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叶逢春对她的态度,她已经无法说服自己,可能是她会错意,或是想太多!她清楚的感觉到他的情意,即使他似乎以不经意来做隐藏。
而这样的情意在彼此间,变成一种程度很深的暧昧,那种暧昧深到彷佛只差临门一脚就见真章了。
她呀她!最近一定是和这男人朝夕相处多了,才会被美色迷惑而不知。
色不迷人,人自迷。以前看到这句话还觉得很好笑,结果呢?她还差点就成了人家的第三者。
啧,还有孩子呢,实在是太可笑了!
「不说,你不也找到这里来?」现在的她一点也不像平时温婉的寇玫瑰。她就是要任性;她就是要浑身是刺;她就是要告诉叶逢春──我不好惹,离我远一点!
「我很担心妳。」
「呵!我很好,不过我还是谢谢你的关心。」她把玫瑰的位置摆好了,捧着花上了二楼。
「玫瑰?」
她不理他,直接上了楼,叶逢春只得跟了上去。
看他跟上了楼还跟进了卧室,寇玫瑰有些恼怒。「你不知道女生宿舍,男宾止步吗?」
「都跟我同床共枕了二十天,现在才打出这口号会不会太慢了?」
就知道!就知道!这男人哪有这么好心的免费提供她吃住的,原来是为了日后留「骂本」,狡猾!卑鄙!超级狐狸王!
「我是被逼的。」她有点心虚,说被逼还真太超过了。
「怎么会?从头到尾又没人拿着枪押着妳、拿着刀架着妳,三餐饭店里的各式餐馆还随妳驾临,心血来潮更可以打打网球、游游泳,再要不也可以洗三温暖、做SPA。最重要的是,饭店的主人还是妳的奴隶呢,谁敢逼妳!」
寇玫瑰气愤的横了他一眼,假意又在为她的玫瑰乔位置。
看着她难得倔强的脸,叶逢春也很无奈。他不曾告诉她他要去接安娜,而她却知道他去接朋友……
知道他要去接机的人只有小妹,因为她要向他借车,而那个时间正好他要去接机,因此拒绝了。
玫瑰思维灵敏,一旦知道他要去接美国来的朋友,一定会把她和那个他在美国认识,且一直放在心上的女人做联想。
只是,依他对她的了解,若只是如此,她为何会气成这样?
「谢谢你提醒我,要不,我还真忘了有个『法力无边』的奴隶。」忍不住的又望向左腕上的天骄。这东西老挂在她腕上一个也没少,她还以为叶逢春对她是有那么一点点不同的,谁知道……
上一次他安排大姊寇长命参加了「三高男vs.三好女」的相亲宴,这是她这「主人」对他这奴隶要求的第一个愿望。
结果大姊男友没交成,还不幸的被某位火爆钻石男给吓得直的进去、横的出来的躺在床上发高烧,因此叶逢春认定任务没完成,并没有用钥匙取下她手腕上的一只手环。所以,目前她腕上的手环仍有三只。
「妳又有什么愿望了吗?」
「有!」她有些负气的说。
「什么?」
见他一脸想快「出任务」的模样,她心里就有气。
干啥那么急吼吼的?真命天女出现,要是知道叶逢春把要戴在未来对象手上的定情物套在她手上,情况一定很不妙,是不?
可回头一想,她也真的太以小人之心去臆测人家了。叶逢春真想要回,大可不必跟她玩这种阿拉丁神灯的游戏,东西是他的,难不成她还能巴着不放吗?
这男人真是……让人即使想恨他也恨不太起来。
寇玫瑰不急着交付任务给他去完成,反而说:「咱们这样你欠我,我欠你的实在太麻烦了,这次你只要帮我完成了任务,这游戏就算结束,我手上的天骄你可以一次要回。」
「为什么?」
她叹了口气。「东西戴久了会有感情,时间再长一点,有时还会有其实它是自己的的错觉。一般东西也就算了,『拗』了你我也不会心生愧疚,可这样东西不同,它对你的意义很重大。更何况……」
她无奈的再叹了口气,续道:「这年头的治安真的很不好,我真怕人家会把我当银楼抢。到时候这玩意儿没钥匙又取不下来,我总不能拜托人家行行好,借我支手机叫你来开锁吧?」
叶逢春失笑。「一般人会以为是艺术品,除非是行家才看得出它的价值。」
「少来。光是想到你帮我戴上的那一天,一群贵妇名人盯着它看的眼神,现在一想起来还觉得怕怕的。」她一向是个超低调的人,这种会引起注意的东西与她不合。
「这回妳要我做什么?」
寇玫瑰看着他好一会儿。「再帮我安排个相亲宴,这回最好是一对一。」
「妳大姊病才好吧?」而且他满看好她和好友的发展的。
「这和她病才好没关系。」谁说只有大姊能相亲?
「那是……」
「我,我要相亲。」
「……」
「怎样?我也不年轻喽!二十六岁交往算正常吧?嗯……如果介绍的人条件不坏,互看顺眼,我这人是不排除闪电结婚的,毕竟有好对象一定要抓牢。」寇玫瑰看了他不太好看的表情一眼。
脸那么臭干什么?该臭的人是她好吗?
「你是我的奴隶吧?主人交代的事可别又像上回一样搞砸了,一定要帮我介绍一个最好的。」
「妳当年认真的心情到哪里去了?」
「咦?」
他静静的看着她,目光冷得像在看陌生人。「妳说,遇上了真心喜欢的对象,妳是怕失去而不敢去拥有的。说真的,妳当时小心翼翼的态度,在那时十分令我另眼相看。可现在……」
「你可以变,为什么我不可以?」
她倔强、她愤怒!这些原该激起他的怒意,可因为了解她,知道她是个压抑型的女生,没有真的愤怒、极端的生气她不会乱发脾气。
叶逢春轻柔的说:「我没有变,我一直是当年那个叶逢春,我们一起在公园啃面包、一起去逛街……」
「我记得你的梨涡。」
「以后妳会常看到。」
光一次她就跌入万丈「情渊」,差点爬不出来了!不,一直到现在也还努力的往外爬中。如果以后会常看到,她怕她真会出手当狐狸精!
「玫瑰?」见她久久没说话,叶逢春唤了她一声。
她慢慢抬起头,之前的怒气慢慢消褪。「你……真的很喜欢你在美国的那个朋友?」
「对。」
「除她之外,你心里容不下任何女人?」
他笑了。「虽然很不甘心,可我想没有比这更合适的答案了。」
寇玫瑰深吸了口气,突然问了个奇怪的问题,「叶逢春,你知道我有很好的记忆力吗?」
虽然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这么说,可他还是回答,「我也不差啊!」
「要比比看吗?」她向他眨眨眼。「以前念书背英文单字,总是一遍一遍重复的念,这样就会记得住、记得牢。不知道对于美好的回忆,这招有没有效?」
「妳有什么美好的回忆?」
有啊!可惜都太短了。「我第一次见到你,其实是在你逃进我房间之前,那时你为了救车祸的伤患弄得一身是血,说真的,那时的你真是帅呆了。」
她下定决心了,不去恨这个男人了!她该感谢他方才的诚实,他的诚实犹如在她不甘心的怒焰里浇下一桶水。
他都承认心里只有某个女人了,她还生气什么?但她呢?对他而言她算什么?
她不问了,不是女主角,她也不愿在别人的爱情里当女配角。
「是吗?」他知道那不会是她第一次见到他,只是却没想到是在这样的情况。
「该你了,就你对我的记忆,有多少说多少。」
「在九年前某个月亮很亮的夜,我带着一身掐爆血袋的血逃进妳的住所。接下来……咳咳,要详述吗?」
「不用不用,那段就跳过了!我想那段记忆到你我白发苍苍都还忘不了。」那种事还能忘了的话,只怕不是丧失记忆,就是老年痴呆了。
于是两人共同回忆从前的点滴,彼此讶异居然会记得如此仔细,如此深刻。
「……那家大菠罗起士还真不错,是下午三点左右出炉对吧?每回经过那里的时候若时间对了,我还会走进去买一个吃。不过,后来变成忠实客户的是我的一个朋友,前前后后吃了几年,他的长相越来越适合替大菠罗起士代言了。」
寇玫瑰笑了出来。「他是每天人家一出炉他就一手全包了吗?」
「两个,他每天都在吃完中餐后,又抢了两个回来啃。」
说真的,大菠罗的份量真的不小,她的食量在女生中已经算不小了,一次吃掉一个都会饱的!「你那朋友挺能吃的。」而且中餐还吃了东西。「不过我也曾有过一次吃掉两个的纪录喔。」
「是吗?」不敢相信。「那种面包很适合在下雪的天气里热热的吃。」
「我就是在那样的天气里享用了两个的,只可惜面包凉了。」犹豫了一下,她说:「其实……那两个面包其中有一个是买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