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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血动物。”金雍宇咕哝着转向饭店经理。“你们在办什么活动,怎么热闹得好比夜市?” 

  干么又瞪他,他有说错吗?人多不用热闹来形容要称他们为土匪不成? 

  饭店经理苦笑地拍拍后脑。“我们没办什么活动,只不过夏小姐带了位朋友来用餐。” 

  “夏小姐?!”谁有那么大本事阻碍“交通”。 

  “夏恋秋夏小姐。”饭店的活广告。 

  金雍宇惊讶的一瞠目。“你是指唱红了‘爱你无怨尤’和‘白昼月光’的那个夏恋秋?” 

  “是的,正是夏恋秋小姐。”只是他们没有预料到闻风而至的歌迷阵仗是这么浩大。 

  “哇!太好了,她是我的偶像,你可不可以通融一下让我去握个手……”他的兴奋只维持三秒钟。 

  “金副总,你以为你是来干什么的?”简直和追星族一样无知。 

  鼻子一摸,金雍宇干笑的偷往门内瞧,希望能一睨巨星丰采。“反正进不去嘛!聊胜于无。” 

  好个聊胜于无,眼看着就要失约了,果断的宋沐风以食指轻推鼻梁上的镜框,打算指示秘书与对方联络改期再议,但是在嘈杂的人声中他居然听见心上人的吼声。 

  难道是日有所思的错觉吗? 

  他不假思索的放眼一视,眼底的冰冷瞬间融化,不远处那双明亮大眼正盈满惊奇。 

  像所有恋爱中的傻子一般没有理性,当他看见心爱女子被另一名美丽女子硬扯住时,排山倒海的怒气淹过心底的铜墙,他排除万难的挤进涓米难进的饭店中,完全忘了他是个没有资格管事的陌生人。 

  他甚至不是她所熟知的披萨小弟。 

  ** ** ** 

  “天哪!你长得和披萨小弟好象,你们是不是一家人?” 

  无厘头的问话叫所有人都傻了眼,在一片怔忡目光下,只有宋沐风了解她的意思,满腹怒气顿时凝住不知该不该发作。 

  此时的他并非头戴棒球帽的披萨小弟,能与她毫无顾忌地谈天说地,笑脸相迎的不用在乎自己高高在上的身份,星光企业总经理。 

  她所熟悉的人并不存在,至少不是现在的他,所以他不能表现出热络神情,甚至不被允许为她伸张正义,因为他是冷肃的陌路人。 

  “妹妹呀!你想为了一块披萨拋弃为娘……呃!拋弃最爱你的我呀!”身上分出的一块肉怎会不爱,她爱到想把她塞回肚子里省得造孽。 

  知女莫若母,一样是祸害命。 

  “你再叫我妹妹就跟你翻脸,他长得像披萨小弟但不是披萨小弟。”真给她气死,没骨头似地直靠过来。 

  要是她狠心点就摔死她,管他是不是母女。 

  “什么像披萨小弟又不是披萨小弟,他到底像谁来着?”嗯!五官端正有神,体格…… 

  沈恋梅脸色难看地拉开不老妖婆。“看好你那棵夹竹桃别让人搬了,其它花花草草你少给我碰。” 

  “吃味了呀!妹……梅子,这是你的男人吗?”欣赏是一门艺术,动手也是鉴定艺术品的实质价值。 

  可惜她的处女女儿不懂老人家的用心……是青春娘亲的用心,不摸一摸怎知他会不会中看不中用,软虾子一尾上不了岸。 

  “不要当每个人都欠缺性玩具,你的夹竹桃满足不了你吗?”亏她还是形象清纯的玉女红星呢! 

  “一棵夹竹桃哪够,我最近想种松柏,耐寒耐霜又耐用。”好男人多多益善,她非常需要滋润。 

  耐用?“你需要我帮忙知会夹竹桃一声吗?他最近有结婚妄想症。” 

  “嗄?!”不会吧!她的小夹竹桃想昏了呀! 

  “夹竹桃”三个字一再被提及,叫宋沐风很难不联想到天理不容的老板,梅似乎也曾用过这个字眼称呼艳老板。 

  难道一直以来他都搞错了,其实老板的情人另有其人,而那正是眼前举止怪异的女子? 

  “夹竹桃是棵会走动的木科花卉。”实心眼得很,认定了就不会改变。 

  “你在对我说话?”原来宋沐风在不知不觉中问出心里疑惑。 

  沈恋梅的神经特粗,浑然瞧不出眼前的闷男子就是披萨小弟,喷喷称奇的直呼好象、好象,打量过后还动手扯扯人家的头发。 

  “住手,你想对总经理做什么事?”好不容易挤进来的张冰玉大声一喝。 

  在金雍宇大洒钞票的阴招下,歌迷们才稍微分心一下。 

  所以金钱万岁,万万岁,五千年来歌颂不断。 

  沈恋梅眨了眨眼看看一头发油的宋沐风。“他是总经理?” 

  听起来挺伟大的。 

  “我们总经理无暇应付自送上门的女人,请自重。”她捂着鼻子怕人瞧见她的丑态。 

  “送上门的女人……”沈恋梅指指自己,忍不住的开口大笑。 

  最怕麻烦上身的她哪会自找麻烦,她不过是见他长得像披萨小弟而已。 

  “小姐,我家妹妹……呃!梅子的眼界很高,花花草草她是看不上眼。”女儿被人瞧不起等于瞧不起她。夏恋秋“仗义执言”。 

  “什么意思?”另一道男音蓦然地介入。 

  夏恋秋眼神一转,毫无预警的抱住正打算开溜的女儿。“因为她爱的是我。” 

  “什么?!” 

  自认倒了八辈子楣的沈恋梅没有出声,倒是一旁的闲杂人等齐口惊呼,一副大受刺激的模样。 

  “梅,你爱我对不对?”她敢不爱试试。夏恋秋演技精湛地流露出深情款款。 

  该死的夹竹桃,他一定没喂饱她的性饥渴。“是呀!我爱死你了。” 

  沈恋梅回答得有气无力,看起来就是受到威迫。 

  “乖,我亲一个。”夏恋秋嘟起嘴要表现母爱。 

  “我去你的……”她才骂了半句,一道强横的力量忽然解救她于恶龙口中。“啊!披萨小弟。” 

  呃!不对,他不是披萨小弟。 

  “先生,你怎么和我玩起抢人游戏,我家小梅花需要泥土。”土,大地之母,不就是她嘛! 

  梅之母。 

  “你们不适合。”他不允许任何人欺负他心爱女子。 

  “本来就不合适,我不喜欢老女人。”一把年纪还装可爱。 

  “沈恋梅,有胆你再说一次看看。”她哪里老了,风华依旧的惹人怜爱。 

  原来她叫沈恋梅。 

  当了六年的披萨小弟,直到今日他才知天理不容的台柱梅的真实名字。 

  “不要强人所难。”宋沐风没法忍受地代为出头。 

  沈恋梅好奇的一睨神肖披萨小弟的男子。“你最好别惹她,这个疯女人的靠山很硬。” 

  真是太像了,下巴那颗青春痘的位置都没搬家吶! 

  “你说谁是疯女人来着。”家法太久不用会生锈,她皮在痒了。 

  沈恋梅嘿嘿两声地往男子身后一躲,意思是掐不到,掐不到。 

  “总经理,你忘了我们还有合约要谈,别人的闲事不宜插手。”他的反常令张冰玉心生危机感。 

  “不急,不急,我们只看戏。”金雍宇可说是兴味正浓,他等着和偶像握手。 

  “金副总,公事延迟不得,你想害公司损失惨重吗?”以及她的损失。 

  他好笑的端出上司架子。“你大概没记牢我也是你的上司吧?” 

  “我……” 

  “夏小姐,我是你忠实的歌迷,你每一首歌我都会唱。”偶像、偶像耶!他从小听她的歌长大的。 

  咦!等等,她好象一出道就二十来岁没老过,而他那年才十来岁,那么她不就…… 

  很老了? 

  歌迷呀!很好,很好。“你会帮我的忙吧!” 

  “什么忙尽管开口,我一定竭力为你达成。”她是喝欧蕾保养的吗?怎么皮肤细得像豆腐。 

  “把那丫头抓过来让我好好地吻上十分钟。”敢背弃生养的娘,罪该万死。 

  “呃!这个……”不太道德。 

  “你休想,吻你我还不如吻他。”至少没那么变态。 

  被指名的宋沐风有些蠢蠢欲动,眼睑低垂的盖住眼底的渴望,无法克制的望向红润鲜艳的梅色。 

  夏恋秋软缎般的柔音缓缓一漾。“你有那个胆吗?” 

  玩嘛!小嫩姜哪玩得过她。 

  “谁说我不敢来着,我就吻给你看。”冲动,是红梅的洒脱。 

  众目睽睽之下,沈恋梅稍微踮起脚尖环上双臂,没什么诗情画意像寻仇一般地吻上正等待着她的浑厚气息,牙齿还互叩了一声。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她的举动唤醒了宋沐风深眠体内的巨兽。 

  一个吻,一个终身。 

  她怎么也猜不到命运的齿轮开始激活,而推她一把的正是得意非凡的戏子母亲。 

  舞台,处处皆是,上演着属于爱情的故事。 

  第三章

  这是一种如何美妙的滋味,彷佛天堂的玫瑰花在一瞬间盛开在身边,四周充斥着令人陶醉的香味,宛如奉劝着窃花者珍惜眼前。 

  梅的香气直透鼻翼,柔软唇瓣是这么的热情,宋沐风几乎要融化在她意气用事的热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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