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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你当我的女人!」陈有义跩跩地宣布。

  范方眉头耸动,抬起头,冷冷地看着胆敢跟袁沅公然求爱的男生,不顾袁沅的阻挡,站到她旁边。

  这一年多来,他看过不少人跟袁沅告白,有会念书的好学生、有运动好手,也有像今天这位不打不相识的混混。

  「嗄?你再说一次。」袁沅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欣赏你,只有你才配得上我!」陈有义和他的一班手下,都露出一副这是莫大殊荣的表情。

  他挑战过台中县所有高中的「老大」,可以说打遍台中无敌手,不料却败在一个女生手里,而且对方还只是一个国中生,说他不气恼是骗人的,但他更是佩服有能力打败自己的女生。

  「你头壳坏去喔?还是被虐待狂?」袁沅简直是哭笑不得。「你认为我配得上你,只可惜我这个人呢,绝对不会接受手下败将当对象的。你,配不上我。」

  「你!」陈有义气急败坏地指着范方大吼。「那他呢?我就不信他赢得过你!」

  「他是赢我啊!」袁沅大方承认自己比不上范方。

  「怎么可能?」陈有义不屑地睨着体重起码少他二十公斤的书呆。「他看起来像个弱鸡,怎么可能赢你?」

  「拜托,人生不是只靠拳头的。」袁沅拿出老妈的至理名言。「他的头脑比我强,肯定也赢过你。」

  「头脑?拜托……」陈有义不以为然地发出冷哼。「天下是要靠拳头打的,又不是考联考,要头脑做什么?」

  「如果这是你的信念,那你绝对成不了气候,顶多只能当个小帮派的头头,满足虚荣心,闯不出什么名堂的。」也许是被老爸和老妈念久了,久而久之,她也能说出一番道理。

  嘿嘿……「久病成良医」嘛!欸?这里可以用这句话形容吗?好像有点怪怪的……

  「你这个女人在跩什么?我家老大看上你,是给你面子耶!」一名新进的小跟班没听过袁沅的名号,为了让老大另眼相看,他挺身而出,大声呛声。

  「你是谁?这里有你开口的分吗?」袁沅一个眼神扫射过去,里头饱含的肃杀之气,直接将那个小混混定在当场。

  「阿贵,回来,不要丢人现眼!」只有跟袁沅对峙过,才会知道她周身散发出来的气势有多强。

  「是……」小混混乖乖退后,不敢再说一句废话,连动都不敢乱动。

  陈有义对于会念书的文弱书生没好感。「让我跟他对几招,如果他赢我,我就退出。」

  「有我在,谁都别想动他。」她悍然挡在前头。

  「你就只会躲在女生后面吗?算什么男人!」陈有义故意讲话激对方。

  范方不为所动,也毫不畏怯,再度站到袁沅身旁,冷冷地回了一句——

  「拳头硬,就算是男人吗?」

  「你——哈哈……有种,我欣赏你!」陈有义眼露凶光,发觉吓不退范方,立即开怀大笑。

  他眼露凶光的模样,据说非常可怕,曾经多次让他不战即赢得地盘。

  而这个看起来弱弱的家伙,眼睛竟然眨都不眨,手也不抖一下,这份胆识,连一些自称大哥的人都比不上。

  这个「四眼田鸡」外表看起来是个标准的文弱书生,原以为三两下就可以把他吓跑,没想到他却沉稳地站着,不动如山。

  比起那些只会动手动脚的人,他确实还更像个男人。

  如果袁沅喜欢的是这个男人,那他算是服了。

  「我们走吧。」陈有义说走就走,后头的跟班也不敢多留。

  「欸?就这么走了?他到底是来干么的啊?」原以为还要来一场饭前运动咧!「算了,懒得理他,去我家吃饭吧!」

  「不会太打扰吗?」她家总是很热烈地欢迎他,但每天去吃,他自己都吃到不好意思了。

  「不会啦,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妈疼你比我们姊弟还多,简直恨不得你是她亲生的咧!」她家里那个弟弟跟她一样,手动得比脑快,老妈跑学校道歉是家常便饭,所以看到乖巧又会念书的范方时,老妈才会扼腕不已。「若不是你爸,她早就认你当干儿子了。」他们不想让他家那个酒鬼顺藤摸瓜,成为他勒索的对象,填满那个像是无底洞的酒胃。

  话题换成自己的父亲,范方只能苦笑。

  这一年多来,他没再挨打过,对此,他必须感谢袁沅的父亲和他们全家。

  对他来说,袁家才符合他对「家」的定义:提供温暖、亲情、关怀和照顾。

  而他晚上回去的那个「家」,只是一个提供遮风避雨的铁皮屋,和一个每天喝得醉醺醺的酒鬼父亲,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自从你替我挡开那些妖魔鬼怪后,我爸妈就很少听到我鬼吼鬼叫,让他们耳根清静不少,他们几乎要把你奉为神明膜拜了。」看他脸色不对,她赶紧换一个话题。

  这一年多的朝夕相处,她已习惯了他的存在,他不只是她的「守护神」,也是她最亲密的朋友,他知道她所有的秘密。

  没来由地,她就是信任他,进而依赖他。

  他是她最要好的朋友。

  「你太夸张了啦!」他失笑。

  「真的啊,你比我妈去庙里求的符咒还灵呢!我现在开始担心以后没有你的日子,我要怎么过?」想到再两个月她就要到台北念书,她的表情顿时就像是喝了一大桶的苦茶。「没有你,谁来帮我赶跑那些阿飘啊!」

  连续两年都拿下全国女子空手道冠军,使得她被成功保送体专,否则以她低得可怜的学业成绩,可能连入学的最低标准都达不到。

  随着年纪增长,还有不断的训练,她已经不再那么害怕那些喜欢吓她,但不会伤害她的阿飘了。

  只不过,看到断头断脚的景象,总是让人不舒服。

  「谁教你坚持要念台北的学校。」冷漠的神色和语气中,隐隐藏着埋怨和责怪。

  上个月当她告诉他得到「台北体专」的保送,决定到台北念书后,他的心就彷佛压了一块大石头般,无法纾解。

  「唉呀,你也知道我住在这里十五年了,整整十五年耶,除了去外县市比赛,我几乎没踏出过台中一步呢!」她嘟着嘴抱怨。

  「那也不用去台北呀。」对他来说,台北简直是另一个世界,在遥远的一方。

  「台北好热闹,我最喜欢凑热闹了。」她就像是羽翼初丰的鹰,急着离巢探索外头的世界,闪亮的黑眸有着跃跃欲试的光芒。「我要去爬一○一,逛百货公司逛到脚软,还要搭捷运去淡水吃鱼丸,台北有好多好多好玩的地方呢!」

  虽然舍不得离开他,但年轻好动的她,对于花花世界的台北总是充满憧憬,想要体验不同的生活。

  「再好,也没有自己的家好。」看见她发亮的眼眸,他的心情有些黯然。

  她生性外向好奇,为人海派,很有大姊头的风格,喜欢结交新朋友,深得同辈喜爱,就连长辈也很喜欢拥有开朗性情的她。

  她不会甘于停留在这个小乡镇,他知道,她总有一天会展翅高飞,离开家乡……离开他。

  但是,这一刻来得好快。

  「阿方,你说起话来,真像个老头子耶!」袁沅好笑地糗着他。「年轻人就是要去外面闯闯看啊!」

  「我只希望,你不会忘了回家的路。」他担心她一旦飞出去,就乐不思蜀,不回来了。

  他跟她们家的关系,比跟自己的父亲还亲近,他们远比他的酒鬼父亲还要关心他、照顾他。

  对他来说,他们才是他的家人。

  尤其是袁沅,她不只是他的家人,也是他在这世上最在乎的人。

  他害怕失去她。

  「阿方,我在这里住了十五年耶,怎么可能忘了回家的路啦!」她不满地用力搭着他的肩,将他拉靠向自己。「你是拐着弯在骂我笨,对不对?不要以为我听不出来喔!我告诉你,我虽然没有你聪明,但还不至于连讽刺都听不懂。」

  「是吗?」你就听不懂我刚才的话!他在心里指控着。

  「当然!」她很用力地点头,努力维护自己的声誉,不愿被看低。「我虽然不够聪明,但认路能力还不错,我一定不会忘了回家的路。」

  范方不发一语,沉默地注视着她,黝黑深邃的双眸饱含太多没说出口的情感。

  打从一年多前相撞之后,她就撞进他的生命,他的生活因而起了很大的变化,而且,全是往好的方向走。

  她不仅是他的金主,更是他的守护天使,她为他创造了一个全然不同的未来。

  现在,他不但可以领取奖学金,甚至连上大学都没问题。

  他的未来因为她而有了更好的发展。

  他的生命因为有她而多了温暖。

  因此,他不能想像没有她的日子。

  她是他的天使,他真心想要共度一生的天使……

  第3章(1)

  十三年后

  「这个月的业绩比上个月成长二十三趴,上个月推出的『恶魔执事』,不到十天就已经卖出六十五万套,叫好又叫座。」业务经理兴高采烈地报告业绩,想到这个月的红利奖金,笑得合不拢嘴,下巴差点脱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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