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一下子全扑过来,夏颖儿吓得哇哇叫,躲到他身后。
「它们不会咬你的。」他哈哈笑。
夏颖儿看他扔饲料给狗儿吃,狗儿朝他狂摇尾巴,舔他手掌,跟他磨蹭,他不怕脏,牛仔裤被狗蹭啊蹭地,沾了尘泥,他都无所谓。他甚至跟它们讲话,很温柔的口气,对狗儿比对他店里的客人还有耐心。
他说:「吃饱一点,还很多啊。」
他说:「你好像瘦了,玩这么脏,跑去哪了?」
他又说:「你不乖,每次都抢第一个,去去去,去那边给我站好。」
他对它们讲话,像对自己的孩子说话。他蹲在地上,一一摸摸它们的头,就好像它们都跟他很熟。
夏颖儿渐渐放松,不那么怕狗了,这些狗,都很听他的,一共五只,全蹭啊蹭地要跟他撒娇。
她机灵地看着这一切,啧啧称奇。这真是她遇过最有趣的事了,比去看电影逛百货店有趣多了,每只狗都有它不同的毛色和它独有的表情,看着巫克行的眼神充满信任。
夏颖儿看他将饲料摊在掌心,伸向野狗。看他微笑对它们说话,狗儿舔湿他的掌心,他因此微笑了。凝望他的笑容,沐浴在金色夕光中,初秋的凉风拂过夏颖儿的脸,好像在吻她。
她被一种幸福的气氛包围。
好像世上所有一切都消失了,只剩下她跟巫老板还有这群小狗,以及这片葱郁的河堤风景。
她忽然又有幻听,跟在婚礼上一样的音声,那也许是来自她内在神性的音声……
弛说:「是他……真的是他……真的真的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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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颖儿返家探望爸爸,带上巫克行送的手冲咖啡器具,亲手冲泡咖啡给爸爸尝,没想到他感动到热泪盈眶。
「我的颖儿真了不起,知道我爱喝咖啡,特地学来泡给我喝。」
「爸,只是冲杯咖啡而已。」也不是特地为老爸学的,但老爸喝着咖啡,还是乱感动一把,还很自得其乐。
「就知道你心中一直有我这个老爸,这咖啡太好喝啦,我女儿太棒了。」
夏颖儿感到好笑,过分乐观,这就是老爸的优点。
「巫老板真够意思,房子便宜租你,还将技术教你,真是好人。」
「是啊,我以前觉得他很机车,真正相处后,发现他这个人真不赖喔。」
夏晓山手肘顶了顶女儿。「真希罕,看你讲刘庭威时,都没这么有精神,你该不会是喜欢人家吧?他反正还没结婚,如果不错的话……」
「干么扯到这个……」夏颖儿心虚,面孔胀红红。
她确实喜欢上巫克行了,特别在河堤那次亲吻后,她跟他之间,彷佛有什么在发酵着,变得很暧昧。虽然谁都没有说喜欢谁,可是互动越来越密集,他越来越晚回去,她也越来越晚睡。店里打烊后,喜欢跟他聊天,陪他处理店务,做什么都好,就是想跟他在一起。原来她可以这么黏着某个人,完全不觉得累,把乖乖跟咸酥鸡都抛弃,电视偶像剧的男主角跟巫克行一比都失色了。
妈妈下班回家了,夏颖儿也兴致勃勃,冲泡咖啡给她喝。
「我又不喝咖啡。」
「我泡的不一样啦!」夏颖儿很兴奋。「真的很好喝,泡咖啡太有趣了。」
妈妈尝了一口,皱眉。「没什么,跟外面卖的差不多吧,还是茶好喝……」妈妈不愧是务实派,连喝个咖啡都可以讲大道理。「你玩玩这个可以,可别哪天跟我说要开咖啡店,我先警告你,我们家没那个钱,你知道你悔婚我赔了……」
唉,夏颖儿觉得扫兴。
「你真是的,女儿难得回来,兴致勃勃泡咖啡给你喝,你就不能讲点好听的吗?」
「我是先给她打预防针,这丫头闯的祸太多了,不先警告,我又要收烂摊子。」
很好,又吵起来了。
这就是婚姻生活吗?救命。
夏颖儿东西收收,跑去找死党。
她冲咖啡给庄妹京喝。
庄妹京目瞪口呆,看宅女夏颖儿安安分分地冲泡咖啡,很讲究每个步骤细节,一丝不苟冲泡完毕。
「夏颖儿……原来你也有这么贤慧的一面,哇,你泡咖啡时,看起来乱有气质的。」跟那个狂嗑咸酥鸡的宅女天差地别。
「咖啡原来很有趣喔。」
「我知道,我就知道,跟巫老板住很有趣。」
「我是说咖啡有趣,他没跟我住,他都回家的。」
「我知道咖啡有趣,但是咖啡有趣是因为巫老板爱咖啡所以你觉得有趣,我知道巫老板没跟你住,但是我有预感你们很快就要住在一起。」
「你乱说什么啊?」夏颖儿瞪她,庄妹京笑倒在床。
「干么那么惊讶,少装蒜。」庄妹京果然有够精。「你们进展到哪了?」
「乱猜。」
「夏颖儿夏颖儿。」庄妹京啧啧道:「眼睛不要闪来避去的,我感觉得出,你喜欢巫老板,那没什么大不了,我支持你,事实上我早就看刘庭威不顺眼了,虽然大家都说他好,不过要不是他那么有钱,还会那么好吗?巫老板不一样,我在他身上嗅到一种气息。」
哦?她好奇了。「什么气息?」
「镇得住你的气息。」
「耶……」
巫老板可以让夏颖儿关掉电视。
巫老板可以让夏颖儿忘记零食,远离垃圾食物。
巫老板让下班就变成一尾死鱼动都不动的夏颖儿改变,跟着他烘焙咖啡,料理家务。
巫老板让注意力在自己身上的夏颖儿,开始关注另一个人的世界。
夏颖儿低头笑,面对好友,她比较愿意坦白。「你知道吗?我从不知道……原来喜欢一个人,很刺激……比看电视吃零食更有趣。」
「你承认你喜欢他了?」
夏颖儿头更低了,笑着,点点头。
「有多喜欢?到爱的程度吗?」
夏颖儿头更低更低,又点了点头。「我……很想二十四小时都跟他在一起,我从来没有这么疯狂,他真的好有魅力,跟他在一起做什么都好有趣喔。如果是他,我想……我愿意,失去自由,可是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喜欢我……」虽然有过亲吻,但也只有那么一次,算不算数呢?
「哇噻。」庄妹京摊在床上,捧着心。「你竟然讲得出这么肉麻的话,果然是在疯狂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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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大厦三楼,陈设简单的北市套房,地点就在老巫咖啡行步行约十分钟的地方。这间套房只有十五坪,里边摆设黑木制的成套家具,这里是巫克行下班后休息的地方,他的时间几乎都耗在咖啡行,他另外有个真正的家,在某个隐密的地方。
在台北,这间小套房就够住了。
这儿没电视,他讨厌电视声。没有音响,他不听音乐,只爱山林大自然的音声。有时午夜下雨,他会醒来,躺在床,听雨声,可以这么听很久,仿佛是雨,跟他谈了整晚心事。
巫先生也不看报,回家后,习惯在桌前,开电脑处理公事。准十二点,上床看书,看累,书往旁的茶几一扔,倒下就睡。
白日运动量很够,每晚沾床,书看几页,就睡了。
他锺情又厚又重的文学名着,看书是这几年养成的习惯,床畔矮几,堆成小山高的英美文学名着,是和他最亲密的床友。
这个窝,从没让亲友来过,连前女友都不让来。亲人移居旧金山,很少往来,几个交心的朋友,这些年都断得差不多了。
唯一往来的女友,闹翻。婚事告吹后,他发现自己竟然吃睡得比过去筹备婚事的日子还要好,心里仿佛有块大石终於放下。
婚事是王雅蓓逼来的,他也觉得应该给个交代。这些年她常间接或明示地让他知道,他那段风风雨雨的日子,她没离开他,她说那是因为爱他。可是,她的爱渐渐让他很有压力,他希望把过去那段挫折放下、甩开,她却将那段日子当成荣耀,证明她为爱情付出的荣耀。
分手,他反而轻松。
这个窝,从不让任何人来,讨厌隐私被打扰。也许因为这样,无法想像跟王雅蓓结婚的日子。这个窝,从不邀人来,有人却不请自来,赖好几天不走,真过分。
这访客,如云般蓬松微鬈的发,有双迷蒙大眼,红嘟嘟脸颊,湿润的粉红唇办。比王雅蓓胖一些些,软润的身躯像只胖小狗般无害,团在那儿,捞起来抱住了,应当很温暖。脸如果贴着她发丝,应当很温暖……他吻了她,湿润得如吻在沾了露水的玫瑰花瓣。
只是这花瓣是热的,他身体是滚烫的。
这不速之客,据地为王。白天见着,晚上也不放过他,跟他回家里。他在书桌前办公,感觉她在耳边嗡嗡嗡。他逃到床上躺下了,却觉得她趴到身上给他煽风点火。
巫克行辗转反侧,睡得不好。他瞄一眼床头钟,数起时间,还有五个小时七点,夏颖儿七点会从咖啡行出发,照例他都是七点到咖啡行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