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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达舒服地叹了口气,俊脸埋进倩人儿的发里。

   

  她好香,这是一种女性天生的幽香,和任何人工香料无关。

   

  显然他把她累坏了。原本他想慢慢来的,可是,他们已分别太久,他太想念拥着她,和她揉成一体的感觉,方才才会如此的不知节制。

   

  午后的氛围舒懒而自在,他徜徉在半梦半醒之间,心满意足。

   

  天花板上,电风扇叶片缓缓转动。

   

  其实,整楝屋子配备最新式的中央空调,恒温,无声,原本不需要吊扇。可是,有一回他在利雅德的黑市里,看见这座古董级的吊扇,扇叶雕着精巧的大漠风光,一时觉得趣致,便把它买下来,辛辛苦苦扛过半座阿拉伯沙漠,安置在这个房间里。

   

  这里不是他的房间。整个二楼才是他的活动空间,主卧室、工作室、书房都在楼上。

   

  自从他们有了亲密关系之后,他便要求纱缦搬上来。但是她不肯,他只好退而求其次,下来跟她挤。被她赶是必然的,反正他的厚脸皮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她赶归她赶,每天晚上时间一到,他就是赖在她床上不走,她也拿他无可奈何。

   

  他们的第一次发生在何时呢?他懒洋洋地搜寻着记忆。

   

  嗯……好像是在四年前,当时他二十八岁,她刚满二十。

   

  从她十岁踏进牧场开始,他便很自然的以一个大哥哥的身分对待她,像欺压……呃……是“照顾”他的弟弟齐磊一样。

   

  当时对她最大的印象,就是觉得她像个小老太婆,年纪轻轻就端正得要命,凡事都抢着做,牧场杂务可以一肩挑,没事还会板着脸吆喝他回马房里喂马,不要只顾着和牧工的女儿厮混,简直比他这个正牌主人还像主人。

   

  真正意识到她已成为一个女人,是在四年前。她满二十岁那一年,夏日的艳阳特别惨烈,一只母羊在正午时分难产,偏偏老经验的接生师父生病了,无法赶过来接手。于是,毫无经验的纱缦只好亲自上阵,大着胆子将手臂伸进母羊的子宫里,把搞怪的小羊揪出来。

   

  忙完了让她浑身发麻……兼发臭的接生大务之后,她没有回到主屋,反而直接跑向牧场另一端的人工河流去冲凉。他一回到牧场就接获消息,连忙赶去关心一下,不料当场撞个正着。

   

  他呆瞪着她曼妙的身段,有如鲜奶油般滑腻的肌肤,清丽绝伦的脸蛋啊,小女孩长大了!

   

  二十八岁的男人嘛,血气方刚是正常的!对方又是一位娇雅美丽又温柔的女孩儿家,又成天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如果他没对她产生兴趣,她反而应该自已检讨一下。

   

  想了想,他也没采什么迂回的路数,直接走到她面前,对她说“我想要你,你呢?”

   

  纱缦扇子般的睫毛眨了两下——这是她唯一的表情。然后,她点点头。

   

  “好。”简洁有力。

   

  于是,他当场就要了她,在幕天席地之下,在一溪清流里。

   

  和她的初次结合并不顺利,这颇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倒不是说他很讶异她的处子之身;牧场里,早八百年前就有人把纱缦视为他“光源氏计画”的女主角,自然不会有人敢动她。

   

  先讲个P.S.,对于大家的误解,他可是委屈得很。当初带纱缦回来,纯粹是一种无聊的英雄感发作,如此而已,绝对没有什么“省下来自己用”的不良心态。后来他们之间会有进一步的发展,完全是天时、地利、“羊”和,与他带回她的居心无关。

   

  他之所以讶异,是因为他以为她已习惯于牧场劳动,承受他时应该不会太困难,却没想到事情并非如此。

   

  或许,两人的体型终究相差太大了,他弄得她疼痛不堪,偏偏又嘴硬不肯说,咬着牙死命忍住。直到他完事了,满足地搂着她,才发现她的脸色苍白,而身下的清溪正泛着薄薄的血色,完全符合了“血流成河”的字面意义。

   

  他险些吓去了半条命!接下来足足有一个多月,他动都不敢动她一下,直到纱缦再三保证她已经康复了,可以再接受他,他才按捺不住,接续起两人亲密的关系。

   

  怀中人儿嘤咛一声,翻个身偎进他的肩窝里。

   

  麦达吻上她的前额,无声微笑。

   

  他已太习惯她的存在,因此,无论他浪迹天涯多久,最后总要再回到“麦达的老巢”来,充充电,看看她,诱引一阵,撩拨一记。他爱极了她明明已慌乱、却又强自镇定的模样。

   

  唉……真糟糕。麦达暗暗叹息。

   

  他对她的感觉,渐渐跨过亲情和友情的界线,往爱情靠拢了。这可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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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纱缦从无梦的午睡中睁开眼。

   

  窗户透进来的阳光已变成昏黄色,家具的影子都被拉成斜长的线条。

   

  她蠕动一下,才发觉娇躯被包得紧紧的。

   

  怎么回事呢?她没有午睡的习惯,也罕少睡得这样沉啊!

   

  神智甫从梦乡醒觉,还有点昏蒙,她抬头一看。

   

  啊,找到那个让她行动不便的主因了。麦达!他回来了。

   

  这次他离开了三个多月,说不想念他,是假的。

   

  一双铁臂箍住她的身躯,将她困在他胸前的方寸之间。她不敢再动,怕惊扰了他。

   

  他的身上依然沾满尘土,眼窝有一圈深黝的暗影,想来也赶了好久的路,累坏了。而几个小时前发生的事,让他有更倦累的理由。

   

  想起适才的热情浓烈,她的容颜悄悄的红了。

   

  趁现在他正睡着,她才敢表露这种腼腆的娇态。否则,如果被他瞧见,这人的劣根性既深又重,非捉弄得她四处乱窜不可。

   

  她痴痴审量他的五官,长而翘的睫毛,直而挺的鼻梁,薄而宽的嘴唇,以及嘴角边淡漾的笑纹。

   

  麦达永远是灿亮的,光彩四射的。童年的她在泰国街头初次见到他,他便已是如此爽健的大男孩。

   

  当年,她的父母原本是泰北的孤军后裔,大半生都处于贫穷之中。后来,也不知怎么回事,他们一家的生活状况突然好了起来,搬离边境,来到距离曼谷半个小时车程的小村落里。

   

  后来她才知道,他们一家生活获得改善,是因为父母替一名大毒枭当中盘商。

   

  然而,不久之后,这个大毒枭被另一名毒枭黑吃黑,她的父母也被灭口。

   

  从此以后,九岁的她独自逃离了家园,流浪在泰国街头,过着有一餐没一餐的茫然岁月。就在她别无选择,即将成为一名十岁的雏妓时,她遇见了麦达。

   

  当时,有一名人蛇头子在街上拦下她,游说她加入他们的卖春集团。

   

  “想不想吃?”人蛇头子拿着一条白吐司在她回前晃了晃。“只要来替我工作,你天天都有面包可吃。”

   

  面包,而且是一整条的白面包!饿了三天的她早就四肢无力,作梦也想不到有这种美事。

   

  当一个人年纪幼小,还未受到社会礼教的薰陶,肚子又饿得发昏时,什么道德良知都对她发挥不了作用。

   

  她舔舔干涩的唇,颤抖的小手伸向面包。“好……”

   

  一只烤鸡腿突然出现在她面前。金黄,香浓,多汁,表皮还沁着热呼呼的油脂。

   

  “好不好吃?”烤鸡腿对她说。“只要来替我工作,你天天都有烤鸡腿吃。”

   

  人蛇头子脸色难看到极点,和一只金黄色的烤鸡腿比起来,吐司面包苍白得可怜。他嘴一张正要大喝,一道阴影压在她身后,甚至罩住他的全身。

   

  烤鸡腿当然不会说话,发话的是持着烤鸡腿的那个人。

   

  纱缦呆呆地转过身。身后是一张俊美而令她张口结舌的年轻脸孔,还亮着一口白牙,灿亮的笑容直直闪进她的心灵深处。

   

  “怎么样,小妹妹?”这个看似外国人的年轻男人,竟然操着流利的泰文。“不只烤鸡腿,我那里还有炙羊腿、烧火腿、卤猪腿、熏牛腿,而且保证不用陪有恋童癖的男人睡觉就能吃,跟不跟我走?”

   

  跟!当然跟!即使他没有炙羊腿、烧火腿、卤猪腿、熏牛腿,她都跟他走。流浪在街头一年,她很清楚跟着人蛇头子会有什么下场。而这年轻的大男孩,有如金光灿烂的太阳使者,即使跟着他会带来更悲惨的命运,她也赌了。

   

  于是,麦达和那个人蛇头子痛打了一架,把对方踩在脚底下,自己也打得鼻青脸肿。可是,他仿佛完全不在意身上的伤势似的,一个迳儿冲着她傻笑。

   

  至此,她再有任何疑虑,也被他笑得烟消云散了。

   

  她被他带回沙漠。

   

  麦达的老巢,当时还只徒具虚形,百废待举,她就成了他的内务大总管。

   

  此后数年间,麦达把她留在牧场上住下,自己经常独自去旅行,一走就是十天半个月——最长的一次纪录是八个月,他被送出国念书了,只能趁寒暑假回国。而每次来,他都会带回几个对牧场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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