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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页

 

  一只黝黑的掌,轻把住她小巧的下颚,在她忙著骂人时,他已经俯下头来,霸道的封住她喋喋不休的红唇。

  男性的气息与炙热,将她彻底包围在其中,她无法动弹,甚至还无法呼吸,脑中一片空白,只能任他为所欲为,掠夺她的生涩与芬芳——

  这是一个很彻底的吻。

  向刚品尝了她最柔嫩的芳泽,烙上属於他的印记,而後如开始时那般突然,肆虐的薄唇退开,只留下她唇上微微的疼肿。

  老天,发生了什么事?!

  他他他他他他——吻了她?

  他吻了她!

  向刚居然吻了她?!

  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即使他已经结束了那个吻,凌珑还是吓得双眼发直,维持著石化状态,微肿的红唇半张著,忘了该要闭起来。

  「你——」她张口结舌,脑子里乱烘烘的。

  「小东西,这是学费。」

  「啊?」

  「这个吻,就是你一整个学年的家教费。」向刚轻声解释,声音暖得像煨了火的丝绸,那粗糙的指抚著她细嫩如脂的粉颊,勾唇浅笑的无赖模样,让她的心又是一阵的紧缩。

  上课的钟声,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校园里一阵骚动,学生鱼贯进入教室,开始接受这个学期最後一次的大考。

  他挑起浓眉,又伸出手,捏揉著她软嫩的颊,趁著她尚未反应过来前,彻底的使坏。

  「我先走了。你也别发呆太久,记得快点进教室去考试。」他的拇指滑过她粉嫩的红唇,回味著那儿的甜美。「小东西,咱们银货两讫了,多谢你的惠顾。」抛下一个坏坏的邪笑後,他这才转身离开。

  凌珑仍旧呆若木鸡。

  强大的震撼还让她无法动弹,而那高大的背影愈走愈远,没一会儿,就走出停车棚,消失在她的视线之外。

  那恶劣的家伙,居然因为这个荒谬的理由,夺去女孩子最珍贵的初吻!?

  这个代价实在太昂贵,简直近乎勒索!只是向刚先下手为强,她根本没有选择的机会,唇儿就已经被他彻底轻吮品尝。他离开时甚至还吹著口哨,得意得像是抢得珍宝的土匪!

  噢,她要杀了他!她要亲手把他剁成一块块,再把他的骨头劈了,扔进火里当柴烧!噢,她要……她要……

  恼怒的尖叫声传出停车棚,回荡在寂静的校园中,余音绕梁,久久不散。

  XXX XXX XXX

  想当然耳,那次的数学考试,凌珑考得凄惨无比。

  她的唇儿还有些疼肿,心头乱糟糟的,考巷上的字在眼前飘啊飘,都化成向刚无赖的笑,她脑子里充斥著各式最残忍的刑罚,根本无心应考,甚至连下课钟响,同学收定她的空白试卷,她也没有发觉。

  心有旁骛的下场,是考卷上沭目惊心的大红零鸭蛋!

  她是真的好想拿起菜刀,一路冲去向家,把那个夺去她初吻,又害她数学挂零的混帐家伙剁成肉酱。

  不过,碍於台湾是讲法律的,杀人必须偿命,不愿意吃牢饭的她,只能压抑住满腔的怒火,咬牙切齿的缩在房间里,躲进棉被尖叫,发泄部分的愤怒。

  刚开始,她气愤得不想见他,後来,她发现自己根本见不到他。

  毕业考之後,他开始紧锣密鼓的准备联考,专注埋首书堆,停车棚里的那个吻,成了一个句号。

  向刚在那年六月毕业了。

  从此之後,他与她成了两条岔开的线,那高大的身影,彻底从她的身边消失,再也没有人会揉捏她的脸儿、再也没有人会觊觎她的午餐,更没有人会厚著脸皮,赖在凌家的餐桌上,尽兴的享用她做的好菜。

  暑假结束後,开学典礼的当天,她骑著脚踏车上学。

  清晨的小镇安安静静的,整条街都在沈睡,她一路畅行无阻,顺利的骑进校园,没有遇上飞车追逐,也没有听见熟悉的呼喊。那个无赖早已经离开这个小镇、离开她的视线,再也不会出现。

  她应该要欣喜若狂,应该要喜极而泣,甚至应该带串鞭炮来,隆重的庆祝从此之後脱离苦海。

  只是,一想到再也见不到向刚,她非但高兴不起来,心头甚巨还传来阵阵针剠般的疼痛。

  那是什么情绪产是失望吗?

  还是她有生以来,首度品尝到的酸涩想念?

  第五章

  如果只是记录她的少年时光,那么故事就会到此结束。

  兰花市场日趋低迷後,镇上转为经营花卉批发生意,产业道路的两旁,连绵数十间规模不同的花卉批发商。每天从太阳还没露脸,花商们就开始忙进忙出,分送各种新鲜花卉。

  这儿的空气里,仍有淡淡的花香;菊花田里的灯光,也仍在夜晚照亮大半的天

  空。只是人事物都有了些许改变,当年的青青子衿们,已不是从前的模样。

  哈日的小芳,高中毕业後就去日本留学,从此满口「ァイゥェォ」,即使木村拓哉已经结婚,成了两个女儿的爸,她仍不离不弃,挚爱木村永不改。

  优秀的向柔,还是一如以往的优秀。她从一流大学毕业,在家族企业里坐镇,虽然美丽非凡,身旁却从没有男人的踪影。

  至於凌珑嘛——

  她摆脱了「向刚效应」,重归平静生活,两年後考上南部的大学。

  从此之後,她只剩寒暑假时,才加入媲美民族大迁徒的返乡车潮,回镇上过过懒散的生活,等到假期结束,又得包袱款款,为了求学离乡背井。

  四年後领得毕业证书,她在高雄找寻工作机会,前後换了两间公司。

  第一间是亏损连连,老板破产,必须跑路,含泪解散公司:第二间则是太过赚钱,老板眼看荷包饱足了,决定结束事业,移民去享清福,同样含泪解散公司。

  二十六岁的那年,凌珑又回镇上。

  说好听些,她是暂时养精蓄锐,事实上却是找不到新工作,只得暂时窝在家里混日子,为中华民国的失业率略尽棉薄之力。

  家里的分工状况,跟以往没啥两样,倒是多了个刚怀孕的嫂子,凌珑失业返家,刚好可以分担些家事。而所谓的家事呢,除了洗衣烧饭、伺候一家大小外,自然还包括各类的杂事——

  例如,缴电话费。

  一个燠热的午後,一个娇小的人儿,载著一只哈士奇,出现在电信局门前。凌珑把车子停好,拿掉安全帽,红唇吁出一口气,用手掌扇扇热得发红的小脸。天气实在太热,她才骑了一段路,去还了小说、买了蔬菜,全身就已香汗淋漓。

  「饭团,待在这里,别跟来。」她拍拍那颗毛茸茸的大脑袋,再拉开背包的拉链,确定电话帐单在里头,接著就转身往里头走。

  狗儿却迳自跳下摩托车,没把她的话当一回事,甚至冲得比她还快,咚的一声就撞上落地窗,毛茸茸的脑袋贴著玻璃,蓝色的眼睛转啊转,兴奋的往里头瞧,软软厚厚的脚掌还砰砰砰的乱拍。

  「不行,狗不能进去,你给我待在外头!」她手忙脚乱的拉住项圈,努力把它往後拉。

  狗儿是嫂子抱回来的,当初还好小好小,毛茸茸的一团,可爱得像填充玩偶,全家人一看就喜欢极了。哪里知道,它像是吞了杰克的魔豆,迅速成长茁壮,如今它头大脚大,力气更大,她细瘦的双臂几乎快拉不动,每次带著它出门,都累得她全身发软。

  「饭团,坐下!」凌珑气喘吁吁的喊,先拿出皮带,把它扣在一旁,再迅速掏出一颗小皮球。

  毛茸茸的大脑袋掉转方向,蓝色的眼睛找寻到新的攻击目标,火速离开那面玻璃。它露出雪白的尖牙低咆,激动的扑住小皮球,趴在地上乱咬,像是跟那颗球有不共戴天之仇。

  根据以往的经验,那颗小皮球大概可以撑个二十分钟。

  先确定狗儿待的地方够凉爽,照不到毒辣的阳光,也没有危险後,她这才慢慢的後退,在狗儿没察觉的情况下,闪身进了电信局。

  自动门滑开,冷气的凉风迎面而来,暑气被逼退,她满足的叹了一口气。

  七、八个柜台只开放了三个,每个柜台前都排著长长的队伍。排队的人们倒也不心急,愉快的交谈,扯些张家长李家短的鸡毛蒜皮小事,仿佛是专程上电信局来聊天,而非来缴费。

  她选了最短的队伍,乖乖加入排队的人群,站定後就拿出背包里的小说,低头埋进剧情里,打发等待的时间,只偶尔抬起头来,察看前头还剩多少人。

  队伍前进得很缓慢,服务人员花一半的时间工作,而另一半的时间,则是在问候顾客时全家大小,善尽敦亲睦邻的职责。

  正当她看完第一章,准备翻页时,一声呼唤蓦然响起。

  「凌珑!」

  有人在喊她的名字!

  纤嫩的小手僵在半空中,翻页的动作为之冻结,她像是被点了穴,保持原先的姿势,一动也不动,只有那双眼睛,因为无限的恐惧而瞪大。室内有瞬间的寂静,所有人停止交谈,目光全都掉转方向,朝她这儿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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