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样子,在米高梅饭店当领班。」班尼随意地道。
「你回到米高梅了?」琬琬连忙把咖啡放下来,以免烫伤了手。
「当初走不到半年就又回去啦,怎么?」班尼啜了口咖啡问她。
「其实、其实当初你会被米高梅饭店解职……」琬琬迟疑片刻,不知道该不该说。
「是因为妳那个亲亲老公干的好事?」班尼继续喝他的咖啡。
「你、你、你知、你知道了?」她口吃。
「一开始就怀疑过了,后来也猜得八九不离十。依照汪迎铠的个性,这完全就像他的手笔。」班尼悠哉得好像在说别人的事一样。
「那你、你有没有、你为什么、你……你……」琬琬吃惊到都结巴了,甚至连自己要说什么都不知道。
「反正这份工作一开始也是他弄来的,他要拿走就拿走吧!要是换成我,八成也会这么做!」班尼道。
「这份工作也是他弄来的?」
「怎么,妳不知道?」班尼玩味地道。「那天在春城门口让他撞见我们两个一起,我就有预感他大概不会让我在妳身边待太久了,我只是不知道他要如何下手而已。老板的个性是绝对不会受他的施压,把我开除的。所以当米高梅餐饮部的主管突然找上我,我就知道,铁定跟他有关。因祸得福嘛,没有什么不好的,所以我就去了。」
「搞了半天,原来你利用了我!」
「哼,妳那个丈夫也不是善类,彼此彼此而已。」
「那你后来又是怎么得回这份工作的?」
「我跑去找汪迎铠,告诉他,我要把我的工作要回来,就这样。」班尼耸了耸肩。
「你还真争气。」她瞪了瞪圆圆的眸。
「我有能力,缺的只是一个机会而已,既然他手中握有这样的机会,我为什么不用?」班尼冷淡地道。
事实上,当时的情况是,他跑上门找汪迎铠,开门见山就是一句:「我要把米高梅的领班职位要回来。」
「而你觉得我会愿意帮你?」汪迎铠坐在那个豪华大办公桌后面,把玩着一支钢笔,慵懒地盯着他。
「为什么不?造成你想把我踢走的那个『原因』已经不在了,而且是被你自己赶跑的,我没有必要为了你的愚蠢而付出代价。」
当时汪迎铠看了他很久很久,班尼承认,自己到最后都被看毛了,但是他固执地站在那里,丝毫不露惧色。他们那种天生的强者,对弱者毫无同情之心,如果自己在他面前露出惧色,一切就结束了。
而且,坦白讲,班尼觉得这男人也满肉脚的,竟然连琬琬那么单纯的女孩都把握不住,如果琬琬是他的女朋友的话,他绝对不会犯这种错。
思及此,班尼更挑衅地瞪回去。
汪迎铠突然笑了起来。
「好吧,冲着你有这份勇气,我就帮你把米高梅的工作要回来。至于待不待得住,看你自己造化。」
「放心,我不缺能力,我需要的只是机会,只要你不搞鬼,我在那里会如鱼得水。」他回嘴。
琬琬听班尼说完整个经过,陷入沉默。
「你们两个当初吵翻了,不会是为了我吧?」班尼突然感兴趣地问。
「只有一小部分啦,你不是主因。」她别扭地道。
「哈哈哈!」班尼竟然笑起来。
「你笑什么?」琬琬瞪他。
「没什么,只是想到大名鼎鼎的汪迎铠是因为我而把老婆搞丢的,我就觉得非常荣幸。」他幸灾乐祸地道。
「我们分开才不是因为你呢!你少臭美了。」
「算了,反正我和他不欠不赢,大家都偿清了,至于你们两个人接下来要怎么搞,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再会。」
班尼丢下一张十元纸钞,潇洒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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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沉默有礼的管家帮她把包包接过去,便悄悄地消失了,整间屋乎除了空气流动的声音,几乎感觉不到任何气息。
她悄步走向小柊房间,检查郑姊和她是不是午睡了。结果,郑姊不在房间里,却看到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睡不着?我想想看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妳睡着。」
汪迎铠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把吉他,坐在小柊的床边,转轴拨弦三两声。小柊躺在电动床上,苍白的小脸浮着两朵浅浅的红晕。
「你要唱歌给我听。」
「好,今天下午接受点歌,请问小姐想听什么?」他像个帅气的校园王子,摆好架式。
琬琬连忙闪到门旁边,以免被他们看见。
自从她们来美国之后,他的反应一直很冷淡,仿佛那天帮忙安排小柊的事只是一时兴起。平时如果她们主动打招呼,他会点点头算回礼,如果她们没说什么,他也当没看见,更不会主动去房间探望小柊。
她从来没有想过汪迎铠是那种会花时间哄孩子的男人。他看起来若不是倚在床上等候女奴伺候,就像生气勃勃的豹子寻找下一个猎物,再不然也是个温柔调笑的风流公子。小孩与他,就像蕾丝与铁一样的不搭轧。
没想到今天下午,他会突然兴致大发,唱歌哄小柊午睡。
「我要听校园民歌。」小女孩兴奋得脸颊红润润。
「校图民歌?」英俊的吉他王子挑了下眉。「我还以为那是我们这种五、六年级的老芋仔才听的。」
「琬琬阿姨每次来看我的时候,都会教我唱校园民歌,她说这是世界上最好听的歌,比周杰伦和蔡依林的歌都好听。」小女孩稚气地道。
听起来果然像那个小书呆会说的话。汪迎铠牵动一下嘴角。
「好,那就唱校园民歌。」手指一拨吉他弦,琤琮琤琮——
「夕阳余晖在天际,两三袭白云浮移,晚风伴暮色沉寂;轻舟翩翩晃孤影,两岸山薄雾轻凝,牧笛正吹送归曲。
我拄篱边行,望这潺潺流浔,能否载我离愁东去。
钟鼓寒山鸣,阵阵传静寂,如来可曾知我归去?
夕阳余晖在天际,两三袭白云浮移,牧笛正吹送归曲。」
他的音质沉浑柔和,竟然真有几分李建复的味道。
他唱了「归去来兮」,唱了「龙的传人」,还唱了黄大城的「渔唱」、「今山古道」,及施孝荣的「归人沙城」、「中华之爱」。
琬琬抱着腿坐在小柊门外,静静听着那浑厚又柔和的歌声。
她已经见过温柔的他,霸道的他,冷酷的他,算计的他,嘲讽的他,尖刻的他,如今再加上一个会哄孩子的他。
这个男人,究竟有多少面目呢?
「琬琬?」
一只手轻推了她肩膀一下,琬琬立刻惊起。
郑姊手中抱着一只购物袋,指了指厨房。琬琬揉揉眼睛,振作一下精神,跟在她身后把买回来的杂物归位。
「我刚刚看小柊在打瞌睡,就乘机出门买点食物回来,没想到她没睡着,反而让汪先生花时间哄她。」
「嗯。」
「我都不知道他会唱歌呢!看他的样子不像那种需要弹吉他唱情歌的男人。」郑姊打趣道。
「嗯。」
她这种心神不属的样子,再迟钝的人也不可能看不出来!郑姊把牛奶放进下层冷藏室里,决定不跟她打混仗了。
「妳跟那位汪先生是怎么回事?」直指问题核心。
琬琬的手顿了一下。
「我们……以前交往过。」她讲不出来他们以前曾经是夫妻。那样的夫妻,天下没有几对吧?
「我想也是。你们两个人从来不看对方,但是以为对方没注意的时候,又拚命盯着对方看。」
「我才没有一直盯着他看!」顿了一顿,她小声问:「……他真的会偷看我吗?」
「起码我注意过几次。」
「……那男人阴阳怪气的,前一天还温柔得不得了,第二天起就性情大变了。」她忍不住嘀咕。
反正在妳的心里,我已经是坏人了。
其实她并不觉得他是坏人,她只是,还很介意他抱过别的女人。
「我有没有跟妳说过我和老何的事?」郑姊突然说。
「没有。」老何是小柊的爸爸。
「老何是我看过最闷骚的男人,那时候他念二专,我念五专,我们的学校隔得很远。老何天生对机械很有一套,放学之后在学校附近的一家修车厂打工,所以每次都是我下课之后到修车厂去找他。妳也知道,那些技工最喜欢开我们这种年轻小情侣的玩笑,老何每次都笑得脸红耳赤,把我拉到一边去抱怨:『妳以后不用天天来没关系啦!』可是我知道,如果我不去的话,他会更难过。
「后来有一天我真的有事。我打电话跟他说:『我这个星期要帮一个同学代她家教的班,这星期就不过去找你了。』老何在电话里当然是答应了。可是一个星期之后,我又恢复一下课就到修车厂找他,他却不理我了。」
「何大哥的个性也挺别扭的。」琬琬笑出来。
「我年轻时的性子也很烈。我当时就想了:好吧,既然你不理我,那我也不去自讨没趣行了吧?所以我也赌气不去找他了。没想到老何那里也无消无息,有一天我实在气不过,学长约我一起去看电影,我就跟他去了。没想到那天正好老何跑来学校等我,结果一眼就被他撞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