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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那些抢了她糖果的小朋友在事后也被她揍了一顿,不和不还她一颗软糖,从此以后相安无事……呃,应该说没人敢再惹她。

  轰动幼稚园暴力事件终于落幕,在三年的战战兢兢中,饱受家长责备的老师们终于不用每天担心受怕会掉了饭碗,因为小恶习女毕业了。

  所有人都感动地落泪。

  在外人眼中还以为是她们舍不得带了三年的学生要离开,其实只有她们心里最清楚是怎么一回事,感动是因不用再瞧见幼儿暴力的发生,而她们无力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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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敬之,你今天为什么没来上朝会,你知道我的书包很重吗?”小学三年级的小男生肩缩了一下,一脸怕怕地接过常若薇自称很重其实很轻的黄色小书包,还把人家送他的奶油面包递给她以缓和她的怒气。

  从幼稚园到小学,两人六年来形影不离,因此他明白了一件事,只要她肚子饿就会生气,而她一生气就想打人,首当其冲倒霉的就是他,即使他也爱吃奶油面包,也要忍痛割爱。

  像是一场孽缘又像是认了命,明明一个住街头一个住巷尾,怎么也扯不上关联的两人,就此结下不解之缘。

  该说是小男生的不幸或是小女生的蛮横,总之比沈敬之高出五公分的常若薇就是吃定他的老实、怕生,待他宛如小跟班似的任意使唤。

  在新生小学里只要见到常若薇就一定会看到小佣人沈敬之,这是全校师生的体认,也是拳头下的教训,一瞧见两人到来立即闪避,惊惶的神色有如见到湘西赶尸队,冥纸一扬,生人回避。

  当然,她的辉煌暴力事迹也如火如荼的传开,俨如新一代的古惑仔。

  没办法,谁叫她有个警官爸爸当靠山,全台北市的警察叔叔和阿姨们是她的后盾,警察局长是她干爹,某某立法委员是她干妈,因此她能继续的横行霸道下去,仿佛无政府状态地欺压善良同学。

  “喂!我在问你话怎么不回答,你今天为什么迟到?”要不是她赏纠察队长一拳,他就要被罚扫厕所了。

  “我……我去练拳……”他不敢明说自己是某黑帮的新进弟子,正在接受基础训练。

  他也不懂自己为何会被那个看起来像小天使的“公主”挑上,只知走在路上吃冰,莫名其妙被点了点,然后就有两个大人上门向他父亲提出要求。

  至今已两年了,他并未再见到那位看似纯真却有点早熟的未来小主子,和他一同习武练拳的小朋友多数是他这个年纪,感觉很奇怪。

  还有一点更叫人惊讶,只要入门学武的小孩都有“月薪”,比他爸爸工作一个月的薪水还多,有一万块耶!师父也说努力的弟子可以加薪,成为小组的组长再加五千元,因此他非常用功的求上进,希望能多赚一点钱孝顺父母。

  以及,还要孝敬一个人,他最畏惧的大姐头——常若薇。

  “练什么拳,想打败我好当老大吗?”女寨主拳头一挥,盛气凌人的仰着鼻孔喷气。

  他连忙畏缩的摇摇头。

  “不……不是,是用来强身健体,爸爸说我身体太弱了。”

  不管将来的成就如何,他已经先怕了她,以后要改也很难。

  “好吧!允许你去练拳,你要给我变强一点哦!”这样她带出去才威风。

  他一副得到太后施恩的小李子模样,喜出望外地猛点头。

  “嗯!我会变强。”

  “咱们去吃冰吧!今天爸爸有给我零用钱,我分你吃一半。”

  她拿出一张皱皱的五元纸钞炫耀着。

  对九岁的小孩而言,五元起码可以吃上十碗冰,身为不贪污警官的女儿,算是一笔大数目了。

  “我……呃,不用了,我请你好了,你留下来买文具。”

  现在他口袋里有一张百元大钞,怎么也不忍心看她花掉少少的五块钱。

  “沈敬之,你瞧不起我是不是?”难得大方一次却遭拒,她自尊心受损的一瞪。

  “不是啦!不是啦!”他赶紧摇手摆脑地解释着,“因为我爸爸说不能让喜欢的女生付钱,所以……所以……”他拗了个最整脚的借口。

  “你喜欢我?”她表情古怪的看着他。

  “是。”

  他大声一应,不敢不喜欢她。

  常若薇豪爽地往他瘦弱的背一拍。

  “我让你请,我要加很多很多的红豆和牛奶哦!”

  “好。”

  他傻乎乎的笑了。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很快地小男生和小女生长大了一点,进入青涩的少年时期,开始有了暗恋的心情。

  那年两人十四岁,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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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敬之,你给我站住。”

  已经长到一六五公分的大男生正急着去送便当,忽然两旁的木麻黄树后出现几个三年级学生拦下他,来势汹汹的不怀好意。

  在经过七年的特殊训练洗礼下,犹带稚色的脸孔有抹超乎同龄男孩的谨慎和深沉,他小心的退了一步成防备姿态,不想与他们正面冲突。

  篮球校队的学长他是认识,但是彼此并无交情,顶多在校内擦身而过,他是不允许随意和别人交谈的。

  “你们有什么事,我很忙。”

  要是迟到,有人就要遭殃了。

  “你口气很狂呀!见到学长不用打招呼吗?”来人之一故意找碴。

  “学长好。”

  头一点,沈敬之打算绕道而行。

  可是对方不饶过他,形成一个小圈圈将他围住。

  “听说你拒绝校花的告白是不是?”

  告白?!“谁是校花?”他根本不晓得校花是谁,他只认识一个常若薇。

  “校花古月娥,我妹妹。”

  还想装蒜。

  “她不是给你一封情书。”

  “你是说长得像青蛙的那个小矮人呀?”他有点印象了,那女孩个子小小的,戴着一副滑稽的眼镜。

  “你说我妹妹像青蛙……”他眼睛长到哪去了。

  沈敬之看看具有特殊功能的表,差点大叫的跳起来。

  “我要赶着送便当给薇薇,你们不要挡路。”

  “薇薇、薇薇,叫得多亲热呀!大眼辣妹常若薇是你一个人的吗?”非常嫉妒的篮球队队长很想用球K他。

  “真的要来不及了,她一饿可是会发脾气的。”他警告着。

  “我们就是不让怎样,你不可以独占她——个人。”他们也喜欢常若薇。

  他明白了,心里有些不高兴。

  “薇薇不喜欢满脸痘子的男生。”

  “你……”伸出手一指的男孩突然惨叫一声,手腕遭人折向后,痛得眼泪差点飙出来。

  十分钟后——

  “你死到北极去买便当呀!看到我活得好好的你很不开心是吧?”受到众人喜爱的常若薇没啥形象地蹲在地上大口吃饭。

  沈敬之走到她对面行日式坐姿,挡住她裙下的春光外泄。

  “我遇到一群野狗叫。”

  “下次带根棍子去,给它们死。”

  春天野狗多,放他一马。

  “好。”

  他一笑地打开自己的便当盒。

  “瘦肉给我,你吃肥的才长得高。”

  一七O公分的常若薇还是一样的恶霸。

  “你要不要吃香肠?”不该说是纵容,而是习惯,任由她自行挟走爱吃的菜,然后接受她嗤之以鼻的食物。

  “会不会很肥?”她死也不吃肥肉。

  “有一点。”

  他用筷子戳去肥腻的部分,撕下瘦肉挟到她的便当里。

  就这样,两人两小无猜地在大榕树下吃着香喷喷的便当,没人注意到在不远处的木麻黄树下几个哀哀叫的大男生,一副悔不当初挑错人干架的模样。

  那一年,所有人都对沈敬之的好身手投以诧异的眼光,只有常若薇依然故我的吆喝他,还不知道他变得很厉害,像她崇拜的张无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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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敬之,你爸爸死了干嘛要移民,台湾没有医师了吗?”分离的时刻到了。

  沈家父母在一场意外中遭逢劫难,父亲及幼妹当场身亡,母亲重伤下身瘫痪,目前还在昏迷中尚未清醒。

  身高已拉长到一八O公分的俊朗男孩一脸哀伤,他知道是自己的缘故才害得家人受牵连。

  龙门,一个既神秘又充满无限权力的黑道组织,升上分堂堂主的他虽然只有十六岁,可是已有多次杰出的表现,难免积下了些恩怨。

  他相信以薇薇的身手足以自保,但他还是不放心,不想她像家人一样的处于危险之中,所以他决定到美国,成为公主殿下的贴身侍从之一。

  公主是现任门主的女儿,小他一岁,古灵精怪的整人手法令人防不胜防。

  她是下一任门主,因此他的责任重大,疏忽不得。

  为了薇薇的安全着想,离开她是万不得已,只是日后要再见的机会微乎其微,他不敢想像少了她的生活会怎样,因为他们一直都在一起。

  十六年,扣掉牙牙学语的幼儿期,这些年来他们早已不分彼此地宛如连体婴,如今要分割的痛是难以形容,比亲眼目睹家人的遗体还要痛苦万分。

  她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也是他记忆的全部,他想自己永远也无法忘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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