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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隐约有点心疼,问他:“很不舒服吗?”

  “很热。”霍于飞不大自在地回答,很多年没发生过这情况,感觉很像回到幼时初次发烧的迷茫感,闷热晕沉中又带着不知所措。

  唐湘茉的眼神软了,她套好衣物,探出手,在霍于飞下意识避开前说:“别动。”

  然后,他就真的不动了。

  她泛起甜软笑意,碰触他起疹发红的脸庞。他澎湃灼热的情感伴随一点慌乱的震颤,透过她的指尖传来,蔓延至心底。这种想好好怜惜一个人的情感,她想,不论男女皆有。她的手轻轻撩开他垂落于脸边的发丝,一路滑到他后脑勺,将他绑成马尾的发解开。

  他发长及肩,一时散开,发质比女人的刚硬一点,她很温柔地轻挑慢拈,任其在指掌间滑动。霍于飞深灰的眸瞠大,看着她缓慢动作,也不晓得她使了什么魔法,他体内那股驱散不去的炽热竟逐渐平复了,尽管皮肤还是烫热,疹子犹在,但整个人已轻松许多。

  唯独胸膛底下的怦动依旧猛烈,几乎让他怀疑下一秒,心便会自里头蹦出。

  “没关系,我会等你慢慢习惯。”

  她现在确信这个男人只是太珍惜了,不知道该用怎样的方式表达,甚至不擅长处理那些激烈的情感,才会衍生出这反应。他这种笨拙的地方让她非常喜欢,喜欢得心都软了。前一晚,她才为他不愿碰触自己心生烦恼,觉得被嫌弃,感到苦闷,现在明白了原因,在好笑之余,她也隐隐生出爱怜。

  她不需要无坚不摧、完美无缺的男人,而是渴望一个在她脆弱时支撑她、帮助她,但反过来她也可以好好疼爱的人,现在……她遇到了。

  唐湘茉为此微笑起来,问他:“我能吻你吗?”

  只见霍于飞全身颤动。她的笑纯粹美丽,勾惹得人再难自持。他咬牙,极力想挥去因她而生的异样潮动,让症状缓和,结果发现自己根本就办不到——

  “可恶,我不管了!”

  唐湘茉还来不及反应,两片发烫的唇便猛地衔住了她。他一把将她扯入怀里,额前的发散落下来,随着顶上的光景晃动,遮掩他的表情,却掩挡不住那异常红润的肤色。

  她睁大了眼,随即在他火烫的怀里安顺下来,任由他侵进,加深这个吻。

  唇与唇相互熨贴的感觉非常神奇美妙,霍于飞鼻间再度闻到了专属于她的芳软香气,那是她惯用的香水品牌。因为用得久了,所以逐渐渗进肤底,柔合成一股专属于她的气息。这使他迷恋,不可自拔,脑子里像烧着一壶滚水,热气蒸腾,晕蒙了他……

  唐湘茉被这样的热度融化,他们像是双双得了热病,交互感染。这一次的吻和她先前凭靠着冲动和蛮力不同,主动权在他手里,而她没有力气夺回。

  但她无所谓,外头的世界逐渐离她远去了,男人炙热的呼吸是她仅剩的唯一知觉。两人身躯紧贴,他身形看似高瘦,却非常壮实,肌肉隆起,起伏如山脉。唐湘茉试图用鼻子呼吸,柔软的胸前却被压迫得厉害,她头晕目眩,心脏一阵喧嚣鼓噪,有些喘不过气。

  他吻得太用力,如狂风骤雨,淋湿了她,她感觉自己像是春土,吸饱了水和养分,等待着花朵盛放,吐露芬芳……

  那是爱情的气味。

  在这个充满生机的地方,褪去那些死亡的恐惧和阴影,兜围了两人。

  第7章(2)

  “你……”唐湘茉湿润的眼睫轻抬,迎视他深灰色的眼瞳,极近的距离下,她几乎能细见自己身在其中的倒影,余波晃漾。

  她郝着脸,正要说些什么,却见霍于飞身上潮红越来越严重,眼神甚至透着点涣散,他放开她,扶了扶额,干笑了下。“糟了……”

  “什么?”

  “我好像……真的发烧了。”

  不管不顾的后果就是——霍于飞发烧了。

  还好他的百宝袋内准备了一些应急药品,他吞了颗退烧药,整张脸还是红通通的,但除此之外一副没事人的样子。“走吧,估计还得走上一天一夜,趁天亮早点走,省得那咕噜追上来。”

  “你不多休息一下?”唐湘茉咋舌。

  “免了,不过发烧而已……你离我远点就没事。”他撇撇嘴,一脸哀怨。

  到底谁才该怨啊?唐湘茉好气又好笑,谁想得到在这快餐爱情泛滥的时代,居然有人不过接个吻便糊里胡涂发起烧?如果再进一步……

  欸,怎想到这里来了?即便豪迈如她,在这种林木丛生的地方老想着这方面的事情真够不合宜的,至少也得等回台北再说啊!

  但……等回到台北,他们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她不禁感叹人生真是不可思议,他们仍在台湾的时候,她曾那样坚信两人不适合,没有未来,他的不定无法给她需要的安定,结果短短半个月不到,本来的顾虑却好似变成了过眼烟云,再不存在。

  不是突然间他们就变得相配起来了,有些问题还是在那里,只是经历这么多,变得可以用一种崭新且不同的角度去看待。人的感情原本就是瞬息万变,有时甚至连生命本身都在改变,她该把握眼前,何必浪费时间强求那些掌握不住的事物?

  至少,她已见识到了他的“认真”。

  两人又走了一天一夜,还好只是在雨林外围,虽然虫蛇不少,但没遇到真正具有威胁性的东西——不过她也想不出有什么比背后那些毒枭更危险。

  清晨七点多的时候,他们终于走出森林,来到邻近危地马拉边境的一处小镇。

  这里地处国界,再往前开三十分钟的车便能抵达危地马拉。唐湘茉的护照被路易斯扣留,还好霍于飞早有准备,给她办了假证件。两人在一处小溪做了些简单清理——至少别让一身的泥巴树叶吓到路人。

  霍于飞已经退烧,红疹也没了,唐湘茉知道他的症状,夜里自然没再提陪寝的事。反观霍于飞,最糗的事不过如此,疹子都发了也不差再多一点,可惜被她狠狠推开。“滚!你要是昏倒了,我可没力气扛你出去!”

  总之,离开了那个潮湿闷热又难以掌控的地方,两个人心情都轻松了许多。

  霍于飞指着前方,道:“那里有个村落,我们可以用枪跟美金换一台车,去危地马拉后再搭飞机回台湾。你暂时别回迈阿密了,路易斯能从那里掳走你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我知道。”唐湘茉扬起苦笑。尽管早有准备,但被离开那个自己用青春极力耕耘的地方,还是非常不舍。“怎么我这辈子就是被人追杀的命呢……”

  她隐隐叹息,语调自嘲,声音不大,但霍于飞仍旧听见了。

  他想起她在台湾时也曾遭受过危害、收到恐吓信,甚至被人在车里安装炸弹,她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那时他只觉这女人有够轻忽自己,在他的保镖生涯里,这样的雇主不多,但不巧,有任雇主正是这个样子——她的表妹唐左琳。

  她们同样看淡自己的生死,对此无所谓,而其中的原因极有可能相同。因为没有人重视她们的生命。

  一个是被自己的外公冷血以待,一个则是与自己的父亲反目,受到他背后的黑道势力威胁。

  忽然,霍于飞有些懂得堂弟当年的感受。

  “你知道霍克勤跟左琳的事吧?”

  “是啊,怎样?”当时唐左琳在纽约读书,与保镖霍克勤相恋,在身分悬殊的情况下,两人竟携手私奔。她在迈阿密得知消息,坦白说,是有点羡慕。

  并非羡慕她找到伴侣,而是羡慕有个人竟能重视她到想带她远走高飞,而不愿念唐家拥有的势力。

  如今,两人终成眷属,在桃园一处小镇相依为命,生活得非常幸福。

  霍于飞瞅着她明莹的眸里泛起淡薄的欣羡,说:“如果你不想的话,就别回台湾了。”

  唐湘茉愣住了。

  他撇撇嘴,在她惊愕的注视下难掩尴尬。真是的,有必要意外成这样?“中南美洲是有点危险,但我们可以去欧洲,或是东南亚,澳洲、纽西兰也不错,不怕冷的话加拿大也是个好地方……我妈在西雅图,那里天气好、治安佳,离墨西哥也有段距离,我做菜的手艺都是跟她学的。我继父人很好,你要嫌无聊,我们也可以开个店……”

  霍于飞哇啦哇啦地讲着,他曾以为自己绝对无法忍受像堂弟那样安定的人生,那太无聊,缺乏乐趣,没有火花,但现在却愿意为了一个女人的安危选择如此。

  他变了吗?爱情改造了他吗?不,不是这样,他的本质没变,只是重视的东西不一样了,何况她就是他人生的最大挑战,光是如何克服自己心理性发疹的问题,就够他头疼好一阵子了。

  唐湘茉把他的话消化完毕,回神一笑。“虽然你的提议很有趣,可我已经有间很大的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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