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音乐的小事 心宠
那天在“康熙来了”看到好久不见的范晓萱,觉得她现在过得很辛苦的样子,不由得让我有点伤感。
说起来,我念书的时候还满爱听她的歌,特别是那首“RAIN”,还有“眼泪”。
不知道多久以前,她忽然消失在大众的视野里,偶尔发一两张专辑,曲风亦十分另类,知道的人也不多,我对她的印象仍停留在当年蹦蹦跳跳唱儿歌的小女生。
其实大家都误会她了,她骨子里是一个叛逆的摇滚女孩。
她后来的歌,我喜欢的大概也只有一首“我要我们在一起”,虽然欣赏她从事音乐的忘我态度,但新专辑“突破”我大概还是不会去买。
据说这张新专辑要卖够三万张她才能回本,My God,但愿她好运。
我其实是一个满喜欢音乐的人,但算不上真正的乐迷。
对于音乐,我没有深刻的研究,只是听见哪一首歌顺耳,即使是没没无闻的歌手唱片,我也会买。
真的乐迷是什么样子?
拿我周围的朋友来举例吧。
有些人,知道很多国外歌手的名字,在网上写深刻的乐评,对每一张唱片的每个发行版本都如数家珍,俨然音乐杂志主编的姿态。
有些人,虽然不算富翁,却会努力攒钱,耗尽全部储蓄,花个上百万去买高级音响,连个垫音箱的小螺丝都要上千块。
有些人,根本看不起CD这种音乐介质,家里珍藏的都是黑胶唱片,张张从国外托人购买,辛苦而辗转收藏。
跟他们比起来,我这个乐迷都有点汗颜了,就连我自己很喜欢的歌手,如果他哪一张唱片不合我意,我也不会去买,更别提省吃俭用去买高级音响了。
不过,关于音乐这档子事,可能还是要一群执著痴傻的人去不懈追求,才可能有更好的发展。
这一本书也是讲一个歌手的故事。
最近星光帮很红,写书的时候,会想到杨宗纬和萧敬腾……呵呵,当然,男主角绝对与他们毫不相像!
楔子
她今晚会来吗?
楚思凡心中不断地问。
坐在化妆间里,面对镜中被华丽礼服包裹的俊容,他感到有些陌生。
看惯了身著普通T恤牛仔裤的自己,此刻王子般的模样,还真有些令他不自在。
粉丝送来的鲜花塞满了狭窄的空间,浓郁的芬芳让他的鼻子有些过敏。
终于在歌唱事业上获得了成功,可是面对成功的喧哗,他反而觉得寂寞。
他这才发现,原来自己需要的,并非大多数人的认可,只要有一两个知音,便足够了。
而她,就是他为数不多的知音。
认识她是在一年前。
那时候,他参加了一个电视台的歌唱比赛,因为初赛时不幸感冒,几个高音都没有飙上去,所以并没有得到评审的青睐。
好在当晚他的对手实在表现太差,他才侥幸晋级,获得下一轮比赛的机会。
那一晚,他心情糟透了。其实那阵子,失恋加上失业,让他心情一直都很低迷。
他吃了大量感冒药睡了一晚,第二天起来,在网路上闲逛的时候,忽然发现有人帮他建立了家族。
那个人,自称“水夜伊兰”,应该是一个女孩子。
她说,昨晚看了他的演出,虽然他表现不太好,但她看到了他的潜力。
她说,她要做他的第一个歌迷。
看到那则留言,他觉得病全好了,整个人神清气爽起来。
或许是感冒药发挥了作用吧,呵呵,谁知道呢!
那以后,他跟她便有联系。
他们有时候会在MSN上聊天,天南地北的无所不聊。MSN上小图是一朵清淡的小花,让他觉得,她定是个清秀的女孩子。
好几次,他都想见见她,可一直不知该如何开口。
她亦无意露面。
电视台的比赛继续著,自他病好之后,声音的魅力发挥出来,渐渐获得了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家族里的人数也越来越多。
他越战越勇,最后终于拿到了冠军。
按照电视台的合约,冠军可以发行唱片。
他大概是那一年最受关注的新人歌手了,唱片还没发行,就有许多人不停地打电话到唱片公司询问。
无数歌迷给他寄来各式各样的礼物,有的甚至贵重无比。
但他常常挂念的,仍是家族的第一个成员──水夜伊兰。
她依然没有露面,自从他夺冠之后,甚至很少上网跟他联络了。
他突然觉得很空虚,仿佛之前都在跟一个幻影打交道,他甚至不知道,她是否真是女孩子。
今晚,他的第一场演唱会即将举行。
他特意挑了一个最靠近前面的位子留给她。
想看看她到底是什么模样,关于她的长相,他已经在心里幻想过一百万遍。
他把票交给助理,嘱咐对方在大门口站好,直到有一个叫做水夜伊兰的女孩子前来。
而后他在MSN上给她留了一则信息。
她会来吗?会吗?
化妆更衣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凝神静气,想想歌词。可是,脑子里却一直重复著这个问题。
“思凡,准备开场了哦!”导播冲进来告诉他。
他点点头,拿上那把一直跟随他的吉他,来到升降台。
开场有热舞,其实他毋需吉他,但她说过,喜欢看他拿著吉他的样子。所以,他决定临时增添这件熟悉的小道具。
当升降台缓缓上升,掌声和尖叫声立刻如潮水四起,灯光明亮如白昼烈日,刺著他的眼睛。
而他的目光,锁定前排的某个位子,希望看到渴盼的人影出现。
但是,那里空无一人──她,没有来。
第1章(1)
呜呜呜……又失恋了……
叶蓝都算不清这是第几次了。她伸出手指头数了又数,越数越混乱。
手指头在眼睛里渐渐变得模糊。
此时此刻,周围的一切也都模糊了。
“叶蓝,你醉了吗?”她嘟囔著问自己。
能问自己是否醉了的人,肯定还没醉。甩甩沉甸甸的脑袋,她有点失望。
她坐在吧台前,一头散乱卷曲的头发披了满肩,她一边抽烟,一边喝酒,还不时癫狂地独自发笑。
留著泪痕,化掉的眼影,让她本来的烟熏妆变成了熊猫眼,腮红有些晕开,口红的颜色也有些糊了……她现在的样子一定很糟糕吧?
路过的人,会把她当成一个失意的风尘女子吗?
管他的!反正她不在乎!
自从十八岁第一次失恋以后,她的确变得越来越放浪形骸、越来越风尘了……
一开始,她只是抽抽烟、解解闷而已。
随著失恋次数的增加,抽烟已经不能解她的闷,她开始喝酒,买醉。
她的妆越化越浓,衣著越来越冶艳。
并且还学会了在痛苦的时候仍旧纵声大笑。
她似乎要用这一套面具和盔甲把自己武装起来,以免受伤的时候,让别人识破她的悲伤。
从小就认识她的人都说:叶蓝变坏了。
从小不认识她的人则说:叶蓝就是一个坏女人。
那颗从小就闪烁在她颊边的蓝色泪痣,就像一个坏女人的象征,使人们的刻板印象变得更为深切。
坏就坏吧,既然变坏了,她也懒得再费力去变好。
可是,她似乎忘了,坏女人终究得不到美好的爱情。
今天,她又失恋了!
坐在这间酒吧里,连一个安慰她的人都没有。
朋友们大概都觉得失恋对她而言是家常便饭吧?所以都习惯了,连一个同情的眼神也不给,更别说安慰她了。
她一个人坐在这里,孤零零的。
周围剌耳的唁一嚣声,让她更感到孤独。
“思凡,你来晚了!你知道迟到会有什么后果吗?”一个声音传入她的耳朵。
吧台前,已经不止她一个人。
不知何时,有两个男人站离在她不远处,神情严肃地对话。
她认识其中一个,那个略矮、发胖、稍稍有些秃顶的,是这间酒吧的经理。
而另一个,只看得见他的背影。似乎是个高大健美的年轻人,一身T恤牛仔裤的随意打扮,手上提著一把吉他。
嘿嘿,经理在训话了?
听听他们要说什么,反正无聊,闲著也是闲著。
叶蓝晃动酒杯,竖起耳朵。
“对不起,经理……思凡刚才临出门的时候才发现机车坏了。”酒保连忙过来帮忙解释,看样子他跟这个叫做“思凡”的私交甚笃。
“他不知道搭计程车吗?”经理冷冷的问。
“他们家那边很难叫到计程车,他已经尽快赶来了。”
“什么都不必说了,总之,以后他不用来上班了!”口气里没有转圜的余地。
“经理,思凡在这里唱了一个月,从来没有迟到过,今天真的是出了特别的状况!”酒保仍不断的为好友求情。
“哼,你也知道他在这里唱了一个月,可是每晚跟他点歌的客人有多少?我请一个歌手,是为我的酒吧助兴,不是砸我的招牌、赶走我的客人!我早就想解雇他了!”
“经理……”
“小关,什么也别说了,我走就是。”名叫思凡的年轻人终于开口了。声音低低的,充满了冷傲与距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