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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抱歉,给你惹出这些麻烦……

  祝你们幸福……而我也想找个地方过我的新生活。

  我的私人物品可以打包送人,反正也没多少东西,最重要的我已经带在身上了。那就是你教会我的,不管遇到多大的挫败,都要热爱生命。我记住了,再见。

  不敢相信,他们又一次错过彼此。

  第12章(1)

  郭雪贞醒来后,跟谭真明问起莫燕甄的状况。

  “她离开了。”

  郭雪贞蹙着眉,没听明白。

  谭真明拿字条给她看。

  她看着,读完,泪流不止。

  谭真明拿了纸巾,替她拭去泪痕。“我感到奇怪,妳们为什么会摔到山坡下?还有,从妳们的互动,还有莫燕甄出现后,妳跟她的一些行为等都很反常,妳们……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郭雪贞紧握纸条,羞愧不已,到最后,莫燕甄选择原谅她,甚至主动离开,祝他们幸福。这不正是她一开始恳求莫燕甄的,希望莫燕甄把过去一笔勾消。

  但是,当莫燕甄经历被她推落山坡,差点丧命后,竟还选择原谅她,郭雪贞惭愧得无地自容,泪流不止。

  “为什么我们会摔落山坡……”她抬起脸,面对心爱的男人,这是非常难启口的事,但她说了。“是我推她下去的。”

  谭真明震住。

  她泣不成声。“当初那个背叛她的好姊妹,就是我……我以前还有另一个名字,叫高青梅。”

  她娓娓道来,将一切全盘托出,就算听完会被他唾弃,她也不管了。谭真明才是莫燕甄的真命天子,他们应该要在一起,这不是属于她的幸福。

  “现在,你可以开始唾弃我了。”郭雪贞将自己丑陋的过去说完,低着头,没脸面对他。“没想到,你曾爱过的女人这么可怕吧?”

  谭真明看她哭得眼睛红肿,他微笑,拍拍她的头。

  “如果是以前,我一定会对妳这个人很失望,但是……现在我不会了。”她抬起脸,听谭真明温柔地说:“我有什么资格唾弃妳?我还不是一个在有女朋友的时候,还三心二意的男人?”

  不在事件里,要批判别人很容易,只有黑与白,是与非。

  直到自己陷入困境,才知道做选择有时不是黑白分明可以清清楚楚。常常都是优柔寡断,矛盾挣扎。人生有很多灰色地带,人很可爱,也很脆弱。有矛盾之时,也有坚韧坚强之时。

  爱情,让谭真明丢了自己在情感上的自负,却在另一方面让他学会更宽容更柔软。

  他不会鄙视郭雪贞,反而温柔地哄着她。

  “别哭了,我不认识过去的妳,在我眼中妳是美丽有爱心的郭雪贞。过去的事把它忘记吧,何况莫燕甄不揭发妳,不也是因为她已经选择要原谅妳了。既然当事人都没说了,我更没资格批判妳……”

  她感动地听着,握住他的手。

  “你听好,不管用什么方式,一定要把莫燕甄找回来,你们两个,命中注定是一对……”

  “如果她存心避不见面呢?我连她家在哪都不知道,刚刚打了很久的电话她也没有接。”

  “那是因为她的手机摔烂了。”

  “我有感觉,她像是想把我们全都抛到远远,她想过新生活,也许她再也不想看见跟过去相关的人……”

  “喔,天啊。”郭雪贞不敢相信。“这个人真的是我爱的那个谭真明吗?那个天塌了也不怕,永远都有办法,不怕失败很积极的谭真明吗?”

  谭真明苦笑。

  郭雪贞掐掐他的脸。“原来你真的很喜欢莫燕甄,我从没看过你这么没自信呢。你是谭真明,你有心的话绝对能把她引出来的,是不是?没有什么难得倒你,是不是?”

  没错,这难不倒他,他一定可以把莫燕甄找出来。

  回台北后,每天谭真明都打电话给莫燕甄,但不通,她没修理手机,存心不跟任何人联系。

  她在哪?

  他好想她,每天每夜……

  今晚,他又将莫燕甄留下的东西拿出来,一件件放桌上。

  两块兰花香皂,一旧一新,他都舍不得用。

  紫红色砚台,毛笔,用掉半截的墨条,一迭花虫鸟信纸。以前写给他的毛笔信,还有倚着桌灯的“光明”。

  谭真明把墨条凑近鼻间,闻着墨香,思量着……过去他们被命运摆布,但这次,他要主导命运。他不急,他已有主意,他要用个特别的方式,将她拐回来。

  谭真明问过朋友,知道去师大附近,有间对墨宝极有研究专卖文房四宝的“耕砚斋”。

  他拿砚台给老板娘瞧。“我想请教妳,这块是什么砚台。”

  长相秀丽的老板娘接过去,立刻熟练地讲给他听。“我跟你说喔,这个是紫端砚,四大名砚的一种。你摸摸,这砚台质地细致,像婴儿皮肤,它细腻而不滑,所以发墨迅速……你这样看还不知道它的美……”老板娘拿了海绵沾水抹湿砚池,瞬间砚台坦露暗藏的美丽纹路。

  谭真明心中赞叹。

  老板娘拿着砚台在灯下变换各种角度,看着砚台反映的光芒。“很美对吧?沾了水更能看清楚它的纹路,你再摸摸看……”

  谭真明摸了砚池,这会,它更加柔润,从来只对兰花有研究的谭真明,立刻爱上这方砚台。

  “这支毛笔,也请妳帮我看看。”他又拿出莫燕甄的小楷毛笔。

  老板娘将毛笔沾水,在试笔纸上写几个字。“这应该是羊毫做的,写小楷的,笔触柔软……你自己写写看。”

  谭真明写个“兰”字。

  一直在旁闲晃,白发高瘦的老板瞅见了,过来骂人。“唉呀,你这根本不会写嘛,连毛笔都不会握,你是怎么回事?要这样……”

  这个很性格的老板,抓着谭真明的手,带领他两三下写出个好潇洒的“兰”字。

  “哇……”太帅了,连谭真明也不得不佩服这老板写得一手好字。他立刻拜师:“我可以跟您学毛笔吗?”

  “唉呀,我看你连笔都握不好,你还是买个自来水笔回家玩玩就好了。”

  “你怎么这么说人家呢?”老板娘跟老板杠起来了。“你这个人真是的,人家是客人啊……”

  谭真明笑了,这两人直肠直肚的,互骂起来只觉得俏皮有趣。

  老板娘热诚地给谭真明说:“你别管他,他老不死的一天到晚骂人,但我跟你保证,他教书法很厉害的,你可以放心跟他学。”

  “我警告你我很凶的,写不好我会揍人的。”老板又在一旁恐吓他了。

  谭真明呵呵笑,他不怕挨骂,他要学毛笔字。他要使用莫燕甄的砚台,莫燕甄的笔,莫燕甄留下的宣纸。他要借着这些,排解思念她的孤寂。

  好几个夜,他就这么在“光明”的注目下写毛笔字。

  他上瘾般地爱上写毛笔,桌上摊着满满的宣纸,睡觉时,闻着墨香入眠。原来除了花香,墨香也这么迷人。

  有时,谭真明将那件被莫燕甄画上兰花的衬衫拿来欣赏……

  有时,他甚至穿着那件衬衫睡觉,黑暗里,彷佛看见莫燕甄回来。像那一天晚上,淘气地在他身上描绘兰花……

  他被思念咬着,咬了将近两个月,终于写出稍微象样的毛笔字。他用莫燕甄的花虫鸟信纸,写了一封信。拍照,登在庚明苑网站,莫燕甄负责的那块字段。自从她离开,他就找别人写,很久没有更新文章。

  现在,他自己更新,以照片的形式发表。

  这天深夜,莫燕甄窝在爸妈租的房子里,地方狭小,只有一厅一房。她这阵子都睡客厅,白天则是到内湖花市工作,时间很长,但是过得很充实。

  今晚,她打开李宝仪送的计算机,咬着拇指,又一次忍不住逛到庚明苑网站,习惯性地浏览关于他公司的各种事,特别注意她原先负责的字段,里边的文章迟迟没更新,谭真明一直没找新的人负责。

  今晚,她发现有新文章。

  她看完跳起来,深呼吸,平静一会,又揉揉脸颊确定不是梦,才又趴回地板重看一遍,再看一遍,又再一遍。

  真的,她没看错。

  她泪汪汪,一直傻笑。

  文章标题:寻兰记。

  署名:庚明苑主人,谭真明。

  内文是张用她的花虫鸟信纸写着毛笔字的照片。

  庚明苑主人遗失一株挚爱的兰花。此兰会耕砚,写一手好字,懂刺青,然性情乖张,但很有才情。遗失此兰,庚明苑主人心急如焚,茶饭不思,恍惚终日,无心工作。盼仁人君子,若有拾获或知此兰下落者,请来电告知,必赠厚礼,附上此兰照片。

  下方照片,并没有兰花,只有一个女孩。

  她有张圆脸,明眸皓齿,模样单纯,穿国中制服,在某间厨房的餐桌前,正在包饭团,对着拍照的人灿笑,右手握着饭团,作势要K人。

  这文章才刚注销,下方就有网友们热烈的留言。他们揣测照片里的女孩身分,女网友们惊叹着好浪漫,男网友们或嘲讽或揶揄,说这女孩看起来未成年,要庚明苑主人小心点。他们全好奇这女孩下落……不知道这女孩早已不是照片里的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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