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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殡仪馆内设置了一处备极哀荣的灵堂。

  往生者生前最爱的白色蝴蝶兰和黄色跳舞兰铺成花海摆在堂口,在人生的最后一程陪伴她。

  这几天风大,几朵蝴蝶兰和娇弱的跳舞兰被吹得翻飞离枝,在地上翻滚着,停停走走像是欲乘风归,可终究依依不舍。

  案上摆着几样素果和鲜花,从遗照看来,往生者年轻得令人惋惜。

  是的,往生的女孩才十九岁,正是人生最璀璨的开始、最青春美好的年纪。

  传统说法,只要女子在未婚前往生都算早夭,依古礼父母长辈不得送行,甚至移棺火化时,父亲还得手持木棍抽打棺木,斥责其让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不孝。

  所以守在灵堂的皆是平辈,少有长辈参与。即使如此,罗家是为宗亲大族,场面并不寂寥冷清,只是家族太大,年轻平辈间彼此生疏,互动不多。

  不过罗家虽算富裕,可灵堂排场还是过于铺张,且现场除了罗氏同宗,到场致意走动的还不乏名人后辈—这得归因于罗家有个豪门中的豪门当姻亲。

  说姻亲似乎太过了,可订了婚的男女,即使后来天人两隔、无缘结亲,勉强也能算有名分。

  时候还早,天色却渐暗,不久即飘下细细雨丝。

  一辆令人侧目的黑色劳斯莱斯停在灵堂不远处,司机随即下车拉开后座车门,一名虎背熊腰、身材高大的男子先行下了车,手脚利落的撑起一把黑伞,接着一名身着黑色西服的高瘦年轻男子才步下车。

  年轻男子身形单薄高,墨镜遮去泰半的脸,苍白的脸色更显出飞扬浓眉如墨,漂亮薄唇的唇色却略显黯淡。即使因墨镜遮掩而无法一览男子全貌,却也依稀能看得出是少见的美男子。

  男子走到灵堂前上了香后,即走到一旁安静的待了下来。周遭的人莫不偷偷投以好奇的眼光,只是碍于他散发出的冷漠气息和一旁大块头保镳的臭脸,没人敢向他攀谈,期间上前说话的只有死者十四岁的妹妹。

  男子待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便离开,这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他什么也没做,只是盯着堂上相片看。

  离去时雨势变得更大,他稍稍抬起头看着天空,然后迈开步伐离开。

  “方才那是谁啊?”

  “不知道,我这几天都待在这里,他每天都大概这个时间来,只是捻个香,然后静静的待在一旁,约莫十几二十分钟就走了。”

  “他不会就是跟云萝订婚的那个富家公子吧?”

  “不会吧?不是听说那个人的身体很差?怎么可能专程从美国飞回来给她捻香?人家可是豪门贵公子呢!”

  “那又怎样,未婚妻车祸死了,飞回来一趟,捻个香不为过吧?”

  “是这样没错,可是云萝对那未婚夫似乎不怎么中意,每一次我好奇的问起,她总是没好脸色,不是不愿意多说,就是凉凉的一句『这么好奇啊,送妳好了』。”

  “是喔?可是如果刚才那高个儿真的是那个传说中的未婚夫,长得很好看呢。”

  “长得好看身体不好有什么用?没听说喔,女人守寡事小,守活寡事大。”

  “妳这人嘴巴真坏!”

  一群年轻人吱吱喳喳的边折纸莲花、边八卦,浑然没注意到高瘦男子走向车子的途中,原先紧握着的左手一松,有样东西掉进小水洼。

  车子走了之后雨势变得更大,此时由暗处走出一道娇小纤细的身影,她走向小水洼捡起了那东西。

  平安结—这三年来他一直很宝贝的、随身携带着的东西,他终究还是舍弃了吗?

  看着手中湿答答的编织品,她想起了记忆中的一段对话—

  “当你喜欢上一个可能不会喜欢你的人时,你会怎么做?”

  “不怎么做。不喜欢我的人,我也不要喜欢她。”

  “有时候也不是不喜欢,而是不能喜欢。”

  “既然知道不能喜欢就不要去喜欢,喜欢了就别再说什么不能喜欢,明明是简单的是非题,为何非得弄成申论题。”

  看着手中曾被视为宝贝的平安结,女孩眼中的泪水再也忍不住。

  不喜欢我的人,我也不要喜欢她。所以呢?罗云萝不喜欢他,他也做了明智的抉择了是吗?

  是啊,这真的很像是颜德君会做的事。

  最终他们的缘分就像这条平安结一样,在他丢弃的时候也结束了。

  第1章(1)

  七年后。

  房里,一张原木大桌子,一盏高脚照明灯,加上一道娇小纤细的身影,形成现在这幅画面—女子的上半身几乎趴在原木桌上仔仔细细的为图稿上色。

  年轻女子有张清丽甜美的脸蛋,波浪长发用了一只鲨鱼夹轻松挽起,几撮不安分的发丝挣脱夹子垂落在香腮两侧。她上半身仅着纯绵小可爱,自在又舒适,下半身也只穿了一件舒适的绵质内裤。

  画图时她讲求舒适感,身上的布料越少越好,还曾有一次刚洗完澡忽然灵感一来,连衣服都没穿就趴在桌上画草稿,好死不死室友推门而入,彼此怔了几秒,两人同时尖叫!

  自那时起,她就常被室友嘲笑有怪癖,而她也意识到,总不能把自己的舒适感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吧?要是这样,她就是名符其实的变态了!于是在自家作画时她身上起码有两块布,上下各一块,虽然少少的、薄薄的,但聊胜于无,也代表了她的诚意。

  她五官中最出色的一双大眼睛此时正全神贯注的盯着色铅笔捺擦过的地方看,她正在为一朵三色菫上色,深紫、浅紫、黑、黄、橙黄色等色铅笔轮番在十指间交换轮替,很快的一朵栩栩如生的可爱小花在她手中完成。

  她站直了身子,退后一步看成果,手机铃声也正好在此刻响起。看了下来电显示,犹豫了两秒,她叹了口气,还是接起。“喂,干啥?如果是要画稿没有,烂命一条。”

  电话另一端传来一阵哀怨的低沉嗓音,明明是很男人的声音,语调却太过娇柔。“哎哟,我要妳的命干么,我还等着妳救命呢!救命吶~小香。”

  罗泽香翻了个白眼。只要听到救命两字就知道和画稿没关系,若是迟交画稿,要喊救命的人是她,不是他。

  林志麟是家以儿童出版品为主的大型出版社老板,也是她的金主外加手帕交,偶尔对方还会搬出“救命恩人”这身分来柔性威吓她一番!

  一个身高近一百八的帅哥是她的手、帕、交?没错,不是哥儿们,是手帕交!要说姊妹淘她也不反对。

  是的,她的手帕交林志麟先生是个Gay,是个喜欢高大猛男的玻璃圈人。

  一想到他让她救的是什么命,罗泽香忍不住再叹了口气,“林志麟先生,你知道本人在赶稿吧?这本儿童绘本再三天就截稿了,我已经熬了两个晚上。”

  “是啊,而且后头还有和陶瓷厂合作的图稿,还有编辑们也支持妳再画一部童书参赛,还有……”

  “停~你要找我帮什么忙直接说吧!”等他说完她后头的工作,她怕会自暴自弃的不画了,因为工作怎么也做不完。

  还说什么参赛用的童书哩!她这人欲望瘦瘦的、心愿小小的,绘图只是兴趣外加餬口,对于比赛拿奖,也许哪天奖杯用纯金打造时,她会考虑参加。

  “小香,妳真是快人快语!”

  “伯父伯母又要约吃饭了吗?”她这员工真的还满好用的,除了公事外,三不五时还得充当女友烟幕弹,让他带回家遮他家两老的眼!

  “非妳不可嘛。”

  “少来!早点向伯父伯母坦承你爱的是男人,就不必不时的找我充当女友。”他也不想想,她真的很讨厌骗人,骗了人还不知道有什么报应等着她呢!

  更何况,两老的逼婚行动可是越来越明显,她真怀疑自己这颗烟幕弹还能撑多久?不会到时候她还得鞠躬尽瘁的陪他步上红毯的另一端,当他的新娘,继续烟幕弹的一生吧?

  别闹了!虽然找个男人嫁,从此以后过着王子和公主的幸福快乐日子不是她的毕生职志,可嫁给同性恋,每天上演我的男人爱男人的戏码,她一样也不向往。

  “给我一点时间嘛。”

  “七年前你就这样跟我说,七年后还叫我给你时间?”她的火气往上冲。打从七年前在美国最穷愁潦倒的时候认识这厮、他对她伸出援手后,这只“手”就不肯放下了,原因很简单,他也需要有人对他伸援手!

  而她这援手一伸就是七年!她当了七年的伪女友,专陪他回家和父母吃饭用,以掩饰他喜欢男人的事实。

  “七年前我可是二话不说就挺妳呢。”他这辈子做过最英雄的事,大概就是捡了罗泽香回家。那时的她欠了房租被恶房东在大雪夜撵出来,而他也正好遇到麻烦。父母去美国探望他,他说好要带女友回家吃饭,可收了两百美元的伪女友却放他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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