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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因为妳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

  那倒是。「陪你出席宴会是充当你的女友,我自认不是个会演戏的人。戏演得不好事小,要是穿帮了,你的麻烦可大了。」吐了口气,她接着说:「就我知道,你该有不少女性友人很适合陪你出席订婚宴呀。」

  「她们不合适。」

  「那我更不适合了。」她很想说真心话──我不想啊!

  叶逢春叹了口气说:「我信不过她们。」

  「我们也不算太深交,你就信得过我?」当年她倾心于他时,曾偷偷的打探一切有关他的事,严格说来,相较之下,她也许还知道他更多一些。

  即使是这样,仍无助于她对他的信任。

  他看着她,又是用那种认真、绝不虚假的眼神。「也不知为什么,妳就是有叫我信任的特质。我想,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只怕也是这样的感觉吧。」

  「……」寇玫瑰沉默了。

  是啊,一见钟情是第一眼就心动了,理由原因不重要,就是知道对方是你想要的。明知这样的感觉流于盲目,可妳就是会情不自禁的去追逐,那个时候的理性像是固障送修,只能任由情感主宰。

  从她看到他救人时的认真、不放弃的眼神开始,她就知道──她、完、了!

  她对叶逢春的动心算是由「羡慕」开始吧!羡慕他能行医救世?

  不!说真的,只要她愿意,进哈佛医学系并不是什么难事,可她天生懒惰,唔……应该说,她不喜欢生活中充满了压力,每天得在战战兢兢中度过。

  她的性子偏冷而且很会照顾自己,咳!好吧,她承认,她是个很自私的女人,这样的真面目和她给人的印象──温柔、懂事、乖巧和善,实在相差太多了。

  因为不想在人际关系上出问题为自己招来麻烦,因此,她就寻找出在人群中最容易存活的性子和思考方式过活。

  她很「中庸」的,不成为极度优秀的人,也不沦为实在太烂的角色。因为不极端,她如愿的成为那种在一群人中,总让人记不得的人物。

  当然,除了外貌。

  她有对长得算上等资色的父母,基本上八个姊妹都称得上美女,虽然她们长得还真不像。所以,纵使她满乐意长得让人过目即忘,可……她还是有一张水准以上的皮相。

  个性可以隐藏,相貌就有些难了。虽然说她也可以丑化自己,可那不更令人觉得奇怪?于是乎,她也不刻意去丑化,而是尽量朴素。但……

  说也奇怪,朴素的她不但不平凡、不丑,还宛如一朵馨香温柔的白玫瑰;而刻意打扮过的她,却如同艳光四射,在花丛中让人相形失色的红玫瑰。也因此,她身边的追求者不曾少过。

  外貌改变不了她也不强求,不过是「苍蝇蚊子」变多了,这她还能应付。

  总之,无论是在性子上做调整,或是外型上的随性,她纯粹都是为了不让自己惹麻烦,贯彻她理想的生活──轻松平静。

  而医生这行业每天面对生老病死,这对她来说太沉重了。

  她这人说她是享乐主义也行,说她贪图安逸她也没意见,总之,她图的就是日子轻松平静,最好像镜子般无波无纹的过。所以当她看到叶逢春救人时,那犀利而志在必得的眼神,她的心彷佛被狠狠的搥了一下!

  一群八竿子打不着边的伤患,他需要这么尽力吗?

  在他身上,她看到了自己所没有的特质,那种感觉就像是磁铁的正负极一样,她……被吸引了,只是那么一眼、一瞬间的事。

  然后,她居然开始了在以往被她视为「自找麻烦」的事──收集关于叶逢春的资料,因为她想进一步认识他。

  他被人追杀受伤闯进她住所的那一夜是在预测外,可却意外的改变了两人近乎陌生的关系,也省得她还得找机会认识他。

  她承认……咳,那一夜他是有点委屈的,她想,在男欢女爱上被半「强迫」对他而言,应该是史无前例,想必往后也没有那样的狠角色吧!

  那一夜她和他从他出现到离开,前后绝不超过四小时。只是短短的数小时,她发现她对叶逢春的情感进展得太快了,快到……她无法控制,没法子抗拒!

  她这人懂得吃饭吃七分饱,更何况,比起随着一个男人情绪起起伏伏的刺激,她还是钟意平静无波的日子。

  为了这样的日子她逃了,不过说真的,她会搬家真的不是因为他,是她本来就要搬了,只是在离开的前一晚刚好发生了这事。然后,她只是很顺道的告诉很会保护房客的房东说,她遇到了一个一直缠着她想借钱的家乡男性友人,而那个人好像知道她住哪里了。

  真的!她发誓!她没有多说什么废话,房东太太就替她解决了叶逢春。

  她原以为她和他的缘份就那么多,没想到……还有后续!这真的是……

  孽缘!

  「相信我,之于我妳就是这样的感觉。」

  「我很想对你的话表现出我的感动,可代价不小吶。」真的要帮这个对她而言找不到半点甜头,还要惹得一身腥的忙吗?

  真是!

  在寇玫瑰挣扎犹豫之际,叶逢春放出了利多。「玫瑰,听说妳一直对玫瑰精油很有兴趣?」

  不用说,一定是知秋透露的!「那是有钱人家的玩意儿。」她迷上的不是一般商家、百货公司那种一瓶几百块、几千块的玫瑰精油,而是纯玫瑰精油。

  而且她要的那种精油姑且不论价格,就算有钱也要有管道才买得到。

  一年前,二姊男友弄来了两瓶10ml最顶级的保加利亚的Bulgarian Rose Otto送给已颇有名气调香师二姊,她慷慨的送了她一瓶,她一直舍不得用,没想到一场五级地震把那瓶纯精油奉献给识货的「地牛」!

  心疼啊!当她还没开门就闻到一阵阵的玫瑰香时,差点没倒地狂嚎。

  后来她在一些有名的精油进口商寻找着同款玫瑰纯精油,一般而言都是法国、英国进口的,10ml要价两、三万不等,可就是没有保加利亚的Bulgarian Rose Otto。

  进口商很直接的说,全世界的大马士革玫瑰一年顶多产精油500kg左右,保国的Bulgarian Rose Otto是极品中的极品,一些名流贵妇即使有钱,要是没有特殊门路一样是买不到的。

  「这样啊!」他似笑非笑的,这个时候的他就有些痞了。「不怕!妳现在学着当有钱人还来得及。」

  「打肿脸充胖子的下场通常不太好。」要利诱她?呵!

  「这样啊……」很故意的,非常非常故意的说:「不知道保加利亚的Bulgarian Rose Otto的消肿效果好不好喔?」

  咦?他是说……嗯嗯……会意!了解!咳咳……「不使用看看怎么知道?」

  「那出席宴会的事……」

  狐狸!果真是老谋深算的臭狐狸!

  遇上了叶逢春,她的平静生活果然又要告终了。

  第五章

  「蛮横的老人?那一定是指我阿公啦!」

  难得不用面对病人,叶知秋心情好得不得了。难得的假期又逢周日,她索性约了许久没见面的寇玫瑰一起吃饭。

  「他……不好沟通?」

  闻言大笑,「妳太客气了!他那不叫『不好沟通』好吗?在他的字典中,没有沟通两个字,『沟通』是双向的,在他老人家的住所一出门都是单行道,整条路都是他的!」

  知秋是个漂亮的美人,小小的瓜子脸、大大的眼睛,乍看下有点韩星金泰熙的味道。她表情生动,说话又快,及肩清汤挂面的发型让她整个人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

  「怪不得妳哥对他好像很感冒。」

  「不只有他,全家族有一半以上的人,对他都是很有意见的好吗!只是……」撇了撇嘴还是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害怕。「大家都怕他,他是那种嘴巴永远下垂、不苟言笑很有威仪的老人,都八十好几了还声若洪钟,身体硬朗得很!我们家族大大小小的婚事都是他说了算,上至我的父母、叔伯姑姑,下至堂哥、堂姊……甚至是我哥。」

  「原来是典型的『乔太守』人物。」寇玫瑰扬眉。

  「说真的,他结下的亲家通常是有利益关系的。其实利益联婚对于婚事本身就很有问题,先不说其他的叔伯姑姑,连我的父母……」她生动的表情一下子黯然下来。「虽然是利益通婚,可我妈很爱我爸爸,可我爸另有所爱。一直到死之前,我妈都还在等他回头。

  「可能当时我还小,对妈妈因为爸爸而憔悴的面容和流泪模样早记不得了,因此恨没那么深,可我哥那时已经十二岁,而且他和妈妈感情很好,所以一直到今天,他还是对阿公很不谅解。」

  「我哥很早就负笈到美国读书了,可能是因为不想看到我爸和阿公吧!不过他每年都会回来一两趟,回来扫墓,顺道看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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