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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不想接受那个血缘上与他有关、内心里却流着冰水的老人的资助,这将是一个虽然不是唯一离开这座小镇让自己独立的机会,却也是一个非常珍贵的机会。

  早在好几年前他就开始靠着打工存钱来支付自己的学费,未来也不会例外。他不想看着他人的脸色过生活。再者,他很清楚,那个人之所以支付他的生活费用,不过是为了他自己的面子罢了。他不想依赖别人,更不想欠下那个人的人情债务。

  这种住在他人屋檐底下,想要早日挣脱束缚、得到自由的日子,娃娃是不会了解的吧?她有一个那么爱她的小妈。

  她怎么能够理解他想要独立、获得自由的急切?

  他早早就想要飞走,甚至只是提早一秒钟也好。

  然而他也承诺过,他永远不会离开她。

  她是他的牵挂,只是没想到,这份牵挂,曾几何时,开始变成了牵绊。

  她手里彷佛捉着一条无形的绳捆住了他。有时候想起他们两人在童年时候订下的约定,他总有那么一点不安,深怕辜负……怕无法信守到底……

  「梓言,你在想什么?为什么这样子看着我?」娃娃被他脸上那份奇异的表情所困惑。

  他愣了一下,从思绪中回到现实,轻声回问:「我是怎么样子看着你?」

  她细细打量他,忍不住蹙起眉说:「你刚看着我的样子,好像你虽然人在这边,但心思却己飘到很远的地方去了一样。我不太会形容。那让我很不安。」

  沈默了好半晌,他才回应道;「如果我说你想太多了,会不会好一点?」

  「当然会。我相信你。」

  信任的问题再次浮上眼前,他也再次将之自迷惘的心中挥去。

  「傻瓜。」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离校方给的入学日期还有一段时间,还是暂时先把那件事搁下来,再考虑考虑吧。

  「笨蛋。」她微笑地看着他,顺口回了一句:「傻瓜爱笨蛋。」

  爱。他心跳短暂地停顿了数秒,一如以往。每当她顺口无心地说出这个词汇时,他总有胸口一紧的感受,而后他笑自己想大多了。

  娃娃经常不吝啬说出这个字。

  她总说她爱她小妈。

  也常说她爱美美和小月;她们是她的「好姐妹」。

  她爱同学、爱老师,任何人她都爱,彷佛这世上没有一个能被她记恨一辈子的人。

  当然,她也说过爱他,爱他这个「好朋友」。

  娃娃是博爱的,她的爱可以无条件分给很多的人。

  也因此,人人都爱她,自然他也不例外。

  可为什么他会觉得这么悲伤?从前他并不会这么地容易伤感,更不会细分他们之间的情感成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虽然她说爱他,但他总觉得还是不够?

  曾几何时,他变得这么的贪婪,想要更多更多?

  「梓言?」每当他不快乐时,她会毫不迟疑地握住他的手,就像现在。「你又在想什么啦?」

  他回握住她,贪恋她掌心的温度。刹那间,他觉得好冷,而唯一的温暖来自身边的她。「十年了,娃娃。我在想,我跟你认识已经十年了吧。」

  「是啊,好长一段时间喔。真难想像我们竟然已经认识对方这么久了,有时候我都还有一种好像昨天才刚刚遇见你的错觉哩。」她想着,思绪跟着飘回过往。

  认识官梓言的那一年,她才六岁,还很小,他也差不多,七岁多一点而己。

  初相遇,她是英勇的女战士,拯救落单被欺负的小男孩。

  他们从不是朋友,到成为彼此最好的朋友。

  过程中,一起走过生与死。她陪伴他走出母亲离世的悲伤,他则拯救她远离死亡的阴影。七岁那年,他们发誓要永远不分开,成为彼此生命里最重要的存在。

  那绝对不是开玩笑的。但对她来说,所谓的「永远不分开」并不是像罗蜜欧或茱丽叶那样,是为了爱情的缘故;也不是失落的一角遇见另一半;更不是海枯石烂、天长地久。而是另外一种难以言说的,彷佛天经地义的亘古诺言,他们生来就应该属于彼此。

  很难用实际存在于这世上的语言来形容他们两人之间的联系。

  真要形容的话,那或许更接近于某种习惯吧。

  习惯一转过身就可以看见他。

  习惯沉思累了,想找个依靠时,他的肩膀就在旁通。那是属于她的肩膀,随时为她准备的。

  习惯悄悄收藏起他偶尔不经意流露出来的寂寞表情。

  习惯在为他感觉冰冷时握住他的手,把自己的温度传递给他。

  习惯分享彼此的哭、彼此的笑。

  也习惯让所有人知道,方心语和官梓言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不长久。但她习惯于相信,即使有一天,天塌下来了,海水都干涸了,他们之间的友情仍会历久弥新。

  习惯了这样子的习惯,实在很难不继续下去。

  十年了呢。他们一起经历了小学同班、中学同班、高中也同班的青涩岁月。

  很难,却绝非做不到。在小镇生活范围有限的情况下,对她来说,能一直与他在一起,真是世上最棒的事。

  能跟好朋友永远不分开,让这段友谊从他七岁、她六岁起,就不断地加温加深,彷佛泥和水融在一起,再也分不开,直到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

  大概没有人像她这样的幸运吧?

  能有这样一个此生不渝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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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狗娘养的。」二十七岁的方心语方警官吐出一句跟她一张娃娃脸不相称的脏话。「我真他妈的后悔认识这个人。」

  二十八岁的葛美美和杜小月面面相觑一眼,还不及应话,又听见方警官一拳捶在桌子上,说:「在离开整整十年后,他怎么还有胆子再回来?!」

  小月倒出杯里的冰块替方警官那只可怜的手冰敷,道:「也许是因为要累积一份足以承受你怒气的勇气起码需要十年吧。」

  娃娃又冰又气的缩回手。「美美,你听,她这是什么话!」好像她方心语是只凶恶喷火龙似的。

  美美想了想,决定公允地回答:「实话吧,我想。」

  不等娃娃发作,美美又接着问了一个一直以来都想问、却又不敢问的问题。「其实我一直想知道,当初他为什么会选择那样离开镇上?」

  娃娃不假思索便骂:「因为他爱慕虚荣、背信忘义,还崇洋媚外!」

  小月反驳:「我们都知道他是到国外去念书。可是以他当时的能力,他大可留在国内念大学,别忘了,他可是班上万年的第一名。」

  「所以他爱慕虚荣、背信忘义又崇洋媚外。」娃娃坚持地道。「而且他之所以会拿第一名,都是我让他的。」也别忘了她曾经是个天才少女,拿第一名对她来说何难之有!所以说,都是她让他的。

  有够固执的。美美与小月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就算是第二名好了,还是可以留在国内读大学的啊。只是正在气头上的娃娃大概不会承认这一点吧。

  小月发问:「如果官梓言真的是你说的那样的话,那么他又为什么要回来?」

  「因为他——」娃娃突然词穷。

  美美追问:「他怎么样?」

  「因为……」继续词穷当中。瞪了两个姐妹淘一眼,她哇哇叫道:「干嘛这样看我?!」挥手跳足地说:「我怎么知道他干嘛要回来,该死!如果你们真那么好奇,干脆去问他本人不是更快?!」

  小月老早收拾好桌面上的纸笔,溜下座位。「好主意,我这个太阳报记者是该去问一问当事人的看法。」去工作总比坐在这里当炮灰来得好。

  美美朝她眨了眨眼睛。「那么记得帮我预留一份下期的报纸。」一定会很畅销,为了避免到时候卖到缺货,先预约再说。

  呴,这是什么姐妹淘啊!

  娃娃差点没气炸了。「喂,杜小月,你到底站在哪一边啊?」

  小月回头嘻笑道:「当然是真理所在的那一边。别忘了夏日镇另一句名言:『人们有知的权利』。」挥挥手,工作去也。

  娃娃一时间无法反驳,只能气到可怜兮兮地转过身来,看着美美。

  「美美,你看小月她、她欺负我啦。有没有清凉退火的冷饮?」

  一杯冰镇柠檬汁立刻快递到她面前。

  「后面还有一大桶,你慢慢喝,今天真的是很热。」美美拿起冷气的遥控器,将温度调得更低。

  而外头,有关某人回来了的消息正如五月初夏的阳光一样,越发炽热地散播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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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当事人永远最晚知情」这句小镇名言的背后实况,当时其实是这样子发生的——

  第一现场当然是春花奶奶的杂货店。

  每天都会来杂货店买鸡蛋的秀秀阿姨在挑选鸡蛋的时候,眼尖地发现,经常贴在店门口像在贴好玩的租屋启事竟然「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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