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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这里……真的是云南吗?

  陆云妮第九次在心里问自己这个问题。

  视线梭巡前方来来往往的行人──男的,身着对襟短衫、下着宽腰无兜长裤,头上缠着或白或青、或水红或绿的绸布,挂着背袋,腰带短刀,大多赤足而行,有的身上还有纹身,英挺豪气得很;女的多将长发挽髻,上身着紧身内衣,外套浅色大襟或对襟窄袖衫,下身花色统裙,裙上织有各种图纹,腰间系着银制银带,娇美玲珑、婀娜多姿……

  “唉。”陆云妮为找不到和自己同一个年代的T恤、牛仔裤叹息。

  不远处,经过她眼前的男男女女,身上的穿著是她认得的云南傣族打扮,证明自己仍然在云南,但──

  马车取代了汽车、驴子代替了脚踏车,这已经不是她所知道的云南了。

  脑门的疼痛在思考间逐渐减轻。从醒来到现在已过了多久她完全没有概念,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坐在这看了多久;但随着自问的次数不断累积,求之不可得的答案愈发清晰,心中的惊讶渐次递减,终于在第十次问自己同样的问题之前,容许另一个天方夜谭的自问浮上心头──

  穿越时空──这是她那个一度偏好言情小说的妹妹有一阵子常挂在嘴边的字眼,羡慕故事中女主角不凡的奇遇。

  但,可能吗?无意中穿越了时空?陆云妮又问了自己一次,然而前方在二十一世纪几乎不可能存在的交通工具又让她不得不信;这段时间,还有一名身穿古代官服的人敲锣快马经过她眼前。

  在在让她不得不相信自己真的来到了古代。

  蓦地,陆云妮回想起妹妹曾归纳出的穿越要件──主角因为意外或抱憾离世,跑到另一个时代借尸还魂,穿越时空重生。

  不,她没有重病,相反的,她身体好得能爬山涉水,是少数在二十岁前完成百岳的年轻人。而且,她才十八岁,年纪轻轻的就穿越时空,没有返老还童的福利,实在没有什么赚到的实感。

  更不是借尸还魂。一身T恤、牛仔裤以及唯一跟着过来的背包,在在说明她还是她,原模原样––依然是身高一七五、体重六十──本人觉得很满意、旁人觉得很魁梧的体态。

  为什么会这样?陆云妮闭上眼回想事情是怎么发生的。

  自己的确是跟几个大学同学相约来云南旅行,在地陪介绍下前往高黎贡山欣赏有名的大树杜鹃王,熟门熟路的地陪领着他们找到号称树龄直逼两百五十年的杜鹃王。

  等他们看够了美景,准备离开前往下一个景点的时候,她忽然听见自己身后传来孩子哭闹的声音。

  她回头,看见几个孩子围着方才那株杜鹃王,其中一个孩子哭得声嘶力竭。忍不住走过去关心,才知道孩子们抢玩具抢过头,东西滚进树洞构不着,失去玩具的孩子急得大哭。

  “啊,就是那时候。”陆云妮完全想起来了。

  她想帮忙,就卷起袖子伸手探进树洞想把玩具捞出来,没想到突然感觉到一股拉力,接着头顶吃痛、眼前发黑,整个人失去知觉,昏了过去。

  醒来之后就发现自己躺在这儿,一片平地,连一株杜鹃都没看见,就算想再利用那树洞回去也不可能了。

  第二个问题,也是最重要的问题来了。

  “这下该怎么办?”陆云妮曲着双膝坐在原地,只手托腮陷入沉思,浑然不觉自己已经变成来往路人好奇的对象。

  未多时,两道黑影先后兜头落下。

  明亮的白昼突然黑鸦一片,陆云妮讶然抬头。

  “姑娘怎么了?”

  悦耳的声音透着真切的关心探问,对陆云妮这位奇装异服的“外来人士”送出令人感动的暖流。

  第1章(1)

  所谓“神医”,这称号虽喊来响亮好听,其实背后要担负的风险多如牛毛。要是英雄好汉找上门来求救,施以回春妙手,自能搏得大义之名;若遇上武林魔头,要嘛就是抵死不救,来个舍身取义;要嘛就是被迫救人,落得贪生怕死、助纣为虐的臭名,说不准有什么好下场。

  若是想独善其身不招惹麻烦,隐藏行踪,一辈子没被找到算幸运,要是被找到……还是免不了这样的遭遇。

  如此想来,“神医”这名号谁拿到谁倒霉。

  有鉴于此,余无缺在不小心被江湖中人套上神医之名后,就决定要做个嚣张的神医,打死不学暧暧内含光。他成亲后便挑中繁华不亚于皇都的金陵定居,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余大神医就住在金陵城西大街。

  不过……找上门求诊是一回事,余大神医救不救又是另外一回事──谁规定神医就要傻乎乎地悲天悯人,看见病痛就得善恶不分、乱救一通?

  余大神医阴晴不定的性子与他的医术是同样出了名的。

  而他的阴晴不定,其实是有理由的──

  横竖都有遇上恶人、被对方威胁甚至被杀的一天,干脆随心所欲,该救就救,不该救就不救。

  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这任性的想法反而招来不少好处,光是落居金陵,这“余人居”的宅子就已经被一堆江湖高手给弄得固若金汤。

  别的不提,就拿挂在门楣上“余人居”三个大字的牌匾来说好了,还是当年害他变成“神医”的武林盟主题字落款的。再说到门前两只镇宅兽,是十来年前某某魔教教主送的……还有屋里七七八八江湖名人赠的谢礼,要是哪个没长眼的敢随手这么一抓一摔,赔偿与否还是小事,损了那些名人赠礼,间接损了名人脸面得罪人,反倒惹来一身腥,可就是生与死的问题了。

  人一死透,也就没有救不救的问题了。江湖人并非全是被武功心法蚀空脑袋的傻子,知道柿子要挑软的吃。

  当然,就算这样,还是有不长眼的江湖人士拿刀拿枪踏上他的“余人居”。

  所幸,有人怀恨想杀,自然有人感恩欲救,更有人想以保护之名让神医先欠自己人情以待日后有需要时再讨──多方制衡下,倒也让余人居成为江湖默认,恩怨暂忘,情仇且休,难得和平的清净之地,这恐怕是余无缺没有想到的。

  当然,身为余人居主人的他对此事自是乐见其成,也让他在往后的神医生涯中嚣张得更天经地义。

  而余人居也就这样中隐隐于市,安乐自在地做着为人治病的行当。

  今日,也不例外。

  前头开门做生意的药铺里,几名寄附在余人居门下看诊的大夫忙不迭地照看前来求医的病人;另一侧药柜中,三名伙计跟着掌柜按药单抓药、计价;几名学徒蹲坐在角落捻药搓揉;后头内院,几名伙计抱着药草往中庭去,趁天晴日好的时候多晒点草药备着,还有几名又抱柴又搬药鼎准备炼丹药,一屋子人忙得是热火朝天,片刻不得闲。

  “让让!让让!”一名矮小的学徒扛着铜鼎从院子这头跑向另一头,嘴里不时嚷嚷,提醒前方的人让路。

  忙碌的学徒们倒也已经习惯,听见声音,本能地闪人让路,还能一边干活,身手麻利得很。

  谁知意外总发生在不经意处,扛鼎的小家伙闪过了人,却没照看自个儿脚下路况,忽地踉跄,手一滑,背上的鼎就这么飞了出去,在半空中划了道圆弧,无巧不巧,一道人影施施然走来,如果没有意外,那铜鼎落下的地方将会是这人的脑门。

  “哇啊啊……鼎啊──”顾不得自个儿,小伙计叫得凄厉。

  说时迟那时快,那人忽然停下,往后退了步,接着一掌拍上铜鼎提耳减去速度,接着另一手抓住鼎足,转了铜鼎的方向,稳稳当当接住。

  啪啪啪啪……目睹此况的伙计们无不停下手边的活儿鼓掌叫好。

  “好大的力气!”

  “好个四两拨千斤!”

  赞美此起彼落。

  被这些人包围的余小小仍是一脸平静,温和地望着急忙朝自己奔来的小伙计,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脑门差点成了铜鼎的肉垫而气恼。

  “这时候要紧的不是鼎,是叫四周的人小心。”

  珠圆玉润的嗓音一出口,前一刻还惊慌失措的众人无不缓和下来,暗暗盼着对方能多说几句话。

  这么好听的声音,像春风吹过,大地回春……众人脸上表情无不陶醉。

  闯祸的小伙计可没那闲情逸致,大气也不敢喘一个,直到确定对方安然无恙、没有动怒的迹象,这才吐气,弯腰打恭道:

  “谢、谢谢小姐!”小伙计抱住铜鼎,激动得只差没哭出来,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见到久别重逢的亲人。“幸好你没事,要不我拿命赔都赔不起……”口中的“你”自然是指他怀里的鼎了。

  旁边的人听了,也跟着点头,似是赞同他方才所言。

  “你啊……”余小小轻拍小伙计发顶,和煦的嗓音有着好气又好笑的余韵。“到底是人重要还是鼎重要?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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