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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1)

  金劲苍将要去的地方,是个完全陌生的边城—归化城,从太原府到归化,至少要大半个月的路程。

  被父亲赶出家门后,他一路上靠做些零工和不时跟上一、两个商队马帮讨口饭吃。

  直到某个霭气四合的傍晚,他终于踏上这座塞上名城。

  归化城在青山掩映之下一派苍郁生机,扎达海河从归化城北边的大青山峡谷流出,环绕城墙,往西南方向而去。

  沿着扎达海河的两岸,在宽阔的河滩地上,一字排开的是热闹的贸易集市,集市中万头攒动,交易的牲口被分门别类地拴豢在临时搭起的木栅里,牙子们呼来喝去的招徕声与牲畜们的嘶鸣此起彼落。

  金劲苍狭长的双眸微眯,看着笼罩着青山头的最后一抹余晖,丹田一沉,深深吐出一口气。

  空气中混杂着林木的郁香、泥土的燥味和牲畜身上的腥膻味,交织成一片迥异于家乡的粗犷豪迈感。

  这是自由的味道,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靠着一己之力开拓属于自己的天下,而不是整日看父亲、族中长辈的脸色行事,依循着金家数十年来的传统过日子,稍微想做些改变,就要招来无尽的谩骂和质疑。

  金家在前朝就是山西大户,祖父金硕泉更曾做过山西商会的魁首,那时的金家可是天下第一的煤矿巨擘,连街上的黄口小儿都知道,“天下之煤在山西,山西之煤俱在金”,金家家大业大,虽然经历了两朝轮替,但金家人凭着灵活的生意手腕,保住了大半家业。

  金明义掌管家业后,因为忌惮乱事再次发生,做生意的方式改为平中求稳,不敢冒险,金家拥有的煤区遍布整个山西,生意做得极大,几十年来的经营,陈规陋习不可谓不多,但金明义向来都谨慎小心地依循家规行事,虽然平稳却没法更上层楼。

  金明义共有十三个儿子,他最器重的便是三房次子,排行十一的金劲苍,他从小聪颖明理,天资不凡,十岁便能双手操算盘,打得一手“二龙戏珠”的绝活,十三岁便熟习心算,帐簿翻过一遍,便可马上指出错误。

  金家得此神童,如获至宝,全家上下自然都捧着,俨然以未来继承人的身分在培养他。

  金劲苍也不负众望,十六岁随父兄进入商场,童叟不欺、沉稳严谨的行商作风,一直为往来商人所欣赏,金父对这个儿子更加喜爱,事事必问过金劲苍才做决定。

  无奈家族大,纷争就多,掣肘相左之事频频发生,关于用人及煤矿开采方面的问题层出不穷,一有问题待解决,金明义便照着祖宗辈的老路子走,想要求新突破的金劲苍却无法认同,长年累积下来,便渐生离意。

  所以金劲苍在二十岁冠礼后,向父亲金明义递上辞帖,金明义的怒气可想而知,又过了半个月,任凭金家人如何苦劝,依旧无法改变金劲苍的决定,金明义这才明白,向来听话的儿子是决意要脱离家族生意了。

  金明义勃然大怒,狠揍了金劲苍一顿后,将他赶出家门,就这样,身无分文的金劲苍踏上了前往归化的路。

  “兄弟,傻站着做什么,快给老人家让让路。”一个穿着破旧羊皮背心的老牧民挥着手中的鞭子,赶着羊群,打金劲苍身边走过。

  金劲苍回神,一只只脏兮兮的羊儿咩咩叫着,从他脚边经过,羊骚味扑鼻而来,他没有掩鼻,反倒扯开方唇,淡淡一笑。

  目送老牧民赶着羊群走上专门交易羊只的“羊桥”,他抓紧背上的包袱,向河滩地走去。

  小贩们眯着贼眼,目露精光地打量着来往的顾客,哪个是大肥羊,哪个是穷瘪三,他们那双火眼金睛上下一扫,便有个底了。

  金劲苍赶了这么久的路,身上的粗布衣裳满是灰尘,满面沧桑,方硬的下巴胡子拉碴,样子很邋遢。

  卖马的小贩斜眼随意瞅了他一眼,脖子一扭,从鼻子里喷出不屑的轻哼,将搭在肩头的擦汗布巾一甩,转身去招呼别的顾客。

  金劲苍丝毫不在意,拍了拍马屁股,摸摸马儿结实的肚腹,熟练地扳开马嘴,仔细检查。“胸厚腿壮,牙齿白硬,鬃毛浓密柔顺,体型高昂雄俊,是匹好马。”说完,又安抚似的拍了拍马首。

  马儿嘶鸣两声,甩了甩头,乖顺地任他拍抚。

  “兄弟,你懂马?”小贩一听,立刻转回身,重新打量金劲苍。

  刚才见这人满面尘土,穿着也像个乞丐,就没往心里去,但听他说话的声调低沉有力,再瞧那双眼眸,两丸黑瞳像沉浸在深水中的黑曜石,稳健深邃,长相也是没话说,浓眉挺鼻,下颔方硬的线条似斧凿刀削般性格,一头墨发用玄色的缎绳紧束。

  想来凭他这长相,只要稍微整理整理,换件干净的好衣裳,莫不把全归化城的大姑娘都吸引过来,何以如此落魄?

  金劲苍大概猜到小贩此时心中的想法,只是低头不语,过了半晌才问道:“小哥,我看马市如此热闹,南来北往的顾客也很多,你们的马匹虽多,但是井然有序,不见商贩们有纷争,是何道理?”

  小贩愣了一下,然后一笑。“兄弟,还以为你是个闷葫芦,没想到精明得紧!”看这人也是初来乍到,观察力却如此敏锐,就算是与他们做了多年生意的老顾客,也不见得有他这样的好眼力。

  对于小贩的夸奖,金劲苍只是淡然摇头。“另一边的驼市商贩们彼此竞争得激烈,杀价声一片,稍有不合就扭打争吵,而这边的马市热闹归热闹,顾客和商贩们的脸色可都是心平气和,只有做成生意的喜悦之色。”

  善于观察,然后抽丝剥茧,是成功商人不可或缺的基本能力,金劲苍在多年磨练下,观察力已如野兽般敏锐。

  要知道,每一次观察得到的结果都可能潜藏着极大的商机,而商机就意味着未来可能成功!

  金劲苍从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性,他从踏入归化城的那一刻起,就没打算做个失败者。

  小贩闻言,不得不对他另眼相待,他平静的脸色下,睿智的眸子黑得深沉,被那双眸子紧盯着,让小贩下意识地开始解释。

  “马市在去年也是这么杂乱的,年关的时候,还因为抢生意,几家大的商贩甚至闹出人命来,归化当地的道台衙门想管却力不从心。可是事情却在今年年初解决了,由于马王柯震天的介入,统合南北二十八家马帮,立出规矩,通行马市,再没人敢惹麻烦,才有现在一片和气生财的景象……”

  小贩一打开话匣子,就停不了口,而金劲苍在听的同时,眼神若有所思地投向对街驼市那一片乱糟糟的景象。

  每个人都扯开了嗓门吼叫,争得脸红脖子粗,相邻的两家关系紧张,充满了火药味。

  “小哥,归化城如此重要的地方,骆驼是穿越沙漠的最好工具,驼市的生意,理应不比马市差才对。”

  “这话是有道理,但你也要看看时局。几千里之外的买卖城,因为朝廷跟俄国的关系,好了就开市,差了就关闭,这么折腾下来,谁受得了,商户自然就不大愿意往买卖城跑,再者,蒙古和东北鞑子连手,颠覆前朝,生意早就在战乱时断了,现在虽说逐渐又有生意往来,可也是小宗居多,未来怎么样,谁也说不准,那库伦、乌里雅苏台和恰克图去的人少了,骆驼自然也用不太上,生意光景可想而知了。”

  金劲苍点头。“小哥分析得是。”虽然这般附和,但心中却不这么想。

  战乱历来是行商大忌,但也是能人翻身的大好时机,两朝更替,上位者必然要休养生息,商业也会慢慢兴盛,归化一直以来都是塞外商埠名城,内陆向外通商的重要口岸,他决定先扎根此地,观察好形势再做打算。

  他看向远处被霭气笼罩的青山,不再赘言,心底却对未来已胸有成竹。

  “还要多看看吗?”小贩礼貌地招呼金劲苍。

  金劲苍摆摆手。“多谢,我再去对街的驼市看看。”说完,便信步走去。

  驼市的生意比马市差,有些商贩甚至已经开始收摊了。

  金劲苍刚落下左脚,一个又脏又湿、满是水泥的大扫帚就扫了过来,还带着腥膻味,把他脚上早已破烂不堪的旧靴弄得更加狼狈。

  扫地人当没看见,继续转身去扫混着泥水的饲料、枯草。

  金劲苍也不在意,饶富兴味地观察围在木栅里的骆驼。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金劲苍差不多看完整个驼市里的骆驼,正想找个地方落脚,远处突然亮起一只火把,万头攒动,传来一阵阵嘈杂声。

  “快救人呀,有人投河啦!”

  一道特别响亮的嗓音盖过其它声响,金劲苍直起身,向声源望去,同时还有几个人从他身边跑过去,皆向着同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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