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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如果你问,我汪咏靓这辈子与什么有不共戴天的雠怨心结,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你——前女友。

  是的,你没有看错,就是这三个字。

  记得某名人曾说过,前妻是这世上最可怕的生物,我必须补充的是——前女友也不遑多让啊!

  这恩怨要细说从头,大概得由我那段连开始都来不及便宣告终结,从此转为地下化的初恋兼暗恋。

  女人不管活到几岁、如何地成熟独立,心中永远有着一个粉红色的瑰丽梦想,而杨季楚这个男人,无疑是女人一生最美的梦。

  我醒得很快,因为知道这个优秀完美的男人不只是我,也是许多女人的美梦,而梦总是不切实际的,永远不可能实现。只不过我还比她们幸运一点点,至少还可以是他的红粉知己,听他诉说心事,分享他与「初恋前女友」那段酸甜交织的爱恋情事。

  告白这种事,早在听到「前女友」三个字时,便远到坐喷射机都追不回了,那道永远活在他心中的影子,是任何女人终其一生也无法击溃的。

  但跳出这个坑,一个不留神,又跌进另一个坑里。这个坑,显然比之前那个更深不见底,跌得我头破血流,至今仍爬不出来。

  究竟是怎么栽下去的,历史悠久,至今已不可考,我只能说,「前女友」这三个字上辈子一定跟我有仇,这辈子才会让我暗亏吃得这么彻底。

  是的,没错,正解——这个男人,也是有「前女友」的。

  为什么男人会对初恋有那么深的依恋情结?我不懂。似乎,无论身边的女人如何挖心掏肺地付出,在他们心底,永远有一块最柔软的角落,是留给初恋的人,神圣而唯美,不容亵渎。

  是像杨季楚那样——回忆永远最美?

  抑或像齐隽那样——失去的永远最好?

  是恋旧还是犯贱?说实在的,我已经不想去探究。女人一生必会有的、最重要的两个阶段——最初、最唯美的梦、以及最深最刻骨铭心的爱,全都终结在同一个原因里。

  一连栽在「前女友」手中两次,也实在很够本了。

  你说,换作是你,会不会从此闻前女友而色变,敬前女友而远之?

  虽然三声无奈,但这就是我,汪咏靓的过去、汪咏靓的爱情,汪咏靓的——

  故事。

  第1章(1)

  故事的开端,或许你会觉得很荒唐,许多年后我自己回想起来,也觉得那时的做法稍嫌冲动了些,可在那当下是全无自觉的。

  那年,我几岁?二十六?二十七?不重要,总之叛逆期到这阶段才来发生,是迟了些。

  那一天,我在和哪个企业家二代的「有为青年」吃饭?永泰?旭新?不太记得住了,也不重要。

  那到底什么才重要?嗯,有的,因为那天我遇见了他。

  最初,我是奉父命来吃这顿「友谊饭」,打着「年轻人多交朋友」的名义,行相亲之实。

  一直以来,我对这种事情已经见怪不怪,也很坦然应对了。不过刚好这一餐特别食不下咽,这位公子哥言语乏味,满口生意经,过度吹嘘丰功伟业……

  刚开始,会不小心走一下神,基于礼貌,本人可是秉着千金风范,面带微笑,适时响应,掩饰得完美无缺,后来闪神的次数多了,不小心多瞧了几眼前方桌位。

  应该是在上演求婚大作战之类的,男方深情款款,女方含羞带怯,桌边的演奏者正拉着小提琴,我对现代流行歌曲不熟,不确定那首歌是不是叫「今天你要嫁给我」。

  结束了每个月至少会有一场的「餐叙」,不想延长受刑时间,婉拒了对方接送的美意,站在餐厅门外等待侍者将车开来的空档,不经意瞧见斜前方的身影。

  是刚刚那名小提琴演奏者。

  「多年的苦学,就是为了做这种事吗……」他盯着手中几张薄薄的纸钞,极轻极浅的低喃带着极深的嘲讽与悲凉,随着夜风轻轻送入耳畔。

  这让我不由得多看了他两眼。

  看来,又是一个为五斗米折腰的残酷实例。

  这人显然是极傲、自视甚高,这样的人迫于现实而折腰,会格外地难堪悲辱。

  这不就是人生吗?他有他的无奈,我也有我的。

  拉回视线,取了车离开,终结短暂涌现的悲悯。

  我没有想到,还会再一次遇见他——这个看似满腹才华、却抑郁不得志的年轻男子。

  而且场景一次比一次更不堪。

  这次是在另一家餐厅、与不同的人吃饭。

  他可能从头至尾没留意到我,但我可是第一眼就瞧见他了。这一次,没有小提琴,那双修长如艺术家的优雅双手是用来端餐盘,我不禁替他感到一丝惋惜。

  但是生活,有时真的得做出某种程度的取舍,所以放下身段是必须的,放弃理想他更不是古今中外第一人。

  我不晓得他是不是在这里打工有一段时间了,很显然前桌的女客是冲着他来的,几次唤他前来、有意无意的碰触,连同为女子的我都要替她汗颜了。

  真的,我要声明,不是每个千金小姐都这样的,那是少数特例。

  男子眉心微蹙,眼底压抑着不得不为之的忍耐,几次技巧退避,到最后,餐厅经理索性叫他别忙了,去陪熟客聊几句。

  这——算是陪酒卖笑吗?

  沦落到这境地,让我想不同情他都难了。

  深入观察,我这才留意到,他的确是少见的美男子,难怪会被女客毛手毛脚,那俊秀眉目隐约有些神似某人,我心房不由得为之一悸。

  那个——我从十九岁动情、暗自倾慕、一再隐抑,不敢求、也不妄想能得到的男子……

  如果一切到此为止,我或许还能保持理性,不至于做出太无脑的事,偏偏——你知道的,命运有时就是这么奇妙。

  第三次,真的除了命运的安排之外,我再也找不到更贴切的形容了。

  这天一大早,天空就灰蒙蒙的,预计今天不会是什么好天气了。

  进公司前,我先到楼下的便利商店买杯咖啡提神,于是就不小心全程目睹了「贫贱情侣百事哀」的年度分手悲情大戏。

  「他结婚了!」

  「我知道,但是他会对我好。」

  「就为了安逸的生活,妳情愿舍弃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去当个见不得光的情妇?值得吗?妳究竟在想什么!」

  「值得!在你为了现实而妥协,忍受以前无法忍受的事时,感受应该比谁都还要深刻,不是吗?所以我愿意拿名分去换安稳的生活,我以为你能理解……」

  「我忍受那些,是为了什么?是因为妳!因为想起妳,不得不为之的忍耐……」

  到头来,所有的妥协,还是保不住在现实压迫下摇摇欲坠的感情。

  很番石榴的内容,连大学社团的舞台剧都不屑编了,要在以前,看到这种老梗舞台剧我一定会笑出声来。

  但是这一刻,我笑不出来,他悲怆而无力的神情令我当下呆立原地,忘了该移动脚步,礼貌地回避。

  女子什么时候离开,我没留意,全副注意力都在他身上。

  不知时间又过去多久,垂眸静立、宛如僵化的男子终于有了动作,回眸的瞬间,我已经来不及闪避,目光与他撞个正着。

  他似有一瞬间的错愕、带着一些些隐私遭人窥探的窘迫,最后临去那一眼,则是责备我不懂得回避的唐突行径,不过他终究没说什么,有涵养地擦身而过。

  时隔不到十二小时,下班前果然下起倾盆大雨。开车回家的途中,我一面留意路况减速慢行,瞄了眼便利贴上的地址,弯进巷子里。

  我原本是预备探视一位刚刚生完孩子、正在坐月子的下属,顺道送个礼表示心意,但看见前方的状况后,不由自主慢下车速。

  我几乎是毫无困难便认出那抹身影——这段时间实在太常出现在眼前了。

  看他在大雨中捡拾为数不多的家当,淋得一身狼狈,不必用脑也能推敲出是发生了什么事。

  房东会不会太狠了?雨下那么大,赶人也不看时机的。还有——

  这男人今年没安太岁吧?怎会衰成这德行?!

  从初见到现在,还真是一回比一回凄惨。

  我未经思索,脚下便踩了煞车。

  捡回最后一只皮箱,男子坐在店家的骑楼下,望着雨幕发呆,望着望着,竟笑了出来。

  我分不清,那笑是苦中作乐?嘲讽命运?还是自身的狼狈?

  而后,出乎意料的是,他竟拿出他的小提琴,就地拉了起来。

  坦白说,这出人意表的举动让我错愕。他是被逼到神智不清了还是怎样,干脆顺应时势当起街头艺人吗?

  我想我可能也疯了,居然也有兴致欣赏,并且辨认琴音。

  雨势太大,加上隔了段距离,实在听不真切,我索性打了伞下车,就近聆听。

  两个疯子,在滂沱大雨下,一个拉琴,一个听琴,而且都还理所当然得很,完全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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