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则手机留言、手机简讯和电子邮件里,方立成不厌其烦一遍遍这么说。说他爱她,她误会他了。他想「证明」他跟于菁菁「没什么」,却不想「弄巧成拙」,泄露更多——她毕竟不是那么白痴,多少还知道,没有人同事是那么做的。
到现在,他还想骗她!一边说他爱她、说她误会了、说他跟于菁菁之间没什么;一边却又跟于菁菁一起出出入入、一起吃饭喝茶喝咖啡。
他打电话给她、传简讯给她、寄电子邮件给她。
她每每心软,就要相信了,每每再看到那一幕又一幕,一次次明白自己垃圾又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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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欸,明珠,快看,他们俩又在一起了。」姚莉用手肘碰碰江明珠,朝她挤挤眼,又朝门口方向挪挪下巴。小吃店外马路边,方立成与于菁菁正等着过马路。
江明珠装作没注意。不想看、不想听。
「他们俩怎么老在一起?」维维喝口面汤,抬头瞄一眼。
「妳还不知道?他们两个都走在一起了。」姚莉说。
「最近常看到他们在一起,我也想是不是,可没想到是真的。同个办公室,又同部门,要是分了,岂不是很麻烦,天天还要见。」
「人家不需咱们替他们操心。」姚莉怪腔怪调的,还故意用「咱们」,更怪声怪气。「那于菁菁也真厉害,进公司不到三个月,就掳获了公司大有价值的单身汉、广告界的明日之星、指日可待的青年才子。」一连用了几个形容词,带点酸又小小夸张。
「那是人家的本事,要不,方立成怎就没被妳姚大美人给迷去?」维维故意抬杠。
姚莉瞪她一眼。又怪声怪气说:「这年头,难得有个年轻、长得还过得去、肚子又有点料的,不受欢迎才怪。」
江明珠不想听,又不得不听,闷闷地听,闷声地吃着,一口接一口,吃了一碗牛肉饭、一碗鲁肉饭,又另外叫了一盘火腿蛋炒饭。
「明珠,妳吃这么多,不怕胖死啊?」姚莉瞪大眼。
女孩子都是那样,身上没三斤肉也要节食忌口的。江明珠「吨位」虽不算重,可也不算轻,她们向来很自觉,不敢吃太多,口里也嚷嚷着要「节食、节食」、「减肥、减肥」的。尤其江明珠,之前吃饭不过吃个小猫两三口,顶多再加个小狗四五口,体重还是那样,跟泰山压顶一般——稳稳的,动也不动,一直比所谓标准体重还多个五六公斤,所以她也嚷嚷着要节食什么的,嚷嚷得很起劲,今天却转性了,吃个不停。
「我肚子饿嘛。」江明珠扯扯嘴角,干笑一声。
「这样海吃,小心妳身材膨胀,找不到男朋友。」
江明珠又扯扯嘴角,埋头继续猛吃。
姚莉警告过,尽到朋友义务,见她不听劝,也不理她了。女人要对自己的身材负责,她好心相告,江明珠不知觉悟,她管那么多闲事做什么。
「明珠,妳还是少吃一点。」维维看不过去。同事一段时间,虽然交情其实也没有多深,可见面三分情,那点同事间的「友爱心」还是有一点的。
「下次吧。明天我就开始减肥,今天可要好好吃一顿。」根本也没那么饿,也不觉得那么香,可江明珠偏就是停不了,一口一口一直吃下去。
维维跟姚莉皱皱眉,但随即抛到脑后,随江明珠去了。
「不管妳了,我看妳是没救了。难怪妳万年找不到男朋友。瞧瞧人家于菁菁多厉害,进公司不到三个月,就抓住他们企画部最有人气、最有前途的才子。妳啊,好好学一学,别光只顾着吃。」
是,她也许该好好学一学。如何三个月——甚至不到三个月,就已经够于菁菁跟方立成的关系建立、发展,然后白热化,再两位熔成一体。
讽刺的,她跟方立成之间,也只一个夏天,就够他们之间的甜酸喜乐蕴酿、发酵,然后醉入心。
至少,她的心。
「妳都不羡慕嫉护吗?人家于菁菁。」姚莉又转向她。问是问她,那口气倒是羡慕嫉妒的是她自己。
除了觉得自己跟破布、垃圾一样之外,她不知道还有些什么感觉。
夏天之前遇到方立成时,他什么都没说。那时她才进入公司四个月,刚通过所谓的试用期,方立成刚由东南亚某办事处回来,她不知道他也是在同家公司。然后,有一天在公司过道忽然遇到,她吃了一惊,他也有些音i外。
就变得那样「偷偷摸摸」、那样的说不出口。
他搞创意,拍片子,负责与客户说明广告案子,能文能导。她才知道,跟她这小小行政人员、无举足轻重的小角色比起来,工作上,简直是天与地的差。
工作上的差别,却又会延伸到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的评价上。工作上成就代表一个人的成就。所以,她简直一无是处。行政工作,什么人都会做,连裁员都是第一个被开刀的对象。
可他们的相遇,纯粹的男与女。
不带头衔、不表身分、不涉及地位。就只是一个男的,与一个女的,偶然在某个时候,相遇了。如此而已。
其实她并没想刻意的回避,甚至觉得公开也没关系,在公司里遇见了可以聊聊笑笑,午休时一起吃饭、一起上下班;日日听听他磁性低沉的声音,看看他在工作时那不同的风貌。
但他不希望他们的关系曝光,被同事知晓;不想被人当闲话玩笑对象,什么办公室恋情不讨好的。而且,公归公、私归私,他们的关系牵扯到工作上,那样不够专业。
他说的都有理,她全都听他的。
那或许是她错误的开始吧。
她怎么能不尽她每一分的力气,争取见他听他、与他相处的每一分可能;宣布他是她的所有,捍卫她的「战利品」,阻止一切别有他意的女人接近?
总等到周末他到她的公寓,或她去他的地方,每次相约也都是约在公司外,也不对任何人提起。他与她,他们之间,便也就变得那样说不出口、鬼鬼祟祟。
到最后,无疾而终——
「无疾而终」——多讽刺!
看到那一幕,她连哭、连闹,都不是。
到最后,到最后,也就只能像块破布那样——哦,更像垃圾——那样的,被甩掉。
倒得干干净净。
「他们俩在交往了是不是?」维维闲闲问一句。
「要不,怎么成天黏在一起?于菁菁也就罢了,宣示她的战利品;可方立成怎么想的?倒也真公开。」
「方立成不是有其他女朋友?有人看过他跟一个女的在一起。」
「真的?」姚莉感兴趣起来。「谁看到的?在哪?」
「业务部那,贞怡说的。上次跟她一起吃饭时,她提起她跟她男朋友在X百货公司吃饭时看到的。不过,只看到背影,不晓得那女的是谁。」
维维的话让江明珠心悸一下。
但就那么一下。不禁又自嘲可怜自己起来。都这样了,都到这种地步了,惊惶什么?可笑的自己。
方立成不愿他们的关系被人知道,跟于菁菁却同进同出,还时时一起吃午饭,那么的公开——好像那种陈腔滥调的电影演的老套,一对男女交往,男的迟迟不结婚,总有许多的理由,比如事业未定不想太早结婚什么的,女的失望归失望,总替男的找理由,替男的解释,他只是如同一般男人那般对婚姻有着本能逃避倾向的不成熟心态。可等啊等,青春快老,女的等不下去,或种种原因,终于分手,各走各的。然后,没太久的时刻,某天某时突然接到男的的喜帖,他要结婚了!然后女的才恍然大悟,男的口口声声说不想太早结婚,不是不想结婚,而是不想跟她结婚!
明白这差别,江明珠更觉得自己像块破布、垃圾,那样那样的不值。
可他还要打电话给她,留言、发简讯、电子邮件——说她误会了、说他爱她——
他怎么能那样睁眼说瞎话……
就因为她廉价、她好骗、好到手,可以留着当个备胎吗?因为她不哭不闹,乖乖摸着鼻子退开,他以为这样哄两句,她就会乖乖甘心情愿当块破布?
「那也有可能。以方立成的条件,交一两个女朋友也不意外。我还奇怪他怎么就跟于菁菁那样定下了。是不是啊?明珠。」居然转向她。
江明珠猛吞着炒饭,含糊咕哝一声。
跟姚莉与维维上班时凑巧在电梯遇过几回,几回进进出出,不知怎地就有这样一起吃饭闲嗑牙的交情。她们俩差不多同时进公司,都一两年了,她还不到半年,其实也算新人吧,只不过不像于菁菁那么新。奇怪姚莉与维维一回两回跟她说瘦身减肥什么的,竟有不少话题跟她聊。可她怎么跟她们说,是的,方立成跟她在一起的,可她却撞见于菁菁在他床上,他说她误会了,口口声声说他爱她,却又同时与于菁菁同出同入的……他觉得地白痴好骗吧。不到二个月,她跟于菁菁的关系就白热化了,沸腾得让她撞着于菁菁躺在他的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