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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姊。”一脸腼 的男孩笑着打招呼,手里还拿着锅铲。

  “好香喔!宝贝,今天吃什么?”她闻到蛋香和培根味,肠胃开始咕噜咕噜地闹饿荒。

  季君玮立即脸红的推推老爱抱着他磨蹭的大姊。“不要叫我宝贝啦!很丢脸耶!”

  “哪里丢脸了?去问问老街坊们,谁不晓得你季君玮是我季双月的宝贝弟弟,谁敢笑话你了!”她可是爱死这个白瓷捏成的小弟,不仅人长得可口还十项全能,功课一流,人缘好,清扫、煮饭、打理家务样样都难不倒他。

  “姊,不要再抱着我了,我已经不是小孩子。”早熟的季君玮别扭地直嚷嚷,闪避着身后老爱闹他的女人。

  “嗟!明明是矮不隆咚的小鬼,个头还没我高呢!想当大人还早得很,多喝几年奶再说。”也不想想他的尿片是她换的,毛没长齐就想飞。

  “大姊……”他涨红脸。

  “哎呀!害羞个什么劲,大姊又不是外人,抱一下有什么关系?小时候没我抱着还不肯睡呢!”白嫩嫩的皮肤怎么晒都晒不黑,真好。

  “大姊,你再这样我就不弄早餐给你吃。”他威胁着,模样认真。

  季双月干笑地收回想掐他脸的手,讨好地低声下气,“好啦!大姊不逼你,饿死姊姊会被雷公打死,你要认命点,做好厨房的工作。”

  “大姊,我只有十岁。”他没好气地斜睨,大姊偷吃肉的样子真的比他还像小孩子。

  “那又怎样?”她扬起下巴,一点也不觉愧疚。

  看着大姊不以为然的神情,季君玮也拿她没辙。“大姊,你快迟到了。”

  “迟到?”季双月看了一眼挂在墙上快寿终正寝的老钟,脸色一变的大叫,“啊—你怎么没叫我起床?你想害我被扣钱呀!”

  “我喊了三次。”

  “三次?”

  年高德劭的季苍山本应负起全家生计,没有责任感的儿子及媳妇从来就不是一对好父母,除了吃喝玩乐及挥霍成性外一无长才,最后还把命玩掉,但他双腿膝关节退化,走路都快成问题了,根本别提外出工作的可能性。

  而十五岁便开始打工养活自己的季双月才是家里经济的来源,举凡抄笔记、参加各项比赛,林林总总有钱赚的事她一向不落人后,一直到今年二十三岁了,仍不放过赚钱机会,身兼数职好早一点还清债务。

  但是,这个家真正操劳的是身高不到一百五十公分的季小弟,打从他发现若不及早自立自强那天起,自己总一天会死在垃圾堆里,死因是臭死、饿死,更甚者是惨遭“毒杀”—原因是某天睡眠不足的大姊正在炖煮一锅肉,而锅里多了一只死老鼠和抹布。

  为了想多活几年,他不认命都不行,即使并非份内之事,他还是厚着脸皮向邻家大婶询问如何做菜、打扫,义无反顾地成为任劳任怨的小男佣。

  “姊,你不要太累了,早点回家,钱要赚,身子也要顾好……”看她累得一沾床就睡得不省人事,他心里很不忍心。

  季双月边喝牛奶边往他头上一压。“小老头,少唠唠叨叨了,你给我读好书就成了,其他事轮不到你来管。”

  “那我可以管吧!”略显苍老的声音说道。

  “爷,你是老大,当然能管,可是我快来不及了,先出门了。”她撒娇地在老人家颊上亲了一下,跳着穿上高跟鞋往外奔。

  十、九、八、七、六、五……

  老旧的纱门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日式二楼半建筑的主梁微微一震,洒下些许白蚁蛀过的碎木屑,阳光偏射,形成朦胧的光影。

  一家三口居住的房舍真的很老很老了,听说建造在清末年间,因此称为“老家”名副其实,他们也只剩下这处看似鬼屋的家产,藉以遮风避雨。

  木门内里被留下的祖孙俩望着那扇摇摇晃晃的门板,对望了一眼,十分有默契的等着前方那道人影又往回冲。

  四、三、二、一。

  “啊!我的便当呢?快给我。”

  早就准备好了的季君玮递出一个粉紫色餐袋,沉甸甸的餐盒便是季双月的午餐。

  她抢了就跑,可是—

  不到一分钟,气喘吁吁的女人又一把推开门,脚步急迫的跑向房间,拎起了她的化妆箱又匆匆往外跑,神色紧张。

  如此来回好几次,丢三落四,简直叫人看傻眼了。

  不过在季家,这种情形早就见怪不怪了,忙到没时间恋爱的季双月不是生性迷糊,其实她还满精明的,只是装在脑子里的东西太多了,无法专心一致,才会不时出点小状况。

  “冲呀!小红妹,别跟他们客气,塞车算什么,咱们是大都会里为谋生而冲刺的小尖兵,谁也不能超越我们。”

  *

  一辆色彩鲜艳的红色淑女车穿梭在拼砖人行道上,把手上的车铃铃铃地响个不停,为了节省油价居高不下的油钱,她放弃耗油的老爷车,改以单车当交通工具。

  这也是她常常迟到的原因之一,骑脚踏车至少要比平时早半个小时起床,不过在车流量多时,脚踏车就能发挥它便利的功能,就算小小得仅能容人通过的车缝也能钻,让她免于塞车之苦。

  “一定赶得及,只要下个街口左弯,然后绕过缇芙面包……”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从事整体造型工作的季双月也不例外,她边踩踏板边念着,还能对着店家的玻璃窗撩撩发,抚平衣服上的皱折,顺便看看自己充满朝气的美颜。

  月眉弯弯,两眼有神,鼻头不塌也不挺,很有个性,嘴唇上薄下厚,圆圆的苹果脸,上扬的嘴角十分甜美,笑起来还带了点喜气。

  就是这点喜气为她带来生意,不少贵夫人、阿嬷级的大富婆就爱点名由她服务,加上手巧嘴甜,论件计酬的她可是非常抢手。

  她的工作性质比较特殊,一个星期中有几天固定几小时在某些店为特定客人做造型,由店主抽成,大部份时间则外出到府服务。

  当然后者赚得比较多,客人给钱大方,有时还有小费,但是收入不定,较为耗时,因此她需要有稳固的进帐,以免断炊。

  说起来,她也不是太自恋,从事的行业让她比一般人更注重外表,形象的塑造是专业的象征,自己就是个活广告,想要别人信赖你的技术,首先要展现美的一面。

  蓦地,一阵微风轻拂她向来自傲的亮丽黑发,得意的唇畔才一勾起,就见她突然瞠大眼,瞪着橱窗倒影,尖声一叫—

  “啊!我的耳环—”

  那是核桃造型的耳环,原本是纯银色,不知流传了几代,氧化成铜褐色,叮当叮当清脆地响着,微带一丝魔性的神秘感。

  但这不是重点,而是它变成……黑色

  “完了、完了,又有倒楣事要降临在我身上,恩主公的符令不灵了啦!”

  不行、不行,一定要先到庙里拜拜,以防万一,她可不想再出事了。

  念头一起,季双月想都没想地将把手一转,车头微弯九十度角,谁知—

  第1章(2)

  铿榔!

  红艳的脚踏车连同主人倒向人行道,散落一地的生财工具灿亮地刺眼,活泼的阳光在瞬间凝结。

  这是一对富有神奇传说的核桃耳环,是小时候长辈送的生日礼物,平时看来和一般饰品无异,不过神奇的是,一旦有坏事即将发生便会转为黑色,表示有恶运上门,小心提防。

  反之若出现粉红色,那便是有好事要来了。

  但是,耳环是黑的,看来眼前出现的绝对是坏事了。

  此时,出现一个刚从古董店走出来,满脸铁青的男子,他眼中冷厉的怒意不难解读,而且相当傲慢地睨视倒在地上的季双月。

  看到有人跌倒,通常第一个动作是先向前将其扶起,再来论对错,但关天云没有,一动也不动地冷着一张脸,由着膝盖破皮流血的冒失者慢慢爬起,呼天抢地地抢救在他看来廉价到不屑一顾的眉笔、发剪、唇膏等。

  “你、你、你,你看什么看!撞到人还不扶人一把,你眼睛瞎了呀!还是肢体残障,直挺挺地站得像个死人,你以为这年头还有收尸大队沿路收尸体吗?”

  可恶,痛死了,她的腿大概快断了,这笔医药费非从他身上挖不可。

  “是我撞你的吗?”分明恶人先告状。

  低沉的嗓音带着一股醇酒的味道,声音虽低却十分厚实,仿佛地底的龙发出低吼,厚重而充满威胁性,以及一丝丝不太能确定的威仪。

  乍听之下,季双月感觉有股穿透力刺入了心底,她微微颤栗了一下,双肩往内缩一点点,不自觉的有想逃的冲动。

  可是一看到碎了的染发剂瓶子,一组五千元限量的夏日敛光眼影摔得稀巴烂,那种被刮了一层皮的心痛感油然而生,那些全是钱钱钱呐!她省吃俭用忍痛买下的奢侈品,怎能容得他人糟蹋?

  一思及此,恶胆向两侧横,黑又亮的明眸瞪大,气到颤抖的食指直指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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