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像只会记往最近的人事物,然后把不久前,或更久前的事给忘了。就算记得,也很琐碎。至于我车祸然后被送到阿婆家,那算是我仅有的‘身世来历’,我用本子记住,常复习,所以忘不了。”
感觉上她像是个轻飘飘、没什么重量的人物,当别人努力的在自己的人生中留下足迹时,她却是轻轻踩过,很快的就什么也没留下。
“前不久我看了一部外国影集,有个女孩每天一醒来就会把深爱的男人忘了,因此那个男的每天都要想尽办法让女友重新爱上他。我常在想,会忘了不愉快的事,也许是上天对我的恩宠,每天一醒来都是灿烂亮丽的一天,多好!”
这是一种选择性记忆吧?这家伙在车祸前到底遭遇了什么痛苦伤心的事?他挑她的语病,“你不是说只记得最近的事?前不久看的影集,你还记得?”
“是该记不得,可是每天看每天看就记住了。就像记历史地理嘛,只看一次,隔天考完就忘,第二次复习,可能可以记个五天、十天,每天复习到倒背如流,也许可以记一辈子。我已经一段时日没再看那部片子了,可还记得哟!
“对于我觉得很重要的人事物,我常会这样复习。我有一本本子,常常会随时写下一些东西,每天一睁开眼就看,这样就不容易忘记。当然对于应该要忘了的人事物,我也会把本子里的那一页撕掉。”
“例如?什么是你会撕掉的?”
“不再需要帮佣的雇主。”
“感觉上像货银两讫,一拍两散。”
柳无忧有些紧张,忙着解释,“不是这样的……不这样,有时我会忘了被解雇的事,还傻傻的跑去要上工,这样会造成人家的困扰。”
对于别人再正常不过的事,她必须常常复习才会记得吗?是这样吗?
她小心翼翼的开口,一那个……”
“有什么话就直说。”
“我所有的事你都知道了,这样……我还可以在这里工作吗?”
用一个幽灵人口当女佣?说真的,这对他来说还真是道难题!感觉上像雇用了非法劳工,既不安全又容易招惹麻烦。
柳无忧看他迟迟没有回答,不禁失望。“那个……没关系,不要为难,我等一下把阳台的泥巴清一清就走。这段时间谢谢你的照顾。”
“……嗯。”不要有妇人之仁。他一向不喜欢麻烦,来历不明的人本身就是个麻烦。
她站了起来,重新戴上手套又回阳台上去工作。
待她清理好再度回到客厅,盛颖熙已经出门,桌上放了她今天的薪资。
她才工作不到半天,他给多了。柳无忧只拿了自己该得的部份,其余还是留在桌子上。
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笔记本,翻到最近常涂鸦的那一页,看着上头写的东西,她不禁叹口气,把它撕了下来。本想要揉掉扔进垃圾桶,可她想,这位盛先生脾气是大了些,却是个下占人便宜的好人!是不是该写些什么呢?
将撕下的笔记纸翻到背面,她拿出笔写下——
盛先生:
钱给多了,我拿走我该得的,剩下的奉还。
昨天做的土司冰箱还有。明旱若要食用,请喷水后以全火一百入十度烤八至十分钟。
谢谢你这段时日的照顾,我很感激。
——无忧
两个多小时之后,盛颖熙返家,他早知道柳无忧应该不会在了,可门一开启发现她已离开,心头还是莫名的闷。
拿起桌上的字条一看。“又是她那套‘无功不受禄’的哲学吗?”
将纸要揉进垃圾桶时,发现字条后头似乎还有字,他翻过来一看——
盛颖熙先生。三十三岁。
住址:
早上六点报到,七点半要吃到早餐。有洁癖,打扫好浴室,一定要把马桶盖掀起,每个水龙头都不许留下水渍……
不喝咖啡,非常的不喜欢,已经到了把它当农药的地步,煮咖啡给他喝=叫他喝农药!
喜欢吃三明治,不挑食,没有特别不喜欢吃的东西。荷包蛋吃蛋黄不熟……
我很喜欢工作的环境哟!为什么?感觉上好像很熟悉,东西放哪里不必找就知道,我甚至不必记下来就不会忘,真神奇!
星期三的新发现:盛先生笑起来右边嘴角有个梨涡,真好看!只可惜他不爱笑。
家中有三十棵栀子花苗,明天问盛先生可不可以把它们种在阳台……
盛颖熙想起了柳无忧早些时候说的话——
我有一本本子,常常会随时写下一些东西,每天一睁开眼就看,这样就不容易忘记。当然对于应该要忘了的人事物,我也会把本子里的那一页撕掉。
关于他、关于这里的一页被撕下,很快的,她也会把他和这里的一切忘了吧!
一个没有任何证件的家伙,不但找工作困难,也常会被欺负吧?辞掉那少根筋的女人……这样做到底对不对?
第3章(1)
夏公馆。
原本在床上半倚着枕头翻阅着医学专刊的夏遴君,接到盛颖熙的电话,顺手将专刊阖上。
“……有,我有空。是吗?那半个小时后见。”结束通话后,裹着合身手工西裤的长腿从床上跨了下来,踩在厚毛地毡上。
对着镜子将敞开的衬衫扣子扣好,随意穿上外套。镜子中的男人长相斯文有型,是让人能在第一眼留下好印象的人。尤其是那双深邃的眼眸,只要被他一凝视,少有女人不脸红心跳的。
夏遴君十分高姚,一身简洁的手工西服,将原本瘦高的身材衬得更加修长。
又端详了一下仪容,大致上没问题后,拿起车钥匙就下楼。
夏母原本看着珠宝目录,丈夫的寿辰快到了,她正在找一款可以搭新做旗袍的翡翠项链,一抬起头正好看见儿子下楼。“遴君,过来一下。”
“妈,我有点事。”
瞧儿子拿着车钥匙似乎打算出门的样子。“林嫂,给少爷准备一杯咖啡。”
“不用了,林妈。我马上要出门了。”
“过来一下。”
看着桌上放了几张相片,夏遴君心中涌起不好的预感。“我半小时后和颖熙有约,许久不见了,我不想迟到。”
夏母横他一眼,明显的看到了他眼底的抗拒,八成也知道她叫住他是为了什么事了,干脆直接切入主题。
“这几位小姐都是相貌出众的大家闺秀,你爸爸突然倒下后,你学有专精,不打算接手夏氏,反正还有你弟弟择彦,我也正努力说服你爸爸。可……婚事不能再拖了!”儿子是个出色的整形医生,他一向有自己的计划,但偏偏他老爸就是看不开。
“我还不打算结婚。”
“你三十二了,现在不打算,到什么时候才打算?”夏母有些生气的看着他。
“海菲走了一年多了,她不会喜欢看你这样的!”杨海菲是儿子医学院的学妹,两人交往了两年,是个善解人意又温柔的女孩,可惜一场车祸,如今天人永隔。
海菲死了不但儿子伤心,连她都难过了好久。可日子还是得过!
“……这件事我自己会处理。但我拒绝相亲,不喜欢那种被安排的感觉。”虽然他是个温和的人,可一旦坚持的事,他比谁都固执。“没什么事的话,我要出门夏母站了起来,随手把相片塞给他。“只看一眼不会少块肉,你要不带着,否则今天休想出门!”老虎不发威,当她是病猫!
夏遴君无奈,只得把相片带上车去。可一上车,他立即不爽的把相片往置物箱一放。那些相片他看都不想看,不就是一些相貌出众、拥有好的家世背景的千金女吗?
这样的女人不要,他要什么?
说真的,他自己也不知道。就像他和海菲交往,自然而然,毫不勉强。也许……他要的是一种命定的感觉吧!一种心动,在看到对方的第一眼就可以清楚的感觉到,这女人是他要的!
颖熙就曾笑他,说他比女人更不切实际!可他还是遇到了海菲。
车子转出了别墅区不久,夏遴君戴上耳机,打算先打个电话给盛颖熙,说他会迟到个十五分钟左右。电话才拨出,他打了方向灯要右转,冷不防发现有个人正低着头打算过马路,待他看到对方要踩下煞车时已来不及。
“啊——”
叽——砰!啪嗒……
虽然他的车速极慢,可对方还是滚上了他的引擎盖,再落地。
夏遴君惊魂甫定,也不管什么东西洒得他挡风玻璃一片狼藉,马上下车查看,忙着扶起在地上挣扎要起身的女孩。“你还好吧?”
女孩蹙着眉,表情痛苦的抬起头来。
看清楚女孩的脸,他怔住了。“海……海菲?”
厚,全身痛,真的很痛欵!“没……没事。”柳无忧勉强站起来,她担心的不是身体有没有怎样,而是人家的车有没有怎样。
摸了摸,看了看……还好还好。只可惜了她的泡面!好不容易庆祝找到工作,她今天还买了碗平常舍不得吃的那种有调理包的牛肉面欵。那唯一一块的牛肉,现在就黏在车子的雨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