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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罐车绕过小路旁的水圳往西行,一条大马路出现在眼前,接连的大商店附近有间三楼透天的小店铺,一楼营业,二、三楼是住家,顶楼加盖种水耕植物。

  车未至先瞧见一群婆婆妈妈鱼贯而出,手上挂著酸菜、鱼干、干萝卜丝,显然是来探病顺便带点干货回去下菜。

  她们一见到和家两姊弟回家,照例是一阵寒暄,问他们好不好,有没有要好的男女朋友,几时要请喝喜酒,谁家的儿子、女儿很不错,要不要约个时间见见面……

  谁会相信由大门口走到屋内只有三步远的距离,两人整整走了一小时,脸都笑僵了才得以脱身。

  “和妈小吃店”本来就是小镇的交流中心,想得到小镇的第一手资料来这里准没错,有好吃的饭菜和面食,附料是报纸上找不到的大八卦。

  所以咯!和家兄弟姊妹一定在话题当中,属于小镇地方的“资产”为人津津乐道。

  当他们好不容易进到店里时,两道鬼鬼祟祟的影子正打算由后门溜走,眼一眯的和风放下皮包靠在通往厨房的门边,双手环胸地注视那只流浪天涯的小包包。

  “我说阿涌呀!你最近越来越勇了,小女朋友也敢给我带回家消遣,你当家里没大人了吗?”

  像是隔空点穴,原本就紧张得要命的和涌身子一僵,用极慢的速度转过身活似全身关节生锈了,太用力扭动会整个松掉。

  说是笑不如快哭了吧?明显的惧色挂在下垂的眼角,一副等死的模样。

  “姊,你回来了。”

  和风轻哼了两声。“再不回来我得去看守所保释你了,然后还得看法官心肠好不好,你知道监狱的天空是什么颜色吗?”

  “哇!你姊好厉害哦!骂人都不带脏字。”不识人心险恶的汪水仙高兴的拍拍手表示佩服。

  和涌更想哭了,不过他会先掐死罪魁祸首,全是她的无知。

  “小妹妹你是不是走错人家了,我们家很穷养不起流浪犬,你千万不要太喜欢我家有勇无谋的小涌弟。”厉害个屁,她想将某人碎尸万段。

  才几岁的小鬼就想胡来,她先阉了他再说以免祖先怪罪。

  “我不……”不是流浪犬。

  “姊,你搞错了啦!她是今天才来我们家玩的网友,我发誓她不是我的女朋友。”他要赶紧洗刷罪名免得横死街头。

  “网友?!”更糟糕,不知人家家长报警了没。

  和涌头低低地不太敢瞧她。“呃!她是来拿和风的签名书。”

  “就是那十本书?”好呀!拿她当宣传品,罪加一等不可宽恕。

  “对……对啦!她拿了就走,我保证不会惹麻烦。”都怪他太好面子了,网路上不保留地说能弄到和风的新书。

  谁知道会在聊天室遇上老姊的狂热书迷,一看到这个消息拚命上网打听老姊的事,一不小心就大话一出,造成今日的情形。

  当他看到她网上的留言差点吓死,什么人已经来到镇上的网咖要寻找和风,托他代为打探和风住在哪里。

  他哪敢说呀!三魂七魄去了一大半,只差没求她原车返回,老姊写书的事是镇上少有的秘密,为了怕麻烦连妈都不知情,只说她在出版社工作。

  汪水仙睁大眼说:“我没有要走呀!你答应我要帮我找和风姊姊,你不能食言而肥。”没达到目的她才不要走。

  真给她害死。“你少说一句啦!和风不住在我们小镇。”

  “少骗我了,和风姊姊给我的信中明明提到她住这里。”不会错的。

  “呃!这……”不是我的错,是你把秘密透露出去的。和涌小心翼翼的看了他老姊一眼。

  读者?“你叫什么名字?”

  “汪水仙呀!家人都叫我仙仙。”她不认为有什么好隐瞒,涉世不深的她当每个人都是好人。

  “住在仰德大道二段三百三十七号对不对?”希望是她猜错了。

  “天呀!你好神哦!怎么知道我住在仰德大道?不过我们那条路改了……”汪水仙还没说完,头大的和风已扬起手阻止她说下去。

  她才要喊天呀!怎么又遇上一个疯子。“和风真的不住在小镇上,她早几年搬到台北隐居了。”

  “可是她告诉我她的家是在这镇上,怎么可能搬到台北去。”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一定是他们不想帮她才骗她。

  “写小说的人最会骗人了,如果你是和风的忠实读者应该知道她超懒的,又怕麻烦,哪有可能自找麻烦。”对,她要反省了。

  她要狠心一点,学同行不要回信。

  “你说和风姊骗我?”她不相信,不问清楚她不甘心。

  “当然,我跟和风是好朋友,她的动向我最明白了,听说她最近嚷著要封笔,大概嫌麻烦了吧!”本身即分身,分身不现身。

  “不要啦!和风姊不能封笔,我最喜欢她的小说了,我要跟她学写小说。”汪水仙急得眼眶都红了。

  她远从台北一路下来就是为了见和风姊一面,她怎能说不写就不写,以后不就没书好看了。

  和风笑面虎似的拍拍她的头。“乖!你要想和风继续创作就向出版社反应,由出版社去压榨和风写稿。”

  “有用吗?”汪水仙的眼泪豆大一点,噙在眼眶欲掉不掉。

  “绝对有效,而且你要多找几人直接杀上出版社,把编编挖出来谈判。”死道友不死贫道,她什么都不知道。

  反正让阿编去摆平,她只负责交稿。

  “编编是谁?”

  杀了我吧!她看小说不看序吗?“编编是编辑大人,主宰稿子通过与否的第一道刽子手,我小声的告诉你喔!你找南姊就对了。”

  给她死,出卖朋友是她的专利,盥用有罪,既然都卖了九人了,再加一个不算什么,臭名远播正是她的希望,她要当小说界第一个坏女人,哈!哈!哈!

  “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汪水仙一脸怀疑的问。

  “因为我们是非常要好的老朋友,所以她常常会说些出版社的事让我知道。”小女生不要太聪明,瞧她就很好拐。

  写过几十本小说还怕拗不出一段感人肺腑的情节吗?说起骗人的技巧她可是无师自通,骗倒一挂小女生不成问题。

  要是每个都单蠢至极,她的书铁定销爆了,女人和小孩的钱最好赚。

  “喏!这一千块你拿著赶紧坐车回去,趁周休二日之前去出版社举牌子抗议,我在精神上支持你。”末了她还喊加油、加油。

  这一段若让编编看见,她的耳朵定会长茧,因为会被念上一年。

  汪水仙摇头推拒说自己有钱。“那我先回去了。”

  “好,我让小涌送你去坐车。”一使眼神,和风又把责任推向既佩服又不服的弟弟身上。

  这个姊姊真贼,难怪是写小说的,骗死人不偿命。和涌在心里嘀咕著。

  就在两人要出店门口时,街尾的王老师刚好进来,她一见自己带过的学生也在场上鬲兴的一喊──

  “和风呀!你几时回来的?和妈的伤没事吧?我家小宝说要吃你家的鲁肉饭,这店还开不开?”

  白眼一翻的和风不敢相信她的运气这么背,只差个几秒钟就能送走一个祸害,为何老天偏要在此时和她作对,她平时并没有少烧香呀!

  难道坏事做多了终有报应?

  “你……你是和风?!”

  ※※※

  “不是,不是,我不是和风,是那个卑鄙无耻的刘小姐盗用我的名字,你知道她的名字很俗的,在菜市场一喊起码有十个欧巴桑会回头……”

  半信半疑的汪水仙定不走了,不过在和风的菜刀威胁下,她还是乖乖地打了电话回去报平安,并征得家里的同意请假一周。

  所以她在“和妈小吃店”打工,不支薪的那一种,但提供食宿和和风小说二十本,每本都以她的名字写下一段感言。

  像是水中仙子盈盈笑,凤眼汪汪惹人怜之类,叫她兴奋之余不免频频打量眼前这位“和风”。

  如果她是和风为什么不承认是和风?若是她并非和风怎会一夜之间就拿到和风的签名书?寄快递也没那么快,何况没见她出过门。

  她到底是不是和风姊?

  “姊,不要去啦,很丢人耶!镇上的人都认识我们……”好羞人哦!和云皱著一张脸。

  “立正站好,你别别扭扭地成何体统,不怕街坊邻居笑你小家子气,一点也没有和家的气魄。”牌子也不拿好歪歪斜斜的。

  她宁可不要气魄。“凡事息事宁人嘛!有必要闹得这么大吗?”

  肯定会被同学笑死。

  “哪有很大,包括小花在内才五个人,我还嫌人数不够壮观呢!”就是不想闹大她才婉拒亲朋好友的大鼓阵。

  “人家叫水仙啦!”小花好难听哦!

  “水仙是花的一种,你又还没长大,叫小花刚刚好。”和风拍拍汪水仙的头像在拍小狗。

  和妈五十多岁了,“含莘茹苦”地带大四个孩子,因为和爸是木讷汉子,三天听不到他说一句话宛如异形,所以一家之主的重任自然落在和妈肩上。

  那天和爸肚子痛没法去市场批菜,因此唯一在家的小儿子无照驾驶地开车送和妈去买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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