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根本是鬼屋!
“诺、诺因,我、我觉得……”光回想都叫她头皮发麻。咽下口唾沫,她勉强开口,“对不起,我知道我很失礼,但、但是我觉得这里是鬼屋……”
按照正常人的思考模式,嗯,是的。诺因点点头。
不过,若照他们几人的说法,这里是同类聚集的好场所。
“可是这里租金便宜,而且,”他抱歉的对她笑了一下,“我忘了佩卓跟你们的认知不同……”
张玮慈倒抽口气,“鬼还有名字?”
这四个各有特色的男人与一只有名字的鬼,同住在一栋鬼屋里……天哪,这是在演什么影集吗?
她对非科学能解释的东西向来抱持着敬而远之的态度,现在一听,更是满身起鸡皮疙瘩。
“她其实是个好女人。”
这到底是哪门子评语?!她咬着下唇,努力不发出尖叫。
“你跟她一定能做好朋友的。”
“跟一只鬼?”
上帝可怜她啊!她只觉自己的血液从脚底板全部放光光。“不用了吧!”
第3章(2)
诺因觉得她的表情反应真有趣,故意吓唬她,“你不是说你没有钱吗?老实说,你在这处处要钱的大都会能住哪?再说啊,纽约这个地方,龙蛇杂处的,可是人比鬼可怕的喔──别怪我没警告你,在美国可是每年有十万人失踪啊……”
唔……这倒是真的。张玮慈愣了愣。
“而且除了佩卓以外,其他都是货真价实的──”她没发觉诺因的停顿。“人,怕的话,下来找我们就是了。”
前有狼后有虎,她根本没退路嘛!
她发出一声投降的哀嚎,挣扎的站起身,却发现脚踝一阵痛。
“别动,你昨晚扭伤了脚。”他连忙起身扶住她,“还好有布雷克,他帮你做了急救包扎。”
“谢谢……但是我……”她可怜兮兮地望着他,“我真的很怕鬼……”
诺因扶着她,想让她睡回床上,“别怕,佩卓当真不是坏──喔!”他往前跨出一步,正巧踩到地上的杂物,脚步一滑,往后重重的摔了下去。
为了要稳住身子,他一手搂住她的腰身,一手往书桌的方向乱抓,企图抓住个什么能够停止地心引力的影响。慌乱之中,他只捉住了垫在桌上的报纸一角,接着就是一阵劈哩B啦──砰磅的声响。
刹那间,桌上的书本与纸张以及装满烟灰缸的烟屁股,全以天女散花之姿,飘扬开来。
张玮慈还来不及喊痛,便先被漫天飞舞的烟灰给呛咳到流泪,想站起身,却感觉背后一个结实的胸膛。
“痛!真他妈的痛。”诺因摔得七荤八素,眼冒金星,忍不住脱口一句宣泄用脏话。
“诺因!”
她想也不想,直接翻过身子,和他面对面。她连忙伸手摸摸压在自己底下的他。“你还好吗?有没有撞伤?”
“应该没有撞伤……”
只觉得眼前众多可爱小鸟在金黄星星之中啾啾纷飞,好一阵子才能有晕眩之外的感觉。
那感觉是来自身上,一个柔软细致的女性柔软躯体身体曲线两人紧紧嵌合她几乎令人感觉不到一点重量,可是女人该有的,她绝对都有……
甚至,还满大的。
“……看不出来。”他偷偷咕哝。
“嗄?”诺因是不是摔昏头了?张玮慈支起上半身,扭动身子着企图起身。
此举引来他一阵哀嚎,也把她弄得神经紧张。
“怎么了?诺因,你摔到哪里了?痛吗?我赶紧站起来……”
“不是摔到……”而是她这样扭动,叫他禁欲长达四年的感官霎时全都复活了。“你可以先不要动吗?”
她一听,像是被点了穴般动也不敢动。“我压伤你了?”
“不,没有……”他趁她停止动作,赶紧用双手环住她细致的腰身,先将她抱起来放在一旁,自己再翻身坐起。幸而留了一脸落腮胡,遮蔽现下的火辣飞红脸色。
在这整整四年当中,他完全没遇到一个让他“反应”这么迅速的女子──张玮慈实在是名列第一。
压根看不出那娇小身材下,居然是凹凸有致……
不行了,他得先去冲个冷水澡。
“大胡子,你还好吗?”她担心的问。
“不……没事没事,我好得很。”诺因弯下腰想掩饰男性的反应,不自然的脸红红。“我离开一下……”
见大胡子像逃命似的离开,张玮慈莫名其妙的看着他的背影。
不过,她马上想起自己还有个大难关要解决。
她得在和鬼魂当室友与流浪大都会中作抉择──
头皮再度发麻。
许久后,只见她咬着牙,投降在鬼魂之下。
诺因狠狠的把头从冰冷的水中一扬,看定镜子中的倒影。
他是怎么了?
向来自傲的自制力,为什么在方才那一瞬间,丢盔弃甲抱头鼠窜,消散得不留痕迹?
真是太要命了。
狼这种生物,一生只认定一个对象。
因为这个生物特性,诺因十分克制自己,不像这栋公寓的另一只狐科生物法蓝到处放电,有时诺因真觉得政府应该立法禁止类似法兰这种活动高压电塔四处乱走漏电。
如果他真心爱上一个人,那么就是一次付出全部。
但对方呢?
他看着镜中的自己,温柔而悲伤的想起那个金发女人。
她,曾经是他认定的唯一的伴侣啊……
他们分手都四年了,这四年当中,追求他的女人不是没有,但是他仍无法走出阴影。
被背叛的阴影。
只要一闭上眼,那一幕又跃然浮现眼前。
当年,他拿着合约,兴高采烈地回到两人同住的小公寓,想要告诉荷俐他刚刚卖出第一本书,而且出版社对他很有信心,他们可以搬到像样一点的房间,然后……
然后一推开门,他看见荷俐与另一个男人倒在沙发里,她那细致长腿光裸地紧紧夹着男人,灿金色的发长长披泄,两人呼息急喘,她口中不断逸出娇吟……
那个男人是他当时的好友。
他俩马上就发觉诺因的存在,神色慌乱的起身穿衣,尴尬地笑着,还想解释些什么:“诺因,我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回来……”
荷俐望着他,那眼神却是那么陌生,不管自己一头乱发,迳自起身点烟。
诺因睁大了眼,太过于震惊,连骂人的话都说不出口。
好友穿好衣服落荒而逃,只留他与荷俐两人,他原以为她会解释,没想到她却拿起出版社的合约,嘲讽地笑。
“这是不是来得太晚了?”
他没吭声,眼光定定的看着眼前的未婚妻。
荷俐反倒是先发起难来,声音尖锐而高亢,“才卖了一本书,你觉得就能养得起我吗?还有,我受不了你神秘兮兮的作风,在月圆的时候总不见你人影……”
“荷俐,我保证以后一定会告诉你,而且我们可以搬到比较好的地方……”
“没有以后了,诺因。”荷俐捧着他的脸,嘴角不屑的浮现一抹冷笑,“你实在太爱作梦了,但光是梦想没有办法填饱肚子的。”
他迷惘的握住她的手,“我……”
他望向那张熟悉而美丽的容貌,眼前人冰冷的紫罗蓝颜色的大眼中一点感情也没有。
“我想,我们分手,解除婚约吧,这样对我们都好,我可以继续去找我想要的男人,”她摇摇头,神态依旧那么高贵美丽,“而你可以继续作梦,我想有一天,一定有一个愿意欣赏你梦想的女人──只可惜那不会是我。”
她除下大学毕业那年,诺因疯狂打工后买来送她的蒂芬妮戒指,放在桌上。
“你……收着吧。”见她脱下订婚戒指,诺因的心突然冷了下来。“荷俐,你爱过我吗?”
她耸耸肩,“曾经,只是现在的我明白,面包比爱情更重要。”
一转身,她大跨步走了出去。
诺因思及此,掬起一捧水,往自己脸上猛泼。
她走出他的生命──但是伤害仍在。
还记得那夜月圆,他疯狂的在中央公园狂嚎,甚至还咬伤几个无辜的路人。警察闻风赶至,兽医等人在一旁警戒待命,准备抓他。
若不是遇到布雷克,他很可能已经被抓到动物实验室里面做研究了。
当他发觉无奇不有的纽约,居然有这么神秘的公寓──里面住着的房客们,皆非人类──
法兰是狐精与人类的混血,布雷克则是吸血鬼──虽然他坚称他是素食主义者,但吸血鬼还是吸血鬼,伊曼来历更加神秘,每每问到只是微笑,还有佩卓,半透明的纤细美女。
房东不常回来,据伊曼说法──也是个古老的种族。
还有他──狼人,不是所谓“变狼妄想症候群”患者,而是货真价实的一只出身德国黑森林区的狼人。
他们同情他的遭遇,欢迎他加入他们这个非人所组成的小小世界。
也许是因为找到了一个安身立命的所在,也许是莫名的命运安排,诺因的第一本书卖量出奇的好,成为该出版社着作最畅销的作者。
后来荷俐也曾回头来找他,但他已不愿见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