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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世她是个成功的「男性企业家」,于是在人前从不敢对那珠宝华服太过关切,免得让人觉得她「娘娘腔」,才会找自己的服装线设计总监出面。

  南真是同情纳坦斯。面对这种性格古怪的老板,他大概也很无所适从。

  不,南最同情的是天权。

  他到底爱上她哪一点?

  南只要想到这个「前妻」就只有退避三舍的冲动。

  「她……他真的很喜欢荻荻的风格。不过荻荻是你的好朋友,而你是瑶光的小姑,他大概是怕自己直接接触会引来不必要的联想。

  可可失望地看着他。「所以真的只有衣服而已。」

  「真的只是衣服而已。」他拍拍她的全颊。

  可可整个人蔫了下来,躺进他的怀里。

  「看来这条线又断了……」

  「警察已经在调查了,你为什么不交给他们去做?」南亲吻她乱翘翘的红发。

  「哈。哈。黑暗世界的首领再度表达对司法的强烈支持。」可可叹了口气。「我只是好奇而已。」

  他不喜欢她的好奇心,尤其是跟犯罪有关的好奇,不过阻止她,她一定不会听,反而会生出叛逆心。这女人某方面的心智年龄依然停留在青春期,于是他什么也不说,只是提出另一件事转移她的注意。

  「荻荻何时会出院?」

  「医生希望她星期五再出院。」可可露出笑意。

  荻获小姐对于自己比预期中还要多住一天,明确的用各种她会的语言向医生表达了不满之意。

  南点点头。「你的那间单人公寓住两个人太挤了些,我已经让瑶光在总部的七十楼收抬一间房间出来,荻荻可以先搬过去。」

  「这样方便吗?」可可迟疑地道。

  南拍她屁股一记。「那栋大楼有上千个房间,我想要腾出一间给她住不是太难的事。如果她想回工作室工作,我也会命人贴身保护她。」

  可可想了想,点点头。

  「好,我跟荻荻说。」

  现在犯人还没抓到,可可平时又要去工作室,放荻荻一个人在家她也不安心。如果搬到南集团,那里只怕连恐怖分子都攻不进去,天下再没有更安全的地方。

  「谢谢你。」她的额抵着他的额,温柔地给他一个吻。

  后脑被扣住,吻加深,又是天翻地覆的纠缠。

  「停停停,外面还有一层子的人在等我。」她喘着气,隔着T恤把他乱来的手按住。

  「五分钟就好。」他咬着她的耳垂诱惑。

  「五分钟?你太低估你的能力了,先生。」她嗤之以鼻。

  低沉的笑声在他的胸膛里震动。

  「这两天我有事出国,你想我的话,可以打我的私人电话。」他将一张抄有号码的名片交给她。

  「有这个号码的女人应该不少吧?」可可想到刚才萝莎妒恨交加的眼神,酸溜溜地丢出一句。

  南明白她在说什么。啪!屁股又被拍了一记。

  「相信我,只有寥寥数人。而且你若愿意花时间跟她相处一下,你会发现萝莎没有你想像中那么讨厌。

  「拜托!」可可翻个白眼。

  之前伦德也跟她说过类似的话,为什么全世界的人都以为她跟萝莎会有合的一天?

  「她的个性就是这么古怪,她在越喜欢的人面前越难搞。」南拍拍她腿要她起身。

  「听起来你倒是挺了解她的。」可可怪腔怪调地移动。

  「还可以。」南挺直修长的身体,随意地参观一下她的办公室。

  「哼!那不打扰你们了,我还有工作要做……」慢着。

  她脑中突然有一根弦「铮」地一响。

  他挑了下眉,迎土她的目光。

  可可的脑子飞快地转动,时间性、地缘性、关联性,萝莎出道的时间,他们感情亲密……年龄!萝莎的年龄!

  「我的天!」灵光一闪,她猛然指着他的鼻子:「山姆·费雪!萝莎就是他的女儿!」

  南怡然微笑。

  可可说不出话来。她一直以为山姆·费雪的女儿是个小女孩,却忘了那是在十年前发生的事。十年前的萝莎才十二岁,确实是个小孩。

  南绝对不是一个容易让人亲近的男人,可是他和萝莎的关系明显的非常亲密,甚至在她眼前也毫不避讳,结果只有一个可能!

  「六年前我问她长大之后想做什么,她说她想当模特儿。」南叹口气,摇了摇头。「不是我会为她选的职业,不过她既然想做,当然要做最好的。十六岁入行刚刚好。」

  六年前,当时刚出道的萝莎一口气接到LV、香奈儿、 Burberry等大品牌的时装秀约,同时代言了一家名表广告,和几项南集团子公司的广告,在一年之内就成了炙手可热的模特儿。

  难怪!原来背后就是有这个男人在撑腰!萝莎若是说想当美国总统,可可一点都不怀疑他会想办法把她拱上去。

  「简直是晴天霹雳……」可可捧着头申吟。「罗伯森知道吗?」

  「知道萝莎是他老搭档的女儿?当然。知道萝莎和我的关系?不。但是八卦小报开始写我和她的绯闻时,我相信罗伯森那几个晚上应该睡得很不安稳。」他白牙一闪。

  这个可恶的家伙!甚至用自身的新闻性帮萝莎抬轿,一起出双入对被狗仔拍。

  难怪萝莎可以对每个人都这么任性!

  「都是你!就是你把她宠坏的!」可可控诉。

  她真的不想以后连私人生活都跟萝莎扯上关系,啊啊啊啊啊啊啊——

  「乖。」

  南轻拍她的脸颊,「星期五晚土我会回来,一起吃饭吧!」

  他愉快地走出办公室,让她一个人悲惨地去想像以后常常会见到萝莎的日子。

  第13章(1)

  「这一箱可以搬了吗?」香娜愉快地走进来,指着一只放在窗台上,还没有封住的箱子。

  「可以了,谢谢。」可可坐在客厅地板上,把易碎物品一样一样地用报纸包起来,放在纸箱里。

  「没问题。」香娜帮忙用胶带贴起来,抱起箱子走出去。

  「你确定不需要我帮忙吗?」荻荻对于自怀的坐享其成有些良心不安。

  「你给我坐着!」可可瞪她一眼,把手边装满的箱子用胶带封好,用麦克笔写上「易碎品」,推到前面一点的地方,拉来第二个空箱继续打包。

  「我有没有告诉你们,我以前住在附近?」香娜走进来,抱起可可刚才封好的箱子,轻快地走出去。

  可可悄悄在胸前伸起三根手指,荻荻摇摇头,伸出四指。

  香娜又走了进来,这次抱起一箱比较沉的衣物。

  「我来帮忙。」可可连忙站起来。

  「不用了。」性格爽快的香娜挥挥手,一个人就把沉重的箱子抱起来,依然是小鸟般轻快的口气:「我比外表看起来强壮,以前苦日子过惯了。我以前住在附近,第一份打工的地方就是下个街角那里哦!」

  她又心情好地走出去,可可伸出四根手指,荻荻摇摇头,确定她总共说了五次「我以前住在附近。」

  可可和死党交换一个视线,两人吱吱咯咯笑成一团。

  「你们笑什么?」效率超高的香娜走进来,好奇地道。

  「没事。我们只是觉得你好可爱。真不敢相信你竟然会跟那个……唉。」可恶,说太快!后面的话可可赶快用咳嗽振掩饰。

  香娜了然地点点头。

  「我知道。我怎么会跟那个自私自利、麻木不仁,而且有时候幼稚爱耍牌气让人不教相信的辛玉衡在一起,对吧?亲爱的,不要相信『爱他就是不要改变他』的傻话,开玩笑,他那种死脾气维持三、四十年,谁受得了?找们女人爱上男人的第一刻就开始改变了,凭什么他们可以悠哉过日子?」她受不了地挥挥手,抱起另一只箱子走出去。

  可可和荻荻面面相觑。

  不一会儿她又走了进来,这回把沙发推开,去拉一捆不重但颇长的布匹。

  「而且,好男人为什么总是别人的?不是因为他们一开始就那么,因为别的女人把他们变成好男人。」香娜宣布完毕,扛起布匹又走出去。

  「竟然还满有道理的。」可可深思道。

  「我喜欢她。」荻荻决定。

  可可左看看右看看。

  「……等一下,东西都被搬完了耶!」

  荻荻陪她一起检查,整间公寓竟然已经被清空。

  「她如果将来毕业找不到工作,可以去当搬家工人。」

  今天早上帮荻荻办了出院手续,她们先到总部她未来的家看看。

  幸好来接待她们的不是瑶光,可可松了一口气之余,又有些感伤。不晓得她和瑶光的僵局何时能化解……

  总之,看房子的时候,香娜正好放假,去总部找玉衡,三个女人一拍即合,于是香娜就跟着她们一起来搬家。

  可可本来还在想需不需要雇一台货车,结果香娜回去开了辛玉衡的经典雪佛龙大货卡,用来搬家正适合。于是三个女人决定不靠男人,凭她们自己的力量完成这个任务。

  事实证明,只要有香娜在,搬家果然是一件简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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