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四月的微风送爽,夜里十点,曾婉丽骑着她的小绵羊五十,奔驰在这条人烟稀少的产业道路上。
产业道路的两旁都是荒废的土地,土地上杂草丛生,也堆满各种废弃物,那年久失修的路灯更是昏暗不明。
这样的景色让这条连接台北市及台北县的两线道马路,更是增添几许诡谲的气氛。
曾婉丽直视前方,双手握紧车把,在这深夜时分骑车,得要有过人的胆识,幸好她从小就被生活所磨练,什么没有就是有一颗天不怕、地不怕的胆子。
此刻,不远的前方有个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只闪着大大的黄灯,倏地她的头皮发麻、双眼瞪大,接着砰的一声巨响,再发出“吱”的一大声,惨事就在她的眼前活生生的上演──
她看见前方有辆嚣张的轿车,连方向灯都没打,也不管车侧或者车后有没有车子,连减速都没有就这么直接右转,这时在轿车的内侧有一辆直行的机车,在闪避不及之下,硬生生的撞上轿车的右后车尾。
机车倒地,骑士摔飞出去,翻滚了两圈才倒在路旁,然而肇事的轿车才稍微停那么一下,连下车查看都没有,就立刻加速逃逸。
在曾婉丽前方的车子各个闪得远远的,从车祸现场加速离开,没有人愿意停车查看,好像这件车祸被隐形了一般,就只有她一个人看见似的!
曾婉丽在骑士身边停车,拿下安全帽挂在车把上,半蹲到骑士的身边,看见男人已经拿下安全帽,正努力挣扎想从地上爬起来。
车灯照亮眼前受伤骑士的面容,曾婉丽在心里直喊,是他!
浓眉、挺鼻、薄唇,她永远都忘不了这张熟悉的俊容,这男人有着帅哥该拥有的一切条件,即便是受伤,他仍旧显得从容不迫,没有丝毫的慌张。
她的心里微突,还是立刻拾回理智,“你不要动,我帮你叫救护车。”
她想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却被男人出言制止。
“不要叫救护车!”男人的声音很虚弱,却有着不容拒绝的固执。
“不行啦!你的脖子正在流血。”血从男人的脖子汩汩流出,曾婉丽看得心慌意乱,不知道他的伤势是否很严重。
“我没事,我不想叫救护车。”他忍住剧痛,慢慢从地上爬起来,改变成坐在地上的姿势。
“好,不叫救护车,那我拦出租车送你去医院。”掏出口袋里的随身手帕按压在他的脖子上,暂时先帮他止血。
男人看她一眼,轻轻转动四肢,痛意倏地窜上来,他不禁倒吸一口气,“我也不需要去医院。”
抬起右手按压住脖子上的手帕,她只好放开手;看他还能跟她呛声,她的心顿时安了不少。
“虽然你有戴安全帽,但你的伤势看起来不轻,万一有个骨折或是内出血,那要怎么办?”
他瞪她一眼,使出全身的力气吼道,“我没有骨折,也不会有内出血!”
“那至少得去医院消毒伤口,你的血流不止,万一伤到颈动脉怎么办?”曾婉丽暗忖,这人怎么会这么卢?明明他就是个温和恭谦的读书人,怎会固执得跟拉不动的牛一样。
“不要!”他用尽力气站起来,以自己的专业判断,他不会有立即性的生命危险。
曾婉丽跟着站起来,见他跛着脚,身体摇摇晃晃,随时有倒下的可能,她打开双臂挡在他的身前;这男人比她记忆中还要高,她得往后退一步才能看清楚他的表情。
她拢紧眉,那是她深思时惯有的表情,思忖了片刻,“好,不叫救护车、不去医院,可是你的伤口得缝。”把话说得铿锵有力。
“你怎么这么爱多管闲事?!”他气愤得扭曲五官。
“我就是爱多管闲事,我保证不带你去医院,不过你得跟我去缝伤口!”
他挑动着那好看的眉形,咬牙问道:“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她拿出手机,作势威胁。“不听我的,我就打电话叫救护车,让警察来处理,再把你送去霍强综合医院!”
男人挑眉,痛得龇牙咧嘴──正常人遇到车祸这种事,不是都会避得远远的吗?而他却只能接受这个不正常的女人莫名其妙的威胁。
曾婉丽认识他,而他却不认识曾婉丽!
她知道他叫霍达,他有着一个好记又特别的名字,更有着让人永远忘不了的俊帅五官。
她会认识他,缘自于小学──她小他两届,在她稍有记忆的四年级时,霍达这个名字可是如雷贯耳,她想记不住都很难。
霍达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举凡各式各样的竞赛、模范生选拔、学期成绩,几乎每次在升旗台前颁奖时,都会有霍达这个名字。
照理说他毕业了,名字也该跟着自她的脑中消失,就像她把所有得奖常胜军的名字都随着时间过去而在大脑中消磁般,只是偏偏她就是忘不了他!
是因为他的人特别?还是他的名字特别?
由于是在同一个学区,她和他家住得并不远,只是隔着一条大马路,但这条大马路彷佛隔出两个世界。
大马路的那一区是高级别墅区,出入的都是黑头大轿车,门禁森严,有着警卫二十四小时管理;而大马路的这一区却是旧式的公寓、低矮的平房,甚至是老旧的违章建筑。
升上国中后,她念的是市立国中,而霍达念的是只有菁英才进得去的私立中学,她之所以会知道,是有好几次她在大马路上遇到穿着制服的他。
霍达在她青涩的少女时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他让她存在着幻想的美好,只要看见他,她的心中就有一股甜美的悸动。
当然,霍达自始至终都不知道有她这号人物的存在!
上了高中,她才明白什么是身分和地位的差异──原来那间鼎鼎大名的霍强综合医院,是以霍达的祖父命名,他们家不仅是医生世家,还各个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当然,以霍达的能力,他顺利在高中考上第一志愿,而他仍如超级偶像般在她的脑海中根深柢固。
后来这一区大半的违章建筑都被拆除,改建成新式的七层楼电梯公寓,但还是改变不了天与地的距离,她仍只是远远的看着那属于建中高材生的光环。
之后,她有好多年没遇见霍达,就当他在她的记忆中逐渐消退时,有一次她带着母亲去霍强综合医院看病,竟意外看见穿着医生袍的霍达。
幼小、年少、青春的记忆全都回笼,她上网查询有关霍强综合医院的信息,看见关于专科医生的介绍,光是姓霍的就有十来位,而霍达已经是妇产科的主治医生了。
近一年,她在兼差当服务生的饭店看过几次霍达来用餐,她甚至还为他和他的女伴服务过。
两人之间的距离就像是太阳和地球这么的遥远,没想到……
夜风吹拂,带来些许凉意,曾婉丽骑车载着受伤的霍达──她居然会跟他有正面接触的这一天。
腿长手长的霍达坐在小绵羊的后座,画面有些滑稽好笑。
虽然娇小的曾婉丽屁股只沾到椅座的边缘,但他那厚实的胸口还是紧贴在她的背后,这让她心口感到万分的怪异。
“真是可笑,我居然会坐上一个陌生女人的车子?”霍达说得有气无力。
不过曾婉丽仍清楚听见自头顶上飘来的声音,因为他实在是靠她太近了。“你怕被我卖掉吗?那现在还来得及,你可以考虑让我直接送你去医院,或者帮你打119。”
霍达拧眉,只能抗议似的冷哼一声。
曾婉丽猜测得出来,霍达之所以不想叫救护车,就是担心救护车会把他送到最近的医院,而最近的医院应该就是霍强综合医院。
曾婉丽暗忖,他应该是怕家人担心,更不想把事情闹大。
毕竟被喔咿喔咿的救护车送到医院,这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恐怕还会引起很大的骚动,毕竟医院里都是霍家的人,甚至还会有警察来做笔录,搞不好会闹上社会新闻!
只是以他的身分、地位,他应该是坐黑头车出入,为何会骑机车呢?
曾婉丽骑得极慢,就怕会让霍达的伤势变得更严重,平常只要五分钟的车程,她骑了约十几分钟,才在一栋五层楼的旧式公寓停下。
她仍让霍达靠坐在机车上。“你小心点,别站起来,等我一下。”然后她按下一楼的对讲机。
许久许久,久到以为屋里没人时,在她不死心的继续狂按门铃之下,对讲机终于传来老迈而不耐烦的声音。“谁呀?这么晚了,吵死人!没事给我快走,有事也不要找我!”
“华叔,是我,小丽啦!”
一楼大门哔一声的打开了。
“这是哪里?”就算霍达见多识广,他也不得不问,虽然这里离他的住家不远,但他从没走进这块区域。
“一个老医生住的地方,我得让他帮你检查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