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找人、找事、找东西、找麻烦,没有我们找不到的,只有你想不到的。
这是第一征信社挂在门口的招牌,头一回看到它的人都会鄙视地瞪上两眼,口气这么大也不怕噎死。
曾经,洪虹也认为这里不该叫征信社,应该叫做牛皮社才对,尽瞎吹。
但当这间只有两名员工的征信社找到她委托了四、五间征信社也找不到的人时,她终于相信了第一征信社的能力。
尤其她委托的目标,乔绍均,她的男朋友,差一点点成为她的未婚夫,一年前,他是个白皙俊秀、可以用“白马王子”四个字来形容的男人。
现在他剃了个三分头,晒出一身古铜色的肌肤,双颊、下巴布满胡渣,曾经儒雅的脸部线条也被整型手术变成了粗犷的棱角,整个人一百八十度大变脸,若非那双深邃如夜空的眸子始终未改,她也认不出他来。
难怪那些号称一流的征信社找不到她委托的目标,乔绍均已经完全变了副模样嘛!
现在乔绍均就坐在洪虹面前,两旁站的是征信社的两名成员——顶着两个黑眼圈,不停打哈欠的柳慑;和桃花眼乱眨,媚眼飞不停的郑士衷。洪虹请他们帮忙监视乔绍均,以免他再逃走。
洪虹看着乔绍均,瞧见他眼底的痛苦和悲伤。她很疑惑,曾经他们非常相爱,互许终身,他曾许诺过,只要她熬过心脏手术,成功地从死神手中逃回来,他会娶她为妻,爱她一生一世。
可是她努力活了下来,得到的却是他逃跑的消息。
他后悔了吗?不想受到婚姻束缚,畏于承担责任?那他应该告诉她啊!爱情要两相情愿,强逼不得,她又不会硬拖他进礼堂,他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躲她?
她眼眨也不眨地看着乔绍均,他一直闪躲她的目光,甚至根本不看她。
自从手术成功后,她已经有段时间没尝到这种气闷、揪心的感觉了。
吸吸鼻子,她强忍住就要溢出眼眶的泪。“为了躲我,你真是费尽心思啊!竟然还去整型……我也不想逼你,但是,你总该给我一个理由吧?为什么?我做手术前你明明答应过,只要我活下来,当我睁开眼第一个看到的一定会是你,可你……你一走了之,没有留下半点讯息,搬家、换电话,甚至去整容,做这么多事就为了躲我,到底是为什么?”
乔绍均低下头,用力咬住唇,一声不吭。
“你回答我啊!”她快哭出来了。“你跟我求婚,我答应了,因为是你,我才肯做这样的诺言,你就算不想接受,也该给我一个理由是不?”
他沉默依旧。
“你为什么不说话?”泪再也忍不住落下,她抽噎着。“哪怕你想要分手,只要你说出来,我就接受;可你总要开口啊!你不能放我一个人去猜、去想、去疑惑,我受不了,我会死的。”
他咬着牙,用力到牙龈都咬出血了,却是一个字都没吐出口。
“乔绍均,你难道连一句‘我们分手吧’都无法当面对我说?”她用力一拍桌子,才站起来,又头昏眼花地倒回椅子上。
“小虹……”他着急的想要扶她,却被她一手挥掉。
“你如果不能对我说出那句‘我们分手吧’,就不要管我死活!”她手捂着胸口,气喘吁吁。
“我……”乔绍均迟疑了好久,才从嘶哑的嗓子里磨出一段话。“我不知道能说什么,你不明白……其实,你现在的父母是你的养父母,而我……我才是你的亲生父亲,我们……”
这是一段错误的爱,偏偏他发现这件事时他们已经爱得很深很深,几乎论及婚嫁,他该怎么办?告诉洪虹这件事吗?
他说不出口,他这辈子不曾信任过谁,唯一进驻他的心的只有洪虹,他以为他们可以携手共度一生,但谁想得到,十八岁的一场酒醉会造成日后一连串悲剧?
他只能躲,不停不停地逃,却又因难耐相思,隔个几天,就非见她一面不可。
于是他整容换了一张脸,偷偷摸摸地在她身边徘徊,日复一日,在道德与思念中饱受折磨。
“不可能。”她不相信。“我从来没听我父母提过这件事,你怎么可能会是我爸爸?”
他撇开头,眼角有着水光在闪烁,过往的一切苦痛,缓缓磨出他干裂的唇……
第一章
“小虹。”伴随着一阵咳嗽,一个柔软中带着坚韧的声音从医院大厅一路唤过来。“小虹,你在哪里?小虹……”
“妈,我在这儿。”医院前庭的墙角转出一抹窈窕身影,个儿不高,也就一百六十公分,鹅蛋脸,小巧的鼻子,十七、八岁模样,本是青春年华,却让两颊的苍白破坏了大好朝气。
洪虹左手握着一条红绳,上头绑了颗米老鼠气球,右手高高地举起,对着妈妈笑。
“跑出来也不说一声。”洪母急急地跑到女儿身边,手上的大衣赶紧披上女儿肩膀。“外头风大,快穿上外套,小心再犯病。”
洪虹笑出了两点浅浅梨涡,一颗小虎牙,衬得那张娃娃脸更是天真无邪。
“那边的便利商店在做促销,发气球呢!全部不用钱,所以我来拿一颗。”她说着,给母亲顺顺背。
“妈,反正轮到我检查还要一段时间,你要不要也去家医科挂一下号?看你咳嗽快半个月了也没好。”
“唉呀,我这是老毛病了,回家煎个九层塔蛋吃了就没事啦!不用看医生。”洪母最不耐烦吃药,只信偏方。
“你陪我做检查是等,去看医生也是等,与其在候诊室前坐着发呆,不如找点事做,去啦!去挂号,你一天到晚跟我讲,有病就要看医生,千万不能拖,你自己却不做,人家要生气喽!”
又是撒娇,又是耍赖的,洪虹好辛苦地将母亲哄进了医院,拿健保卡挂号看病去。
洪母一走,洪虹一脸灿笑像春雪见阳,瞬间消融,无影无踪。
“累死了。”嘟着嘴,她看一眼手上的气球。“什么米老鼠嘛!有够白痴。”手一松,气球随风飘走。
“找点乐子轻松一下。”她转回墙角,走到一只绿色的大盆栽旁,蹲下身,朝着盆栽底部掏摸两下,拿出一包凉烟。
“幸亏没被人拿走。”
想来满医院也就她这个常客有如此雅兴,举凡树洞、盆栽、开饮机底部……尽皆藏满香烟、啤酒、蜜饯等对她的身体而言算是违禁品的东西。
洪虹打一出生就因为先天性心脏病而跟医院结下不解之缘,从小就不能跑、不能跳,连太刺激性的食物都不能吃。
为了她,全家人都成了生机饮食爱好者,严格遵守每天九蔬果的规定;并且不准腌的、炸的、烤的、加味精的,可能妨碍身体健康的食物出现在家里的餐桌上。
可是有什么用?长到十八岁,洪虹的身体还是一样破,平均两个月要住一次医院,一住大概就是一个月。
医生说得很明白,遗传性心脏病,药物只能控制不继续恶化,要彻底根治唯有一个方法——换心。
但说得简单,要做到,也不知要等多久。
当别的孩子都在外头玩耍的时候,她只能躺在床上养病;当同学拚尽全力去挤名校窄门,向着自己的梦想飞驰时,她只能在家里接受函授教育。
甭说医生估计她最多只能活二十年,就算她有命活到三十、四十,念完了学士、硕士、博士,然后呢?以她的破烂身体,她能做什么?世上没有一个老板能接受员工三不五时的因病怠工吧?
她注定成为别人终生的包袱,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在家人面前装乖一点,百依百顺,少给他们添麻烦,至于私底下嘛……一切随兴。
“人生得意须尽欢……”嘀咕着,她揭开烟盒,倒出一根烟。“既然满十八了,就要试试烟酒的味道,否则枉来人间走一回。”
这个世界她没有看过、听过、尝试过的东西太多了,既然她注定短命,何不放开手脚,大胆品味人生?就算闭眼,也没有遗憾。
她从牛仔裤口袋里摸出打火机,正要点火。
“小妹妹,这是你的气球吗?”一个低沉的声音突然在她背后响起。
洪虹回过头,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五官俊美细致,出色得就像临江揽照的水仙。
看着他像水晶又似夜空深邃的眼眸,她不禁呆了。
美……她知道形容男人不该用“美”这个字,但眼前的男人却让她想起电影“王的男人”里那个叫孔吉的戏子,除了美或媚之外,没有其他的字眼可以形容他。
可是眼前的男人又比孔吉多了一股灵秀的气质,似蓝天上的白云,注定要吸引众人的目光,引起人想要触摸的欲望。
只是这样的男人可能出现在真实世界中吗?为什么她有一种正透过萤光幕看东西的感觉?情不自禁她伸出手想要确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