;美如冠玉的是荣世澐;阳光男孩左士奇;白面书生风江;俊俏迷人的是楚飘风;还有一身神秘气质的阴有匡。全是些难得一见的人中龙凤,他们若进演艺圈,包管大红大紫。

  “这个偶像团体叫什么名字?”

  “偶像团体?”敢情他当他们是唱戏的?金迷抱着肚子,笑不可抑地趴在桌上。“我回去告诉他们,有人推举他们进演艺圈,包准大家笑死在地上。”

  “不是吗?我以为你们是同事。”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你也当我是某个演艺人员?”金迷讶问。

  “因为你每次出现都有各种不同的扮相,所以……”他原先还猜过,她是不是特殊造型师呢!

  天哪!这误会可大了。“我不是演员,我扮成各种不同的人物是因为……”金迷可烦恼了,该如可解释才能说清楚她的工作性质?“呃!有人给我取了个绰号叫‘替身’,我的工作也算是演戏的一种啦,差别是,这个真实的世界就是我的舞台,我演的是现实人生。”

  少炜瞪大眼,这样的生活岂非介于黑白两道之间?原来她从事的是如此危险的工作。

  就知道他会误会!看到他大感诧异的表情,金迷的头又更痛了。

  “我们公司叫做‘神风万能社’,也许你听过这个名字,我们接受各种委托:

  保镖、情报汇集、商业间谍调查……甚至除灵、卜筮;只要有人提出问题,并且付出相当的报酬,我们就负责帮忙解决。我们的工作有点像征信社,但范围却比征信社大多了。”“相对的,你们工作的危险性也比一般征信社高上不少。”他一语指出重点。

  金迷只能嘿嘿傻笑着。

  “不过这确实是一份挑战性非常高的工作。”

  听他的语气好象还满欣赏这种工作的。“你真的这样觉得?”金迷讶问。

  少炜点头。“有什么不对吗?”

  “没有,只是……一般人对我们这种工作不是极端害怕,就是异常崇拜,所以……你的反应有点儿超出我的预料之外。”

  “我想这只是各人的想法不同吧!一样米养百样人,谁也没权利要求别人非同意他的想法不可。”他认真地说着。

  金迷一脸尴尬的笑容。这家伙什么都好,就是做人太认真了,老爱说些人生大道理;他若能活得更轻松、愉快一点,一定会更完美。

  “呃……我吃饱了,你还要再吃吗?”

  少炜喝完最后一口汤,放下碗筷。“我也吃饱了。”

  金迷看着他吃得干干净净的碗盘,满意地笑了。这年头,不管男女老少,懂得珍惜食物的人是越来越少,生活上的太过富裕造成了无端的浪费,想到这些用她可爱小宝贝们换来的物品被这么糟蹋,好几次她都气得想扁人;说她小气也好、抠门也罢,总之她就是爱钱,更加爱惜所有用钱买来的东西。

  “那走吧!”她付完帐,和他一起走出饮食小店。

  “谢谢你的午餐,晚餐让我作东,请你大吃一顿。”少炜很诚恳地道谢,并且邀约下一场饭局。

  又发现他一项优点。有些男人觉得让女孩子请客是件很没面子的事,因此就算穷得要死,也会打肿脸充胖子抢着付帐;也有一部分的男人和女孩子交往是抱定了占便宜的心态,要人又要钱。这两种人金迷看多了。少炜却不一样,受了恩惠,他会很大方地道谢,不管对方是男是女;然后,他会知恩图报。他若生在古代,肯定是一代大侠。

  “喂,你说你是个厨师是不?”

  又是一个天外飞来的问题,但幸好他还听得懂,晓得怎么回答。

  “对,我有厨师执照。”

  “那不如今晚的大餐就由你来做吧!”

  “你想吃我做的菜?”

  金迷点头如捣蒜。“上回那个火焰松饼一级棒,可见你的手艺一流,再做几道好菜来尝尝,你觉得如何?”

  “好啊!可是我家里已经没什么菜了,得去买些材料才行。”

  “我知道有一处黄昏市场卖的东西超级霹雳便宜的,我带你去!”也不管他愿不愿意,金迷拖了人就跑。

  金迷向来节省,舍不得坐出租车,转了三站公车,总算到达目的地。

  那是一个很传统的市场,而且所有卖菜的人好象都跟金迷很熟似的。

  少炜很快就发现了她所谓的“超级霹雳便宜”从何而来?

  “你需要什么东西?”金迷问他。

  “先买些海鲜好了,红蟳、花枝、大明虾……再来一尾石斑鱼。”

  “好,看我的。”金迷走到卖海鲜的摊子边。“老板,这红蟳怎么卖?”

  “上官小姐,又是你啊!”中年老板一脸又爱又恨的表情。“一只两百,算你三只五百啦!”“看在我每天都来光顾你的分上,算便宜一点啦,老板!”金迷开始杀价。

  “小姐,已经给你优待了,三只本来是六百块,我只收你五百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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