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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一世。”

  “又去那里?”她觉得那间婚纱公司好像跟她犯冲,两次去那里都没结成婚,这第三次……

  “让林摄影师再给我们拍一次婚纱照,”说着,他握住她的手。“当作我们爱情的见证。”

  “你啊……”她的心又甜又酸,跟他拍了两次婚纱,想不到会有第三次。“依你吧!”她发动引擎,车子开向一生一世婚纱公司。

  当南宫肇和云芸第三度造访这家婚纱公司,不仅里头的老员工吓了一跳,林摄影师更是喜不自胜地从摄影棚里跑出来。

  “我就知道我们一定有机会再见的。”林摄影师说。

  云芸都快吐血了。“这是最后一次,我保证是最后一次。”气死人了,这回要再嫁不成,她就剃头做尼姑,不嫁了。

  “最后一次也好,第一次也罢,只要主角是你们两个,我的灵感就源源不绝。”林摄影师乐得都快跳起来了,大声招呼着公司里的化妆师准备给云芸梳头化妆。

  南宫肇和云芸对视一眼,第三次了,没有头一次的新奇,也没有第二次的紧张,如今,两人就像那含苞的并蒂莲,时机一到,双莲并开,刹那间,芳华满室。

  林摄影师下意识掏出口袋里新买的照相手机,截取下一幕幕平凡、却又深慑人心的画面。

  南宫肇伴着云芸走过去梳妆,解下马尾,长及大腿的发瀑宛如夜幕,闪亮动人。

  美发师正想为她梳一个美丽的髻。

  “等一下。”云芸抚着这一头留了六年,没动过一刀的长发,当年夏侯封失踪后,她曾许愿,希望找到他,否则下剪发。后来夏侯封虽寻回,她却发现心上人原来是南宫肇,他最爱的歌就是“发如雪”,因此她决定继续留发,不知不觉都这么长了……

  迟疑了许久,她向美发师要来一把剪刀,无视子众人的错愕,一刀剪去大半长发,只余不到肩膀的长度。

  她将剪下来的长发递给南宫肇。“喏,给你。”

  “啊!”他目瞪口呆,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剪掉头发,还把断发送给他。

  她拉起他的手,将发硬塞进他手里,嘴里轻声呢喃;“铜镜印无邪,扎马尾,你若撒野,今生我把酒奉陪。”他捉不住她,那就让她来吧!反正她是赖定他了。

  他一顿,眼底起了薄雾,苦苦追求多年,他的心愿终于成真,他牵起她的手,四目相对,情意流转,不似先前的炽烈如火,却是似水长流,绵绵不绝。

  “我愿用无悔,刻永世爱你的碑。”他轻唱,与她颊贴着颊。

  照相手机最后截取到的画面就是现实中,一对情侣手牵着手,镜子里,恋人成双永结同心。

  【全书完】

  后记

  《蝴蝶蝴蝶真美丽》、《今生不做你的妻》、《痴心追你一百趴》……

  老实说,这三个故事真是包含了太多巧合。

  记得年初,听说金庸大师改写历年著作的消息,其实这消息一直存在,只是今年是第三版面世。

  许是因为年纪大了,我真的太喜欢二版故事,我国小就读金庸武侠,从神雕侠侣、射雕英雄传、倚天屠龙记、鹿鼎记……没有一套错过。

  大师改写自有其道理,但对我而言,二版金庸,那是一种难以言明的情怀;于是紧急检查书架,趁着二版书籍尚在市面流通,赶紧补足其中缺书。

  当然,补的时候不免再看一次,于是看到鹿鼎记,看到那首圆圆曲,就想起了“红颜祸水”这句话。

  其实我觉得陈圆圆很冤,吴三桂引清兵入关与她何干,偏偏她却被骂惨了,说什么红颜倾城,唉!

  于是兴起了写一个真正的祸水红颜,并且祸水到底的故事,这就是后来的《今生不做你的妻》。那时才二月。

  《今生不做你的妻》之后,跟随的想法是,如果有一对情侣早早结了婚,能否通过时间的考验白首偕老?

  相爱容易相处难。于是,我起了个念头,写一对夫妇婚后才频遭考验的故事。最后这个故事就是!《蝴蝶蝴蝶真美丽》。

  但在想写夫妻的同时,我又想到,年轻时的志同道合可以维持多久?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在改变,所以常常有交往时觉得是优点,但深切相处后,反认为那是缺点的事发生。

  就好像我,二十几岁时做领队带团出国,不敢说遍尝世界关食,但确实也算吃遍亚洲了(欧美团只带过两次,只能说是尝试)。

  那时总觉得外国的东西样样新鲜,但过了三十岁,突然发现,吃来吃去,最香的还是我们嘉义的鸡肉饭。

  饮食习惯会改变,那人生观、爱情观呢?于是《痴心追你一百趴》的大纲出来了。

  然后等我接了九月的主题书《蝴蝶蝴蝶真美丽》,和十二月的主题书《痴心追你一百趴》,一听到那两个主题书名就笑翻了,谁能说世上没有巧合呢?我年初想到一个书名,烦恼到年中,仍旧想不出其它七个字的书名,就这么巧,公司送了两个,无意间凑成一个系列了。真让我去想,恐怕想到明年都凑不完整。

  而且喔……公司送的书名还意外地合故事内容。

  尤其是《痴心追你一百趴》,亲爱的编编曾问过我,有没有想改?

  我当时只差没喷笑,这书名合极了,根本是天上掉下来的,就要它了。

  像南宫肇从国小三年级认识云芸,不离不弃,直到二十九岁才抱得美人归,他不痴心,也没人叫痴心了。

  至于书中提到用电锅煮面,别怀疑,那真的可行,我自己做过。

  在我家,电锅不只可以煮饭、蒸鱼、蒸蛋、炖汤……还可以用来煎大饼呢!

  把面粉、水和酵母和好,等面团发。

  这期间将切好的葱花拌点油和盐,搁置一旁。

  面团发好,加点糖进去,再揉一遍,并且将加了油、盐的葱花也一块拌进去,擀成圆形薄饼样,记住,不要擀太大片,因为面团还要再发一遍,发的时候体积会膨胀,等面团发好,电锅……就电锅本身,不用内锅,刷洗干净,倒点油,抹匀,将面团放下去,按开关,电锅就会自动煎起面团了。

  开关跳起来的时候,不要立刻开锅盖,等一下,再打开,看是否成金黄色,若成,翻面再煎另一边,等两面都酥黄了,就是好吃的葱大饼。

  其实电锅的功用真的很多,从小到大,我们家的小孩出外,别的可以不带,大同电锅是一定必备的;不要问我为什么指名大同电锅,从小就用它,我怎么知道为何非它不可?

  至于“发如雪”,那是周杰伦的歌,作词者是方文山先生。

  因为这首歌,我还闹了一个大笑话,我以前没听过这首歌,最早是在一部叫“兽血沸腾”的玄幻小说中看到它的词,但里头的歌名是“发如血”。

  我记得那一段故事是描写男主角抱着奄奄一息的女主角,看着她曾红如鲜血的长发失去了光泽,生命似即将走向尽头,高歌出她红发如血。

  我反复读了好几遍那歌词,每读一次就掉一次泪,本着好东西与好朋友分享,E给我同学,隔天接到回信,告诉我,那叫“发如雪”,不是“发如血”,是周杰伦“十一月的萧邦”里的歌曲,瞬间呆掉。

  在“兽血沸腾”里,歌词只到“我用无悔,刻永世爱你的碑。”那曾经是我的最爱。

  等我找到“发如雪”的歌词,发现原来最后还有一段;“铜镜印无邪,扎马尾,你若撒野,今生我把酒奉陪。”我突然发现这才是最完美的结局,于是我变心了。

  反复读词,不管读几次,那深情总是在心中回荡;我发觉我有点中了方文山的毒,他的词每品一次,总有不同滋味上心头,最后就是深印脑海,再难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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