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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怡侬挂断电话,顿时觉得屋子里安静得可以,除了屋外淅淅沥沥的雨声之外,世界上好像只剩下她一个人一样。

  说实话,她也不晓得自己为什么会对那个男人这样念念不忘,但自从那天起,她就觉得心里头好像掉了什么一样,空空的。

  闭上眼,她想起他那像大提琴一样的声音,短短几个字,却在到那瞬间掳获了她的心,也许有人会觉得她很傻,但她却是在那瞬间,知道他就是那个人,那个她今生该等的人,那个MRRIGHT……

  下次若再有机会碰到他,她绝不会再度因为紧张过度就这样让他离开。

  “唉……”

  她深深的又叹了口气,将脸埋在枕头中,兀自又哀怨了起来。

  外头在下着雨,偶尔还会打雷闪电。

  他因为屋外的雷雨皱起了眉,不只因为空气中因此弥漫着潮湿的味道,也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天气转变引发了他右膝的旧患。

  吕浩霆不舒服的从床上坐起,大掌按着右膝,试着想抚平那刺骨的酸痛,但即使他走到浴室中将热烫的毛巾覆盖在上头,也只能稍稍舒缓一点。

  坐在浴缸边缘,一阵阵酸痛隐隐从膝盖上传来,他苦涩的想起这道伤的因由;耳边,仿佛又传来那个女人歇斯底里的尖叫。

  那一次,也是在这样一个下着倾盆大雨的夜晚,他在公司忙了一天才刚进家门,她便气急败坏的对他吼叫,在大雨中赶他出门。

  “滚,你滚!”她推着他出门,将手边能扔的东西全往他身上丢去。

  “方萍!”他皱起眉,不耐到了极点。

  她眼中有着狂乱,忿忿的吼道,“你不是爱和你的秘书鬼混吗?你去她那里啊,我不需要你!你滚!”

  “不要闹了,我说过很多遍了,我和叶秘书没什么!你到底在胡思乱想什么?”他一脸木然,厌倦了她一再的误解,也厌倦了自己一次又一次的解释,他推开她,经过玄关往客厅里去。

  她匆忙在客厅又拦住他,声音尖而刺耳,“没什么?鬼才没什么!你今天是不是又和她上床了!那个狐狸精、贱人!”

  “我只是去加班。”累了一整天的他,实在没力气再和她争辩,以往或许他会就这样转身出去,但他今天太累了,外头又在下雨,他不想走出去淋雨,然后再开车回公司去;他受够了,他是这个房子的主人,他今天就是要待在家里,回到他那张温暖的大床好好的睡上一觉。

  “放手!”他瞪她一眼,抽回被她抓住的手,松开领带往楼上走去。

  “吕浩霆,我不准你上去!”她厉声尖叫,在楼梯口又挡住他。

  “你不准?”他挑起了眉,脸上的表情转为阴冷,冷冷地看着挡在身前的妻子,他轻声道:“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何时还要你允许了。”

  她似乎被他少见的冷凝给吓到,微微松开了手,但却在他意图再往上走时,又紧紧地抓住了他,“不……”

  “不?”似乎是终于发现了她眼底的慌张,他眯起了眼,重复她那一个溜出齿缝中的字眼。

  方萍一脸死白,他看着身穿睡施的她,又看着楼上,下颚在瞬间绷紧,“上面有什么?”

  “没有,什么都没有!你滚!”她慌张失措地大叫,眼中透着惊恐。

  他甩开她,以破竹之势往楼上移动,方萍多次试着想阻拦他,但当他下定决心之时,他一向很有行动力,所以他冲了上去,丝毫不受她阻拦的影响,一间间踢开了二楼的房门。

  他很惊讶,当他端开房门时,那个躺在床上的男人一点也没有逃跑的意思,显然他和她曾做过这种事无数次,在她每次将自己推出自家大门的同时,这男人一直都在他的卧房中,如果不是今天他一反常态的坚持要上楼,他不知道还要被这对狗男女瞒多久!

  最扯的是,在他冲进去后,那人还一副被打扰的模样,想来是没想到他这次竟会冲了上来,直到他转头看见了站在门口的自己,男人的那张俊脸立时转为死白。

  当吕浩霆看清那和他妻子通奸男人的脸孔时,他只觉得全身血液倒流,轰地一下全灌进了脑海。

  那是他最好的朋友之一,是那一同和他打下TMR江山的其中一个。

  他简直不敢相信那位曾和他肝胆相照的兄弟,竟会跑到他家,上他的老婆!

  他一直站在门口等着黄嘉文窘迫的穿上衣裤,然后在痛扁了那狗杂种一拳之后,他转身走出房门,对那一直在他耳边尖叫重复“我恨你”的女人视而不见;他只是一步步的走下楼,穿过客厅、出了玄关、走出大门,然后上车、发动,将车子开进倾盆大雨中。

  从头到尾,他的脑海里只充塞着被好友、被妻子背叛的麻木,车于在下山时打滑,他冲破了护栏,连人带车摔下山坡,幸好车子被纠结的大树及粗壮的藤蔓拦住,他才没当场死亡;但从医院出来后,他的右膝及大腿还是为那次愚蠢的婚姻付出了代价,留下了一道数十公分长的撕裂伤,及每逢下雨必发作的后遗症。

  抚按着疼痛的右膝及大腿,他一脸木然的瞪着那丑陋的疤痕。

  直到今天,他仍然不解他当初为何会娶了这么一个女人,他甚至想不起来当年他到底爱她哪一点,竟让他愚蠢到娶她为妻;但他却很庆幸终于摆脱了她,结束了那为期只三年的短暂婚姻,并从此对想成为吕夫人的女子敬谢不敏。

  第三章

  香槟。

  她想她喜爱这种会冒泡的金黄液体,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它是甜的。

  轻吸了一口手中高脚玻璃杯里的香摈,范怡侬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叹,为这场盛宴,也为那吊在厅中高高在上,看起来华丽非凡、璀璨无比的水晶灯,当然更是为了她疼痛难忍的脚踝。

  天啊,她真恨发明高跟鞋的人!

  酒会里到处都是人,她从进门后就自个儿找了个角落当壁花去也,因为在脚跟痛得要命的现在,她根本不想和任何人说话,怕一开口就会无法遏止的诅咒。

  这中间,曾有人上前来搭讪,不过却全都被她冷嘲热讽、抑或不感兴趣的态度给赶开。

  从皮包里掏出手机来看,见时间才过去半个小时,她不由得又哀怨的叹了一声;若不是公司里明言规定这场酒会所有人都得到场,她压根就不想来,从头到尾,她就搞不懂,为什么TMR会有这种奇怪的规矩,一年中,公司会办三次这样子的酒会,还规定所有员工都得参加。

  她曾为这个问题问过主任,主任的说法是,一方面是为当季庆功,一方面则是顺便发表新产品,还有一个则是让不同部门的人员见个面,互相认识,特别是他们十二楼这些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开发部人员。

  还真是一箭三雕啊!

  范怡侬换了个脚,转移身体重心,看着眼前个个看似陌生又有些熟悉的面孔,她是有认出其中几位曾一同合作过的同事,但说实在话,大部分的人,她根本看都没看过,她一点也不觉得来参加这种酒会有什么实质上的效益,而且她也没办法像小张那样在这种场台中混得如鱼得水般。

  她无聊毙了。

  无聊无聊无聊无聊啊——

  每一次来参加这种场台,她总是迫不及待的等着离开,不过因为她前几次有偷溜的纪录,主任后来便特别注意她人到底有没有在,所以到后来她就只得勉强自己忍受,所幸一年只有三次,再怎么比也比那得天天上班的公司好,因此她便说服自己忍耐。

  幸好她也不是长得像罗兰那样的绝世大美女,所以只要她安分的待在角落中,一般人是不会来骚扰她的,就算有人真的来攀谈,她若是摆出不耐烦的脸,人们就会自讨没趣的离开了。

  而那通常不怎么困难,特别是每次来参加这种酒会时,她都得被迫寄上高跟鞋及裙子,当她行动不便再加上两脚疼痛万分时,她的脸色根本是好看不到哪里去。

  范怡侬又换了一次脚,再度转移量心,怀疑自己还能在这里撑多久。

  正当她觉得自己脚快断掉时,小张端着另一杯香槟走了过来。

  “侬侬,你怎么老摆着个苦瓜脸?”有着一副娃娃脸的小张,向来嘴甜得可以,他的笑容也像天使一样,“难得见你穿得这糜漂亮,笑一笑啊。”

  她闻言拉开嘴角,勉力对他一笑,他却忙着回另一个妹妹的招呼。女人都爱他这张脸,也爱他天使般的微笑,他的交友完全不受他这张脸的限制,他也十分知道该如何善用他这张娃娃脸。

  顺着他的视线,侬侬看见那对小张眨眼的女孩,忍不住怀疑她有没有高中毕业,调侃的说:“她知道你已经三十二岁了吗?小张叔叔。”

  “喔,侬侬,你还真知道如何打击我的自信心啊。”他尴尬的笑着,摆了个伤心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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