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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蒲砚卿还搞不清状况,就被花橙藜往回拉,害他得像螃蟹走路一样横着走,连续踉跄了好几步身体才转正。

  这女人,根本忘了他是病人……

  蒲砚卿本想提醒花橙藜,莫忘了他还有脉管炎,但男性的自尊这个时候抬头,让他怎么都说不出口,只好忍着痛。

  “廖掌柜,我又带客人来了。”花橙藜显然已是识途老马,而从店掌柜的反应来看,她也大受欢迎。

  “好久不见你了,花二小姐。”店掌柜连忙跟她打招呼。“我还以为你又出门采药去了,正愁见不着你呢!”

  “没的事儿。”花橙藜笑得香甜。“我要过一阵子才会再去采药,目前会留在镇上全心照料这位公子。”

  “原来如此。”店掌柜点点头,一边转向蒲砚卿。

  “这位公子,您打哪儿来?”他顺手把店里最好的几疋布统统拿出来让蒲砚卿挑选,一边探他的底细。

  “顺天府。”蒲砚卿自幼就是由家料理一切,不要说他没挑过布,就是连杯茶都是仆人泡好端给他喝,现在要他自个儿做选择,一时之间还真挑不出来呢!

  “又是京城人氏!”店掌柜一双眼睛意有所指地看着花橙藜,引发蒲砚卿好奇。

  “掌柜,我是京城人氏有什么不对?”为什么大伙儿都这么看他?

  “没有不对,只是觉得花家姊妹跟京城的人特别有缘,感觉有趣而已。”

  这是他第二次听见镇上的人这么说,蒲砚卿转头无声问花橙藜,但端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不打算解释,他只能自个儿猜了。

  “你懂得怎么挑布吗?”花橙藜有种预感,店掌柜接下来会问蒲砚卿有什么毛病,果然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回答,店掌柜的就问了。

  “这位公子,您有什么毛病?病情严重吗?”

  这几乎已经成了罗新镇的惯例,只要回春堂一住进新病患,就会勾起大伙儿的兴趣,接下来问个不停。

  “呃,我——”蒲砚卿生平头一遭被人当面询问身体状况,只能无助地看着花橙藜不知所措。

  “他全身上下都是毛病。”花橙藜据实以告,结果引来店掌柜大笑,以为她在开玩笑。

  “哈哈哈……”真爱说笑。“花二小姐,你说话永远这么有趣,难怪镇上的人都爱跟你聊天。”

  店掌柜压根儿不信蒲砚卿的身体有这么糟,他们接下来遇见的小镇居民也都不相信,反应和布庄的廖掌柜一模一样,搞到最后,蒲砚卿也开始认为自己的身体不错,但其实他现在小腿就痛得半死,却还得在镇民面前佯装坚强。

  累毙……

  “恭喜你,竟然没有人肯相信你全身都是病。”好不容易应付完所有好奇的镇民,他们两人终于能喘口气,到茶棚喝口凉茶。

  “还说呢!”他都快丢脸死了。“你们这个镇上的居民真奇怪,说话一个比一个直接,我都快招架不住。”

  “我看你应付得很好呀,大伙儿都很喜欢你呢!”只要一直脸红和结巴,就能引起婆婆妈妈的疼爱与不舍,厉害。

  “才没有这回事。”蒲砚卿咕哝。“那是因为大家都太单纯了,我根本不需要刻意应付,大家就很亲切……”

  “所以我才会这么喜爱罗新镇呀!”不必他多加解释,花橙藜也知道罗新镇的镇民有多可爱,天底下再找不到第二座可以跟它媲美的小镇。

  花橙藜对故乡的感情全写在脸上,这对蒲砚卿来说是一种全新的感受,毕竟他对京城的印象只有华屋与高墙,京城是很热闹、很繁荣没有错,但就是缺少一种能打动人心的感觉,至少就打动不了他的心。

  “我猜你这一辈子都不会离开罗新镇了。”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不晓得怎么搞的产生一股失落感,好似他心底的某种希望注定要落空。

  “对,我不会离开。”她肯定答道。“我要一辈子留在回春堂,钻研医术。”

  果然。

  “真羡慕你有人生目标。”她对医学的热爱,连瞎子都看得出来,任何喜欢她的男人,第一关就会被她对医学的热情打败。

  “你也可以订定人生目标啊!”她鼓励他。

  “我?”蒲砚卿愣住。“就像你说的,我全身上下都是病,什么时候要离开人世都说不一定,还订什么人生目标?”还是算了吧……

  “你可以一步一步慢慢来,第一个目标就是把身体养好,等这个目标达成以后,再换下一个目标。”她不认为他的身体有那么糟,虽然毛病多多,但还不至于死人,不需要过于悲观。

  “花、花橙……”

  “叫我橙藜就好了。”她笑得好美。“我会在你身边陪你,帮忙你调养身体,你真的不必担心。”

  蒲砚卿在她说这些话的时候,仿佛看见她的头上浮现一个金色的光圈——俨然就是天使。

  他很感动,真的很感动,从来就没有人如此鼓励他,带给他人生希望……

  “所以,答应我,咱们一起努力好吗?”

  天使不仅笑容美,猛然包覆住他大手的柔荑更是令人脸红心跳,他只能点头再点头,数不清第几次失了魂。

  “太好了!我已经帮你拟妥一套调养身体的计划,明儿个就开始实施。”花橙藜照例一得到满意答案就立刻放开他的手,蒲砚卿倏然回神,才发现自己又上当。

  这个女人……对她真的一点儿都大意不得,他要被骗几次才学得会教训?

  第4章(1)

  天才刚亮,窗外仍是灰蒙一片,就连公鸡都还没有拉开嗓门大声啼叫,就听见花橙藜轻柔的嗓音。

  “蒲公子,起床了,咱们该出发了。”

  蒲砚卿还在梦周公,门外不期然传来花橙藜的呼唤声,以为自己在作梦,抱紧棉被往床铺内侧一滚,继续睡他的大头觉。[热@书X吧#独%家&制*作]

  “蒲公子,别睡了,该起床了。”叩叩叩!

  这下子连敲门声都有,这个梦越作越真实,这也太扯了。

  白天一整天想她,以为闭上眼睛以后自己就会正常点儿,没想到她竟然连他的梦境也不放过,难不成她是鬼吗?一直纠缠着他的思绪。

  “蒲公子。”叩叩叩!

  拜托,放过他吧!他昨儿个被她耍了一整天,已经够羞愧了,她还要怎么样——

  蒲砚卿气愤地睁开眼睛,本以为这么做敲门声就会消失,谁料到会越敲越大声。

  叩叩叩!

  “蒲公子。”

  ……

  他不是在作梦,花橙藜真的在敲门,在这天还灰蒙蒙一片的卯时,他真是败给她了。

  “来了!”蒲砚卿翻开棉被下床,随便披了一件袍子前去开门,他压根儿还没醒,仍是睡眼惺忪。

  “早啊!蒲公子,昨儿个晚上睡得好吗?”花橙藜一大早就笑容可掬,纵使他有天大的脾气都不晓得怎么发,况且他根本一点也不生气。

  “早。”他边打哈欠边跟她打招呼,瞧见她嘴角浓浓的笑意,才发现自己太失礼了,他至少该把外表打理好再来开门。

  “咳咳!”他用干咳掩饰他的失态,“你这么早起床做什么,干么不多睡一会儿?”就连仆人也不会这么早起床,可她看起来却已经下床忙碌了一阵子。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呀!”她露齿一笑。“早点起床,才能够呼吸到新鲜空气。”

  “这儿的空气很新鲜啊!”他早就注意到了。“无论是什么时候,空气中都有一股淡淡的香味。”不像京城人多空气也脏,有时候出门还会被马匹踢起的灰尘呛到。

  “那是因为罗新镇四面都是山的缘故。”花橙藜解释。“但是后山那边的空气更清新,咱们得趁山岚还没散掉前,上山练习深呼吸,这对锻炼你的肺很有帮助。”

  “锻炼我的肺?”肺就是肺,还可以锻炼的?

  “你不是常常会作梦?”

  蒲砚卿点头。

  “那就是虚火扰头,魂是肝的神明,魄是肺的神明,肝魂和理智有关,肺魄和本能相关,多梦是魂魄飞扬之兆,所以你必须锻炼你的肺,改善多梦的状况。”

  她说了一大串和医学相关的行话,在这有如绕口令一连串的魂啊魄啊肝啊肺啊的,他只听懂一句话,那就是他的肺不够坚强,得锻炼。

  “现在去吗?”他瞧瞧窗外的天色,有种说不出的挫折感,在京城的家中,他非到已时不会起床,甚至有时还会拖到午时,全看他的心情。

  “现在就得去。”花橙藜点头。“我还怕山岚已经所剩无几,不过后山有座湖,有足够的水气,应该还不会这么快散掉。”

  她连湖对山岚的影响都算进去,看来他是在劫难逃,非去不可。

  半个时辰后,他们已经在后山的湖力,练习深呼吸。

  “闭上眼睛,用鼻子吸气,尽量把腹部吸到饱满,然后憋住气,从牙齿间发出嘶的声音,再慢慢吐气。”

  花橙藜把深呼吸的秘诀传授给蒲砚卿,他照着做,还没吸到气就先呛到,差点没有咳到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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